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誌永:取消高考戶籍限製可行性研究報告
發稿時間:2011-09-01 00:00:00
一、現行依附於(yu) 戶籍的高招體(ti) 製存在的問題
根據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結果,我國有2億(yi) 2千多萬(wan) 人離開戶籍地遷居異地工作或生活,例如北京的非戶籍常住居民704.5萬(wan) ,占常住人口比重的35.9%,上海這一比重略高於(yu) 北京,深圳則達到了77%。在城市化的大背景下,他們(men) 的事業(ye) 、家庭、不動產(chan) 、交際圈均已紮根於(yu) 輸入地,絕大部分城市新移民不會(hui) 再返回原籍。然而新移民作為(wei) 輸入地的納稅人,在為(wei) 當地經濟社會(hui) 發展做出巨大貢獻承擔市民義(yi) 務的同時,卻無法享受與(yu) 輸入地市民相同的權利,其中一個(ge) 日益凸顯的矛盾便是新移民子女的受教育問題。
根據我國目前的高招製度,考生隻能在戶籍所在地參加高考。而全國教材和高考試卷不統一,這迫使大量城市新移民不得不把孩子留在戶籍地讀書(shu) ,大量孩子即使隨父母在居住地城市讀到初中最終也要回到戶籍地讀高中和參加高考,由此帶來一係列嚴(yan) 重的社會(hui) 問題:
第一,帶來數千萬(wan) 的留守兒(er) 童和一係列社會(hui) 問題。根據我們(men) 對各行業(ye) 各階層抽樣得來的100個(ge) 非京籍居民家庭的調查結果,把孩子留在戶籍地上學的主要原因,6%是因為(wei) 在大城市生活和上學經濟負擔重,5%是因為(wei) 工作不穩定或者將來打算回老家發展,5%原因複雜或者說不清,4%留在老家更方便照顧,80%是因為(wei) 戶籍教育體(ti) 製問題,這包括不能正常升入高中、不能參加高考、以及由於(yu) 戶籍歧視產(chan) 生的小學入學難、讚助費等問題。根據2007年全國婦聯的調研報告,全國農(nong) 村留守兒(er) 童約5800萬(wan) 。這些孩子普遍缺失正常家庭生活,缺少家庭教育,缺少安全保護,根據一些部門的調查,57%以上的留守兒(er) 童存在心理健康問題。(參見全國婦聯2008年3月發布的《全國農(nong) 村留守兒(er) 童狀況研究報告》。)目前一些地方政府表達對留守兒(er) 童的關(guan) 懷,但這不能根本解決(jue) 問題,根本解決(jue) 問題的辦法就是打破戶籍壁壘,讓孩子跟隨父母生活和上學,父母在身邊比任何部門和組織的關(guan) 愛都更能讓孩子感到幸福。
第二,嚴(yan) 重影響了很多孩子的前途。雖然有戶籍壁壘,但近幾年越來越多的父母還是把孩子帶在身邊上學,根據2010年的統計,僅(jin) 在北京就有40多萬(wan) 沒有北京戶口的孩子隨父母在居住地上學,由於(yu) 不能在北京參加高考,這些孩子讀到初中或高中隻能回戶籍地就讀,這對於(yu) 很多已經熟悉了城市生活的孩子來說是人生的重大轉折。由於(yu) 遠離父母,教材不一樣,甚至語言不通等一係列原因,很多原本成績優(you) 異的學生回到陌生的戶籍地成績一落千丈,一些孩子過早退學走上社會(hui) 。以北京國子監中學的從(cong) 圓圓為(wei) 例,她爺爺軍(jun) 轉有北京戶口,但奶奶沒有,根據當年的戶籍政策,在北京出生的爸爸也就沒有。從(cong) 圓圓作為(wei) 第三代移民,由於(yu) 父母沒有北京戶口,盡管她從(cong) 小在北京出生、長大,在國子監中學全年級第一名,市三好學生,2010年初三畢業(ye) 後不得不回到陌生的戶籍地上學,由於(yu) 遠離父母生活不習(xi) 慣等原因,一年之後在河南某中學成績排在班裏中下。從(cong) 圓圓的同學章旭東(dong) 戶籍在河北張家口,初三回戶籍地讀書(shu) ,原本班裏前幾名的他到了張家口某中學在全班80多名學生中排名80位以後,一年後輟學。類似這樣的個(ge) 案不計其數,打工子弟學校裏的孩子輟學比例更是驚人,以朝陽區一個(ge) 1300多名學生的打工子弟學校為(wei) 例,初一初二每個(ge) 年級隻有兩(liang) 個(ge) 班共約90名學生,到了初三隻有一個(ge) 班共40多個(ge) 學生,有十分之一的學生陸續轉回老家上學,其餘(yu) 的陸續失學。2009年這40名初中畢業(ye) 生有10個(ge) 上了職高或者中專(zhuan) ,有4個(ge) 回老家讀高中,剩下20多名學生都已經走上社會(hui) ,女孩子賣服裝,當收銀員等等,男生基本上無所事事。
