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確領會統一大市場建設的精神實質
發稿時間:2022-06-29 14:21:52 來源:賈康學術平台 作者:賈康
2022年4月10日黨(dang) 中央、國務院發出的關(guan) 於(yu) 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指導文件,具有十分重要和豐(feng) 富的內(nei) 容。這一文件的主旨,是和中央曆次關(guan) 於(yu) 全麵深化改革的權威性指導文件,特別是與(yu) 2020年3月30日發出的關(guan) 於(yu) 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ti) 製機製的指導文件,以及2020年4月10日中央財經委會(hui) 議關(guan) 於(yu) 構建內(nei) 循環為(wei) 主體(ti) 、內(nei) 外循環相互促進新發展格局的指導方針,一脈相承、相互呼應、緊密聯係的。學習(xi) 領會(hui) 好這一重要文件精神,對於(yu) 我們(men) 完善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體(ti) 製機製,麵對當前錯綜複雜的國內(nei) 外形勢,在改革深水區攻堅克難而進一步解放生產(chan) 力、推進高質量發展來落實新時代“新的兩(liang) 步走”現代化戰略,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yi) 。如何正確把握文件指導思路的精神實質?筆者認為(wei) 有必要理論密切聯係實際,針對相關(guan) 的認識誤區和擔心質疑,作出思想認識上的澄清。
所謂“統一市場”這個(ge) 表述,在過去中央權威性的改革文件中是早已有之的(中央現已把它進一步擴展到“統一大市場”的概念,和原來的概念表述一脈相承)。如果我們(men) 中肯地、力求有基礎理論對應性來支撐而又密切結合現實問題地看這個(ge) 概念,以正確把握中央文件精神實質,至少應特別強調如下五個(ge) 方麵。
第一,必須在構建高標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過程中,形成對所有合法產(chan) 權的一視同仁的保護,這才叫統一市場,即要在統一大市場裏夯牢不可缺少的全麵依法治國、追求長治久安的基石。在邏輯關(guan) 係上,中央文件指導精神所要加快建設的這個(ge) 全國統一大市場,和改革發展中早已經明確的“高標準、法治化營商環境”構建中一個(ge) 非常重要的基石——“全麵依法治國”是密切聯結在一起的。我們(men) 不斷地觀察到,一些企業(ye) 和一些社會(hui) 成員的產(chan) 權實際上受到了侵犯,沒有很好地在一些具體(ti) 案例裏真正貫徹全麵依法治國所要求的法律麵前一律平等這樣一個(ge) 非常重要的維持社會(hui) 公平正義(yi) 的方針。在完善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的過程中,在這方麵必須要真正麵對著問題去解決(jue) 問題。
第二,在構建高標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進程中,要形成對所有的生產(chan) 要素實現無壁壘流動或至少是充分的低門檻準入這樣一種統一的大市場。對這個(ge) 統一大市場中的要素流動,在此之前中央已經有專(zhuan) 門的文件加以強調,這正是對應於(yu) 經濟學基本原理上所說明的,要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揮決(jue) 定性作用,就必須要求形成要素的充分流動。作為(wei) 我國推進現代化建設主線的供給側(ce) 結構性改革,在供給側(ce) 各個(ge) 要素怎麽(me) 樣發揮潛力和作用的方麵,所蘊含的一個(ge) 根本邏輯就是,市場環境建設一定要攻堅克難,使要素盡可能無壁壘流動,從(cong) 而使供給側(ce) 要素的組合能夠充分發揮潛力、形成活力。當然,如環保要求的技術標準和技術經濟政策標準化,這些是有必要的,而且必須依法由政府管理部門利用公權來實施,但也不能借此一味地提高門檻。在這些年的改革開放中,政府主導的傾(qing) 向是努力降低準入和消除壁壘,就是體(ti) 現著建設統一大市場的一個(ge) 基本趨勢——消除不正當壟斷和過度壟斷,首當其衝(chong) 的是要消除舊體(ti) 製下存在著明顯弊端的行政壟斷,即要求在配套改革方麵攻堅克難,形成有效製度供給,降低交易費用,在實現要素充分流動這個(ge) 前提之下真正解放生產(chan) 力,最為(wei) 便捷地達到供給側(ce) 要素的優(you) 化組合與(yu) 活力釋放。
