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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建嶸:戶籍改革別止於政府工作報告

發稿時間:2022-04-27 19:17:24  

  城鄉(xiang) 二元結構廢除比不廢除好,早廢除比晚廢除好;某些部門再也不能因為(wei) 部門利益,而讓戶籍製度改革繼續停留在專(zhuan) 家的嘴上、政府工作報告的紙上,而是必須要有一個(ge) 時間表來實實在在的將之付諸行動了。

  前不久,於(yu) 建嶸的新書(shu) 《訪法劄記》由四川人民出版社出版,本書(shu) 關(guan) 注法國勞工群體(ti) 特別是農(nong) 民的利益表達機製及其對社會(hui) 穩定的影響,著重記錄法國如何應對現代化的挑戰,實現社會(hui) 有序穩定的一些做法。

  其中,關(guan) 於(yu) 農(nong) 民收入、土地流轉、糧食安全以及新生代農(nong) 民工問題的關(guan) 注與(yu) 思考,可為(wei) 當下的中國提供借鑒與(yu) 參照。就此,鳳凰評論《高見》欄目專(zhuan) 訪於(yu) 建嶸。

  一.法國農(nong) 民有豐(feng) 富的利益表達渠道

  鳳凰評論《高見》:《訪法劄記》前言中說到,法國構建和諧社會(hui) 給你的啟示主要有三點:一是培育社會(hui) 自主的利益表達和矛盾化解機製;二是建立連接國家與(yu) 社會(hui) 、民眾(zhong) 與(yu) 政府之間的製度化利益表達渠道;三是重視普通勞動者群體(ti) 和社會(hui) 中下層權益。這三點,同樣適合於(yu) 中國嗎?為(wei) 什麽(me) ?

  於(yu) 建嶸:當然適用於(yu) 中國。當前中國社會(hui) 的群體(ti) 性事件頻發,底層群眾(zhong) 社會(hui) 抗爭(zheng) 不斷,很大程度因為(wei) 我們(men) 缺乏有效的利益表達和矛盾化解機製。

  從(cong) 政治體(ti) 製的層麵看,我們(men) 當前的製度設計缺乏民眾(zhong) 的製度化的利益表達渠道,他們(men) 的權利受到侵犯,得不到製度化的救濟途徑,隻能轉而采取社會(hui) 抗爭(zheng) 的形式,甚至暴力化,演化為(wei) 群體(ti) 性事件。

  當前社會(hui) 體(ti) 製很大程度上是政治精英、經濟精英和知識精英的聯盟,普通工農(nong) 群眾(zhong) 長期以來被邊緣化。所以我們(men) 要進行鏈接民眾(zhong) 與(yu) 政府之間製度化利益表達機製的改革,必須從(cong) 觀念上重視社會(hui) 中下層的權益。

  鳳凰評論《高見》:具體(ti) 來說,你覺得該怎樣構建這種底層群眾(zhong) 的製度化的利益表達渠道?

  於(yu) 建嶸:一是對目前農(nong) 村鄉(xiang) 鎮管理體(ti) 製進行改革,通過簡化鄉(xiang) 鎮政府機構和分化其職能,建立具有經濟、社會(hui) 和文化功能的農(nong) 會(hui) 組織。二是農(nong) 會(hui) 組織應有農(nong) 有、農(nong) 治和農(nong) 享的公益性社團法人,隻有真正從(cong) 事農(nong) 業(ye) 生產(chan) 的農(nong) 民才能成為(wei) 農(nong) 會(hui) 的正式成員,並通過民主選舉(ju) 而管理農(nong) 會(hui) 。農(nong) 民可以申請加入,也可以自由退出。三是按照屬地主義(yi) 原則,建立以鄉(xiang) 鎮、縣和省及全國為(wei) 基層組織的農(nong) 會(hui) 係統。鄉(xiang) 鎮農(nong) 戶為(wei) 基層農(nong) 會(hui) 組織,在鄉(xiang) 鎮農(nong) 會(hui) 下根據情況,建立相應的農(nong) 事小組。四是按照議行分立原則,建立由理事會(hui) 、監事會(hui) 和總幹事及具體(ti) 的職能部門組成、權責分明的農(nong) 會(hui) 治理結構。

