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文物保護利用專項規劃》公布
發稿時間:2023-05-29 15:36:22 來源:《中國文化報》
《三峽文物保護利用專(zhuan) 項規劃》公布
涵蓋重慶、湖北26個(ge) 區縣,總麵積5.75萬(wan) 平方公裏
本報訊 (記者張影)近日,國家文物局、文化和旅遊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部、水利部、重慶市人民政府、湖北省人民政府聯合印發《三峽文物保護利用專(zhuan) 項規劃》(簡稱《規劃》),對新時代三峽文物保護利用工作作出部署。
三峽地區是溝通四川盆地和江漢平原的咽喉要道,也是巴蜀文化和荊楚文化的交匯之地。獨特的地理、人文環境孕育出的特色文化,是長江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三峽地區文物文化資源豐(feng) 富,截至2022年,三峽地區共有不可移動文物16601處、可移動文物544799件/套、世界自然遺產(chan) 1處、國家級風景名勝區7處。
《規劃》明確,規劃範圍為(wei) 三峽地區重慶市、湖北省26個(ge) 區、縣,規劃總麵積5.75萬(wan) 平方公裏,規劃主要對象為(wei) 文物及其依存的自然和文化生態環境。到2025年,文物保護單位“兩(liang) 線”和不可移動文物保護管理的要求納入各級國土空間規劃。深入開展三峽地區考古工作,出土文物修複力度進一步加大,完成44部考古報告出版。重要文物實現整體(ti) 保護和有效利用,縣級及以下文物大的險情基本排除,文物展示活化利用途徑進一步拓展。三峽文物有效支撐三峽考古遺址公園、石窟寺國家遺址公園、長江國家文化公園、長征國家文化公園建設和長江三峽文物保護利用示範區創建。到2035年,三峽地區文物保護管理水平全麵提升,建立文物可持續保護利用機製,文物和旅遊深度融合,與(yu) 生態文明建設協調發展,文物文化傳(chuan) 播力和影響力不斷增強,文物保護利用全麵融入經濟社會(hui) 發展。
針對三峽文物開放使用不足、活化利用形式單一等問題,《規劃》指出要在深入研究闡釋基礎上,創新三峽文物展示利用,促進三峽文物保護利用與(yu) 鄉(xiang) 村振興(xing) 、旅遊深度融合,講好傳(chuan) 統文化的新故事,讓文物真正“活”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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