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居家養老,也需政府轉變角色
發稿時間:2016-01-26 00:00:00
居家養(yang) 老很難實現標準化、集約型供給,所以政府也需跳出包攬思維,更多地依賴社會(hui) 化服務實現對養(yang) 老資源供給。
24日上午,北京市人大會(hui) 議審議《北京市居家養(yang) 老服務條例》(簡稱《條例》)實施情況的報告。報告提到,將研究子女帶薪護理政策。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長李紅兵表示,《條例》出台代表重大轉變,也就是調整了養(yang) 老服務工作重心。現在思路是,機構養(yang) 老設施的建設依舊不能丟(diu) 棄,但更多的重心將會(hui) 放在覆蓋絕大多數老年人的居家養(yang) 老服務上。
著力推動居家養(yang) 老,這般政策轉向堪稱明智。相比機構養(yang) 老,居家養(yang) 老使老年人可延續以往的社會(hui) 關(guan) 係網絡,享受親(qin) 情溫暖,避免老人群體(ti) 聚居帶來的孤獨感“圈內(nei) 強化”,更有利於(yu) 老人的身心健康。近些年來,居家養(yang) 老已是世界潮流。也正如此,北京市去年11月25日發布的《北京市養(yang) 老服務設施專(zhuan) 項規劃》明確的“9064”養(yang) 老發展目標中,也提出到2020年,90%老年人在社會(hui) 化服務協助下通過家庭養(yang) 老。
在此語境下,研究子女帶薪護理,有其意義(yi) :通過補助、薪酬等方式引導子女對失能失智老人提供親(qin) 人護理,也是在將道德感召提升到導向明顯的政策保障上來。這對破解居家養(yang) 老麵臨(lin) 的“子欲孝而得賺錢養(yang) 家”難題不無益處。
但將居家養(yang) 老全寄希望於(yu) 子女全天候照料,也不現實。北京民政部門早就提出,為(wei) 居家養(yang) 老建設老年餐桌、家政服務等必要的社區公共服務支撐。在有的發達國家,與(yu) 居家養(yang) 老配套的社區內(nei) 老人服務項目包括送飯上門、定期探望、緊急救助等。當下北京建了不少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也是著眼於(yu) 此。
可據此前媒體(ti) 披露,目前還存在一些老人日間照料中心“空轉”,居民抱怨其開放時間不合理,及老人從(cong) 家到照料中心“最後一公裏”沒有打通的問題。表麵上看,這暴露的是目前一些居家養(yang) 老機構不夠人性化,但更深層次的問題則是,包攬模式下官辦居家養(yang) 老支持機構效率較低。
正因政府對居家養(yang) 老大包大攬的種種弊端,國外推動居家養(yang) 老,普遍的趨勢則是鼓勵企業(ye) 、社會(hui) 組織等民間力量參與(yu) ;政府通過財政補貼民間養(yang) 老機構,向民間機構購買(mai) 養(yang) 老服務、將閑置設施低價(jia) 或免費提供給民間機構,與(yu) 此同時,政府工作重心轉向對養(yang) 老機構的監管。這樣的管辦徹底分離,使得養(yang) 老資源得到更合理配置。
對於(yu) 推動民間力量參與(yu) 居家養(yang) 老,當前政策支持力度還不夠。例如,北京對於(yu) 補貼民辦養(yang) 老機構,首先需要合法產(chan) 權證,僅(jin) 這一點就把絕大多數民辦養(yang) 老機構排斥在外。此外北京規定營利性養(yang) 老機構隻享受民用水電氣價(jia) 格,其他補貼扶持政策規定得相當模糊,雖有條文明確要參照非營利性養(yang) 老機構,但基本沒有實際措施落地。
在國外,大量誌願者組織承擔了居家養(yang) 老的支持功能,而我們(men) 這基本是個(ge) 空白。如何依托專(zhuan) 業(ye) 化的社會(hui) 組織,實現對老人長期專(zhuan) 業(ye) 化的照護,值得探索。
推動居家養(yang) 老,政府或應轉變角色,跳出包攬思維。從(cong) 居家養(yang) 老特點看,其依靠的是大量靠近社區的小規模、綜合性、多功能的養(yang) 老設施,服務需求較靈活,很難實現標準化、集約型供給,民間參與(yu) 本身有著天然優(you) 勢。在服務外包也即實現“社會(hui) 化服務協助”的同時,政府可通過專(zhuan) 門監督機構、問卷調查、非政府組織監督等方式進行全麵監督,最終既降低養(yang) 老投入,也保證老年人獲得高質量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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