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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貫中:現行戶口和土地製度的共同症結

發稿時間:2012-09-03 00:00:00  

  【核心提示】將退出權和進入權還給農(nong) 民,是早晚的事,因為(wei) 這本來就應該是農(nong) 民的權利。剝奪他們(men) 的權利已經太久,造成了社會(hui) 的嚴(yan) 重扭曲,也因一個(ge) 日益相對貧困化的農(nong) 村人口和人數日益增加的農(nong) 民工人口的長期存在,使內(nei) 需遲遲無法提升。在外需相對萎縮,提升內(nei) 需成了當務之急的今天,將退出權和進入權還給農(nong) 民,其迫切性已不言自明。

  現行土地和戶口製度的共同點

  中國現行的戶口製度和土地製度是否有共同之處?這是我多年思考的問題。最近我忽然醒悟到,雖然現行土地和戶口製度表麵看來一個(ge) 管地,一個(ge) 管人,似乎很不同,其實具有共性,用經濟學語言來說,就是通過歧視性的、根本違反市場經濟核心原則的人為(wei) 製度安排,拒絕給予農(nong) 民充分而平等的人身自由意義(yi) 上的退出權和進入權,也拒絕給予農(nong) 民在土地資產(chan) 上的充分的退出權和進入權。

  這兩(liang) 個(ge) 權利在典型的市場經濟中其實統稱為(wei) 退出權(exit right)或自由進入權(right to free entry)。這是因為(wei) 既然可以退出某一體(ti) 係,則必然自動進入另一體(ti) 係,或既然可以自由進入某一體(ti) 係,則必定有退出原來體(ti) 係的自由。因而退出權和進入權兩(liang) 位一體(ti) ,不言自明。但在中國的國情下,本來統一的退出權和進入權,卻人為(wei) 分割,並以強製性的土地集體(ti) 所有製和強製性的戶口製度這種二元結構的形式出現。

  這兩(liang) 種製度是完全違反市場經濟的內(nei) 在要求的。從(cong) 市場經濟的內(nei) 在邏輯來說,無論是出於(yu) 效率的要求還是出於(yu) 社會(hui) 公正的要求,所有要素必須在水平方向上(即在地理和空間的意義(yi) 上)和垂直方向上(即在社會(hui) 階層的意義(yi) 上)有充分流動的權利,既能自由退出,又能自由進入。從(cong) 資源配置的效率來說,隻有這樣,要素才能在流動中實現自身最大的價(jia) 值,從(cong) 而在實現要素所有者的收入的極大化的同時,實現國民生產(chan) 總值的極大化。從(cong) 社會(hui) 公正來說,隻有這樣,才能防止地區間和階層間的收入差拉大。相反,如果人為(wei) 控製要素的自由流動和自由結合,則在要素過剩的地方,要素的收入急劇下降;而在要素短缺的地方,要素的收入暴增。同時,階層之間的流動性必然大大減少,地區之間,城鄉(xiang) 之間,和階層之間的收入差距和人力資本的差距必然日益擴大。這既其違反效率,又違反社會(hui) 正義(yi) 。

  以人口為(wei) 例。如果允許人口在水平方向上自由流動,人口剩餘(yu) 、工資低廉的地區必然會(hui) 有人口的移出,留下的人口會(hui) 擁有越來越多的其他要素例如土地,因而勞動的邊際生產(chan) 率會(hui) 逐漸上升,勞動收入會(hui) 逐漸遞增;而人口短缺,人工昂貴的地方必然會(hui) 有人口的逐漸移入,勞動的邊際生產(chan) 率和工資的下降。這種地區間的人口流動隻有到同類人口的收入大體(ti) 相等之後才會(hui) 停止。鼓勵人口在垂直方向上流動的國家,則對低收入的人群的教育和技能的訓練會(hui) 特別加以扶植,以便使低收入人群的後代不會(hui) 長期處於(yu) 社會(hui) 底層,這樣才能避免階層的凝固化,和階層之間差距的擴大。而現行戶口製度和土地製度的目的,恰恰是阻止土地和人口的自由流動。在這種反市場的製度安排下,中國的三農(nong) 問題日益惡化,城鄉(xiang) 壁壘越發森嚴(yan) ,二元結構堅如磐石,是很自然的結果。

  新舊三農(nong) 問題的成因源於(yu) 製度,和人多地少無關(guan)

