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小年:城鎮化的可行之道
發稿時間:2013-02-18 00:00:00
1.取消戶籍製度,讓農(nong) 民工享有與(yu) 城鎮居民同樣的社會(hui) 保障和社會(hui) 服務。
2.推進土地製度改革,從(cong) 確認農(nong) 民土地權利入手,允許集體(ti) 土地直接進入市場,取消剝奪農(nong) 民的征地環節,廢除“18億(yi) 畝(mu) 紅線”,打破政府壟斷,建立個(ge) 人、集體(ti) 、法人和政府多方參與(yu) 的土地一級市場。
3.以節流和強化民眾(zhong) 監督為(wei) 主,平衡各級政府的財政預算。
4.減少和解除管製,取消對資源自由流動的行政性限製。一方麵,放鬆對銀行和金融市場的管製,金融機構可根據收益和風險平衡的原則,自行參與(yu) 城鎮化建設,政府以利息補貼等方式適當引導;另一方麵,開放服務業(ye) 和國有壟斷行業(ye) ,允許資源和生產(chan) 要素自由流入,創造更多的城鎮就業(ye) 機會(hui) 。
5.廣泛吸收各種民間資金,在政府的主持下,建設公共設施,提供公共服務,例如,低成本醫院、中小學校、城市街道和公交,以及少量的廉租房。
6.取消城市的行政級別,停止按行政級別分配公共資源,避免在城鎮化的過程中出現超大城市。
7.探索新型的城市治理方式和管理體(ti) 製,新體(ti) 製的核心是市民廣泛而積極的參與(yu) ,以及行政管理的公開和透明。在新型的城市治理機製下,政府的職能不再是經濟建設,而應轉向以提供公共設施和社會(hui) 服務為(wei) 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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