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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搭建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台?——《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台技術標準》解讀

發稿時間:2022-03-21 13:08:06   來源:住房城鄉(xiang) 建設部網站  

  為(wei) 認真貫徹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關(guan) 於(yu) 提高城市科學化精細化智能化治理水平的係列指示精神,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hui) 發展第十四個(ge) 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推動建立國家、省、市三級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台“一張網”,近日,住房和城鄉(xiang) 建設部印發了《關(guan) 於(yu) 全麵加快建設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台的通知》,發布了《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台技術標準》(以下簡稱《技術標準》)。《技術標準》是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台(以下簡稱“城市運管服平台”)係列標準規範的重要組成部分,明確了城市運管服平台是什麽(me) 、建什麽(me) 、怎麽(me) 建等問題,是國家、省、市三級平台建設的基本依據。

  問:為(wei) 什麽(me) 要製定《技術標準》?

  答:為(wei) 深入貫徹落實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關(guan) 於(yu) 提高城市科學化精細化智能化治理水平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住房和城鄉(xiang) 建設部於(yu) 2020年3月頒布《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台技術標準》,推動了國家、省、市三級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台建設工作。為(wei) 適應推動城市治理能力現代化、城市高質量發展的新形勢、新要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hui) 發展第十四個(ge) 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全國安全生產(chan) 專(zhuan) 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等文件部署,住房和城鄉(xiang) 建設部決(jue) 定在開展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台建設工作的基礎上,完善城市安全運行管理相關(guan) 內(nei) 容,搭建城市運管服平台,並將《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台技術標準》進行修訂完善,發布《技術標準》。

  問:《技術標準》主要包括哪些內(nei) 容?

  答:《技術標準》共分為(wei) 9章。其中,“總則”“術語”章節介紹了標準適用範圍、平台定位及相關(guan) 術語的基本概念。“基本規定”“平台功能要求”章節明確了國家、省、市三級平台的基本架構、主要係統以及功能模塊。“數據庫要求”“數據交換接口”章節規定了國家、省、市三級平台數據庫建設的具體(ti) 內(nei) 容,明確了數據交換接口的一般規定,介紹了數據接口調用的流程和安全驗證的方法。“基礎環境”章節規定了搭建國家、省、市三級平台的運行環境和安全環境。“平台實施和驗收”“平台運行維護”章節規範了國家、省、市三級平台開展實施和平台驗收工作的主要內(nei) 容,明確了日常管理、運行保障、應急預案等運行維護工作要求。

  問:國家、省、市三級平台架構上是什麽(me) 關(guan) 係?

  答:國家、省、市三級平台互聯互通、數據同步、業(ye) 務協同,共同構成“一張網”,是“一網統管”的基礎平台,是各級、各部門以及市民群眾(zhong) 都可以使用的開放平台。

  《技術標準》規定的國家平台功能是對三級平台的基本要求,屬於(yu) 規定動作。建設省級平台、市級平台時,在完成規定動作基礎上,可以結合各地實際,自行拓展其他係統和功能,豐(feng) 富應用場景。通過搭建國家、省、市三級城市運管服平台,構建國家、省、市三級“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工作體(ti) 係。國家平台縱向與(yu) 省級平台和市級平台互聯互通,橫向共享國務院有關(guan) 部門城市運行管理服務相關(guan) 數據,整合或共享住房和城鄉(xiang) 建設部其他相關(guan) 信息係統,匯聚全國城市運行管理服務數據資源,對全國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工作開展業(ye) 務指導、監督檢查、監測分析和綜合評價(jia) 。省級平台縱向與(yu) 國家平台和市級平台互聯互通,橫向共享省級有關(guan) 部門城市運行管理服務相關(guan) 數據,整合或共享省級住房和城鄉(xiang) 建設部門其他相關(guan) 信息係統,匯聚全省城市運行管理服務數據資源,對全省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工作開展業(ye) 務指導、監督檢查、監測預警、分析研判和綜合評價(jia) 。市級平台縱向對接省級平台和國家平台,聯通區(市、縣)平台,覆蓋市、區、街道(鎮)三級,並向社區、網格延伸,與(yu) 智慧社區綜合信息平台、智慧物業(ye) 管理服務平台等對接;橫向整合對接共享市級相關(guan) 部門信息係統,匯聚全市城市運行管理服務數據資源,對全市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工作進行統籌協調、指揮調度、監測預警、監督考核、分析研判和綜合評價(jia) 。

  問:城市運管服平台主要建設內(nei) 容有哪些?