第三,在構建高標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過程中,要繼續高水平全麵開放,形成與(yu) 全球化國際市場對接的國內(nei) 統一大市場。新發展格局裏,我們(men) 更加強調要在應對不確定性和力求掌握主動權的考慮之下,更好地“以內(nei) 循環為(wei) 主體(ti) ”,但這絕對不意味著放鬆我們(men) 進一步擴大開放方麵發揮潛力的努力。內(nei) 外循環是相互促進、相得益彰的。我們(men) 要進一步發展完善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應堅持國際商業(ye) 文明的基本原則—— “競爭(zheng) 中性”正麵對接全球化的商業(ye) 文明基本準則。在這個(ge) 過程中,企業(ye) 應該麵對的是 “負麵清單”,而政府應該麵對“正麵清單”,這是從(cong) 上海自貿區開始多輪推動中國本土自貿區複製發展中,已明確的基本的準則。我們(men) 要義(yi) 無反顧地擁抱全球化,以開放促改革來進一步促進高標準法製化營商環境的構建,使得全球支持中國在“打造人類命運共同體(ti) ”中的和平崛起,將國內(nei) 外循環打通的這個(ge) 市場,必須是與(yu) 全世界統一其商業(ye) 文明規範的大市場。
第四,緊密圍繞著高標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構建,要實現城鄉(xiang) 一體(ti) 化高質量發展的統一大市場。鑒於(yu) 城鄉(xiang) 關(guan) 係上的特殊性,我國是屬於(yu) 當代全球二百個(ge) 左右的經濟體(ti) 裏不超過四個(ge) 實行城鄉(xiang) 分治戶口製度的經濟體(ti) 。在這個(ge) 方麵,一定要按照現代經濟體(ti) 的內(nei) 在要求,推進城鄉(xiang) 一體(ti) 化的進步過程,來消除中國城鄉(xiang) 分治的傳(chuan) 統格局。這也要求我們(men) 不僅(jin) 要認識和麵對中國的國情,承認它的製約,還要合理地改造中國的國情,特別是改造這種城鄉(xiang) 分治傳(chuan) 統體(ti) 製下相因成興(xing) 的局麵。隻有消解這方麵的製約,才能談得上真正通向現代化的偉(wei) 大民族複興(xing) 。我國在改革後的幾十年發展過程中,現在常住人口城鎮化率已經達到了65%左右,但戶籍人口的城鎮化率還隻有45%左右,換句話說,14億(yi) 中國人裏大多數還沒有取得市民身份,已經進城的約3億(yi) “農(nong) 民工”及他們(men) 的家屬,大部分還是沒有取得市民身份的人,在基本公共服務方麵還不能受到均等化對待。如果讓所有的社會(hui) 成員共享改革開放的成果,體(ti) 現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的升級發展、促進共同富裕的話,這個(ge) 問題一定要解決(jue) 。未來幾十年中,我國社會(hui) 成員流動的大趨勢是,差不多還要有4億(yi) 人會(hui) 從(cong) 農(nong) 村逐步轉入城市,成為(wei) 新市民,應該讓他們(men) 盡量便捷地取得市民的身份,享受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待遇。這是我們(men) 建設統一大市場的題中應有之義(yi) ,同時也是一個(ge) 難啃的“硬骨頭”。當然,在最典型的“一線城市”,放鬆戶籍管理對於(yu) 當地政府來說壓力不小。這一方麵表明我們(men) 的真實城鎮化水平還不足以給出這種有效供給,另一方麵也表明我們(men) 還有相當可觀的發展空間。隨著城鎮化、工業(ye) 化的推進,伴之以市場化、國際化、信息化以及民主化、法治化程度的提升,我們(men) 一定要把“城鄉(xiang) 一體(ti) 化”這樣一個(ge) 中國未來的統一市場發展起來,以真正實現能夠與(yu) 現代文明在城鄉(xiang) 管理概念上直接對接的新局麵。充分改造中國傳(chuan) 統的城鄉(xiang) 分治格局,是不可回避的重要任務,也是建設統一大市場裏一個(ge) 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
第五,在構建高標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過程中,我國需要統一規範地實現有序競爭(zheng) 並且機製歸一的市場環境。這個(ge) 統一,就統一在市場環境中的規則和內(nei) 在邏輯,它對所有市場成員、社會(hui) 成員依法一視同仁。在本質的層麵上,這體(ti) 現出對所有市場主體(ti) 、社會(hui) 成員的公平正義(yi) 的一致性。我們(men) 不應簡單地、純技術性地把這個(ge) 統一市場理解為(wei) 就是參照或者局限於(yu) 所謂的質量標準或標準化。現在說的“統—”,當然包括進一步做好標準化的工作,但真正的統一市場內(nei) 涵的深刻之處,絕對不是停留於(yu) 這個(ge) 層次,而是在打造現代國家治理機製方麵實現全麵的法治化,在公平正義(yi) 取向上取得明顯的進步。現在中央強調的統一大市場建設,其戰略意圖,就是要在貫徹中央經濟工作會(hui) 議精神、把經濟遠行保證在合理區間的同時,抓好製度創斷,帶動管理創新和技術創新,克服相關(guan) 種種弊病,讓企業(ye) 在高標準法治化營商環境中充分地放開手腳,形成長期行為(wei) ,得以在負麵清單下“海闊憑魚躍,天高任鳥飛”地去試錯創新,進而讓生產(chan) 力得到更大的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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