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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收入分配改革,有效促進消費

發稿時間:2022-07-27 13:55:45   來源:《廣州日報》   作者:馮(feng) 俏彬

  當前,百年未有之大變局正在加速演進,我國經濟發展的外部環境複雜多變。建設好強大的內(nei) 需市場、加快形成新發展格局是應對國際形勢急劇變化的關(guan) 鍵一招。為(wei) 此有必要深化我國收入分配改革,一方麵繼續做大蛋糕,提高廣大人民群眾(zhong) 的整體(ti) 收入水平,另一方麵發揮好政府的再分配作用,“促中、保低、抑高”,調整邊際消費傾(qing) 向、改善消費預期,為(wei) 促進和擴大消費創造條件。

  |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體(ti) 製機製,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發展經濟、提高人民群眾(zhong) 的總體(ti) 收入水平

  發展經濟、提高人民群眾(zhong) 的總體(ti) 收入水平要緊緊抓住“要素市場化改革”這個(ge) 牛鼻子。今後一個(ge) 時期,要不斷健全生產(chan) 要素由市場評價(jia) 貢獻、按貢獻決(jue) 定報酬的機製。著重保護勞動所得,增加勞動者特別是一線勞動者勞動報酬,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全麵貫徹落實以增加知識價(jia) 值為(wei) 導向的收入分配政策,充分尊重科研、技術、管理人才,充分體(ti) 現技術、知識、管理、數據等要素的價(jia) 值。具體(ti) 而言有以下幾個(ge) 方麵。

  一是完善產(chan) 權製度,平等保護公私財產(chan) ,重點加強知識產(chan) 權保護,在有效激勵上實現突破。二是深化勞動力市場改革,優(you) 化調整我國人口政策,努力釋放人口潛力,加快完善社會(hui) 保障製度改革,真正形成城鄉(xiang) 一體(ti) 化、全國統一的勞動力市場。三是深入土地製度改革,推進農(nong) 村集體(ti) 經營性用地入市、完善農(nong) 民承包地和宅基地的流轉機製、建設城鄉(xiang) 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四是深化金融改革,促進供給主體(ti) 多元化。加快發展民營銀行、網商銀行、社區銀行等,使金融供給主體(ti) 盡快多元化。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進一步擴大直接融資比例。研究新形勢下貨幣政策的方向與(yu) 重點,努力服務於(yu) 實體(ti) 經濟。加快數字貨幣的研究,掌握數字世界的金融主動權。五是深化科技製度改革,牢牢抓住科技成果市場化、產(chan) 業(ye) 化這個(ge) “牛鼻子”,培育發展技術轉移機構和技術經理人,促進技術要素與(yu) 資本要素融合發展,疏通科技成果轉化的“腸梗阻”,將“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與(yu) “集成創新”相結合,最終建成“創新型國家”。健全職務科技成果產(chan) 權製度。六是加快培育數據要素市場。要根據數據性質完善產(chan) 權性質,建立統一規範的數據管理製度,提升社會(hui) 數據資源價(jia) 值。要重點培育數字經濟新產(chan) 業(ye) 、新業(ye) 態和新模式,大力發展數字經濟。七是加快要素價(jia) 格市場化改革,完善主要由市場決(jue) 定的要素價(jia) 格機製。

  |發揮好政府的再分配職能,改善收入與(yu) 財富分配結構,提升綜合邊際消費傾(qing) 向

  加快完善綜合與(yu) 分類相結合的個(ge) 人所得稅製度。個(ge) 人所得稅是政府調節居民收入分配,促進共同富裕的主要政策工具。從(cong) 總量上看,目前我國個(ge) 人所得稅收入在全部稅收收入中的占比約在7%~8%之間,遠低於(yu) 歐美等發達國家的水平。從(cong) 結構上看,目前我國個(ge) 人所得稅收入大部分來自工薪階層,對高收入階層的調節力度不足。今後,為(wei) 了發揮好個(ge) 稅對居民收入分配的調節作用,要改變當前主要對工薪階層征稅的狀況。要適應我國新經濟、新業(ye) 態下居民收入形式多元化、且生產(chan) 性費用與(yu) 生活性費用混合的特點,加快完善綜合與(yu) 分類相結合的個(ge) 人所得稅製度。如擴大納入綜合征稅的所得範圍,繼工資薪金收入、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之後,將其他符合條件的收入納入綜合所得的範疇。要適當增加專(zhuan) 項附加扣除項目,將近年來社會(hui) 關(guan) 心的嬰幼兒(er) 照護費用、養(yang) 老保險支出等納入扣除範圍,中長期而言還可考慮據實扣除,以均衡各群體(ti) 之間的稅負水平。為(wei) 充分發揮個(ge) 人所得稅的收入調節功能,同時出台一些針對中低收入者的稅收照顧條款。