第三,引發犯罪率上升等社會(hui) 不穩定因素。留守兒(er) 童缺少家庭溫暖帶來心理健康問題,一些孩子因為(wei) 戶籍歧視被迫失學過早走上社會(hui) ,戶籍歧視帶來的嚴(yan) 重不公平感引發對社會(hui) 不滿,等等,這些因素導致外來人口第二代犯罪成為(wei) 嚴(yan) 重社會(hui) 問題。根據北京市海澱區法院2010年工作報告,外來人口第二代犯罪問題日益突出,在未成年人犯罪中所占比例由2006年的12%上升到2009年的52%。當今世界很多發達國家,即使非法移民,其子女也有權利接受教育,而中國剛同一國內(nei) ,隻是因為(wei) 戶籍不同,子女不能平等接受教育,這比很多國家的“非法移民”還不如。一係列的戶籍歧視導致城市新移民不能自然融入所在城市,這種歧視在移民第二代身上更加明顯,長此以往必然積累社會(hui) 矛盾,以至於(yu) 出現社會(hui) 動蕩。
以戶籍地為(wei) 標準的教育體(ti) 製阻隔孩子隨父母成長的天然權利,從(cong) 根本上說,這不是人口問題——城市人口容量並沒有一個(ge) 可計劃的標準何況過去十年中國人口增長率持續下降,這也不是教育資源問題——在全國中小學生普遍減少的背景下大城市完全有能力承擔所有納稅人子女的教育問題,這是一個(ge) 基本人道問題,孩子隨父母生活天經地義(yi) 。
子女隨父母在工作居住地接受教育和參加高考,這是公民的基本權利。公民履行義(yi) 務和享有權利是對應的,一個(ge) 城市既然接受了新移民工作、生活和納稅,就應提供相應的公共服務,而不應以戶籍為(wei) 借口,而在公共服務及公共資源的分配上對新移民進行歧視。北京將近2000萬(wan) 納稅人,卻隻想負擔1200多萬(wan) 戶籍人口的教育,這不公平。給隨遷子女在父母工作居住地接受教育和參加高考的機會(hui) ,是居住地城市的義(yi) 務。
如果說,由於(yu) 曆史形成的各地經濟發展水平差異,新移民本應享有的諸多市民權利,比如就業(ye) 機會(hui) 平等、住房保障、最低生活保障等,確實需要一個(ge) 過程,但是孩子平等的教育機會(hui) 將影響他們(men) 一生,刻不容緩。為(wei) 了促進中國的城市化和現代化,為(wei) 了所有納稅人享受平等的市民待遇,為(wei) 了數千萬(wan) 家庭團聚的幸福和下一代健康成長,取消高考戶籍限製,隨遷子女在父母居住地接受教育和參加高考,是時候了。
二、解決(jue) 問題的建議方案
打破戶籍限製,中國公民在國內(nei) 自由遷徙,自願選擇工作和生活地,履行了市民義(yi) 務,就應當享有市民權利,包括子女受教育的權利,子女有權利隨父母在居住地上學和參加高考,一個(ge) 城市內(nei) 部所有居民的孩子享有平等受教育權利。
當然,考慮到曆史形成的教育水平和高考錄取率在城鄉(xiang) 之間和不同城市之間的差異,按經常居住地入學和參加高考一步到位可能短時間內(nei) 會(hui) 帶來高考移民、人口輸入地短期內(nei) 教育資源不足等現實問題,我們(men) 主張,在一定時期內(nei) 設置一定限製條件,逐步放開城市新移民子女在經常居住地上學和參加高考。