  鳳凰評論《高見》:《訪法劄記》給我印象最深的是,法國農(nong) 民可以組建各種農(nong) 會(hui) 、農(nong) 民工會(hui) ,自由加入各類組織,由此解決(jue) 自己在生活、農(nong) 業(ye) 生產(chan) 、農(nong) 產(chan) 品銷售,以及收入等各個(ge) 環節的問題。在中國,農(nong) 民還是處於(yu) 完全分散的狀況。兩(liang) 者之間的關(guan) 鍵差別在哪裏?中國農(nong) 民如果要參與(yu) 大農(nong) 業(ye) ,參與(yu) 國際市場的農(nong) 產(chan) 品競爭(zheng) ,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於(yu) 建嶸:中國農(nong) 民和法國農(nong) 民不在一個(ge) 發展水平上。法國農(nong) 民是現代化農(nong) 民,雖然我們(men) 國家的經濟和科技發展水平都已步入現代化國家行列,但是我國農(nong) 民距離現代化還有很大距離。

  這麽(me) 說主要指兩(liang) 個(ge) 方麵,一是科技文化水平上,我國的農(nong) 民整體(ti) 科技文化水平還很低,難以滿足現代農(nong) 業(ye) 大生產(chan) 要求,農(nong) 業(ye) 技術還是依靠傳(chuan) 統農(nong) 技,農(nong) 業(ye) 生產(chan) 的機械化和科技化水平比法國差很多;二是在農(nong) 民的組織程度和利益維護方麵,中國的農(nong) 民組織化程度低,基本上處於(yu) 原子化的狀態。所以中國農(nong) 民的絕對數量和占人口比例都比法國農(nong) 民要高得多,但是中國這麽(me) 龐大的農(nong) 民群體(ti) 卻無法維護自己的利益,無法在國家現代化的進程中有力地表達自己的聲音。

  中國農(nong) 民要參與(yu) 國家大市場的競爭(zheng) ,需要長期部署和積累,但是我們(men) 也可以有短期目標,不積跬步,無以至千裏。

  短期內(nei) ,可以在農(nong) 業(ye) 地區建立土地合作組織,農(nong) 戶自願聯合,擴大經營規模,這樣既可以提高農(nong) 業(ye) 生產(chan) 率,又可以把一部分農(nong) 民從(cong) 土地上解放出來。但之前我們(men) 已經提到,土地少農(nong) 民多是我國的基本國情,因此,根本解決(jue) 之道還是實現農(nong) 民向市民轉化,通過推進城市化,逐步減少農(nong) 業(ye) 勞動人口。

  從(cong) 法國農(nong) 業(ye) 現代化的經驗來看,當前我國農(nong) 業(ye) 現代化必須解決(jue) 三個(ge) 方麵問題:第一是土地的規模經營;第二是農(nong) 業(ye) 生產(chan) 的機械化;第三是促進農(nong) 業(ye) 專(zhuan) 業(ye) 化和商品化問題以及解決(jue) 農(nong) 業(ye) 生產(chan) 的社會(hui) 化問題。為(wei) 此就要完善農(nong) 業(ye) 科技的研究和推廣體(ti) 係,促進農(nong) 業(ye) 人才的綜合發展。

  二.農(nong) 業(ye) 土地流轉需公正獨立司法體(ti) 係保障

  鳳凰評論《高見》:法國也經曆了一個(ge) 農(nong) 民減少、向其他產(chan) 業(ye) 轉移的過程。目前中國正在經曆這一過程,農(nong) 村開始搞土地流轉。對照法國經驗,中國有哪些問題是要特別注意的?

  於(yu) 建嶸:我認為(wei) 當前土地流轉政策的大方向是對的,但是真正實施起來,還有三個(ge) 方麵的問題必須引起注意:

  首先是如何區分經營性建設用地與(yu) 非經營性建設用地?這個(ge) 標準由誰來製定,裁判區分的權限如何劃分?這個(ge) 關(guan) 係重大,如果處理不好,很容易引起農(nong) 村土地政策和市場的混亂(luan) ;

  二是土地流轉的收益如何分配的問題。這個(ge) 收益分配的重點不僅(jin) 是農(nong) 民、政府占多少比例,更重要的是在農(nong) 地收益分配的過程中實現規範化、公開化。否則建設用地入市很可能與(yu) 之前土地出讓金一樣,成為(wei) 引發腐敗和政府與(yu) 民眾(zhong) 之間矛盾的漩渦。

  三是如何確定農(nong) 村經營性建設用地的規劃和執行問題。我認為(wei) 對已納入城區規劃範圍內(nei) 的集體(ti) 建設用地,應與(yu) 國有土地一樣,必須嚴(yan) 格按照城區建設規劃要求進行建設。對於(yu) 沒有納入城區規劃範圍的集體(ti) 建設用地,可以由鄉(xiang) 鎮政府在村民參與(yu) 的基礎上,提出建設規劃,報縣級規劃部門批準。

