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增發1萬億元國債!怎麽用?權威回應
發稿時間:2023-10-26 14:07:09 來源:中國政府網
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hui)
10月24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第六次會(hui) 議審議通過了國務院關(guan) 於(yu) 增加發行國債(zhai) 支持災後恢複重建和提升防災減災救災能力的議案。10月25日,國新辦舉(ju) 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hui) ,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相關(guan) 負責人介紹有關(guan) 情況。
吹風會(hui) 要點:
●此次增發1萬(wan) 億(yi) 元國債(zhai) 的主要目的,是落實中央政治局常委會(hui) 會(hui) 議的部署,支持災後恢複重建和提升防災減災救災能力的項目建設,是補短板、強弱項、惠民生的重要安排。
●雖然今年的赤字率有小幅提高,但我國政府的負債(zhai) 率仍處於(yu) 合理區間,整體(ti) 風險可控。
●此次增發的1萬(wan) 億(yi) 國債(zhai) 全部通過轉移支付方式安排給地方使用,全部列為(wei) 中央財政赤字,還本付息由中央承擔,不增加地方償(chang) 還負擔。
●增發的國債(zhai) 資金初步考慮在2023年安排使用5000億(yi) 元,結轉2024年使用5000億(yi) 元。
●抓緊組織開展項目篩選審核,盡快選定項目並下達項目清單和安排金額。
●國債(zhai) 轉移支付資金全部納入財政直達資金範圍,全部導入直達資金監控係統,實施全流程跟蹤監控,及時發現並妥善處置發現的可能影響資金使用效益的問題。對擠占挪用國債(zhai) 項目資金等問題,將按照有關(guan) 規定嚴(yan) 肅追責。
●此次國債(zhai) 優(you) 先支持建設需求迫切、投資效果明顯的項目,堅決(jue) 避免安排一般競爭(zheng) 性產(chan) 業(ye) 項目、樓堂館所、形象工程和政績工程等,把國債(zhai) 資金用在刀刃上。
關(guan) 於(yu) 增發國債(zhai) 資金規模和投向
增發國債(zhai) 是補短板、強弱項、惠民生的重要安排
今年以來,在以習(xi) 近平同誌為(wei) 核心的黨(dang) 中央堅強領導下,我國更好統籌國內(nei) 國際兩(liang) 個(ge) 大局,更好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hui) 發展,更好統籌發展和安全,國民經濟持續恢複、總體(ti) 回升向好。特別是三季度以來,整體(ti) 回升的態勢更趨明顯,多個(ge) 領域出現了一些積極變化。
這次增發1萬(wan) 億(yi) 元國債(zhai) 的主要目的,是落實中央政治局常委會(hui) 會(hui) 議的部署,支持災後恢複重建和提升防災減災救災能力的項目建設,是補短板、強弱項、惠民生的重要安排。當然,國債(zhai) 資金投入使用後,客觀上也會(hui) 有利於(yu) 帶動國內(nei) 需求,進一步鞏固我國經濟回升向好態勢。
資金規模
結合災後恢複重建和防災減災救災工作需要,並統籌財政承受能力,決(jue) 定在今年四季度增加發行2023年國債(zhai) 1萬(wan) 億(yi) 元,作為(wei) 特別國債(zhai) 管理。
按此測算,2023年全國財政赤字由3.88萬(wan) 億(yi) 元增加到4.88萬(wan) 億(yi) 元,中央財政赤字由3.16萬(wan) 億(yi) 元增加到4.16萬(wan) 億(yi) 元,預計財政赤字率由3%提高到3.8%左右。
資金投向
主要用於(yu) 8個(ge) 方向:
第一,用於(yu) 災後恢複重建,支持以京津冀為(wei) 重點的華北地區等災後恢複重建和提升防災減災能力,促進災區基本生產(chan) 生活條件和經濟發展恢複到災前的水平。
第二,是以海河、鬆花江流域等北方地區為(wei) 重點的骨幹防洪治理工程。支持大江大河大湖幹流防洪治理、南水北調防洪影響處理、大中型水庫建設以及蓄滯洪區圍堤建設,加快完善防洪工程體(ti) 係。
