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產(chan) 經

文章

常修澤:“全要素 多資源”:產權交易市場新構想
—— 產權交易市場改革實踐考察之後的思考

發稿時間:2023-11-08 14:38:59   來源:人民論壇網  

  編者按:

  據相關(guan) 資料記載,三十六年前,即1987年11月,在黨(dang) 的十三大改革精神的激勵下,常修澤教授在“全國高校社會(hui) 主義(yi) 經濟理論與(yu) 實踐研討會(hui) (杭州會(hui) 議)”上,曾提出一個(ge) 關(guan) 於(yu) 《建立企業(ye) 產(chan) 權市場和經營權市場的構想》。此文於(yu) 1988年2月16日內(nei) 部刊登於(yu) 《對策研究》。4月13日在《天津日報》公開發表後,新華社《經濟參考報》隨即在4月22日標題套紅刊發。在實踐部門的創新推動下,1988年5月產(chan) 權交易市場在中國應運而生。

  現在,經濟改革又到一個(ge) 新的“曆史關(guan) 口”。產(chan) 權交易市場向何處去?2023年8月,常修澤教授在東(dong) 北轉型係列調研期間,專(zhuan) 門對黑龍江交易集團進行了考察,結合此前對廣東(dong) 深圳、上海、重慶、山東(dong) 、浙江、湖北以及海南等地產(chan) 權交易市場的實際調查或了解,激發其萌生“第二個(ge) 構想”—— “全要素 多資源”的產(chan) 權交易市場新構想。該文從(cong) 調研和實踐出發,歸於(yu) 理論的探索和未來的判斷,基於(yu) 產(chan) 權交易市場的現狀,提供了新的思路。現本刊將常教授文章全文刊發,以饗讀者。

  在中國下一步將深化要素市場化改革、建設高標準市場體(ti) 係的新背景下,如何按照“大交易邏輯”開拓要素和資源市場的新格局?此問題是這場“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遇到的理論和實踐問題之一。2023年8月,筆者在“東(dong) 北轉型係列調研”過程中,對黑龍江交易集團進行了專(zhuan) 題考察,同時結合此前對其他省市改革情況的了解,萌生一個(ge) “全要素、多資源”產(chan) 權交易市場新構想。現將考察要點和引發的思考報告如下。

  一、六年之變: 三個(ge) 擴增與(yu) 提升

  六年前(即2017年7月4日),筆者曾應邀前往哈爾濱,考察過位於(yu) 哈爾濱新區的黑龍江聯合產(chan) 權交易所,與(yu) 時任董事長孫光遠、總經理常玉春等業(ye) 界朋友交流,留下深刻印象。

  那次考察半年後(即2018年1月),得知在黑龍江聯合產(chan) 權交易所的基礎上,黑龍江交易集團應運而生。

  如今,黑龍江交易集團(以下簡稱“交易集團”)現在情況如何?8月9日、10日,筆者與(yu) 哈爾濱籍朋友、海南師大裴廣一教授一起,先到位於(yu) 長江路的交易集團總部,並特意到位於(yu) 哈爾濱新區的交易集團所屬哈爾濱股權交易所、自然資源交易中心、國資研究院等有關(guan) 機構體(ti) 驗。期間,與(yu) 交易集團董事長王立峰、董事會(hui) 秘書(shu) 徐鬆之、國資研究院邢筱菲等一起交流、研討(如下圖:左二為(wei) 常修澤,左三為(wei) 王立峰,左一為(wei) 裴廣一,右一為(wei) 徐鬆之)。

640

  經過實地考察,與(yu) 六年前自己所看的黑龍江聯合產(chan) 權交易所(以下簡稱“黑龍江聯交所”)相比,明顯感到有“三個(ge) 擴增”。

  一是,交易業(ye) 務範圍有所擴增。

  六年前,黑龍江聯交所還隻是比較單一的產(chan) 權交易機構(主要開展的是國有資產(chan) 交易業(ye) 務)。現在,作為(wei) 全省一體(ti) 化的要素資源交易集團,擁有7個(ge) 二級子公司和15個(ge) 三級子公司,形成了體(ti) 係比較健全、主業(ye) 相對集中、功能也較完備的產(chan) 業(ye) 結構布局。現在的集團業(ye) 務板塊,圖示如下。

