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推動強化企業數據資源會計信息披露——數據資源“入表”,明年起實施
發稿時間:2023-08-24 14:17:42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數據是數字經濟的關(guan) 鍵要素。近年來,中國產(chan) 業(ye) 數字化程度顯著提高,數據資源對於(yu) 企業(ye) 特別是相關(guan) 數據企業(ye) 的價(jia) 值創造日益發揮著重要作用。
數據資源是否可以作為(wei) 資產(chan) 確認?怎樣進行計量?能否作為(wei) 會(hui) 計上的資產(chan) “入表”?8月21日,財政部對外發布《企業(ye) 數據資源相關(guan) 會(hui) 計處理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明確數據資源的確認範圍和會(hui) 計處理適用準則等,將於(yu) 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財政部會(hui) 計司有關(guan) 負責人介紹,《暫行規定》適用於(yu) 企業(ye) 按照企業(ye) 會(hui) 計準則相關(guan) 規定確認為(wei) 無形資產(chan) 或存貨等資產(chan) 類別的數據資源,以及企業(ye) 合法擁有或控製的、預期會(hui) 給企業(ye) 帶來經濟利益的、但由於(yu) 不滿足企業(ye) 會(hui) 計準則相關(guan) 資產(chan) 確認條件而未確認為(wei) 資產(chan) 的數據資源的相關(guan) 會(hui) 計處理。“後續隨著未來數據資源相關(guan) 理論和實務的發展,可及時跟進調整。”該負責人說。
從(cong) 明年起,企業(ye) 應當按照企業(ye) 會(hui) 計準則相關(guan) 規定,根據數據資源的持有目的、形成方式、業(ye) 務模式,以及與(yu) 數據資源有關(guan) 的經濟利益的預期消耗方式等,對數據資源相關(guan) 交易和事項進行會(hui) 計確認、計量和報告。“《暫行規定》按照會(hui) 計上的經濟利益實現方式,根據企業(ye) 使用、對外提供服務、日常持有以備出售等不同業(ye) 務模式,明確相關(guan) 會(hui) 計處理適用的具體(ti) 準則,同時,對實務反映的一些重點問題,結合數據資源業(ye) 務等實際情況予以細化。”前述負責人說。
具體(ti) 操作中,企業(ye) 應如何列示和披露數據資源信息?根據《暫行規定》,企業(ye) 在編製資產(chan) 負債(zhai) 表時,應當根據重要性原則並結合本企業(ye) 的實際情況,在“存貨”項目下增設“其中:數據資源”項目,反映資產(chan) 負債(zhai) 表日確認為(wei) 存貨的數據資源的期末賬麵價(jia) 值;在“無形資產(chan) ”項目下增設“其中:數據資源”項目,反映資產(chan) 負債(zhai) 表日確認為(wei) 無形資產(chan) 的數據資源的期末賬麵價(jia) 值;在“開發支出”項目下增設“其中:數據資源”項目,反映資產(chan) 負債(zhai) 表日正在進行數據資源研究開發項目滿足資本化條件的支出金額。
財政部會(hui) 計司有關(guan) 負責人表示,製定《暫行規定》有助於(yu) 進一步推動和規範數據相關(guan) 企業(ye) 執行會(hui) 計準則,為(wei) 監管部門完善數字經濟治理體(ti) 係、加強宏觀管理提供會(hui) 計信息支撐,也為(wei) 投資者等報表使用者了解企業(ye) 數據資源價(jia) 值、提升決(jue) 策效率提供有用信息。
“《暫行規定》兼顧信息需求、成本效益和商業(ye) 秘密保護,創新提出自願披露方式,並圍繞各方關(guan) 注對披露重點作出規範和指引。”該負責人表示,企業(ye) 應主動按照企業(ye) 會(hui) 計準則和《暫行規定》的披露要求,持續加強對數據資源的應用場景或業(ye) 務模式、原始數據類型來源、加工維護和安全保護情況、涉及的重大交易事項、相關(guan) 權利失效和受限等相關(guan) 信息的自願披露,以全麵反映數據資源對企業(ye) 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等的影響。
有關(guan) 專(zhuan) 家認為(wei) ,數據資源“入表”,有利於(yu) 顯化數據資源價(jia) 值,提升企業(ye) 數據資產(chan) 意識,激活數據市場供需主體(ti) 的積極性,增強數據流通意願,減少“死數據”,為(wei) 企業(ye) 對數據進行深度開發利用提供動力。同時,建立數據資源入表機製能夠有效帶動數據采集、清洗、標注、評價(jia) 、資產(chan) 評估等數據服務業(ye) 發展,激發數字經濟發展活力。(記者 汪文正)
友情鏈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