但是,限製條件不能過於(yu) 苛刻,不能把多數城市新移民排除在外,設置限製條件應該遵循以下原則:第一,居住地原則,即在經常居住地接受教育、參加高考和錄取的權利,不是“異地高考”,不是回到戶籍地錄取。有人提出“就地高考異地錄取”的方案,雖然在技術上更具有策略性,但是從(cong) 長遠看,新移民融入所在城市是曆史大趨勢,居住地高考和錄取時機已到,不需要繞彎子了。第二,滿足多數非戶籍居民需要的原則,設置條件不宜對現有城市非戶籍居民過於(yu) 苛刻,不是要把多數人排除在市民權利之外,而是要考慮到絕大多數城市非戶籍居民能夠滿足的標準。第三,平等原則,設置條件的標準不應當是地位和財富,而應當是工作和生活的年限,無論從(cong) 事什麽(me) 工作,都是這個(ge) 城市必要的。第四,科學性原則,設置條件主要目的是放開現有非戶籍居民的子女接受教育和參加高考,同時在一定時期內(nei) 限製地區教育水平和大學錄取比例差異帶來的“高考移民”和教育移民。
具體(ti) 建議方案如下:
(一)父母至少一方在經常居住地工作一年以上,子女可以選擇在父母居住地就近上學,平等接受教育。
簡要說明:一年的限製條件與(yu) 現有民法“經常居住地”標準相符,背景含義(yi) 是,一個(ge) 公民遷徙到一個(ge) 新的城市,願意留下來,工作一年以上視為(wei) 該地市民,享有市民權利,當然包括子女受教育權利。一年期限以自願登記為(wei) 準,這意味著要改革現有暫住證製度為(wei) 居住證製度,根據登記年限確定市民權利,鼓勵新移民自願登記。
(二)以學籍和學校證明為(wei) 準,在經常居住地上學一年(教育落後地區可以三年,北京、上海等特殊地區可以五年)以上,可以選擇在經常居住地參加中考和高考。
簡要說明:一年和三年的學籍限製是考慮到現有教育水平的地區不平衡,防止高考移民,通常情況下,一個(ge) 學生在新的地方學習(xi) 一年以上,成績基本也就融入了當地教育水平,但是考慮到教育特別落後地區水平差異很大,可以考慮三年學籍的限製。五年的條件限製是考慮到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市民曆史形成的某些特權對潛在移民具有的特殊吸引力,為(wei) 避免高考移民和由此帶來的人口快速膨脹,需要更長的限製條件。當然,限製條件應當隨著教育水平的平衡而逐漸縮短。
三、建議方案的可行性分析
以上建議方案麵臨(lin) 三個(ge) 方麵的擔憂:第一,人口問題。有人擔心,在教育水平和高考錄取比例嚴(yan) 重不平等的條件下開放戶籍限製,會(hui) 出現大量高考移民,導致北京、上海這樣的特大城市人口過快膨脹,超過承受能力。第二,取消高考戶籍限製之後,人口輸入地新移民的孩子大都跟隨父母在居住地接受教育和參加高考,一定時期內(nei) 會(hui) 對人口輸入地的教育資源形成壓力。第三,在人口輸入地教育資源嚴(yan) 重不均衡的背景下,如果新移民隻要在優(you) 質學校附近租房即可獲得就近入學資格而戶籍居民必須買(mai) 房才能獲得同樣資格,這會(hui) 造成新的不平等。以下針對這三個(ge) 方麵進行分析。
(一)關(guan) 於(yu) 人口過快膨脹問題
有人擔憂取消高考戶籍限製會(hui) 導致高考移民和教育移民,導致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人口過快膨脹,進而帶來城市水資源、生活環境乃至社會(hui) 穩定問題,可以說這種擔憂是目前取消高考戶籍限製的最大障礙。那麽(me) ,取消高考戶籍限製是否必然帶來人口快速膨脹以及由此帶來的一係列社會(hui) 問題,問題到底會(hui) 有多嚴(yan) 重?這需要理性分析。
首先,關(guan) 於(yu) 教育移民問題。由於(yu) 曆史形成的優(you) 質教育資源過分集中於(yu) 北京、上海等大城市,造成不同省市之間升大學機會(hui) 的嚴(yan) 重不平等,直接引發了高考移民和教育移民現象,即使現有戶籍製度下,“高考移民”也屢禁不絕。前麵提出的建議方案裏學籍限製在製度層麵基本上能夠解決(jue) 高考移民問題,即通常在人口流入地學習(xi) 一年以上就會(hui) 融入當地教育水平,一年以上的學籍限製即可讓高考移民失去競爭(zheng) 優(you) 勢。但是,如果持續保持現有高考錄取率的地區差異,確實會(hui) 產(chan) 生教育移民,即提前一些年避開學籍限製移民高考錄取率高的大城市。解決(jue) 教育移民的根本出路在於(yu) 改革高招體(ti) 製,實現高考錄取各地區大致平等。