640-1

  以上可概括為(wei) “四位一體(ti) ”,即:(1)要素交易:涵蓋國有資產(chan) 、農(nong) 村產(chan) 權、自然資源、碳排放權等交易;(2)招標采購:包括陽光采購、招標代理、直采商城等;(3)融資服務:包括資本市場“四板”融資、資金融通等;(4)研究谘詢:包括國資國企改革研究、博士後科研應用,旨在為(wei) 要素流轉和招標采購兩(liang) 大核心業(ye) 務提供智力支撐,也為(wei) 社會(hui) 上更大範圍的國資國企改革提供谘詢服務。

  二是,服務輻射地域有所擴增。

  六年前,雖然黑龍江聯交所也有十二個(ge) 地市子公司,但地市業(ye) 務極少,主要集中在省級。現在交易集團服務範圍已經輻射全省全部十三個(ge) 地市及所屬縣區,特別是農(nong) 村產(chan) 權交易業(ye) 務,覆蓋到省內(nei) 95個(ge) 縣區,覆蓋率達79.17%。

  三是,集團資產(chan) 規模有所擴增。

  六年前(2016年12月報表),黑龍江聯交所資產(chan) 總額為(wei) 5.37億(yi) 元,淨資產(chan) 為(wei) 1.29億(yi) 元。現在(2023年7月報表),交易集團資產(chan) 總額為(wei) 7.14億(yi) 元,淨資產(chan) 為(wei) 4.07億(yi) 元。

  除了“量”的擴增外,在“質”的方麵也有“三個(ge) 提升”。

  1.市場化戰略定位有所提升

  六年前,黑龍江聯交所雖然也承擔市場交易業(ye) 務,但是受行政性體(ti) 製和慣性影響較大,市場化意識還不夠強。這次一進交易集團總部,赫然映入眼簾的就是交易集團三大職能標識牌:政府管理經濟的市場工具;優(you) 化資源配置的要素市場;落實源頭防腐的陽光平台。

  這三大職能雖有政府管理的作用機製,但凸顯的是交易集團的“市場”功能,特別是“資源配置的要素市場”功能與(yu) 使命。而這正是下一步要素市場化改革所呼喚的。

  2.管理素質與(yu) 水平有所提升

  筆者上次來時,黑龍江聯交所隻有46人,其中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曆10人,占21.74%。現在,交易集團已有204人,其中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曆58人,占28.43%。同時,業(ye) 務管理、預算管理、風險管理等也有所加強。

  3.經營手段現代化有所提升

  筆者在交易集團總部及所屬幾個(ge) 交易機構看到,平台均以數字化手段賦能,實現了“五個(ge) 線上”(線上發布、線上報名、線上競價(jia) 、線上結算、線上監督),既提高了效率,又彰顯了透明度。

  隨著上述擴增和提升,交易集團發展取得不小成效。據統計,2018—2022年,經營總額年均增長62.21%,營業(ye) 收入年均增長39.79%,利潤總額年均增長70.59%。

  二、核心功能之一:產(chan) 權交易向“廣義(yi) 產(chan) 權”格局拓展

  這次考察中,筆者曾進入“交易集團的產(chan) 權交易業(ye) 務辦公區”,了解業(ye) 務開展情況,感到有明顯拓展。

  產(chan) 權交易拓展一:由一般“狹義(yi) 產(chan) 權”(物權、債(zhai) 權、股權等)向“天地環資產(chan) 權”拓展。

  2017年調研時,黑龍江聯交所主要交易的是人們(men) 熟知的企業(ye) 國有資產(chan) 、行政事業(ye) 資產(chan) 等。六年後,交易集團已經向“廣領域產(chan) 權”進軍(jun) 。其表現之一,就是現從(cong) 事交易的對象,除狹義(yi) 產(chan) 權外,還“廣到天”“廣到地”(即環境產(chan) 權和地上地下的各種自然資源產(chan) 權,“廣領域產(chan) 權”,見拙著《廣義(yi) 產(chan) 權論》2009,前言第3頁)。

  新增的“自然和生態資源交易中心”是其標誌之一。8月10日,筆者專(zhuan) 程到鬆花江北岸,考察了這家交易機構。請注意牌子名稱中間這個(ge) “和”字(圖3),它清晰表明迄今為(wei) 止交易的,一是自然資源,二是生態資源。前者“廣到地”,後者也“廣到天”。

