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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藏春:運用法治方式推進改革

發稿時間:2023-11-15 18:54:53  

  編者按:2023年11月12日,由中國經濟體(ti) 製改革研究會(hui) 指導,中國經濟體(ti) 製改革雜誌社、中共淄博市委共同主辦,中共張店區委、張店區人民政府、淄博市委黨(dang) 校、淄博市委改革創新和決(jue) 策服務中心承辦的“深入學習(xi) 貫徹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 以全麵深化改革賦能中國式現代化——堅持‘三個(ge) 導向’推動开云kaiyun官方落地落實暨淄博市強化‘有解思維’創新實踐現場會(hui) ”在山東(dong) 省淄博市張店區召開。本文為(wei) 中國法學會(hui) 副會(hui) 長、司法部原黨(dang) 組成員甘藏春的演講內(nei) 容。

  我今天以“法治方式推進改革”為(wei) 題講幾個(ge) 問題。

  第一,正確處理改革和法治的關(guan) 係是新時代推進改革必須回答的問題。

  如何處理改革和法治的關(guan) 係是新時代推進改革的一個(ge) 時代命題,也是一個(ge) 必答題。回顧十一屆三中全會(hui) 以來,中國的改革和法治的互動關(guan) 係經曆了一個(ge) 變化的過程,在不同時期有不同的特點。黨(dang) 的十一屆三中全會(hui) 之後,kaiyun官方地址主要是政策調整,較少涉及法律問題。1986年國務院組織了全國第一次法規清理工作,我參加了這項工作。結果發現,法律方麵真正的標準的文本很少。到了90年代,我們(men) 改革和法治的互動關(guan) 係有一些變化,因為(wei) 十一屆三中全會(hui) 之後,黨(dang) 強調加強法治,法治建設穩步推進。90年代我們(men) 法治和改革的關(guan) 係往往是先有政策突破,取得經驗,待成熟之後用立法確認。比如土地製度改革,國有土地私有權和使用權分離是先有實踐,再有政策突破,最後修改法律,製定《土地法》。新時代改革和法治互動關(guan) 係又有了新的變化。2010年中國向全世界莊嚴(yan) 宣布,中國的社會(hui) 主義(yi) 法律體(ti) 係已經形成,十八大之後我們(men) 的改革全麵推進,涵蓋了社會(hui) 的各個(ge) 領域,改革推進也涉及跟現行法律的關(guan) 係,如何處理改革和法治關(guan) 係,成為(wei) 新時代推進改革必須正確處理的問題。

  第二,深入學習(xi) 領會(hui) 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關(guan) 於(yu) 正確處理改革和法治關(guan) 係的論述。

  如何處理改革和法治的關(guan) 係學界有不同的看法。有一種觀點是“良性為(wei) 法論”,即改革向前推進,法治為(wei) 其讓路,改革即使突破法治也在所不惜,因為(wei) 這種突破法律是良性的。另一種觀點是“法律穩定”。從(cong) 法律功能來看,一部法律必須保持穩定,沒有法律穩定,整個(ge) 社會(hui) 就不可能穩定。還有一種觀點是“立法超前”。我們(men) 要想改革,就要通過超前立法保護。這個(ge) 想法很美好,但實踐層麵沒有成熟經驗時,立法是不可能的。所以從(cong) 改革和法治本身看,也的確存在衝(chong) 突性的社會(hui) 矛盾。法治講的是穩定,講的是社會(hui) 秩序。改革最大的特點是變動。縱觀曆史,社會(hui) 變遷往往有兩(liang) 種形式,一種是革命,一種是改革。革命是一個(ge) 階級推翻另一個(ge) 階級的行動,是整體(ti) 性的革命,那個(ge) 時候革命過程沒有法律,隻有革命成功才有法治。改革是在堅持基本製度下對社會(hui) 的逐步完善,所以就有了改革和法治的關(guan) 係問題。法律頻繁變動不利於(yu) 法律穩定,但不解決(jue) 法律障礙的問題,改革也難以推進。麵對這個(ge) 難題,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多次闡述了改革和法治的關(guan) 係。提出要在法治下推進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同時講了改革和法治的關(guan) 係是鳥之兩(liang) 翼,車之兩(liang) 輪。改革和法治相輔相成,相伴而生。改革和法治相互統一,互相促進。

