紮實推動多層次社會保障體係高質量發展
發稿時間:2022-07-04 14:03:39 來源:學習(xi) 時報 作者:鄭功成
黨(dang) 的十九大報告明確提出,要“全麵建成覆蓋全民、城鄉(xiang) 統籌、權責清晰、保障適度、可持續的多層次社會(hui) 保障體(ti) 係”。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在主持十九屆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體(ti) 學習(xi) 時明確要求,“不斷滿足人民群眾(zhong) 多層次多樣化需求,完善覆蓋全民、統籌城鄉(xiang) 、公平統一、可持續的多層次社會(hui) 保障體(ti) 係,進一步織密社會(hui) 保障安全網”。立足新發展階段,我國社會(hui) 保障改革與(yu) 製度建設的目標任務是“全麵建成”並“完善”多層次社會(hui) 保障體(ti) 係。當前,紮實推動多層次社會(hui) 保障體(ti) 係高質量發展是促使整個(ge) 社會(hui) 保障製度可持續發展的關(guan) 鍵所在。
深刻認識多層次社會(hui) 保障體(ti) 係建設
多層次社會(hui) 保障體(ti) 係,是以不斷增進人民福利、滿足社會(hui) 成員多層次多樣性保障需求為(wei) 目的,在以政府負責或主導的法定基本保障為(wei) 主體(ti) 的條件下,充分調動市場、社會(hui) 力量以及家庭與(yu) 個(ge) 人的積極性,共同建設由不同層次的保障項目有機組成的一個(ge) 社會(hui) 保障製度體(ti) 係。它是針對傳(chuan) 統的由政府負責的單一層次保障製度的結構性改革,也是實現社會(hui) 保障權責配置更加合理、社會(hui) 保障物質基礎不斷壯大並實現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條件。
在國際上,社會(hui) 保障體(ti) 係走向多層次化有三個(ge) 重要背景:一是20世紀70年代石油危機導致西方國家經濟不景氣,財政難以承受日益膨脹的法定養(yang) 老金支出,各國開始探索養(yang) 老保險製度改革方案,引入企業(ye) 年金等新的製度促使結構優(you) 化成為(wei) 重要方向。二是人口老齡化加速發展,社會(hui) 保障的財政壓力不斷上升,單一層次的製度安排日益難以承受,可持續性遇到日益巨大的挑戰,需要調動市場主體(ti) 與(yu) 社會(hui) 力量參與(yu) 的積極性,使社會(hui) 保障製度的責任分擔方式更趨合理化。三是經濟社會(hui) 發展和社會(hui) 成員個(ge) 性化福利保障需求日益高漲,單一層次社會(hui) 保障日益難以滿足,必須以多層次的有效供給才能使其得到滿足。從(cong) 有的國家的實踐效果來看,多層次社會(hui) 保障體(ti) 係重構了這一製度的責任分擔機製,將政府、市場、社會(hui) 及個(ge) 人的責任通過在不同層次製度安排中的適當調適,使之更加合理化,同時調動市場主體(ti) 、社會(hui) 力量、個(ge) 人及家庭參與(yu) ,壯大了整個(ge) 社會(hui) 保障製度的物質基礎,更好地滿足人民福利不斷增長的需要,使整個(ge) 社會(hui) 保障體(ti) 係可持續發展。多層次社會(hui) 保障體(ti) 係建設代表了當今世界社會(hui) 保障改革與(yu) 發展的主要取向。
進入20世紀以來,我國人口老齡化進程持續加速。2021年65歲以上人口占總人口之比已從(cong) 2000年的7%提升到14.2%,這標誌著從(cong) 輕度老齡化進入了中度老齡化階段,並將不可逆轉地向深度老齡化邁進,而人民群眾(zhong) 對社會(hui) 保障的需求又在持續升級,並日益呈現出多層次、多樣性特征。中國社會(hui) 發展需要妥善應對這一挑戰,積極借鑒其他國家的有益經驗,紮實推動我國多層次社會(hui) 保障體(ti) 係建設與(yu) 發展。
加快建設與(yu) 發展多層次社會(hui) 保障體(ti) 係
自20世紀90年代開始提出“建立多層次的社會(hui) 保障體(ti) 係”起,我國社會(hui) 保障體(ti) 係建設取得了重要進展和重大成就,但要真正“全麵建成”並“完善”多層次社會(hui) 保障體(ti) 係,必須堅持問題導向,多措並舉(ju) 推動製度改革不斷深化。