基於(yu) 此,我們(men) 建議:(1)調整招生指標,確保教育部直屬重點大學在各省按考生人數錄取比例大致平等;(2)逐步擴大高校自主招生比例,直至取消指標分配,高校把全國統一考試成績作為(wei) 主要參考條件,以聯考、麵試或者其他方式錄取考生,教育部職責逐漸由主導高考錄取變成監督高考錄取,確保高考公平;(3)各省不再自主命題,教育部設置全國統一試卷考試,作為(wei) 學生的高中畢業(ye) 成績,也作為(wei) 高校招生的條件。
當然,根本實現高考錄取平等將是一個(ge) 長期的過程。但是,高考錄取平等並不必然是作為(wei) 取消高考戶籍限製的先決(jue) 條件,相反,取消高考戶籍限製有助於(yu) 推動高考錄取平等。以北京為(wei) 例,即使現有的高考錄取人數不變,一旦按本文的建議方案開放戶籍限製,隨遷子女就地高考,北京參加高考的人數五年內(nei) 將增加近40%(以現有中小學非戶籍學生比例推算結果),大學錄取比例將很快下降至全國平均水平(與(yu) 此同時全國其他省市高考錄取率都在提升),失去了高考錄取優(you) 勢,不會(hui) 有很多人專(zhuan) 門為(wei) 孩子的教育移民北京。加上工作條件的限製,基本上不用擔心高考開放戶籍限製會(hui) 帶來持續的教育移民。簡言之,如果說會(hui) 出現教育移民的話,那是因為(wei) 北京在高考錄取率方麵的教育特權,一旦取消高考戶籍限製,現有北京非戶籍學生可以在北京參加高考,此特權將很快消失,教育移民的吸引力也將消失。
取消高考戶籍限製,現有非戶籍居民的子女大部分將在父母居住地接受教育,北京將增加約90萬(wan) 人口(參見下文的推算),加上解決(jue) 子女教育問題消除了一部分潛在移民的顧慮,北京人口會(hui) 增加。但是,如前所述,不會(hui) 因為(wei) 開放平等教育就帶來大量高考移民和教育移民,取消高考戶籍限製帶來的城市人口增加是有限的。
另外,過分擔憂城市人口規模也是不科學的,北京目前的人口密度遠遠比不上東(dong) 京和倫(lun) 敦,北京的擁堵等問題主要是管理不科學帶來的,水資源緊張等問題也是可以通過價(jia) 格調控、開源節流解決(jue) 的,世界上比北京資源貧乏的城市多的是。一些過分的擔憂其實是計劃經濟思維的翻版,總以為(wei) 自己能計算出所謂合理的規模,能夠控製人口的自然流動,改革開放30年,北京人口增加了一倍多,人們(men) 的生活水平不是下降了,而是提高了很多。以過去十年北京的人口增長規模,再過十年北京也達不到東(dong) 京的人口密度。而且應當指出的是,隨著人口增加和城市開放,北京在經濟、教育等方麵的特權會(hui) 迅速消失,由於(yu) 特權導致的北京的特殊吸引力也會(hui) 迅速消失,北京新移民增加的速度也會(hui) 趨於(yu) 城市化的自然水平。考慮到中國人口過去十年間增速正在降低,有專(zhuan) 家估計2020年中國人口可能轉入負增長,對於(yu) 人口膨脹問題不用過分擔心。
(二)教育資源問題
放開居住地高考之後,一些原本留守戶籍地的兒(er) 童將隨父母到人口輸入地就學,給經常居住地教育資源帶來壓力。首先,人口輸入地政府承擔新移民子女的教育是義(yi) 不容辭的責任,像北京這樣擁有近2000萬(wan) 納稅人卻隻想承擔1200多萬(wan) 戶籍人口的教育是不公平的,北京等大城市有義(yi) 務增加教育資源,以保障所有納稅人子女在經常居住地接受教育和參加高考。
