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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改革破冰,壁壘仍待消除

發稿時間:2012-02-27 00:00:00  

  戶籍改革的最終目的就是要剝奪附著在其上的諸多社會(hui) 福利,把戶籍與(yu) 公共服務、公民福利分開,以市場而不是以身份來配置資源。

  國務院辦公廳23日對外公布《關(guan) 於(yu) 積極穩妥推進戶籍管理製度改革的通知》,要求今後縣級市市區、縣人民政府駐地鎮、其他建製鎮有穩定職業(ye) 和住房,即可落戶;設區的市有合法穩定職業(ye) 滿三年並有住所、且社保繳納達到一定年限,也可落戶。同時繼續控製直轄市、副省級和其他大城市人口規模。

  與(yu) 之前成都市的“統一城鄉(xiang) 戶籍”、重慶的“土地換戶籍”、河南省的“按居住地登記戶籍”、廣東(dong) 的“積分入戶”等地方戶籍改革相比,這次從(cong) 中央層麵統一戶籍改革的共識,首次放開地級市的戶籍,當是個(ge) 不小的破冰之舉(ju) ,可謂邁出了一大步。

  一個(ge) 難以回避的詰問在於(yu) :此次戶籍改革為(wei) 何隻是有限度地放開中小城市的戶籍,直轄市、副省級市和其他大城市卻不在此列?從(cong) 這個(ge) 角度來說,此次戶籍改革雖說是個(ge) 突破,但也確實存在著不小的局限,留下了不少的空間。比如說,這次改革強調就業(ye) 、義(yi) 務教育、技能培訓等要與(yu) 戶口“脫鉤”,但實際上越是在大城市,外來人員的就業(ye) 、子女教育問題越突出,因而,排除了大城市的戶籍改革,也讓這一新政打了不少折扣。

  一步到位地全部放開戶籍,這樣的改革豈不是更理想?但一方麵,大城市的資源有限,全部放開,至少眼下並不太現實;另一方麵,放開大城市的戶籍限製,在資源還不能以市場原則來分配時,很可能造成權力對有限資源的侵占,這勢必又會(hui) 造成新的不平等。當然這並不意味著大城市的戶籍壁壘就一定堅不可摧,戶籍改革更不能滿足於(yu) 眼下的有限進步,而應以此為(wei) 突破口,向大城市乃至所有城市打開戶籍之門邁進。

  事實上,此次戶籍改革還是對“以土地換戶籍”模式的一種間接否定。《通知》強調農(nong) 民工落戶城鎮,是否放棄宅基地和承包的耕地、林地、草地,必須尊重本人意願,不得強製或變相強製收回。它既承認了土地作為(wei) 農(nong) 民合法財產(chan) 權的事實,也表明了以土地換戶口其實是對農(nong) 民的一種侵權,戶籍的本質是身份平等,土地則是農(nong) 民的財產(chan) 權,“趕農(nong) 民上樓”的戶籍改革有違改革的本義(yi) 。

  戶籍改革的核心是身份的平等,而目前戶籍製度的最大問題就是大量附著其上的福利和權益,使戶籍異化為(wei) 一種資源和利益分配的依據。在多數城市中,就業(ye) 、教育、醫療和社會(hui) 保障等都與(yu) 戶籍掛鉤,擁有戶籍就意味著享有資源的分配權。戶籍改革的最終目的就是要剝離附著在其上的諸多社會(hui) 福利,把戶籍與(yu) 公共服務、公民福利分開,以市場而不是以身份來配置資源,如此才能淡化戶籍觀念。

  任何改革有了頂層的製度設計,還要有底層的製度落實,戶籍改革也不例外。不管是縣級市還是地級市的落戶,都設定了“合法”、“穩定”職業(ye) 和住所的條件限製,各地會(hui) 就此作出如何的具體(ti) 解釋,很值得關(guan) 注。打破戶籍壁壘的一小步改革已很是不易,不能因各地的隨意操作而讓改革變味、走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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