640-2

  在此看到“廣到地”的“自然資源”,不隻是地麵,也包括地上地下種種資源,如:土地資源、礦產(chan) 資源、林業(ye) 資源、草原資源、水資源、冰雪資源等。在這裏,筆者了解到一些交易案例。如,在礦產(chan) 資源方麵:2022年5月,七台河鐵西煤礦一井區采礦權及相關(guan) 設施資產(chan) 出讓項目掛牌成交,成交額31381.02萬(wan) 元。該項目成功交易,破解了積累多年的曆史遺留采礦權“重新出讓”問題。

  除“廣到地”外,筆者更關(guan) 注“廣到天”,即“生態環境產(chan) 權”,包括碳排放權、排汙權、農(nong) 林碳匯等。如,今年(即2023年)2月黑河市熱電委托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汙權轉讓項目,成交額181萬(wan) 元。吸引人的還有“碳匯交易”:龍江森工集團“碳匯轉讓項目”,單價(jia) 每噸60元,由本交易中心“撮合”,促成有關(guan) 單位實現“碳中和”。

  產(chan) 權交易拓展二:由單一“初始所有權”向“多權能體(ti) 係”拓展。

  筆者觀點:“產(chan) 權不是一朵花,而是一束花”,是一個(ge) “權利體(ti) 係——以所有權為(wei) 基礎的各種行為(wei) 性權利的總合”(《廣義(yi) 產(chan) 權論》2009,第7頁)。

  交易集團於(yu) 2018年9月成立的農(nong) 交中心,是黑龍江省唯一的省級農(nong) 村綜合產(chan) 權交易機構。其“綜合”在哪裏?不僅(jin) 涉及“初始所有權”的交易,如農(nong) 村集體(ti) 經營性資產(chan) ,而且涉及農(nong) 村耕地承包權的經營權、“四荒”使用權交易。注意:這裏農(nong) 村耕地流轉交易的不是“土地初始的集體(ti) 所有權”,甚至也不是“農(nong) 戶土地的承包權”,而是“農(nong) 戶土地承包權的經營權”,是三權分置改革後的“第三級”流轉交易。

  按照筆者的分析,2022年10月,肇東(dong) 市東(dong) 風林場資源轉讓項目,也不是林業(ye) 資源的“初始所有權”,而是林業(ye) 資源的“特許經營權”——包括林輔用地經營權、林木及所占用地的經營權。

  由此可見:在中國自然資源歸國家所有和農(nong) 村土地歸集體(ti) 所有的情況下,隨著國有資產(chan) “兩(liang) 權分離”和農(nong) 村“三權分置”改革,中國產(chan) 權交易市場必須順應改革大潮,由單一“初始所有權”向“多權能體(ti) 係”拓展,把產(chan) 權體(ti) 係的“一束花”,拆成“一朵朵花”交易,這樣,中國產(chan) 權交易市場才能演出威武雄壯的活劇來。

  產(chan) 權交易拓展三:由“物本要素產(chan) 權”開始嚐試向“人本要素產(chan) 權”拓展。

  就在筆者去的當月(2023年8月),交易集團與(yu) 國投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簽訂合作協議,雙方將探索“建立市場化、專(zhuan) 業(ye) 化、產(chan) 業(ye) 化的龍江人力資源服務平台”,為(wei) 高質量發展提供人才支撐,這就開始觸及“人本要素產(chan) 權”交易問題。

  總之,既有“廣領域”(“廣到天”“廣到地”“廣到人”),又有“多權能”(初始所有權與(yu) 派生權),還有“四製度聯動”(產(chan) 權界定、產(chan) 權配置、產(chan) 權交易和產(chan) 權保護聯動),初步拓展為(wei) 一個(ge) “廣領域、多權能、四聯動”的廣義(yi) 產(chan) 權交易體(ti) 係。

  三、核心功能之二:向“公共資源市場”推進

  2020年7月,筆者與(yu) 中國企業(ye) 國有產(chan) 權交易機構協會(hui) 黨(dang) 委原副書(shu) 記何亞(ya) 斌先生應深圳交易集團董事長陳戈先生邀請,前往深圳調研(見下圖:左四為(wei) 深圳交易集團董事長陳戈,左六為(wei) 深圳交易集團總裁劉慶雲(yun) ,左五為(wei) 常修澤,左三為(wei) 何亞(ya) 斌),在應邀所作的報告中,筆者建議產(chan) 權界“把握七大要素、建立六大市場(知識與(yu) 技術合二為(wei) 一)”,同時還要“+拓展公共資源市場”。建議“在行政資源方麵:把招標采購納入產(chan) 權市場交易範圍”。

