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籍改革的要件是社會公平與財政連續投入
發稿時間:2012-02-27 00:00:00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guan) 於(yu) 積極穩妥推進戶籍管理製度改革的通知》,該通知要求,今後出台有關(guan) 就業(ye) 、義(yi) 務教育、技能培訓等政策措施,不要與(yu) 戶口性質掛鉤;繼續探索建立城鄉(xiang) 統一的戶口登記製度;逐步實行暫住人口居住證製度。
《通知》為(wei) 未來的戶籍製度改革設定了一個(ge) 非常清晰的由簡入難的路線圖,將實行分類戶口遷移政策,在縣級市市區、縣人民政府駐地鎮、其他建製鎮,有職業(ye) 住所可落戶;並在設區的市,工作滿三年可落戶並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同時按照國家規定參加社會(hui) 保險達到一定年限的人員,可入戶;最後一步將是在直轄市、副省級市和其他大城市推進戶籍製度改革。
戶籍製度改革路線圖明確了保護收入金字塔最底端人群的利益,並從(cong) 這個(ge) 塔底入手,試圖不斷通過改革來令底端人群逐步進入中間階層,從(cong) 而實現良性的紡錘型社會(hui) 。須知,在中國這樣一個(ge) 身份製特征依然明顯的社會(hui) 裏,個(ge) 人和普通家庭的實際購買(mai) 力、財富很大程度上與(yu) 其特定的身份掛鉤,城鎮戶口中附著了很多農(nong) 民、進城務工者所沒有的權利,這充分表現在教育、醫療、住房、就業(ye) 等民生需求方麵。坦率地說,如今姍姍來遲的戶籍製度改革並不是擴大農(nong) 民、進城務工人員的權利,而是給予他們(men) 原本就應該享受到的國民權利。推進以平等、公平為(wei) 導向的戶籍製度改革,將令農(nong) 民、進城務工者的生活境遇會(hui) 有實質性改變,他們(men) 在城市中不再作為(wei) 一種“異端”身份而存在。
此外,從(cong) 縣、中小城市入手的戶籍製度改革,不僅(jin) 是為(wei) 了緩解大城市近年來患上的“大城市病”,也可以避免全部放開後大城市人口可能發生的“井噴”。可以預見,如果在切實保護農(nong) 民農(nong) 地權益的基礎上,中小城市戶籍製度改革取得進展的話,那麽(me) 對大城市的人口分流將是一種自然發生的現象。
力度如此之大的戶籍製度改革,依然需要相關(guan) 的配套政策與(yu) 措施輔助完成。比如,該《通知》也明確指出了,必須確保農(nong) 民的農(nong) 地權益。近年來,“物”的城市化在很多地方令農(nong) 民既失去了農(nong) 地,又在城市缺乏實質性保障而無法立足,一般在這樣的地方,社會(hui) 矛盾較為(wei) 突出。中央政府已經頻頻發出了確保農(nong) 民農(nong) 地權益的要求。
戶籍製度改革具體(ti) 實施中麵臨(lin) 的挑戰也需要足夠大的勇氣和智慧去克服。比如中小城市未來在就業(ye) 、教育等方麵如何才能真正的確保公平。舉(ju) 例而言,去年媒體(ti) 報道的大學生、白領逃離北上廣深現象令人關(guan) 注,而後不久又出現了“返流”,據悉是因為(wei) 小地方的社會(hui) 關(guan) 係網絡複雜、這些普通就業(ye) 者無法得到應有的公平,還是得逃回北上廣深這種經濟總量較大的地方求職生存。而平日裏並不鮮見的不公平包括地方上的“蘿卜招聘”,或是依靠裙帶關(guan) 係,這些職位大都是政府部門或壟斷國企。我們(men) 認為(wei) ,要想保證公平,除了政府相關(guan) 職能部門自律以外,應該加大地方人大監督和社會(hui) 監督的作用。要知道,一個(ge) 地方或是一個(ge) 區域內(nei) ,除了政府肯投錢到義(yi) 務教育、就業(ye) 培訓、醫療、保障房等方麵以外,還應該做到程序透明、法紀嚴(yan) 明、監督有力,隻有實現了這樣的程序正義(yi) ,才能真正做到公平。這樣最終會(hui) 令人們(men) 感到入戶中小城市、留到中小城市是幸福的、有前途的。
戶籍製度改革的財政投入方麵也是另一大挑戰,政策給出了框架,實施則最終會(hui) 落到地方政府身上。須知,經過了近年來“經營城市”的惡習(xi) 洗禮,地方政府的利益主體(ti) 特征越來越明顯,現在,戶製製度改革是要把它們(men) 重新拉回到原本應有的公共角色裏來。短期內(nei) ,對戶籍製度改革的投入的財政連續性是值得擔憂的,這也提示中央政府,如果想要在地方實現各種民生目標,最終必須改革GDP考核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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