  加強對重點領域高淨值人群的稅收管理。有針對性地加強對一些重點領域的稅收征管,如家族財產(chan) 信托、海外信托、資本利得等,填補這些領域的稅收空白。積極探索數字經濟新業(ye) 態從(cong) 業(ye) 人員的稅收管理工作,將網絡主播、直播、打賞收入等新的高收入形式納入稅收征管範圍。可為(wei) 高淨值人群設計一個(ge) 必須承擔的最低稅率,將其所享受的稅收優(you) 惠控製在一定的範圍之內(nei) 。做好企業(ye) 所得稅與(yu) 個(ge) 人所得稅之間的製度協調,削平兩(liang) 者之間過於(yu) 懸殊的稅率落差,堵上高收入者將個(ge) 人收入轉化為(wei) 企業(ye) 收入,從(cong) 而少交稅的製度漏洞。

  加大對壟斷行業(ye) 和國有企業(ye) 的收入分配管理。國有企業(ye) 是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的重要物質基礎和政治基礎。國有企業(ye) 特別是中央管理企業(ye) ,在關(guan) 係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主要行業(ye) 和關(guan) 鍵領域占據支配地位。目前,央企主要分布於(yu) 有關(guan) 國計民生的重要領域和產(chan) 業(ye) 鏈的上遊,有較強的市場支配地位,相關(guan) 從(cong) 業(ye) 人員的收入水平較高。要進一步打破行政性壟斷,實現行政性壟斷行業(ye) 的政事分開、政資分開和政企分開。對於(yu) 有自然壟斷特征的行業(ye) ,也要在能夠競爭(zheng) 的環節盡可能引入競爭(zheng) 機製,努力擴大市場定價(jia) 的範圍。進一步加強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提高壟斷性企業(ye) 國有資本收益上交比例,處理好國家與(yu) 企業(ye) 的收入分配關(guan) 係。對壟斷行業(ye) 要實行企業(ye) 工資總額和工資水平雙重調控政策,建立與(yu) 全社會(hui) 平均工資水平的聯動機製,逐步縮小行業(ye) 工資收入差距。進一步規範國有企業(ye) 、金融機構經營管理人員特別是高層管理人員的收入,建立根據經營管理績效、風險和責任確定薪酬的製度,完善監管辦法,並對職務消費作出嚴(yan) 格規定。對非國有金融企業(ye) 和上市公司高管薪酬,也要通過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增強董事會(hui) 、薪酬委員會(hui) 和股東(dong) 大會(hui) 在抑製畸高薪酬方麵的作用。

  進一步完善慈善公益的稅收優(you) 惠政策。慈善公益組織是社會(hui) 組織中具有公共利益導向的特殊群體(ti) ,各國慣例均對其實行稅收優(you) 惠,我國也不例外。稅收優(you) 惠主要體(ti) 現在兩(liang) 個(ge) 方麵,一是對慈善公益組織本身的稅收減免,如對於(yu) 取得的與(yu) “宗旨”相關(guan) 的收入予以所得稅免除,對其用於(yu) 從(cong) 事公益性活動的固定資產(chan) ,如房屋等給予免稅等;考慮到我國稅收環境的實際情況,慈善公益組織所從(cong) 事的與(yu) 其“宗旨”無關(guan) 的收入則應分別計賬、依法納稅。二是對這些經過稅法認定的慈善公益組織捐款的企業(ye) 和個(ge) 人,可在一定範圍內(nei) 免除所得稅。我國稅法已有相關(guan) 規定,如對個(ge) 人捐贈可從(cong) 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按30%的標準扣除,對企業(ye) 則按12%的標準扣除。今後,要進一步完善慈善公益的稅收優(you) 惠政策,積極引導高收入者回報社會(hui) 。可適當增加優(you) 惠條款,不僅(jin) 有企業(ye) 所得稅、個(ge) 人所得稅方麵的優(you) 惠政策,增值稅、房產(chan) 稅也可以適當出台一些稅收優(you) 惠條款。適當放寬慈善公益組織設立的條件,擴大可享受稅收優(you) 惠的慈善公益組織範圍,打通慈善公益發揮“第三次分配”作用的渠道。

  |加快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健全社會(hui) 保障體(ti) 係,穩定消費預期

  早在“十三五”時期,我國就出台了《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規劃》。在“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中再次提出到2035年要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有關(guan) 部門發布了2021年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標準。今後,要以更加堅定的決(jue) 心、更加實實在在的行動將這一目標做實。具體(ti) 有以下幾點建議:

  第一,在已出台基本公共服務國家標準的基礎上,鼓勵各地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出台基本公共服務的地方標準。以“現居住地”“轄區內(nei) ”等作為(wei) 重要的服務半徑,推動居民就近、就地享有基本公共服務。加快建設醫療保障信息係統,構建全國統一、多級互聯的數據共享交換體(ti) 係,促進跨地區、跨層級、跨部門業(ye) 務協同辦理。第二,采取切實有效措施,鼓勵各地積極探索基本公共服務提供主體(ti) 的適當多元化。擴大政府購買(mai) 基本公共服務的事項範圍,將其納入政府購買(mai) 服務指導性目錄。探索構建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評價(jia) 指標體(ti) 係。第三,做好重點人群的基本生活保障,兜住民生底線。將近年來行之有效、受到社會(hui) 歡迎的中小企業(ye) 和個(ge) 體(ti) 工商戶稅收優(you) 惠政策固定下來,製度性地減輕稅費,改善營商環境。第四,加大技能人才培養(yang) 力度,提高技術工人工資。第五,除少數特大、超大城市以外,全麵推行以經常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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