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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國資委監督追責局、財管運行局負責人就《中央企業財務決算審核發現問題整改和責任追究工作規定》答記者問

發稿時間:2023-04-20 13:47:46   來源:國資委網站  

  近日,國務院國資委發布了《中央企業(ye) 財務決(jue) 算審核發現問題整改和責任追究工作規定》(國資發監責規〔2023〕25號,以下簡稱《規定》),《規定》出台後,國務院國資委監督追責局、財管運行局負責人就《規定》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請介紹一下《規定》的起草背景。

  答: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強調,國有企業(ye) 改革要先加強監管、防止國有資產(chan) 流失,這一條做不好,國有企業(ye) 其他改革難以取得預期成效。國務院國資委深入貫徹黨(dang) 中央、國務院以管資本為(wei) 主加強國有資產(chan) 監管的決(jue) 策部署,堅決(jue) 扛起出資人監管主體(ti) 責任,持續健全完善國資監管體(ti) 製,構建了業(ye) 務監督、綜合監督、責任追究“三位一體(ti) ”的國有資產(chan) 出資人監督鏈條,打造了事前製度規範、事中跟蹤監控、事後監督問責的監管閉環,切實增強中央企業(ye) 合規經營責任約束,持續築牢國有資產(chan) 安全防線,有效保障國有資本和國有企業(ye) 做強做優(you) 做大。

  黨(dang) 的二十大指出,高質量發展是全麵建設社會(hui) 主義(yi) 現代化國家的首要任務,對強化國有資產(chan) 監管,推動中央企業(ye) 高質量發展提出新的更高要求。當前,中央企業(ye) 高質量發展的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麵都在於(yu) 質。財務監督是國務院國資委一項重要法定職責,財務決(jue) 算審核是強化財務監督的一個(ge) 重要工作抓手。財務決(jue) 算審核發現的中央企業(ye) 經營管理問題風險和違規經營投資問題線索,通過督促整改、開展責任追究等,有效治理了虛報收入、虛增利潤等“虛胖”問題和投資、金融、債(zhai) 務等領域違規問題,切實增強了中央企業(ye) 發展的質量。但用更高標準來審視,財務決(jue) 算審核發現問題整改落實和責任追究工作仍有短板,企業(ye) 整改不力、追責不到位等問題依然存在。為(wei) 此,國務院國資委在深入研究、廣泛征求中央企業(ye) 意見的基礎上起草了《規定》,通過進一步規範和加強中央企業(ye) 財務決(jue) 算審核發現問題的整改和責任追究工作,切實引導企業(ye) 牢固樹立價(jia) 值創造理念,不斷提升發展質量。《規定》經由國務院國資委黨(dang) 委會(hui) 、委務會(hui) 審議通過後印發。

  問:《規定》具體(ti) 包含哪些內(nei) 容?

  答:《規定》共5章26條,包括總則、問題整改、責任追究、結果運用、附則等五部分,概況為(wei) “壓實三方責任、規範三項工作、細化三類情形”。

  一是堅持分級分層,壓實三方責任。按照國有資本出資關(guan) 係和幹部管理權限,明確國務院國資委財務監管部門、違規責任追究部門,以及中央企業(ye) 等三方麵在財務決(jue) 算審核發現問題整改和責任追究工作中的職責分工,從(cong) 移送國務院國資委違規責任追究部門整改追責、企業(ye) 自身整改追責兩(liang) 個(ge) 層麵進行規範,要求中央企業(ye) 建立企業(ye) 主要負責人牽頭和財務、審計、責任追究、法律合規及其他相關(guan) 職能部門參與(yu) 的整改工作機製,進一步壓實各方責任。

  二是堅持係統思維,規範三項工作。規範整改工作程序,細化整改方案、整改報告等相關(guan) 工作要求,建立整改台賬工作機製,規範跟蹤督促、整改質量評估、辦結銷號等環節。規範追責工作要求,明確國務院國資委直接核查、提級查辦、掛牌督辦等責任追究方式,細化企業(ye) 提交責任追究工作安排和報告追責工作情況等動作,強化對企業(ye) 責任追究工作指導。規範結果運用方式,要求企業(ye) 將典型問題納入內(nei) 部監督工作重點予以關(guan) 注,舉(ju) 一反三完善製度規定,國務院國資委也將加大督導檢查,提升監管效能。

  三是堅持問題導向,細化三類情形。針對追責不聚焦問題,細化了移送違規責任追究部門開展責任追究的10類違規問題線索,加大移送追責力度。針對與(yu) 違紀問責貫通不夠問題,明確發現有涉嫌違紀或職務違法的問題線索移送紀檢監察機構。針對落實不到位問題,規定對企業(ye) 整改不力、追責不到位、屢禁不止等4種問題進一步開展責任追究,壓實企業(ye) 整改追責工作責任。

  問:《規定》對強化財務決(jue) 算審核工作采取了哪些舉(ju) 措?