  法國的經驗非常值得我們(men) 注意的是,他們(men) 在土地流轉的過程中始終都很重視農(nong) 民的意見,保護農(nong) 民的權益。我們(men) 土地流轉如何將農(nong) 民的意見吸納進來,是我們(men) 當前應該考慮的重要問題。

  鳳凰評論《高見》:法國成立全國土地整理與(yu) 鄉(xiang) 村建設公司聯合會(hui) ,通過友好協議和優(you) 先購買(mai) 權,購買(mai) 農(nong) 民的土地,但整理好土地之後仍然賣給農(nong) 民,一般情況下不得改變土地用途,公司對此沒有決(jue) 定權。用優(you) 先購買(mai) 權獲得的土地必須用於(yu) 農(nong) 業(ye) 。這種經驗,對於(yu) 中國現在的土地問題,似乎不失為(wei) 一個(ge) 解決(jue) 的借鑒和參考。你怎麽(me) 看?

  於(yu) 建嶸:法國這個(ge) 製度在其鄉(xiang) 村現代化過程中發揮了很大作用,又同時起到了抑製土地過度兼並,安置農(nong) 村青年就業(ye) 的作用。中國當前農(nong) 村現代化麵臨(lin) 的一個(ge) 大問題就是分散的小農(nong) 經營與(yu) 規模化的現代農(nong) 業(ye) 生產(chan) 之間的矛盾。同時,完全放開土地流轉,又存在一個(ge) 如何保證農(nong) 業(ye) 用地和抑製土地過度集中的問題。畢竟中國的基本國情是農(nong) 村人多地少,過度的土地集中會(hui) 帶來城市化和就業(ye) 的壓力。

  土地整理與(yu) 鄉(xiang) 村建設公司聯合會(hui) 的做法,對於(yu) 平衡保護農(nong) 民的土地權益和國家基礎設施現代化建設之間的張力,很有意義(yi) 。公司為(wei) 國家大型基礎設施建設提供幫助,同時又使那些為(wei) 了公共利益而失去土地的農(nong) 民得到保障,這種做法是比較現實的平衡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的設計。但是這種製度的有效運行,有一個(ge) 前提是中立公正的司法體(ti) 係,因為(wei) 鄉(xiang) 村建設聯合公司所享有的優(you) 先權等都需要司法做最後的保障。但是現在中國司法的地方化非常嚴(yan) 重,農(nong) 民的權益真正想要獲得保護,無論怎樣的土地製度內(nei) 容,最後都離不開一個(ge) 公正獨立的司法係統。

  鳳凰評論《高見》:在法國,市民到農(nong) 村買(mai) 房子居住很普遍,這部分人重視環保,甚至由此產(chan) 生了環保和農(nong) 業(ye) 發展之間的矛盾。在中國,現行的政策不允許市民到農(nong) 村購買(mai) 農(nong) 民的房子,有些官員稱之為(wei) “逆城市化”,結果遭到很多人批評。你怎麽(me) 看待這一現象?

  於(yu) 建嶸:首先,我認為(wei) 城市化是我國現代化進程的必然選擇,但是城市化應當是隨著社會(hui) 的發展,農(nong) 業(ye) 人口自然轉為(wei) 城市人口而發展的,也就是民眾(zhong) 自然選擇的結果,我稱這樣的城市化模式為(wei) 權利主導的城市化。但是我們(men) 當前中國許多地方的城市化,都是行政力量主導的結果。把市民到農(nong) 村買(mai) 房子批評為(wei) “逆城市化”就是這樣一種城市化模式的典型思維。

  其次,市民到農(nong) 村去買(mai) 房子,是個(ge) 人生活選擇的自由,現行政策的規定其實是限製了公民選擇的權利;市民到農(nong) 村買(mai) 房居住,也有利於(yu) 農(nong) 民從(cong) 土地流轉中獲得收益。

  三.城鄉(xiang) 二元結構早廢除比晚廢除好

  鳳凰評論《高見》:法國農(nong) 民享受到的權益和福利待遇是其社會(hui) 的發展階段和長期形成的,比如,從(cong) 搖籃到墳墓幾乎由政府全包。在目前的中國,要讓中國的農(nong) 民也享受到同樣的待遇,就當前的社會(hui) 發展階段和經濟、物質基礎來說,具體(ti) 應該分幾步走?

