商務部國際司負責人解讀中新自由貿易協定進一步升級議定書
發稿時間:2023-12-08 15:12:58 來源:商務部網站
近日,中國商務部部長王文濤與(yu) 新加坡貿工部部長顏金勇分別代表中新兩(liang) 國政府,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國政府關(guan) 於(yu) 進一步升級《自由貿易協定》的議定書(shu) (以下簡稱《議定書(shu) 》)。商務部國際司負責人就《議定書(shu) 》的有關(guan) 情況進行解讀。
一、簽署《議定書(shu) 》的重要意義(yi)
黨(dang) 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高水平對外開放和自由貿易區建設工作。2023年9月,習(xi) 近平主席在中國國際服務貿易交易會(hui) 全球服務貿易峰會(hui) 上強調,擴大麵向全球的高標準自由貿易區網絡,積極開展服務貿易和投資負麵清單談判。
《議定書(shu) 》對標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基於(yu) 負麵清單方式,納入跨境服務貿易和投資自由化高水平規則,並作出進一步開放承諾。《議定書(shu) 》的簽署,是貫徹落實習(xi) 近平主席重要指示精神的實際行動和成果,也是我國自貿談判進入高標準負麵清單時代的重要標誌之一,將為(wei) 我國加入《全麵與(yu) 進步跨太平洋夥(huo) 伴關(guan) 係協定》(CPTPP)奠定更加堅實的基礎。《議定書(shu) 》的簽署,將有力促進國內(nei) 相關(guan) 領域改革和製度型開放,為(wei) 國內(nei) 跨境服務貿易和投資負麵清單製定起到借鑒作用,有利於(yu) 加快推動政府職能轉變,建立健全事中事後監管製度,進一步推動負麵清單管理模式廣泛應用。《議定書(shu) 》的簽署,還將進一步激發中新經貿合作潛力,深化兩(liang) 國在服務貿易與(yu) 投資領域的互利合作,有力充實雙方“全方位高質量的前瞻性夥(huo) 伴關(guan) 係”內(nei) 涵。
二、《議定書(shu) 》談判的背景和過程
2008年10月,中國和新加坡簽署自貿協定,2011年7月和2018年11月分別簽署修改和升級自貿協定的議定書(shu) 。2020年12月8日,中新共同宣布啟動中新自貿協定進一步升級談判。2022年11月,習(xi) 近平主席在曼穀會(hui) 見新加坡總理李顯龍時強調,雙方要盡快完成中新自由貿易協定升級後續談判,提高兩(liang) 國貿易和投資自由化水平。
商務部按照黨(dang) 中央、國務院決(jue) 策部署,會(hui) 同相關(guan) 部門與(yu) 新方進行了7輪談判和多次工作組磋商。2023年4月,雙方宣布實質性完成兩(liang) 國自貿協定進一步升級談判。此後,雙方團隊加緊工作,共同完成協定文本法律審核、翻譯等後續工作,分別履行了各自國內(nei) 程序並最終正式簽署《議定書(shu) 》。
三、《議定書(shu) 》的主要內(nei) 容
本次《議定書(shu) 》對原自貿協定及有關(guan) 議定書(shu) 進行升級,進一步提升雙方服務投資自由化的規則水平,並采用負麵清單模式作出服務貿易和投資開放承諾。《議定書(shu) 》由序言和6個(ge) 部分文本,以及中新雙方的跨境服務貿易和投資負麵清單組成。其中,6個(ge) 部分文本分別為(wei) 跨境服務貿易、投資、電信服務、數字經濟合作、其他條款和一般性條款。
服務貿易方麵,《議定書(shu) 》升級了國民待遇、市場準入、國內(nei) 規製等條款,納入了最惠國待遇、當地存在等義(yi) 務。投資自由化方麵,升級了國民待遇、最惠國待遇等條款,納入了禁止業(ye) 績要求、高級管理人員和董事會(hui) 等高標準義(yi) 務。投資便利化方麵,納入了爭(zheng) 端預防條款。電信服務方麵,納入電信資源分配、電信接入和使用、互聯互通、號碼攜帶、轉售、網絡元素非捆綁等高水平條款。