  很多人將中國的三農(nong) 問題歸結為(wei) 土地稀缺,人口眾(zhong) 多,並認為(wei) 隻要高速增長,便能自動化解三農(nong) 問題。其實,大陸的三農(nong) 問題和土地稀缺,人口眾(zhong) 多並沒有多大的關(guan) 係。對比東(dong) 亞(ya) 其他經濟,雖然耕地和國土更稀缺,人口密度也更高,然而,在上世紀五十年代初,和大陸土地改革差不多時間,東(dong) 亞(ya) 其他經濟也展開了一場旨在平均地權的土改。其後,它們(men) 既允許農(nong) 民自由買(mai) 賣土地,又允許他們(men) 進城定居。由於(yu) 農(nong) 民同時擁有身份和土地資產(chan) 的退出權和進入權,在實行土改後的大約30年後的1970年代,盡管人口密度遠遠高於(yu) 中國大陸,人均耕地比大陸還要緊張,國土十分狹窄,沒有什麽(me) 回旋的空間,更沒有向外發動戰爭(zheng) ,輸出過剩人口,可是它們(men) 的三農(nong) 問題都一一解決(jue) 。更令世人羨慕和受世行表揚的是,在保持高速增長的同時,它們(men) 又有比較公平的收入分配格局。

  中國從(cong) 1949年至今,已經花了60多年的時間,三農(nong) 問題從(cong) 老三農(nong) 問題又衍生出華生所說的新三農(nong) 問題。新老三農(nong) 問題是越發尖銳和複雜了。如果說,當時的大陸因為(wei) 剝奪了農(nong) 民退出公社的權利和進城打工的權利,自然解決(jue) 不了城鄉(xiang) 居民的溫飽,更談不上解決(jue) 三農(nong) 問題,那麽(me) ,從(cong) 1970年代末到現在,又是30多年過去了。期間,中國的經濟實體(ti) 上升為(wei) 世界第二,外匯和出口總量上升為(wei) 世界第一,兩(liang) 億(yi) 左右的農(nong) 民進城打工,可是三農(nong) 問題不但沒有緩解,而且以華生所說的新三農(nong) 問題的形式變得更尖銳。和東(dong) 亞(ya) 其他經濟相比,官方的基尼係數值逼近0.5,有些學者認為(wei) 其實已經遠遠超過,成為(wei) 東(dong) 亞(ya) 唯一拉美化的國家。 所以,那些以為(wei) 無需觸動戶口和土地製度,隻要維持高速增長,便能自動化解三農(nong) 問題的人,顯然是大錯特錯了。

  從(cong) 表麵看,大陸似乎已經和東(dong) 亞(ya) 其他經濟在經濟體(ti) 製上十分接近,中國放棄了閉關(guan) 自守和中央計劃經濟體(ti) 製,農(nong) 民也有了進城打工的權利,大家都認為(wei) 大陸走上了東(dong) 亞(ya) 道路,為(wei) 何三農(nong) 問題反而惡化,收入分配格局則拉美化呢?其實,農(nong) 民隻獲得了從(cong) 公社的強製性集體(ti) 生產(chan) 中退出的權利,卻依然沒有獲得從(cong) 強製性的土地集體(ti) 所有製中退出的權利,更沒有攜帶土地進入非農(nong) 產(chan) 業(ye) 的進入權。強製性的土地集體(ti) 所有製不但剝奪了農(nong) 民攜帶自己名下的土地退出現存的土地集體(ti) 所有製,而且不準農(nong) 民個(ge) 人或集體(ti) 攜帶土地退出農(nong) 業(ye) ,進入其他非農(nong) 行業(ye) 。一旦如此做,他們(men) 的農(nong) 地就要被國家收為(wei) 國有。強製性的戶口製度不但剝奪農(nong) 民退出農(nong) 村的權利,而且剝奪他們(men) 進城定居的權利。由此看,現行的土地製度和戶口製度剝奪的既是農(nong) 民的退出權,也是農(nong) 民的進入權。在社會(hui) 身份上和土地資產(chan) 上,農(nong) 民的退出權和進入權都是嚴(yan) 重殘缺的。對照東(dong) 亞(ya) 其他經濟的經驗可見,中國三農(nong) 問題的惡化是必然的。

  繼續剝奪農(nong) 民的退出權和進入權,隻會(hui) 加劇社會(hui) 矛盾

  在實行市場經濟30多年後,不但老的三農(nong) 問題沒有解決(jue) ,又衍生出新的三農(nong) 問題。其原因是,市場經濟過渡要求所有的要素自由流動,而現行的戶口製度和土地製度卻嚴(yan) 重阻擾人口和土地的自由流動,阻礙收入的平均化和城鄉(xiang) 鴻溝的彌合。這樣的製度顯然違反效率的原則和社會(hui) 公正的原則。這樣的製度不但違反社會(hui) 正義(yi) 的原則,而且違反黨(dang) 的關(guan) 於(yu) 集體(ti) 化必須基於(yu) 自願的原則,以及違反生產(chan) 關(guan) 係必須符合生產(chan) 力的社會(hui) 主義(yi) 初級階段的理論。