  學習(xi) 領會(hui) 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的論述我有幾點認識:一是改革和法治在本質上是一致的。改革是社會(hui) 主義(yi) 製度的自我完善,法治是人民意誌的體(ti) 現;二是改革和法治的目標是一致的。改革的目標是建立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體(ti) 製,實現國家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建設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體(ti) 係是國家治理體(ti) 係現代化建設中的一個(ge) 重要內(nei) 容;三是改革和法治需要相互促進。我們(men) 改革的目標是建立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市場經濟就是法治經濟。我們(men) 經曆了計劃經濟和市場經濟。計劃經濟更多強調命令,中國幾十年沒有法治也運行下來了,而市場經濟強調獨立主體(ti) 、權利、自由與(yu) 主體(ti) 競爭(zheng) 關(guan) 係,需要法治界定。改革的過程是法治不斷完善的過程,法治能夠為(wei) 改革創造穩定的社會(hui) 環境。

  十八大以後,黨(dang) 和國家在探索改革和法治的關(guan) 係中有了新的突破。傳(chuan) 統理論認為(wei) 法治隻是保障改革成果,但是從(cong) 改革的實踐看,法治還有一個(ge) 重要功能,就是引領改革。隨著改革的推進,要靈活運用多種機製,做好法律的廢止、修改、立法、解釋和決(jue) 定。

  kaiyun官方地址的一個(ge) 基本經驗是在一個(ge) 地方推進改革十點。而改革試點麵臨(lin) 著難題,因為(wei) 我們(men) 沒有經驗,需要選擇一個(ge) 地方進行試驗,必須要突破法律,試驗成功後及時上升為(wei) 法律。從(cong) 上海自貿區試驗區開始,我們(men) 創造一個(ge) “暫停法律”的機製,由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根據改革的需要決(jue) 定哪一部法律在一個(ge) 地區試驗,規定一個(ge) 期間,成功了我們(men) 修改法律,變成新的法律。也有一種情況,經過試驗覺得不成功,到了一定時間恢複原來的法律。我們(men) 在矛盾中逐漸找到了處理的辦法,一方麵不讓法律成為(wei) 改革的障礙,一方麵改革也必須要有法有據。

  第三,運用法治的方式推進改革。

  處理改革和法律的關(guan) 係,不同階段有不同要求。像張店區沒有立法權,推進改革怎麽(me) 辦?就隻能學會(hui) 運用法治方式推進改革。我總結回顧一下中國的法治運用曆程,可以看出一些時代特色。十一屆三中全會(hui) 之後,80年代提出要加強法治,到了十二屆三中全會(hui) 提出運用行政手段、經濟手段、法律手段管理經濟,後來提出有計劃的商品經濟,運用法律手段處理矛盾糾紛。到了90年代我們(men) 把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體(ti) 製的改革目標確定下來後,那個(ge) 時期的說法變成以法律手段為(wei) 主,綜合運用經濟手段、行政手段、法律手段,這反映了黨(dang) 把法律手段的應用地位提高到了一個(ge) 新的高度。現在我們(men) 更多提“法治方式”。淄博“有解思維”創新實踐給了我一些靈感:一是要善於(yu) 運用法治的誠信機製,為(wei) 不同利益相關(guan) 方搭建交流溝通的公開模式。任何改革都涉及利益和權益的變更,有的是利益受損方,有的是利益受益方,在不同的條件下,大家的看法觀念會(hui) 不一致,需要運用法治原則,考慮法律規定的內(nei) 容;二是要用法律原則、法律精神凝聚共識;三是運用法治方式規避各種潛在的法律風險。我們(men) 中國最大的優(you) 勢是強有力的政治動員體(ti) 製,強有力的行政執行機製。雷厲風行可能效果快,但也有可能產(chan) 生後遺症,所以我們(men) 要規避法律風險;四是“有解思維”要充分發揮法治提供穩預期的功能;五是運用法治思維構建一個(ge) 改革方案的司法糾紛解決(jue) 機製。

  總而言之,以法治方式推進改革是需要繼續探索的。淄博“有解思維”包含了很多運用法治方式的事例,我們(men) 需要作出總結。(根據錄音整理,未經本人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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