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案不同罰”咋破解、罰款不合理咋清理——三部門有關負責人回應行政執法領域民生關切
發稿時間:2022-08-04 13:25:52 來源:新華社 作者:記者 白陽
近日,國務院常務會(hui) 議審議通過《關(guan) 於(yu) 進一步規範行政裁量權基準製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見》《關(guan) 於(yu) 取消和調整一批罰款事項的決(jue) 定》,著力破解執法簡單粗暴、亂(luan) 收費亂(luan) 罰款等行政執法領域突出問題。
行政處罰畸輕畸重問題如何解決(jue) ?不合理的罰款規定怎麽(me) 清理?在29日國新辦舉(ju) 行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hui) 上,司法部、交通運輸部和市場監管總局有關(guan) 負責人圍繞文件中的熱點問題進行了解讀。
“類案不同罰”問題怎麽(me) 破解?
司法部政治部主任趙昌華表示,當前行政裁量權基準存在製定主體(ti) 不明確、製定程序不規範、裁量幅度不合理、動態調整不及時等問題。“裁量的標準、條件、種類、幅度、方式、時限不統一,容易造成行政執法該嚴(yan) 不嚴(yan) 、該寬不寬、畸輕畸重、類案不同罰。”
對此,《關(guan) 於(yu) 進一步規範行政裁量權基準製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見》明確了各級政府及其部門製定行政裁量權基準的職責權限。並規定,製定行政裁量權基準要根據管理需要,科學分析影響行政執法行為(wei) 的裁量因素,充分考量行政裁量權基準的實施效果。要將行政裁量權基準內(nei) 容嵌入行政執法信息係統,為(wei) 行政執法人員提供精準指引,有效規範行政裁量權行使。將行政裁量權基準製定和管理工作納入法治政府建設考評指標體(ti) 係和法治政府建設督察內(nei) 容等。
意見還規定了諸多措施,保證行政執法機關(guan) 和執法人員使用行政裁量權基準得到有效監督。
比如,對適用本行政機關(guan) 製定的行政裁量權基準可能出現明顯不當、顯失公平或者行政裁量權基準適用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的,經本行政機關(guan) 主要負責人批準或者集體(ti) 討論通過後可以調整適用,批準材料或者集體(ti) 討論記錄應作為(wei) 執法案卷的一部分歸檔保存。
“不規範適用行政裁量權基準造成嚴(yan) 重後果的,要依規依紀依法嚴(yan) 格追究有關(guan) 人員責任。”司法部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局負責人徐誌群說。
哪些罰款事項要清理?
罰款不合理問題,群眾(zhong) 反映強烈。7月21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hui) 議決(jue) 定,取消29個(ge) 罰款事項,用其他方式規範管理;對24個(ge) 一般或輕微違規行為(wei) ,按過罰相當原則降低罰款數額。
徐誌群介紹,這次取消的29個(ge) 罰款事項涉及的行為(wei) 主要有兩(liang) 個(ge) 特點:一是違反程序性管理規定、社會(hui) 危害程度相對較低;二是可以通過信息化查驗等其他方式達到監管效果。
趙昌華表示,這次清理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中的罰款規定,概括起來就是“三個(ge) 一律”:
凡是違反法定權限和程序設定的罰款事項,一律取消;凡是罰款事項不適應經濟社會(hui) 發展需要、有違“放管服”改革精神、不利於(yu) 優(you) 化營商環境的,或者有失公允、過罰不當的,一律取消或調整;凡是罰款事項可采取其他方式進行規範或管理的,一律取消。
“在罰款清理工作中,我們(men) 堅持維護公共利益和行政管理秩序,不簡單地為(wei) 了清理而清理。對涉及公共安全、清理後可能出現監管空白確需保留的,不予清理。”趙昌華說。
徐誌群透露,這次清理的罰款事項隻是第一批,接下來司法部將會(hui) 同其他部門繼續清理其他領域的罰款事項,保護人民群眾(zhong) 和市場主體(ti) 的合法權益,持續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
相關(guan) 部門如何落實?
交通運輸和市場監管是群眾(zhong) 接觸較多的行政執法領域。吹風會(hui) 上,兩(liang) 部門有關(guan) 負責人介紹了本部門落實文件精神的具體(ti) 措施。
交通運輸部法製司司長魏東(dong) 表示,交通運輸部對27部行政法規、139件部門規章設定的475項罰款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了全麵摸排、逐項研究,提出清理意見。經司法部審核,明確需取消、調整的不合理罰款事項共45項。
“在國務院常務會(hui) 議召開之前,交通運輸部按照部門規章的製定權限,已先行對14個(ge) 不合理罰款事項作出取消和調整。下一步,交通運輸部將進一步落實國務院部署,保質保量完成取消和調整工作。”魏東(dong) 說。
市場監管總局法規司司長許新建介紹,按照國務院清理罰款事項工作方案的部署和要求,市場監管總局積極主動開展自查,全麵梳理本係統、本領域的罰款規定。這次清理涉及21項罰款事項,需要對4部行政法規和7部部門規章進行修改,修改工作現已啟動。
許新建表示,取消或調整罰款事項,並不意味著市場監管部門對違法違規行為(wei) 不再監管。對於(yu) 可以采取其他措施替代罰款的,將盡快完善相關(guan) 的管理製度或者替代的監管措施;同時,充分發揮專(zhuan) 業(ye) 部門與(yu) 綜合部門、行業(ye) 監管與(yu) 市場監管的協調作用,形成監管合力。
“對於(yu) 涉及產(chan) 品質量安全、食品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等關(guan) 係公共安全、公眾(zhong) 健康的重點領域,我們(men) 將加強安全監管、壓實安全責任、織密安全網絡。”許新建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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