  首先,公開剝奪農(nong) 民的進入權和退出權的作法,實際上是剝奪農(nong) 民擁有土地資產(chan) ,並通過土地資產(chan) 獲取資產(chan) 收入的權利。這在21世紀的世界上,是無法為(wei) 之辯護的。隨著城鄉(xiang) 收入差的拉大,中國高速增長的道義(yi) 基礎會(hui) 越來越脆弱。

  其次,不管當年的土地集體(ti) 化是否基於(yu) 自願,一旦農(nong) 民進去後就不準他們(men) 出來,這種土地集體(ti) 化的強製性和非自願性十分明顯,因而完全違反黨(dang) 的集體(ti) 化必須基於(yu) 自願的原則。這種錯誤為(wei) 何就不應盡快改正?

  再次,社會(hui) 主義(yi) 初級階段理論指出,生產(chan) 關(guan) 係必須符合生產(chan) 力,為(wei) 此,即使在生產(chan) 力最發達的城市地區,高達50萬(wan) 家國營企業(ye) 被私有化,而在生產(chan) 力最不發達的農(nong) 村地區,為(wei) 何一定要實行土地的公有製呢?

  這又是基於(yu) 什麽(me) 理由呢?

  將退出權和進入權還給農(nong) 民才是社會(hui) 的和諧之道

  如果將退出權和進入權還給農(nong) 民,社會(hui) 就會(hui) 和諧得多。首先,全體(ti) 農(nong) 民基於(yu) 自願,或者選擇保留現在的土地製度,或者選擇退出重組新的集體(ti) ,或者徹底退出集體(ti) 單幹,這都符合黨(dang) 的自願原則和社會(hui) 主義(yi) 初級階段理論。烏(wu) 坎式的由村幹部貪汙,腐敗,激起村民反抗,最後發生流血死人的衝(chong) 突就可避免。關(guan) 於(yu) 土地所有製應該公有還是私有的無聊爭(zheng) 論,也就可以停止。集體(ti) 還是單幹,應由農(nong) 民自己解決(jue) ,不需旁人代勞。

  其次,兩(liang) 億(yi) 多農(nong) 民工及其家屬就有權出售自己的土地,土地可以向真正願意務農(nong) 的農(nong) 民集中,使他們(men) 逐漸擴大經營規模,因而增加收入,縮小城鄉(xiang) 收入差距。現在,兩(liang) 億(yi) 多農(nong) 民工其實已經無心務農(nong) ,但又沒有進入權,因而不願白白放棄土地。這就是使願意真正務農(nong) 的農(nong) 民無法穩固地擴大經營,增加收入。

  再次,城市化給土地帶來的紅利農(nong) 民有權分享。他們(men) 可以根據區劃和城規,自主決(jue) 定如何向城市提供土地。中國的城市化不再必然是一個(ge) 國有化的過程,真正的土地市場可以逐漸形成,土地價(jia) 格可以真正反映土地的級差地租和稀缺性,使土地利用的效率大大提高,從(cong) 而可以通過土地市場上的價(jia) 格,而不是政府的官僚機構來配置土地資源,避免土地市場和房產(chan) 市場的泡沫化和行政幹預的隨意性和長期化。

  由於(yu) 土地所有權的一部分保留在民間,使征收物業(ye) 說和土地增值稅師出有名。在發達國家和當年的上海,這部分稅收是地方政府最重要的稅收來源,而且源源不斷,逐年增加。中國能如此做,目前的土地財政以及由此引起的貪汙,腐敗會(hui) 大大減少,成千上萬(wan) 的社會(hui) 抗爭(zheng) 也會(hui) 大大化解。

  將退出權和進入權還給農(nong) 民的另一個(ge) 好處是,各地政府和農(nong) 民的矛盾將大大緩解,維穩費用可以大大減少,這些費用可以轉而用於(yu) 人民的福利,教育,醫療,交通等更急需,更人道的方麵。

  將退出權和進入權還給農(nong) 民,是早晚的事,因為(wei) 這本來就應該是農(nong) 民的權利。剝奪他們(men) 的權利已經太久,造成了社會(hui) 的嚴(yan) 重扭曲,也因一個(ge) 日益相對貧困化的農(nong) 村人口和人數日益增加的農(nong) 民工人口的長期存在,使內(nei) 需遲遲無法提升。在外需相對萎縮,提升內(nei) 需成了當務之急的今天,將退出權和進入權還給農(nong) 民,其迫切性已不言自明。

  (作者為(wei) 上海財大高等研究院、美國三一學院經濟係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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