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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世錦:以“進城農民工”為重點實施中等收入群體倍增戰略

發稿時間:2022-08-10 13:50:31   來源:管理世界  

擴大中等收入群體(ti) ,是實現共同富裕目標的戰略重點,也是持續擴大內(nei) 需,保持經濟平穩、有活力、可持續增長的現實需要。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持續快速增長,同時也經曆了收入差距擴大並在高位徘徊的過程。盡管存在著諸多矛盾和問題,總體(ti) 上看,這是一個(ge) 增效帶動增長,一部分人先富起來、同時帶動全體(ti) 社會(hui) 成員收入狀態大幅度改善的過程。

在人均收入超過1萬(wan) 美元以後,我國正在進入另一個(ge) 部分人也要富起來,同時帶動經濟高質量可持續發展的時期,也可以理解為(wei) 實現共同富裕目標的第二階段。在這個(ge) 時間節點上,有必要提出一個(ge) 中等收入群體(ti) 倍增的目標,即在已有的4億(yi) 中等收入群體(ti) 的基礎上,再用10年到15年的時間,推動這個(ge) 群體(ti) 再增加4億(yi) 到5億(yi) 人,達到8億(yi) 到9億(yi) 人,占到總人口的60%左右。
流行的界定方法有絕對標準和相對標準。所謂“絕對標準”是指采用收入或支出等客觀指標界定中等收入群體(ti) 。國家統計局也提出了一個(ge) 絕對標準,即把家庭年收入在10萬(wan) 到50萬(wan) 之間的群體(ti) 定義(yi) 為(wei) 中等收入家庭,並按該標準測算,2018年我國中等收入群體(ti) 約占總人口的27%左右,這就是目前我們(men) 常提到的我國中等收入群體(ti) 約4億(yi) 人的來源。“相對標準”則是以中位數收入為(wei) 中心,通過設定上下浮動的一定比例,對中等收入群體(ti) 邊界的上下限進行界定。以絕對標準來測量中等收入群體(ti) ,在不同發展水平和收入結構的國家會(hui) 遇到一些問題,因為(wei) 按照這類標準,發達國家的居民可能80%甚至90%以上都是中等收入群體(ti) 。所以,在國際比較當中,學術界更傾(qing) 向於(yu) 使用相對標準。通常的做法是,把全國居民收入中位數的75%~200%定義(yi) 為(wei) 中等收入群體(ti) 。從(cong) 我國情況來看,如果將居民收入中位數的75%~200%定義(yi) 為(wei) 中等收入群體(ti) ,那麽(me) ,近10年來我國中等收入群體(ti) 占比則一直維持在40%左右。
總的來看,低收入群體(ti) 中農(nong) 村人口占比最高,但城鎮人口的絕對規模也相當龐大;主要分布於(yu) 中西部和人口基數大的華東(dong) 地區;家庭成員多,勞動參與(yu) 率高,家庭撫養(yang) 負擔重;勞動力受教育水平較低,以小學、初中學曆為(wei) 主;主要從(cong) 事勞動密集型和勞動者報酬偏低的傳(chuan) 統產(chan) 業(ye) ;家庭收入以工資性收入和經營性收入為(wei) 主,轉移性收入占比高於(yu) 其他群體(ti) ,財產(chan) 性收入明顯不足。
中等收入群體(ti) 以城鎮居民和外來務工人員為(wei) 主;主要分布於(yu) 東(dong) 部沿海等經濟發達地區;家庭勞動力相對充足,撫養(yang) 負擔顯著低於(yu) 低收入群體(ti) ;勞動力受教育程度較好,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高;就業(ye) 方麵服務業(ye) 占比相對較高;多數是工薪階層,主要依靠工資性收入。
高收入群體(ti) 以城鎮居民為(wei) 主;區域分布不均衡,半數在華東(dong) 地區;家庭有明顯的勞動力優(you) 勢,撫養(yang) 負擔相對低;比中等收入群體(ti) 擁有更高的學曆水平和更長的受教育年限;從(cong) 事知識密集型服務業(ye) 的比例最高;除了工薪階層外,還有相當大比例是自我經營、企業(ye) 主等;收入來源以工資性和經營性為(wei) 主,存在轉移支出的現象。
實現中等收入群體(ti) 倍增,對擴大內(nei) 需、提高生產(chan) 率和社會(hui) 政治穩定都具有重要意義(yi) 。根據課題組測算,2030年我國中等收入群體(ti) 比重將上升至51%,規模達7.5億(yi) 人,到2031年左右有望實現中等收入群體(ti) 較2018年規模倍增的目標。從(cong) 現階段我國城鄉(xiang) 結構轉型、收入增長的特征看,“進城農(nong) 民工”是未來擴大中等收入群體(ti) 需要著力關(guan) 注的重點人群。
下一步實施中等收入群體(ti) 倍增戰略,應以提升“進城農(nong) 民工”人力資本為(wei) 重點,采取多方麵針對性、可操作性強的政策措施,力爭(zheng) 在不長時間內(nei) 取得明顯成效。
一是對農(nong) 民工及其家屬在城市落戶實行負麵清單製度。積極創造條件,加快縮短負麵清單。對北上廣深和其他特大型城市的城市核心區與(yu) 非核心區域、都市圈內(nei) 的中小城鎮等實行差異化政策,采取不同的負麵清單,適當放寬後者的落戶限製。
二是建設麵向農(nong) 民工為(wei) 主的安居房工程。以40~60平米的小戶型為(wei) 主,降低建造成本,把安居房價(jia) 格控製在與(yu) 農(nong) 民工購買(mai) 力相適應的水平。
三是與(yu) 農(nong) 村人口進城落戶、提供安居房相配套,加快推進教育、醫療、社會(hui) 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務的均等化,健全財政轉移支付同農(nong) 業(ye) 轉移人口市民化掛鉤機製,繼續推進並擴展義(yi) 務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務隨人員流動可攜帶的政策,打通農(nong) 村社保、醫保和城鎮社保、醫保的銜接。實行以居住證為(wei) 主要依據的農(nong) 民工隨遷子女入學政策。
四是提供就業(ye) 基本公共服務,鼓勵吸收農(nong) 民工就業(ye) 。對有勞動能力和就業(ye) 需求的“進城農(nong) 民工”,持居住證可在常住地公共就業(ye) 服務機構享受就業(ye) 基本公共服務。
五是加快推進農(nong) 村集體(ti) 建設用地入市和宅基地流轉,增加農(nong) 民工的財產(chan) 性收入。
六是促進機會(hui) 公平。進一步打破不當行政性管製,疏通社會(hui) 流動渠道,防止社會(hui) 階層固化。
七是各級政府要製定規劃、完善政策,定期督查,確保落實。對農(nong) 民工落戶、住房、基本公共服務、就業(ye) 和職業(ye) 培訓等,要納入十四五規劃和年度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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