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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城鎮化發展有哪些典型特點

發稿時間:2022-02-18 14:39:43   來源:學習(xi) 時報   作者:李海龍

  城鎮化是由傳(chuan) 統農(nong) 業(ye) 社會(hui) 向現代城市社會(hui) 轉變的曆史過程,是人口城鎮化和城鎮現代化的統一。在歐洲乃至全球,德國是城鎮化發展最為(wei) 均衡的國家之一。在推進城鎮化的進程中,德國既基於(yu) 國家的曆史、地理、文化等現實情況,又著眼於(yu) 國家未來長期發展,創造性地開拓出一條守護傳(chuan) 統與(yu) 求新發展協調統一、產(chan) 業(ye) 發展與(yu) 小城鎮崛起緊密結合的城鎮化發展道路,具有一定的典型性。

  注重大中城市和小城鎮均衡發展。二戰後德國重建時,城鎮化曾走過一段“攤大餅”的彎路,後來又回歸發展中小城鎮的思路,提倡“小即是美”。德國聯邦憲法第106條規定,德國應追求區域的平衡發展和共同繁榮。因此在城鎮建設的政策上,有兩(liang) 項最高宗旨:一是在全境內(nei) 形成平等的生活環境,減少各地區的差異;二是追求可持續發展,使後代有生存和發展的機會(hui) 。德國的城市分布堅持“去中心化”的城鎮化模式,因而形成了“多中心”格局,有萊茵—魯爾區、柏林—勃蘭(lan) 登堡、法蘭(lan) 克福區等11個(ge) 大都市圈,這11個(ge) 大都市圈分布在德國各地,聚集著德國70%的人口,並解決(jue) 了國內(nei) 超過70%的就業(ye) 。德國城鎮化建設重點推進小城鎮的產(chan) 業(ye) 發展,小城鎮數量多且分布均勻,雖然規模不大,但經濟發展較好,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功能定位明確,所以即使在農(nong) 村,也看不到“落後”的景象。在郊區與(yu) 市區的平衡方麵,郊區以有償(chang) 方式為(wei) 市區維持農(nong) 業(ye) 、林業(ye) 用地和環境保護用地,幫助遠郊區開發新的服務經濟,有效解決(jue) 了生態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之間的矛盾,形成一種城鄉(xiang) 統籌、分布合理、均衡發展的城鎮化建設道路。

  注重在發展中保護曆史文化遺產(chan) 。德國對城市曆史遺產(chan) 實施法律保護有著悠久的曆史。早在1780年,黑森—卡塞爾地區就頒布了《維護邦國內(nei) 現有紀念物和古文物》的規定,這是德國第一部保護曆史遺產(chan) 的法規。1902年,黑森—達姆施塔特頒布了德國第一部具有現代意義(yi) 的曆史遺產(chan) 保護法《關(guan) 於(yu) 紀念物保護法》。薩克森於(yu) 1894年專(zhuan) 門成立了“保護藝術品委員會(hui) ”,處理曆史遺產(chan) 保護問題。二戰後,無論是分裂時期的西德和東(dong) 德,還是重新統一後的德國,都在與(yu) 時俱進地進行城市現代化建設,同時又重點關(guan) 注和保護城市的曆史傳(chuan) 統,對於(yu) 帶有強烈曆史印記且已經成為(wei) 城市象征的老城或城市核心區采取恢複和保護措施,強調曆史的連續性,從(cong) 而實現城市現代化建設進程中傳(chuan) 承與(yu) 發展的和諧統一。兩(liang) 德統一後,新加入聯邦的東(dong) 部各州也都通過了各自的《紀念物保護法》。在聯邦層麵,則主要是以1971年正式通過的《城市建築促進法》來“保護曆史上的城市核心區的城市建築紀念物”。另一部用來規範城市曆史遺產(chan) 保護和維護的法律是《建築法》。根據該法律,在強化內(nei) 城區和地方中心的城市功能建設時,要“特別考慮到紀念物保護和維護”,即所謂的“特別城市建築權”。德國城鎮化發展之路與(yu) 古建築、古遺址文脈相通、形態相融、功能相補,使城市成為(wei) 建築藝術的天堂和社會(hui) 曆史的縮影。