  答:國家平台包括統一底座、業(ye) 務融合和輔助決(jue) 策三部分,主要建設業(ye) 務指導、監督檢查、監測分析、綜合評價(jia) 、決(jue) 策建議、數據交換、數據匯聚和應用維護等係統。

  省級平台建設業(ye) 務指導、監督檢查、監測分析、綜合評價(jia) 、決(jue) 策建議、數據交換、數據匯聚和應用維護等係統,並可根據各省實際需求拓展係統和功能。

  市級平台建設業(ye) 務指導、指揮協調、行業(ye) 應用、公眾(zhong) 服務、運行監測、綜合評價(jia) 、決(jue) 策建議、數據交換、數據匯聚和應用維護等係統,並應根據城市實際需求拓展係統和功能。

  問:省級平台與(yu) 市級平台如何“共用共享”國家平台的業(ye) 務指導係統?

  答:一是從(cong) 主要功能上看,國家平台業(ye) 務指導係統包括政策法規、行業(ye) 動態、經驗交流等功能模塊,通過這些功能模塊實現對全國相關(guan) 法律法規、政策製度、體(ti) 製機製建設情況、行業(ye) 動態、隊伍建設、典型經驗等數據的分層分級匯聚共享。二是從(cong) 業(ye) 務場景上看,首先由城市向省級平台上傳(chuan) 本市的政策法規、行業(ye) 動態、經驗交流等信息,省級審核後上傳(chuan) 國家平台。省級也可以向國家平台上傳(chuan) 省本級的政策法規、行業(ye) 動態、經驗交流等信息。國家平台對城市上傳(chuan) 經省級審核的信息以及省級平台上傳(chuan) 的信息進行複核後在全國範圍共享。沒有建成省級平台的省份,城市可以將有關(guan) 信息直接上傳(chuan) 國家平台。三是共用方式,業(ye) 務指導係統由國家平台統一開發,省、市可通過國家平台分配的單點登錄賬號和使用權限,共用該係統。對於(yu) 省級平台、市級平台自行建設業(ye) 務指導係統的,需將業(ye) 務指導係統相關(guan) 信息和數據及時共享至國家平台,方便在全國範圍共享。

  問:國家、省、市三級平台如何進行“業(ye) 務協同”?

  答:以國家、省、市三級平台的監督檢查業(ye) 務場景為(wei) 例,首先,國家平台和省級平台的功能定位基本一致,都是通過監督檢查係統,構建“統籌布置、按責轉辦、重點督辦、限時反饋”的閉環工作流程和運行機製,包括重點工作任務督辦、聯網監督、巡查發現等功能模塊,其中,重點工作任務督辦模塊的重點是具備向下級平台布置工作任務、明確工作要求和完成時限、接收下級平台反饋的工作進展和落實情況、對即將逾期的工作任務進行提醒、對已逾期工作任務進行督辦等功能。其次,市級平台主要是通過指揮協調係統,與(yu) 國家平台和省級平台的監督檢查係統實現業(ye) 務協同,一方麵通過指揮協調係統接收、辦理和反饋國家平台和省級平台監督檢查係統布置的重點工作任務,另一方麵通過指揮協調係統支撐住房和城鄉(xiang) 建設領域巡查事項問題的發現、轉辦和處置,將巡查事項問題數據同步上傳(chuan) 至國家平台和省級平台。

  問:省級平台的監測分析係統與(yu) 市級平台的運行監測係統存在哪些不同?

  答:首先,在係統建設目標上,省級平台建設監測分析係統,市級平台建設運行監測係統,都是為(wei) 了落實國家關(guan) 於(yu) 城市基礎設施安全運行的有關(guan) 要求,保障城市運行安全高效健康,提高城市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其次,在係統功能定位上,省級平台的監測分析係統包括風險管理、監測預警、風險防控和運行統計分析等功能模塊,重在匯聚所轄城市的風險隱患、監測報警、風險防控等數據,並開展數據的分析研判和趨勢預測;市級平台的運行監測係統包括監測信息管理、風險管理、監測報警、預測預警、巡檢巡查、風險防控、決(jue) 策支持、隱患上報與(yu) 突發事件推送等功能模塊,其功能定位重在對燃氣、供水、排水、供熱、環衛、內(nei) 澇、管廊、路麵塌陷、建築施工、危房、橋梁、隧道、人員密集場所等專(zhuan) 項安全運行狀態進行常態化的巡檢巡查、監測報警、預測預警,核心是要實現安全隱患的第一時間發現、第一時間處置,變事後監管為(wei) 事前預防。

  問:綜合評價(jia) 係統的評價(jia) 內(nei) 容、評價(jia) 機製和評價(jia) 功能是如何定位的?

