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周報:自由遷徙是戶籍改革真方向
發稿時間:2012-03-02 00:00:00
2月23日,國務院辦公廳公布《關(guan) 於(yu) 積極穩妥推進戶籍管理製度改革的通知》。通知總的精神是繼續開放中小城市的與(yu) 戶籍相關(guan) 的遷移自由。當然以直轄市為(wei) 代表的大城市則仍舊實行計劃經濟時代的“嚴(yan) 格控製大城市規模”的政策。被輿論普遍肯定的則是這一規定:今後出台有關(guan) 就業(ye) 、義(yi) 務教育、技能培訓等政策措施,不要與(yu) 戶口性質掛鉤。
應該說,在城鄉(xiang) 二元製必須被終結這個(ge) 問題上,由於(yu) 擱置了意識形態差異,社會(hui) 各界基本上已經達成了共識。目前爭(zheng) 議的焦點,不再是要不要終結,而在如何終結,以何種方式終結這個(ge) 計劃經濟時代限製和限製公民遷徙自由的政策和製度。
這恰恰是這次戶籍政策變遷的令人遺憾之處:與(yu) 過去的一係列戶籍政策變遷帶有巨大的同構性,也就是這次戶籍政策變遷仍然具有強烈的當前地方財政困難的短期對策之嫌。具體(ti) 說來,最近幾年來,地方經濟發展的確遇到不少難題。首先是,受製於(yu) 全球經濟困難,全國範圍內(nei) ,出口、消費和投資“三駕馬車”對經濟發展的動力已經日漸式微。其次,國務院掀起了一輪又一輪的以房價(jia) 調控為(wei) 目的的實體(ti) 經濟拯救運動。也就是說,對決(jue) 策者來說,既要打擊投機性的房地產(chan) 發展,又要鼓勵農(nong) 民進城擴大消費,好維係過去的土地財政,客觀也為(wei) “新農(nong) 建”之中可能出現的土地兼並後的農(nong) 民提前準備好出路。
換言之,如果試圖拒絕更大範圍內(nei) 的製度變遷,顯然必須小心翼翼才能有所作為(wei) 、有點作為(wei) 。事實也是,願望未必等於(yu) 現實。從(cong) 公共政策的角度來說,任何決(jue) 策都可能有其悖論所在。舉(ju) 例而言,打壓房價(jia) ,本身也會(hui) 對實體(ti) 經濟產(chan) 生一些危害,在大範圍內(nei) 也是拯救實體(ti) 經濟的必要之舉(ju) 。關(guan) 鍵就看其中的利弊之權衡了。為(wei) 此,有關(guan) 部門經過深思熟慮,就采取了中小城市和大城市互相區分的分類政策。
如果擱置一些重大的話題,將視野放到底層社會(hui) 的變遷來考量,我們(men) 還能發現,到了今天,對絕大多數中小城市來說,除了孩子就學這一特殊的功能來說(因為(wei) 義(yi) 務教育實行學區劃分製),城市戶口已經完全失去了計劃經濟時代的福利功能。尤其在東(dong) 南沿海的一些郊區,那裏的農(nong) 村戶口反而較之城市戶口具有更大的福利功能。相比國務院的這個(ge) 戶籍新規,在這些地區,必然完全失去了對居民消費的激勵功能。而大城市對外來人口的限製,並不能改變北京等地的大量“蟻族”青年們(men) 的翻身做主的夢想,也就是人滿為(wei) 患的繼續人滿為(wei) 患。
透過這個(ge) 新規,對比當下中國在經濟領域、社會(hui) 領域發生的一係列變遷來看,我們(men) 發現“改革”已經陷入了一種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境地。因此,這次戶籍政策變遷,人們(men) 普遍看好的幾乎僅(jin) 僅(jin) 是戶籍將與(yu) 就學等政策措施脫鉤這一點。即便如此,這個(ge) 規定也僅(jin) 僅(jin) 是“願望”層麵上的一種精神寄托。具體(ti) 到實際工作中,在大多數中小城市,如果孩子就學能夠與(yu) 戶籍製度脫鉤,對義(yi) 務教育領域的現有布局的“衝(chong) 擊”將是難以想象的,也必然受到地方政府的較大範圍內(nei) 的抵製。
今天的中國,區別於(yu) 上世紀50年代,那種以中央統一的“宏觀調控”為(wei) 特征的計劃經濟體(ti) 製已經失去了它的生機與(yu) 活力。對這個(ge) “微博議政”等生活方式逐步興(xing) 起的時代來說,公民的遷徙自由的落實已經是大勢所趨。無論是戶籍製度,還是體(ti) 現在任何一個(ge) 環節的單一“改革”來說,必須尋找相應的配套措施了。
由於(yu) 現有的戶籍製度變革,僅(jin) 僅(jin) 是以國務院的一紙通知方式而出台的,我們(men) 的信心並不充分。今天的中國,已經到了一個(ge) 必須為(wei) 任何單一層麵的政策變遷提供製度化保證和法治化救濟的時候了。擱置更大層麵的話題的探討,具體(ti) 到戶籍製度的變遷,我們(men) 希望未來出台的不是國務院的通知,而是更高層麵上的人大立法,甚至形成相應的憲法性文件。
對比眾(zhong) 多基於(yu) 公民遷徙自由精神的城鄉(xiang) 一元製國家的成功範例,我們(men) 希望中國的戶籍改革重申這樣一個(ge) 關(guan) 乎公民基本權利的精神:既要維護地方有效治理,又要實現遷徙自由。具體(ti) 來說,如果北京、上海等地願意繼續維係當前的如此嚴(yan) 格的戶籍準入限製,那麽(me) 第一要將戶籍是否放開的決(jue) 定權交給通過代議製而產(chan) 生的地方人大進行民主表決(jue) ,一旦當地形成了這樣的決(jue) 定,必須在財政撥款等層麵,完全切斷中央財政對這些地方的特殊性照顧。
就此而言,戶籍改革的確需要拿出壯士斷腕般的勇氣。而從(cong) 另外一方麵來說,無論多麽(me) 充滿激情,我們(men) 也得承認,城鄉(xiang) 二元製的形成有其曆史性。無論過去是否公正,這已經是基本事實。首都與(yu) 一般省會(hui) 城市之間,省會(hui) 城市與(yu) 省會(hui) 城市之間,省會(hui) 城市與(yu) 一般城市之間,一般城市與(yu) 一般城市之間,由於(yu) 政治、經濟、文化中心的同構局麵的形成,是任何一個(ge) 政治現實主義(yi) 者都必須承認的基本國情,我們(men) 也可以努力坦然麵對這個(ge) 事實的形成。
可是,這是有條件的,那就是,從(cong) 今以後,中國必須學會(hui) 尊重各地的改革與(yu) 發展的自我探索權。反過來說,一旦建立起一種充分考慮到公民遷徙自由與(yu) 地方治理權利的兩(liang) 難選項、基於(yu) 深思熟慮的理性的製度,我們(men) 相信,這種導向地方自治和公民更多自由的戶籍製度變革,各地在教育(包括高等教育)、經濟(包括地方性優(you) 勢產(chan) 業(ye) )等領域的發展困境也會(hui) 迎刃而解,並且能夠促成國家在更高層麵的財政民主化和分權製衡結構的初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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