其次,確實有必要分析,如果依上列條件放開居住地高考,北京等大城市未來幾年內(nei) 教育資源麵臨(lin) 多大壓力以及解決(jue) 思路。以北京為(wei) 例,根據2010年的統計數據,北京市的非戶籍常住居民是704.5萬(wan) 人。根據北京市人口研究所的“2006年流動人口家庭戶調查”,流動人口的平均戶規模為(wei) 2.28人。[3]兩(liang) 者相除,可粗略得出北京市共有流動人口家庭309萬(wan) 戶。又知其中“單人未婚”的家庭戶占15.6%[4],排除這部分,並忽略離異、喪(sang) 偶等不足1%的情況,得知已婚的家庭為(wei) 260.8萬(wan) 戶。同樣根據“2006年流動人口家庭戶調查”,這些家庭中,23.3%沒有未成年子女,54.7%有1個(ge) 未成年子女,20.7%有兩(liang) 個(ge) ,1.4%有三個(ge) [5],則目前北京市的流動人口家庭共有未成年子女(包括在京的和不在京的):260.8萬(wan) *(54.7%*1+20.7%*2+1.4%*3)=261.6萬(wan) 。又知,未成年子女中,在北京的占到55.5%(2011年我們(men) 的抽樣調查結果顯示近幾年比例在提高),而在其他地方(絕大多數留守戶籍地)的則是44.5%[6],那麽(me) 261.6萬(wan) *44.5%=116萬(wan) ,這是父母在京的留守兒(er) 童的大致數字。如果按照正常的年齡分布,應該有三分之一的留守兒(er) 童是學齡前兒(er) 童,但根據我們(men) 初步了解,已經在人口輸入地跟隨父母的學齡前兒(er) 童偏多(具體(ti) 數字有待進一步統計),那麽(me) ,假定適合上學年齡的留守兒(er) 童占整個(ge) 留守兒(er) 童數量的四分之三,116萬(wan) *75%=87萬(wan) ,估計數字是90萬(wan) 左右。
如果這些適齡留守兒(er) 童全部到北京來上學,北京在現有120萬(wan) 中小學生的基礎上將增加90萬(wan) ,考慮到居住五年的條件限製,可以預期,這90萬(wan) 中小學生的大部分將在未來五年期間逐步來北京上學,即北京的教育資源需要增加75%,相應的教育經費需增加75%,即平均每年增加大約12%。
增加教育經費75%對於(yu) 北京而言短期內(nei) 會(hui) 有一定壓力,但並不是不可承受。首先,北京市教育資源目前供大於(yu) 求。1999年到2008年,北京小學學校數量從(cong) 2352所減少到1202所,各類中學總數從(cong) 754所減少到674所,小學生的學生數量從(cong) 836655人減少到659500人,初高中生的數量從(cong) 546530人減少到544280人,高考報名人數也是連續3年下降,2011年已經低至7.6萬(wan) 人。受人口出生率和開始普及高中教育的影響,北京市在校生數曾經在1990年代達到將近200萬(wan) 人[7]。也就是說,全部吸納北京非戶籍居民的孩子來北京就學,北京的中小學生數量也隻是恢複到1990年代的水平略多5%左右。
其次,從(cong) 教育經費角度看,北京的教育經費有很大增長空間,2007年紐約的教育經費占財政預算的31% [8],而北京2009年的教育經費占財政預算的18.58%[9],如果達到紐約市的教育投入水平,需要增加投入約67%。總之,如果北京全部接納非京籍居民的孩子在北京上學,北京中小學生數量將略高於(yu) 曆史最高水平,教育經費投入占財政比例需要提高75%,略高於(yu) 紐約市教育投入占財政的比例。
另外,取消高考戶籍限製之後,即使短期內(nei) 北京市教育資源不能滿足新移民的需求,隻要放開社會(hui) 辦學,市場的力量很快能夠彌補政府提供教育服務的不足。以上結果基於(yu) 一些調研和分析,如果以五年為(wei) 條件限製放開居住地上學和高考,北京市教委需要認真調研分析,北京市現有多少非京籍居民家庭會(hui) 把孩子帶到北京上學,北京市每年將增加多少中小學生,北京市每年需增加多少教育投入。
(三)關(guan) 於(yu) 教育均衡問題
關(guan) 於(yu) 第三個(ge) 問題,必須加大力度推進教育均衡才能根本解決(jue) 。隻要一個(ge) 城市內(nei) 部存在嚴(yan) 重的教育不均衡,必然存在激烈的擇校風,給大多數學生和家長增加沉重的財務和心理負擔。這個(ge) 問題教育行政部門隻要下定決(jue) 心,是可以解決(jue) 的。基本思路應該是:把中小學分為(wei) 公立學校和私立學校,所有公立學校都盡可能實現平等,包括教學設施的平等和師資力量的平等,教師應當在各學校間定期輪換,私立學校政府不撥款。嚴(yan) 格遵照居住地就進入學,跨區域的需要獲得批準並且繳納較高的費用。