  於(yu) 建嶸:我們(men) 國家當前的經濟實力和物質基礎,已經能夠承受給農(nong) 民與(yu) 城市居民同等的社會(hui) 保障水平。對於(yu) 中國農(nong) 民的社會(hui) 福利,我認為(wei) 首先是改革當前對農(nong) 村歧視性的社會(hui) 保障政策,實現城鄉(xiang) 社會(hui) 保障均等化,破除城鄉(xiang) 二元體(ti) 製的藩籬。對於(yu) 農(nong) 村社會(hui) 保障問題,改革開放多年來我們(men) 一直沒有給予足夠的重視,現在造成了很多問題。所以第一步是抓緊時間建立城鄉(xiang) 均等的社會(hui) 保障體(ti) 係,使農(nong) 民在醫療、教育、養(yang) 老等方麵能夠有基本的保障;對於(yu) 農(nong) 村基本生活保障的問題,有一個(ge) 問題需要格外注意,那就是現在龐大的留守人口,有必要對他們(men) 采取特別的政策設計來解決(jue) 這部分人的基本生活保障。

  我們(men) 要實現一個(ge) 機會(hui) 平等的體(ti) 製平台,讓農(nong) 民享有和市民一樣的教育和就業(ye) 機會(hui) ,保障農(nong) 民自身發展的平等機會(hui) 。我們(men) 國家現在的體(ti) 製和政策不是給農(nong) 民優(you) 惠待遇和福利,很大程度上是排斥和壓製農(nong) 民的基本發展權利的。在解決(jue) 了基本的社會(hui) 保障之後,才能談農(nong) 民的福利待遇和權益問題。

  鳳凰評論《高見》:你在書(shu) 中提到,多位法國的社會(hui) 學家和熟悉中國的學者,對於(yu) 中國第二代農(nong) 民工在城市受阻於(yu) 戶籍藩籬,無法享受到基本權利的現狀憂心忡忡。目前,中國正在加快這方麵的改革,但是,改革的步伐遠遠落後於(yu) 民眾(zhong) 的心理預期和利益訴求,這將導致怎樣的後果?

  於(yu) 建嶸:這次訪問法國,法國學者對巴黎騷亂(luan) 的解讀引起我最多思考。這次騷亂(luan) 中衝(chong) 擊警察的主體(ti) 是青少年為(wei) 主,他們(men) 跟隨父母來到這片自由、富裕的土地上,但是由於(yu) 各種原因,他們(men) 淪為(wei) 社會(hui) 的貧困群體(ti) ,他們(men) 對社會(hui) 的不滿往往會(hui) 借助一起小事件作為(wei) 導火索而爆發出來,形成巨大的破壞力。

  由此我想到了中國的新生代農(nong) 民工,他們(men) 也是隨父母來到城市尋求另一片天地。據我在浙江、廣東(dong) 調查,經過近二十年的發展,這代農(nong) 民工已成為(wei) 農(nong) 民工的主體(ti) 部分,他們(men) 進入城市年齡更小,許多是十六歲到二十歲之間的年輕人;他們(men) 受到的教育程度更高,大部分是中學或中專(zhuan) 畢業(ye) ;對城市生活也更向往,更希望能留在城市,對個(ge) 人權利也更關(guan) 注。至於(yu) 現在隨父母在打工城市上學的這代孩子,很多對農(nong) 村老家已經基本沒有感覺,他們(men) 認為(wei) 自己就是城裏人。

  但是現實情況是,我們(men) 的政策根本就沒有做好讓這新生代農(nong) 民工在城市裏完全立足的準備,城鄉(xiang) 二元結構看不到被廢除的跡象,戶籍製度改革喊了幾十年到今天還沒有一個(ge) 明確的時間表。我們(men) 可以想象,在今後的十年或二十年內(nei) ,這些新生代農(nong) 民工群體(ti) ,不能在城市裏立足,青春不再而要麵臨(lin) 被迫回到農(nong) 村時,一旦他們(men) 感覺自己權利被侵犯、感覺實際生活與(yu) 心裏願景相去甚遠,他們(men) 會(hui) 像他們(men) 的父母一代人那樣甘於(yu) 接受嗎?他們(men) 的那種不公正感、被剝奪感將對未來的中國城市社會(hui) 帶來怎樣的衝(chong) 擊?

  所以,城鄉(xiang) 二元結構廢除比不廢除好,早廢除比晚廢除好;某些部門再也不能因為(wei) 部門利益,而讓戶籍製度改革繼續停留在專(zhuan) 家的嘴上、政府工作報告的紙上,而是必須要有一個(ge) 時間表來實實在在的將之付諸行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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