第三,是自然災害應急能力提升工程。支持實施預警指揮工程、救援能力工程、巨災防範工程和基層防災工程,加強各級應急指揮部體(ti) 係,提升防災避險能力。
第四,是其他重點防洪工程。支持主要支流、中小河流、山洪溝治理和重點區域排澇能力建設,水文基礎設施、小型水庫工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及安全監測,海堤治理,整體(ti) 提升水旱災害的防禦能力。
第五,是灌區建設改造和重點水土流失治理工程。支持灌區建設改造修複、東(dong) 北黑土區侵蝕溝治理、丹江口水庫水土流失治理,提高灌溉供水、排水保障能力和防災減災能力。
第六,是城市排水防澇能力提升行動。支持構建城市排水防澇工程體(ti) 係,推動係統解決(jue) 城市內(nei) 澇問題。
第七,是重點自然災害綜合防治體(ti) 係建設工程。支持開展地質災害綜合防治體(ti) 係建設、海洋災害綜合防治體(ti) 係建設、森林防火應急道路建設、氣象基礎設施建設,推動災害防治從(cong) 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
第八,是用於(yu) 東(dong) 北地區和京津冀受災地區等高標準農(nong) 田建設。
我國政府的負債(zhai) 率仍處於(yu) 合理區間,整體(ti) 風險可控
雖然今年的赤字率有小幅提高,但我國政府的負債(zhai) 率仍處於(yu) 合理區間,整體(ti) 風險可控。國債(zhai) 資金投入使用以後,也會(hui) 積極帶動國內(nei) 的需求,進一步鞏固我國經濟回升向好的態勢。
關(guan) 於(yu) 增發國債(zhai) 資金的安排使用
在增發國債(zhai) 資金的安排使用方麵有什麽(me) 具體(ti) 考慮?
一是中央承擔還本付息。此次增發的1萬(wan) 億(yi) 國債(zhai) 全部通過轉移支付方式安排給地方使用,全部列為(wei) 中央財政赤字,還本付息由中央承擔,不增加地方償(chang) 還負擔。
二是今明兩(liang) 年安排使用。當前已進入四季度10月下旬,根據相關(guan) 工作進展和項目儲(chu) 備等情況,增發的國債(zhai) 資金初步考慮在2023年安排使用5000億(yi) 元,結轉2024年使用5000億(yi) 元,能夠以強有力的資金保障工作落實。
三是適當提高補助標準。為(wei) 了減輕地方財政配套壓力,將一次性適當提高相關(guan) 領域中央財政補助標準或補助比例,加大對地方支持力度,確保項目能夠順利實施。
四是單設轉移支付項目。為(wei) 保持預算年度間銜接,將參照以往做法,在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中單設“災後恢複重建和提升防災減災救災能力補助資金”項目,與(yu) 一般性轉移支付、專(zhuan) 項轉移支付並列,集中反映增發國債(zhai) 安排的支出。
在加強資金監管方麵,財政部將采取哪些措施?
為(wei) 保障和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財政部將加強資金的全流程監管:
一是納入直達資金機製。財政部將充分利用直達機製,將國債(zhai) 轉移支付資金全部納入財政直達資金範圍,全部導入直達資金監控係統,實施全流程跟蹤監控,及時發現並妥善處置發現的可能影響資金使用效益的問題。
二是開展常態化資金監管。財政部將充分發揮各地監管局屬地優(you) 勢,組織建立常態化監管機製,專(zhuan) 門製定監管方案,明確監管任務要求,確保資金按規定用途使用,嚴(yan) 查擠占挪用國債(zhai) 資金等違法違規行為(wei) ,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三是壓實地方監管責任。財政部將督促各地將國債(zhai) 資金使用情況作為(wei) 財會(hui) 監督工作的重點,推動形成上下聯動、橫向協同、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壓實地方主體(ti) 責任,層層傳(chuan) 導壓力,盯緊盯牢國債(zhai) 資金使用。
關(guan) 於(yu) 增發國債(zhai) 項目實施
此次增發國債(zhai) 對項目主要有哪些要求?