640-3

  實際上,黑龍江交易集團在2019年10月就設立了陽光采購服務平台,為(wei) 企事業(ye) 單位、金融機構采購物資、工程建設項目和社會(hui) 服務等提供專(zhuan) 業(ye) 化的市場服務。

  特別是,他們(men) 在2021年11月,重組整合了省內(nei) 最大的招標公司。該公司前身為(wei) “設備成套局”,乃是我國首批30家獲國家部委批準的專(zhuan) 職招標機構之一,改製為(wei) “招標公司”後,主營業(ye) 務為(wei) 國內(nei) 招標采購業(ye) 務、工程招標業(ye) 務、政府采購業(ye) 務、工程建設項目全過程谘詢服務、招投標業(ye) 務谘詢、工程造價(jia) 谘詢及設計服務等。這在增量變革上邁出了可喜一步。

  隨著交易集團總部業(ye) 務擴大,近幾年,交易集團充分利用現在13個(ge) 地市子公司的平台,與(yu) 地市政府深度合作,推動與(yu) 當地公共資源市場進行業(ye) 務整合。部分地市已經取得了實質性進展。

  四、“全要素 多資源”產(chan) 權交易市場新構想

  建議分步驟邁向“全要素、多資源”大交易格局。

  整個(ge) 思路需要按“大市場邏輯”拓展新局,如何具體(ti) 開創?這裏提出如下“前進1、2、3”設想。

  前進1:“全要素”。

  所謂“全要素”是指當今人類生產(chan) 的“七大要素”,就是人類共識的勞動、資本、土地、知識、技術、管理、數據等七大生產(chan) 要素。欲要這樣做,就需搞清要素與(yu) 產(chan) 權的內(nei) 在聯係。筆者曾指出“有產(chan) 權的不都是要素,但凡是要素都有產(chan) 權”,並進而在《關(guan) 於(yu) 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再探討》(《改革與(yu) 戰略》2020年第9期)提出“產(chan) 權要素三全論”,即“範圍全覆蓋,過程全貫通,生命全周期”。結論:“要素配置實則是產(chan) 權配置,要素價(jia) 值實則是產(chan) 權價(jia) 值”,二者內(nei) 化於(yu) 一體(ti) 。

  鑒於(yu) 目前國內(nei) 地方產(chan) 權交易市場不少還處在 “不完全要素”階段,下一步需要向“全要素”前進。

  前進2: “全要素”+公共資源。

  此次考察的黑龍江交易集團,大體(ti) 是這種情況。黑龍江的同誌在借鑒重慶、廣東(dong) 、深圳等地經驗的基礎上,已經穩步走向“全要素+公共資源”的一體(ti) 化交易體(ti) 係。

  前進3:“全要素”+公共資源+科創+金融。

  據2023年9月8日報道,上海市政府發布消息,同意上海市國資委組建上海交易集團有限公司。擬組建的上海交易集團,是以上海聯合產(chan) 權交易所為(wei) 基礎,組建全要素交易市場。似是目前最寬的“一體(ti) 化”體(ti) 係。它不僅(jin) 包括“全要素+公共資源”,而且還重點將“科技要素非連續性、非標準化的金融交易”納入其間。

  根據筆者上述“前進1、2、3”設想,在交易市場現實運行中,一段時間內(nei) 不可避免地出現“寬、中、窄三型並存”的局麵。作為(wei) 目標,筆者還是主張前進3:即“全要素+公共資源+科創+金融”。當然,從(cong) 理論上說,金融與(yu) 資本有關(guan) ,也屬於(yu) 要素範疇。

  至於(yu) 眼下各地產(chan) 權交易市場稱謂,是稱大概念的“交易市場”,還是稱“要素與(yu) 資源交易市場”,還是繼續稱“產(chan) 權(或要素)交易市場”,筆者持開放包容態度。且,問題的關(guan) 鍵不在於(yu) 名稱,而在於(yu) 實質。隻要在實體(ti) 上做到“全要素、多資源”就可以。