強化統籌規劃、協同推進。通過科學的頂層設計明確多層次社會(hui) 保障體(ti) 係的結構及功能定位,可分為(wei) 三個(ge) 層次:一是政府負責或主導的法定保障層次,包括法定的社會(hui) 救助、社會(hui) 保險與(yu) 社會(hui) 福利及相關(guan) 服務。這是傳(chuan) 統意義(yi) 上的社會(hui) 保障,也是現代社會(hui) 保障體(ti) 係的核心部分,體(ti) 現的是公民的法定社會(hui) 權益和政府、社會(hui) 的責任。這一層次需通過立法明確權責,並借助公權力推行,其功能隻宜以保障基本生活、解除人民基本生活後顧之憂為(wei) 目標,同時起到預防貧困、促進社會(hui) 公正的作用。二是在相關(guan) 政策支持下由市場主體(ti) 、社會(hui) 組織提供的具有公益性的保障項目,實質上可以稱之為(wei) 政策性保障,包括企業(ye) 或職業(ye) 年金、補充醫療保險、公益性養(yang) 老服務等,是對法定保障製度的有效補充,它需要稅收優(you) 惠和財政支持。三是通過市場交易行為(wei) 由市場主體(ti) 提供的商業(ye) 性高層次保障及相關(guan) 服務,包括商業(ye) 性的養(yang) 老金、健康保險和營利性的養(yang) 老服務、兒(er) 童服務、殘疾人服務等,它由市場主體(ti) 提供,是為(wei) 了滿足居民較高層次的個(ge) 性化福利需求,並按照平等交易、責任自負、誰受益誰付費原則推行的保障項目。在分層的同時,保持高效協同推進,需要基本養(yang) 老保險替代率與(yu) 繳費率都降下來,才能讓企業(ye) 年金與(yu) 商業(ye) 養(yang) 老金發展起來。
盡快優(you) 化並實現法定保障製度定型。政府負責或主導的法定社會(hui) 保障不僅(jin) 是整個(ge) 社會(hui) 保障體(ti) 係的主體(ti) 構成,更直接決(jue) 定著市場或社會(hui) 主導的其他保障層次的發展空間與(yu) 功能定位。必須通過全麵深化改革來加快優(you) 化現行法定保障製度安排,為(wei) 多層次社會(hui) 保障體(ti) 係與(yu) 發展創造條件。關(guan) 鍵是要厘清主體(ti) 各方的責任邊界和均衡各方的責任負擔。一是明確各級政府責任邊界(包括中央與(yu) 地方的權責關(guan) 係)和均衡各方責任負擔。政府負責的社會(hui) 保障項目如社會(hui) 救助、法定福利和對弱勢群體(ti) 的相關(guan) 服務,重在切實織密織牢兜底保障網,讓所有人享有底線保障;政府主導的社會(hui) 保障項目如社會(hui) 保險與(yu) 麵向不同群體(ti) 的社會(hui) 福利及相關(guan) 服務,重在提供基本保障,調動用人單位、個(ge) 人及家庭分擔責任的積極性與(yu) 主動性,保基本是合理的政策取向。二是必須貫徹共建共享原則,強化互助共濟。包括逐步均衡政府補助、單位繳費與(yu) 個(ge) 人繳費的籌資責任,探索職工與(yu) 居民醫保製度整合,真正構建起城鄉(xiang) 一體(ti) 的社會(hui) 救助與(yu) 社會(hui) 福利製度體(ti) 係,提高各保障項目的統籌層次,這是使整個(ge) 社會(hui) 保障製度在更高層次、更大範圍實現共建共享與(yu) 互助共濟的必由之路。三是抓住骨幹項目下功夫。盡快實現法定養(yang) 老保險製度真正走向全國統一,在優(you) 化籌資機製和待遇清單製的條件下盡快統一全國的醫療保障政策,盡快完善以低保製度為(wei) 核心的綜合型社會(hui) 救助製度,立足社區通過公建民營、民辦公助、鼓勵連鎖等方式加快優(you) 化養(yang) 老服務體(ti) 係,通過公私並舉(ju) 、合理布局的方式發展兒(er) 童福利並確保所有兒(er) 童均能夠享受普惠、公平的福利服務,減輕居民家庭育兒(er) 負擔,實現人口均衡增長的目標。四是真正實現法定基本保障製度全覆蓋,為(wei) 多層次社會(hui) 保障體(ti) 係築牢基石。將所有人群全部納入養(yang) 老保險與(yu) 醫療保險,確保工傷(shang) 、失業(ye) 保險等覆蓋所有職業(ye) 勞動者,社會(hui) 救助能惠及低收入群體(ti) ,社會(hui) 福利及相關(guan) 服務能夠覆蓋到有需要的所有老年人、兒(er) 童、殘疾人。同時,適時增加或調整法定保障項目,根據人口老齡化需要建立長期護理保險製度,根據增進兒(er) 童福祉和人口均衡增長目標增加生育津貼或兒(er) 童津貼製度。
大力促進市場競爭(zheng) 與(yu) 慈善事業(ye) 發展,使市場主體(ti) 與(yu) 社會(hui) 組織成為(wei) 多層次社會(hui) 保障體(ti) 係建設的重要力量。在相關(guan) 政策的支持下,降低市場主體(ti) 參與(yu) 社會(hui) 保障體(ti) 係建設的門檻,吸引更多力量進入社會(hui) 保障體(ti) 係建設,在有序競爭(zheng) 中激發內(nei) 生動力和增強活力,不斷開辟多層次保障領域和創新服務。進一步創造有利於(yu) 慈善公益事業(ye) 發展的政策環境與(yu) 社會(hui) 環境,特別是降低登記門檻、監管適度,強化財政稅收支持政策與(yu) 精神褒獎,將募款型為(wei) 主轉化為(wei) 提供社會(hui) 服務為(wei) 主,培育並迅速壯大服務型慈善公益組織,使之成長為(wei) 我國社會(hui) 福利及相關(guan) 服務體(ti) 係建設的中堅力量。
(作者係中國人民大學教授、中國社會(hui) 保障學會(hui) 會(hui) 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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