上述高標準規則的納入,有利於(yu) 提升中新兩(liang) 國服務貿易和投資的規模、質量和水平,為(wei) 深化兩(liang) 國貿易投資互利合作提供更加堅實的製度保障。
四、此次中新自貿協定進一步升級的特點和亮點
本次進一步升級對標CPTPP等國際高標準經貿協定,以負麵清單模式作出跨境服務貿易和投資領域的開放承諾,將為(wei) 雙方投資者和服務提供者提供更廣闊的市場空間,提升貿易投資政策透明度,並進一步拓展新興(xing) 領域互利合作。
確立負麵清單管理模式。升級前,中新雙方采取正麵清單方式,對正麵清單列舉(ju) 的領域承擔開放的國際義(yi) 務,對未列舉(ju) 的領域不作開放承諾。升級後,除負麵清單明確列出的禁止或限製性領域外,對方企業(ye) 可從(cong) 事其他所有服務貿易和投資活動,享受與(yu) 本國國民相同的待遇,雙方不再設置其他任何障礙。通過升級,中新兩(liang) 國之間的服務貿易和投資領域市場準入完成了向負麵清單管理製度的跨躍。
創造更廣闊的市場空間。新方承諾對絕大多數製造業(ye) 領域不設任何限製。在建築服務、專(zhuan) 業(ye) 工程等領域,新方取消對專(zhuan) 業(ye) 人員持股比例和控製權等方麵的限製。新方還在環境保護、海運等多個(ge) 中方重點關(guan) 注領域作出了高水平開放承諾,為(wei) 中資企業(ye) 進一步開拓新方市場創造了更大機遇。中方根據國內(nei) 最新開放成果,對製造業(ye) 領域限製總體(ti) “清零”,並在貨物運輸、陸上石油開采、分銷以及醫療等廣泛領域作出更開放承諾。
注入更大的開放確定性。除部分需保留政策靈活性的領域(列於(yu) 保留及不符措施減讓表清單二),雙方對服務貿易和投資領域作出了“棘輪”承諾(列於(yu) 保留及不符措施減讓表清單一)。“棘輪”承諾要求,雙方將現行法律法規及限製性措施列入負麵清單,未來相關(guan) 領域如出台新的法律法規,不能施加更多限製,且如果相關(guan) 領域新的法律法規作出了更開放的規定,則開放措施自動成為(wei) 協定約束性承諾的一部分。可以說,“棘輪”承諾是規則和製度的重要創新,雙方通過“棘輪”承諾彼此“開放的大門將越開越大”,相互提升服務貿易和投資準入的確定性,極大增強兩(liang) 國企業(ye) 擴大貿易投資往來的信心。
提供更高的政策透明度。除部分需保留政策靈活性的領域(保留及不符措施減讓表清單二),負麵清單列出影響雙方服務和投資領域的全部限製性措施。雙方服務提供者和投資者可在負麵清單中獲得相關(guan) 信息,最大程度地解決(jue) 兩(liang) 國企業(ye) 對彼此政策措施不熟悉、不了解的痛點,有力提升兩(liang) 國營商環境水平。
拓展新興(xing) 互利合作領域。雙方還在《議定書(shu) 》中推動新興(xing) 領域合作。在電信服務方麵,雙方承諾在頻譜、號碼分配、使用、轉售,公共電信網絡接入和互聯互通,攜號轉網等方麵給予非歧視待遇,將有力促進兩(liang) 國信息技術產(chan) 業(ye) 創新融合發展。《議定書(shu) 》還為(wei) 兩(liang) 國在數字經濟領域的互利合作搭建了平台,雙方將加強數字經濟領域交流對話,深入推進包括電子支付、數字身份、數據流動、單一窗口、智慧城市等在內(nei) 的新興(xing) 領域務實合作。
五、《議定書(shu) 》生效時間
《議定書(shu) 》簽署後,雙方將分別履行各自國內(nei) 法律審批程序,推動升級版協定早日生效實施。我們(men) 將在中國自由貿易區服務網(https://fta.mofcom.gov.cn)上公布《議定書(shu) 》文本,供公眾(zhong) 查詢和參考。
友情鏈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