  答:一是評價(jia) 內(nei) 容,聚焦“評什麽(me) ”,目前正在編製的《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台運行標準》和《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台管理標準》,是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台標準體(ti) 係的重要內(nei) 容。其中,“運行標準”主要圍繞“市政設施、房屋建築、交通設施、人員密集區域、群眾(zhong) 獲得感”等維度構建城市運行監測指標體(ti) 係,“管理標準”主要圍繞“幹淨、整潔、有序、群眾(zhong) 滿意度”等維度構建城市管理監督指標體(ti) 係,綜合評價(jia) 內(nei) 容將主要圍繞這2個(ge) 指標體(ti) 係來確定。二是評價(jia) 機製,聚焦“怎麽(me) 評”,省級綜合評價(jia) 由省級住房和城鄉(xiang) 建設(城市管理)主管部門組織第三方開展實地考察,市級綜合評價(jia) 由城市政府組織開展自評價(jia) 工作,並配合部、省住房和城鄉(xiang) 建設(城市管理)主管部門做好第三方實地考察工作。三是評價(jia) 功能,聚焦“如何獲取評價(jia) 數據”,省級和市級的綜合評價(jia) 係統基本一致,包括評價(jia) 指標管理、評價(jia) 任務管理、實地考察、評價(jia) 結果生成等功能模塊,並且市級綜合評價(jia) 係統應建立評價(jia) 網格專(zhuan) 題圖層和評價(jia) 點位清單,從(cong) 而有效支撐通過實時監測、平台上報、實地考察、問卷調查等方式獲取評價(jia) 指標數據,保障對城市運行監測和城市管理監督工作開展綜合評價(jia) 。

  問:市級平台如何充分利用現有城市管理信息化基礎進行升級建設?

  答:一是要堅持統籌集約高效的原則,充分利用已有基礎。自2005年全國推廣網格化管理模式以來,各地陸續建設了數字化城市管理信息係統、城市綜合管理服務係統、城市基礎設施安全運行監測係統、城市生命線工程監測係統以及“智慧城管”“智慧住建”等係統,為(wei) 城市運管服平台建設提供了很好的基礎。各地在運管服平台建設過程中,要充分利用本地已有的城市管理信息化基礎,對接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礎平台,整合共享城市運行管理服務相關(guan) 信息係統與(yu) 數據資源,避免低水平重複建設。二是在升級路徑方麵,各地要對標《技術標準》中的平台功能要求和數據庫要求,因地製宜完善城市運管服平台所需的應用係統和數據資源,此外,還要緊密結合城市實際需求進行拓展,建立健全具有本地特色的城市運行管理服務智能化應用場景,真正打造實戰中管用、基層幹部愛用、群眾(zhong) 感到受用的城市運管服平台。

  問:縣(市、區)級城市運管服平台如何建設?

  答:一方麵,市級層麵,要按照全市“一盤棋”思路,統籌推進城市運管服平台建設,市級平台宜按市、縣(市、區)一體(ti) 化建設城市運管服平台,與(yu) 縣(市、區)共管共用。這種建設模式不僅(jin) 有利於(yu) 降低市、縣(市、區)的建設壓力,而且可有效避免因縣(市、區)級平台獨立建設可能造成的係統建設標準不統一、數據不同步、業(ye) 務不協同等問題。另一方麵,對於(yu) 人口規模較大、經濟較發達,有意願自主建設平台的縣(市、區),要充分借鑒市級平台建設的經驗做法,在充分共享市級平台建設成果的基礎上,以與(yu) 市級平台一體(ti) 化聯動為(wei) 前提,以創新特色應用場景為(wei) 建設重點,可因地製宜自主搭建本縣(市、區)平台。

  問:如何做好平台的實施驗收與(yu) 運行維護工作?

  答:在平台實施方麵,從(cong) 項目全生命周期規範化管理角度,規定了“從(cong) 建立項目建設組織體(ti) 係,明確平台建設單位;到製定項目總體(ti) 方案,編製項目建設實施方案,確定平台開發單位,開發係統功能並組織係統集成和聯調;再到平台試運行,開展項目驗收,投入正式運行”等項目基本流程。在平台驗收方麵,為(wei) 保障平台運行效果,《技術標準》將“建立城市運行管理服務長效機製,製定監督、指揮、處置和考核等製度”作為(wei) 平台驗收的基本條件之一;為(wei) 檢驗平台功能、建設與(yu) 運行模式、數據可靠性和運行效果,《技術標準》規定了“平台穩定運行3個(ge) 月後進行驗收”,並強調驗收程序應包括總體(ti) 情況介紹、平台演示、文檔查閱、實地考察、平台數據隨機抽查和專(zhuan) 家質詢等內(nei) 容。在平台運維方麵,《技術標準》規定了要建立平台運行維護管理製度,保障平台維護工作日常化、規範化;要建立嚴(yan) 格的數據備份機製,確保數據的安全性;要建立運行保障機製,建立風險預警聯動機製,使風險事件處置更加流暢;要設置專(zhuan) 業(ye) 崗位人員進行平台運行維護管理;要製定平台運行應急預案,確保平台出現異常後能及時恢複正常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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