  通過規劃增強發展可持續性。德國城市化建設十分注重發揮規劃的指導和協調作用,既立足於(yu) 當前的實際需要,又著眼於(yu) 未來的長遠發展。其規劃不僅(jin) 強調功能完整、布局合理,而且對於(yu) 交通、通信、地下空間、排汙等公共設施建設堅持長遠性原則,避免重複建設,並為(wei) 未來發展留有充分的餘(yu) 地,對今後需要重建、擴建的項目也納入規劃的考慮之中。德國城市規劃的另一個(ge) 特點是,其製定過程逐漸由政府主導轉向市民參與(yu) ,表現為(wei) “地方政府+專(zhuan) 家+公眾(zhong) 參與(yu) ”的“三結合”模式。《聯邦建設法典》以及各州和地方的法律法規,都明確規定了公眾(zhong) 參與(yu) 城市規劃建設的程序。在市級的城市規劃特別是控製性詳細規劃的製定過程中,市政府要向市民公示,廣泛聽取市民意見,對市民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市政府或者規劃局必須給出書(shu) 麵的答複,要向市民逐條解釋說明。因此,市民對自己的城市特別是居住地附近的規劃要求非常了解,有利於(yu) 形成共建共管的良好氛圍。此外,德國還注重城市規劃的多次公示,一個(ge) 規劃的形成經常需要三次甚至更多次的公示,使其人人知曉、人人參與(yu) 。當然,城市規劃通過一定程序後,就變成嚴(yan) 肅、具體(ti) 的法規,任何部門和業(ye) 主單位都要嚴(yan) 格遵守,不能輕易變動,違者不僅(jin) 要被罰款,情形嚴(yan) 重的甚至要負刑事責任。

  發展特色產(chan) 業(ye) 增強內(nei) 生動力。產(chan) 業(ye) 是推進城鎮化的重要動力,是城市可持續發展的關(guan) 鍵依托之一,分工明確且完善的現代產(chan) 業(ye) 體(ti) 係是支撐一個(ge) 國家未來發展的命脈。德國城鎮化之路中的一個(ge) 突出特點就是,城市雖然規模大小不一,但各個(ge) 城市都形成了自己的產(chan) 業(ye) 特色、定位和側(ce) 重點,呈現出主導產(chan) 業(ye) 突出的鮮明特點。比如,柏林是文化、工業(ye) 中心,慕尼黑是啤酒城,漢堡是貿易中心,科隆是媒體(ti) 業(ye) 中心、香水之都和化工中心,斯圖加特是汽車城,多特蒙德是煤鋼基地,萊比錫是曆史名城。不同的城市特質,能夠精確吸引更多的相關(guan) 投資者,產(chan) 生更大的規模經濟與(yu) 集聚效益,形成城市的核心競爭(zheng) 力。城市發展的專(zhuan) 業(ye) 化分工,還能有效克服城市由於(yu) 同質化發展造成的邊際效用遞減問題,從(cong) 而大大增強區域的整體(ti) 競爭(zheng) 力,為(wei) 實現城市可持續發展奠定基礎。另外,極具特色的產(chan) 業(ye) 文化,還可以增強各城市民眾(zhong) 的自豪感、凝聚力,改善城市環境的舒適度,有利於(yu) 提升城市的整體(ti) 形象,增強城市的核心競爭(zheng) 力。

  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力度。德國屬於(yu) 溫帶大陸性氣候,雨量充沛,光照充足,天然森林、草坪形成了基礎的生態環境。由於(yu) 曆史傳(chuan) 統和人文素質,德國國民對生態建設、環境保護的意識較強,格外注重在城鎮化發展的過程中保護生態環境,減少給國家未來發展造成的生態負擔。德國政府每4年出台一輪生態建設計劃,實行指令性管製,要求各地城鎮規劃和建設必須充分尊重當地的自然條件,追求環境的優(you) 美舒適及人與(yu) 自然的和諧。在小城鎮建設中將環境保護作為(wei) 重要因素優(you) 先考慮,堅決(jue) 杜絕以犧牲環境為(wei) 代價(jia) 來發展經濟。在其各類建設法典中,環境保護貫穿城鎮化的全過程,而且政府還規定,任何建設項目都要保證綠地總量的平衡。因此,幾乎德國所有小城鎮的森林和花園總麵積都占該城的三分之一以上,環境十分優(you) 美,極大提升了民眾(zhong) 生活的總體(ti) 質量。同時,為(wei) 了保護環境,德國大力推進可持續的低碳城市交通。鼓勵減少出行距離,從(cong) 而減少能量消耗,減少空氣汙染,采用比較健康的交通模式,增強城鎮發展的可持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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