  答:財務監督在出資人業(ye) 務監督中具有重要基礎作用,既為(wei) 其他監督提供會(hui) 計信息和監督線索,又提供工作抓手和成效反饋。財務決(jue) 算審核是財務監督工作的關(guan) 鍵環節,對強化財務預算約束力,提升會(hui) 計信息質量,防範化解企業(ye) 重大風險發揮了重要作用。《規定》是國務院國資委為(wei) 強化業(ye) 務監督、綜合監督、責任追究“三位一體(ti) ”的監督閉環,針對單項業(ye) 務監督出台的規範性文件,將對提升中央企業(ye) 財務決(jue) 算審核工作權威性發揮重要作用。一方麵細化了國務院國資委內(nei) 部組織開展財務決(jue) 算審核發現問題的整改和責任追究的工作程序,健全了信息共享、跟蹤督促、移送追責等機製,加強工作協同聯動,釋放從(cong) 嚴(yan) 監管信號,持續強化財務決(jue) 算審核權威,形成國資監管合力。另一方麵規範了中央企業(ye) 層麵財務決(jue) 算審核發現問題整改和責任追究的組織方式、工作程序、內(nei) 容標準,推動企業(ye) 內(nei) 部相關(guan) 工作的標準化、規範化、製度化建設。

  問:《規定》中責任追究的反向查、正向建作用主要體(ti) 現在哪些方麵?

  答:近年來,國務院國資委注重發揮責任追究震懾、教育和建設作用,有效查辦業(ye) 務監督、綜合監督發現的中央企業(ye) 違規經營投資問題,嚴(yan) 肅追究相關(guan) 人員違規責任,讓監督“帶電”“長牙”,提高國資監管製度執行力和剛性約束力。同時,壓實中央企業(ye) 整改主體(ti) 責任,完善內(nei) 部控製,堵塞製度漏洞,形成促進合規經營和穩健發展的長效機製。責任追究反向查、正向建作用主要體(ti) 現在《規定》的以下幾個(ge) 方麵:

  一是劃出紅線促落實。《規定》規定了整改工作程序、追責工作要求、結果運用方式,提出了時限要求、工作標準,明確對企業(ye) 整改不力、追責不到位、屢禁不止等問題開展責任追究。《規定》把違規情形寫(xie) 出來、追責要求亮出來、紅線底線劃出來,全麵壓實整改追責工作責任。

  二是緊盯頑疾促整改。《規定》明確了移送違規責任追究部門開展責任追究的10類重點違規問題線索。這些多數是屢查屢犯的“牛皮癬”問題,必須“下猛藥治沉屙”,通過責任追究促進違規問題整改到位、監管規定執行到位,不斷增強中央企業(ye) 各級經營管理人員合規履職和責任意識。

  三是用好結果促提升。《規定》專(zhuan) 門設立“結果運用”一章,規範結果運用方式,要求企業(ye) 將典型問題納入內(nei) 部監督工作重點予以關(guan) 注,舉(ju) 一反三健全製度,國務院國資委對普遍共性問題有針對性地完善國資監管政策製度。這是做深結果運用“後半篇文章”,強化以查促建的正向作用。

  問:請介紹國務院國資委下一步的工作安排。

  答:下一步,國務院國資委將推動中央企業(ye) 認真落實《規定》各項要求,細化工作措施,將各項任務落實落地。加強中央企業(ye) 貫徹落實《規定》的督促指導,幫助準確理解把握《規定》的內(nei) 容和要求,及時協調解決(jue) 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指導中央企業(ye) 結合實際,建立健全財務決(jue) 算審核發現問題整改和責任追究製度機製。同時,指導各省級國資委參照《規定》,積極推進財務決(jue) 算審核發現問題整改和責任追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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