教育資源的不均衡分配,具體(ti) 表現為(wei) 一些地區普遍存在的擇校現象。城鄉(xiang) 的免費義(yi) 務教育雖然早已實現了,但以違規收取擇校費為(wei) 背景的擇校現象卻多年來高燒不退。在人口輸入地教育資源嚴(yan) 重不均衡的背景下,如果新移民隻要在優(you) 質學校附近租房即可獲得就近入學資格而戶籍居民必須買(mai) 房才能獲得同樣資格,這會(hui) 造成新的不平等。因此,為(wei) 掃除取消高考戶籍限製的障礙,從(cong) 長遠計,必須解決(jue) 教育資源分配不均及由此引發的擇校熱現象。
近年來,部分城市采取教師輪崗、名校連鎖、電腦派位等措施,在一定區域、一定程度上緩解了擇校風。但是,要想真正遏製擇校風,必須采取如下方麵的實質措施切實解決(jue) 教育資源的配置問題:
第一,統一辦學條件。政府對於(yu) 教育的財政投入應得到有力保障,特別是對於(yu) 目前一些師資、硬件及生源較差的學校,應保證其教育基本投入,以達到同一城市內(nei) 各學校辦學條件的大致均衡。公立學校一律平等,消除公立學校裏的重點和非重點之分。
第二,師資的均衡化。教師隊伍的不均衡是推進教育均衡發展的瓶頸。教師資源做不到均衡化,教育就很難做到真正的均衡化。如果師資不能得到很好的配置,教育均衡化就是一句空話,所以這是教育能夠做到均衡化的重點。那些有好的教學理念的校長、教師不能總集中在某些名校。而應通過采取“教師定期輪換流動製”,加強學校之間師資力量的均衡發展。
第三,生源的均衡化。目前已有的探索包括,在升學過程中通過電腦派位等方式弱化競爭(zheng) 性應試的分量,將重點高中招生名額分配到初中校的到校政策,等等。短期內(nei) 來看,如果較為(wei) 平等地分配重點高中招生名額,願意留在條件較差的初中校學習(xi) 的學生實際上將有更高的機會(hui) 考入重點高中,對於(yu) 遏止義(yi) 務教育階段的擇校傾(qing) 向,改善薄弱初中校生源質量會(hui) 有幫助。
第四,完善教育監督機製。為(wei) 保證教育師資平等,教育行政部門要形成關(guan) 於(yu) 教師流動、教師招聘任用等重大問題的公正聽證協商製度,擴大社會(hui) 對教育平等進展狀況的知情權監督權和參與(yu) 權。借鑒英國對中小學的督導評估引入市場機製,實現社會(hui) 化的做法,教育主管部門應逐步建立規範化、科學化和製度化的義(yi) 務教育監測評估體(ti) 係,定期對轄區內(nei) 義(yi) 務教育學校間的差距進行監測和分析,並以適當方式予以公布,動員全社會(hui) 力量來促進師資平等。
教育均衡確實有很大阻力,因為(wei) 曆史已經形成了某些著名的重點中學。目前北京市政府采取的教育均衡政策主要是“填穀”而不“削峰”,即提高落後學校教育水平,不削弱優(you) 勢教育資源集中的學校,這樣雖然也會(hui) 有一定作用,但不能根本消除校際之間巨大差異,不能根本遏製擇校風。因此,推動教育均衡,需要教育部門更大的決(jue) 心,在行政主導的國家背景下,相信教育行政部門隻要有決(jue) 心,完全可以推行教育均衡,社會(hui) 也會(hui) 廣泛支持,障礙完全可以克服。
四、結束語
取消高考戶籍限製,在當下社會(hui) 背景下,確實會(hui) 麵臨(lin) 人口、教育資源、教育不均衡等問題,但是,如上所分析,這些問題並不是想象的那麽(me) 可怕,是能夠解決(jue) 的。當然,我們(men) 理解有關(guan) 部門的謹慎,但我們(men) 仍然要說,子女隨父母生活和接受教育,是納稅人的天然權利,取消高考戶籍限製,是時候了。
公民(公盟)教育平等項目 2011年8月
友情鏈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