一是符合規劃或實施方案。此次國債(zhai) 優(you) 先支持“十四五”規劃,國務院以及國務院有關(guan) 部門批複的重點專(zhuan) 項規劃和區域規劃,以及地方重點規劃中明確的項目,確保項目建設符合實際需求,避免超標準建設、重複建設等問題。
二是滿足投向領域要求。項目主要建設內(nei) 容應符合此次國債(zhai) 資金支持範圍,精準聚焦災後恢複重建和提升防災減災救災能力。優(you) 先支持建設需求迫切、投資效果明顯的項目,堅決(jue) 避免安排一般競爭(zheng) 性產(chan) 業(ye) 項目、樓堂館所、形象工程和政績工程等,把國債(zhai) 資金用在刀刃上。
三是前期工作比較成熟。對於(yu) 在建項目,要求各項手續完備。對於(yu) 新開工項目,要求前期研究論證比較充分、具備紮實的前期工作基礎,能夠盡快開工建設,特別是一些急需項目能夠在明年汛期前建成投用。對於(yu) 部分前期工作較為(wei) 複雜的重大項目,原則上也不得晚於(yu) 明年6月底開工建設。
特別需要強調的是,此次國債(zhai) 主要安排災後重建和防災減災救災項目,更要高度重視前期工作質量,在開工前對地質條件、生態風險、工程難度、建設方案、群眾(zhong) 需要等研究到位,避免倉(cang) 促上馬,導致建設實施中遇到重大困難問題,造成資金無法使用、嚴(yan) 重影響工期,甚至影響經濟社會(hui) 效益等問題的出現。
四是資金需求與(yu) 建設進度相匹配。項目的國債(zhai) 資金需求要根據國債(zhai) 資金支持標準,結合項目建設進度合理提出,確保資金撥付到位後能夠盡快投入使用,保障項目順利推進。
在增發國債(zhai) 項目實施方麵,如何推動盡快形成實物工作量?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將會(hui) 同有關(guan) 方麵,積極做好增發國債(zhai) 項目實施各項工作。
一是抓緊建立工作機製。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將抓緊與(yu) 教育、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住房城鄉(xiang) 建設、交通運輸、水利、農(nong) 業(ye) 農(nong) 村、衛生健康、應急管理、審計、氣象、林草、地震、消防救援等部門,建立增發國債(zhai) 項目實施工作機製,加強部門配合和央地協作,統籌做好國債(zhai) 項目各項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組織做好項目篩選。抓緊組織各地方,依托國家重大建設項目庫梳理報送一批符合投向領域、前期工作成熟、經濟社會(hui) 效益較好的項目。抓緊組織開展項目篩選審核,盡快選定項目並下達項目清單和安排金額。
三是加快推進項目實施。與(yu) 自然資源、生態環境等部門,加快推進國債(zhai) 項目前期手續辦理,強化用地(用海)、環評等要素保障。會(hui) 同各行業(ye) 主管部門,指導地方加大項目推進力度,確保新開工項目盡快開工建設,在建項目能在今明兩(liang) 年形成較大實物工作量。
四是著力抓好監督管理。通過在線監測、現場督導等方式,加強對國債(zhai) 項目開工建設、資金使用等情況的監督檢查,推動項目順利建設實施,恢複和提升受災地區生產(chan) 生活條件,進一步增強防災減災救災能力。對擠占挪用國債(zhai) 項目資金等問題,將按照有關(guan) 規定嚴(yan) 肅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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