  如何具體(ti) 做到“全要素、多資源”呢?需要深入分別研究。

  “全要素”市場化:建議沿著“三線”繼續創新拓展。

  目前,各地產(chan) 權交易市場都麵臨(lin) 向全方位“全要素市場”轉型的任務,可按“物本型”、 “人本型”和 “人與(yu) 物混合型”三類要素,分線拓展。

  第一條線,“物本型要素”:土地與(yu) 資本。

  ——土地資源方麵:不僅(jin) 包括“地上”的土地和“地下”的礦產(chan) 及各種資源,還應將市場化配置的範圍擴展到河流、森林、山嶺、荒地等自然資源。

  ——資本方麵,為(wei) 避免節外生枝,目前可選擇適合的“非標資本市場”業(ye) 務展開(注意把握“非連續性”,以及“非標資本市場”交易主體(ti) 企業(ye) 股東(dong) 人數不超過200位規模等相關(guan) 規定)。

  第二條線,人本型要素:“四種資源”。

  為(wei) 從(cong) 根本上調動“人本要素資源”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應致力於(yu) 挖掘 “四類人本產(chan) 權”(即知識產(chan) 權、技術產(chan) 權、管理產(chan) 權、勞動力產(chan) 權)的潛能。同時,可進行人本要素的“身價(jia) 係統賦能”實驗,並探討將“身價(jia) ”與(yu) 銀行授信相結合的金融安排。

  按照筆者研究,隨著“四類人本要素產(chan) 權”價(jia) 值的實現,終究有一天,“人本要素資源的總價(jia) 值”將會(hui) 超過“物本要素資源的總價(jia) 值”。對此,產(chan) 權界要有前瞻性。

  第三條線,“人與(yu) 物混合型”:數據要素。

  數據是極具前景的生產(chan) 要素。數字經濟將以其旺盛的生命力改變人類的經濟生活。“全要素”市場化必須將數據要素列入期間。筆者曾在2020年7月到深圳南方大數據交易所調研,今年4月,又對貴陽大數據交易所進一步調研,其市場經驗可資借鑒。

  建議積極探索“多資源”市場化改革。

  這裏,筆者沒有用“全資源”,而用“多資源”概念,是考慮到此問題的複雜性。因其領域寬廣,隻能舉(ju) 例說明。

  例如,在社會(hui) 資源方麵:可否全麵推進各類“公共工程承包權”配置市場化?

  再如,在行政資源方麵:政府采購可更大程度地納入市場化。還有像行政係統閑置房屋以及公用車輛等服務資源的配置,也應進入市場化體(ti) 係。

  建議相應推進交易集團內(nei) 部的產(chan) 權結構和機製變革。

  現在省屬交易集團的內(nei) 部產(chan) 權結構基本是“單一的國有獨資”的模式。按照國企改革的思路,可改成國有資本控股的混合所有製模式。如果集團總部本身一時難以展開,集團所屬二、三級公司應率先“混改”。

  隨著交易集團內(nei) 部的產(chan) 權結構改革,人事製度也應相應改革。尤其在交易業(ye) 務已經“全要素”市場化,其中包括“企業(ye) 家市場(管理市場)”的前提下,交易集團內(nei) 部在董事會(hui) 治理下,是否也引入“企業(ye) 家市場製度”,招聘“職業(ye) 經理人”呢?隨著人事製度改革,相應地,管理者薪酬製度也應該進行改革。

  最後,中國產(chan) 權交易市場從(cong) 1988年5月創建以來,三十五年篳路藍縷,“從(cong) 無到有、從(cong) 小到大”,如今已成為(wei) 中國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現在正處在“由低到高、由窄到廣”的曆史性“爬坡”階段,任重而道遠。相信具有改革傳(chuan) 統的“產(chan) 權人”,能再接再厲,不懈探索,開創“全要素、多資源”產(chan) 權交易新格局。

  作者附言:

  本人在調研和寫(xie) 作過程中,得到黑龍江交易集團王立峰董事長和徐鬆之、邢筱菲等同誌,以及產(chan) 權界何亞(ya) 斌、周小全等多位朋友的幫助,在此表示感謝。

  (文章據2023年11月第11期《產(chan) 權導刊》,轉載時有刪減)

友情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