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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事業單位須建職業年金

發稿時間:2015-04-07 00:00:00  

  今年1月,國務院決(jue) 定全麵啟動機關(guan) 事業(ye) 單位工作人員養(yang) 老保險製度改革。昨日,國務院對外公布了《機關(guan) 事業(ye) 單位職業(ye) 年金辦法》,今後機關(guan) 事業(ye) 單位將為(wei) 近4000萬(wan) 機關(guan) 事業(ye) 單位人員建立職業(ye) 年金,個(ge) 人繳費比例為(wei) 本人繳費工資的4%。

  此外,《辦法》提出,實賬積累形成的職業(ye) 年金基金,實行市場化投資運營,按實際收益計息。而職業(ye) 年金基金投資運營收益,按規定計入職業(ye) 年金個(ge) 人賬戶。

  【繳費】

  繳費基數與(yu) 養(yang) 老保險一致

  今年1月份,國務院發布《機關(guan) 事業(ye) 單位工作人員養(yang) 老保險製度改革的決(jue) 定》中明確提出“建立職業(ye) 年金製度”。其中明確,單位按本單位工資總額的8%繳費,個(ge) 人按本人繳費工資的4%繳費。

  昨日公布的《機關(guan) 事業(ye) 單位職業(ye) 年金辦法》重申了上述做法,單位和個(ge) 人繳費基數與(yu) 機關(guan) 事業(ye) 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yang) 老保險繳費基數一致。按照《辦法》規定,職業(ye) 年金所需費用由單位和工作人員個(ge) 人共同承擔。

  具體(ti) 來看,單位繳納職業(ye) 年金費用的比例為(wei) 本單位工資總額的8%,個(ge) 人繳費比例為(wei) 本人繳費工資的4%,由單位代扣。單位和個(ge) 人繳費基數與(yu) 機關(guan) 事業(ye) 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yang) 老保險繳費基數一致。

  如果工作人員變動工作單位,怎麽(me) 辦?對此,《辦法》規定,職業(ye) 年金個(ge) 人賬戶資金可以隨同轉移。工作人員升學、參軍(jun) 、失業(ye) 期間或新就業(ye) 單位沒有實行職業(ye) 年金或企業(ye) 年金製度的,其職業(ye) 年金個(ge) 人賬戶由原管理機構繼續管理運營。

  此外,如果新就業(ye) 單位已建立職業(ye) 年金或企業(ye) 年金製度的,原職業(ye) 年金個(ge) 人賬戶資金隨同轉移。

  【領取】

  在職期間去世餘(yu) 額可繼承

  在今年1月份發布的《機關(guan) 事業(ye) 單位工作人員養(yang) 老保險製度改革的決(jue) 定》中,對於(yu) “領取年金”的表述為(wei) “工作人員退休後,按月領取職業(ye) 年金待遇”。

  根據昨日公布的《辦法》,職業(ye) 年金基金采用個(ge) 人賬戶方式管理。機關(guan) 事業(ye) 單位工作人員可以在三種條件下領取職業(ye) 年金。

  第一種情形是“退休後按月領取”。《辦法》規定,工作人員在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並依法辦理退休手續後,由本人選擇按月領取職業(ye) 年金待遇的方式。第二種情況是工作人員出國(境)定居人員的職業(ye) 年金個(ge) 人賬戶資金,可根據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給本人。第三種情況則是工作人員在職期間死亡的,其職業(ye) 年金個(ge) 人賬戶餘(yu) 額可以繼承。

  《辦法》明確,未達到上述職業(ye) 年金領取條件之一的,不得從(cong) 個(ge) 人賬戶中提前提取資金。

  ■追問

  1職業(ye) 年金是“變相福利”?

  中央財經大學保險學院社會(hui) 保障係主任褚福靈認為(wei) ,建立職業(ye) 年金製度是由於(yu) 我國要建立多層次的養(yang) 老保險製度,“基本加補充”是養(yang) 老保險改革的要點和方向。

  中國人民大學中國社會(hui) 保障研究中心副主任楊立雄解釋,其實養(yang) 老金的“三個(ge) 支柱”中的第一支柱是基礎養(yang) 老金,第二是企業(ye) 年金,第三是商業(ye) 養(yang) 老保險。但是,目前我們(men) 國家並沒有建立起來這樣的三個(ge) 支柱。在國外,企業(ye) 年金是非常普遍的做法。

  楊立雄舉(ju) 例說,一些事業(ye) 單位和機關(guan) 的工作人員是高學曆,目前醫生和教師是事業(ye) 單位的主要組成人員。假如一個(ge) 人讀完博士已經30歲的話,他離退休隻有30年。如果一個(ge) 城鎮企業(ye) 工作者16歲可以工作,同樣在60歲退休,繳44年的養(yang) 老保險。

  他認為(wei) ,如果不建立職業(ye) 年金製度,那麽(me) 上述的兩(liang) 種群體(ti) 退休後,兩(liang) 者領取的養(yang) 老金差距會(hui) 拉大,而這也是不公平的。

  2養(yang) 老金待遇將建調整機製?

  今年1月份,國務院決(jue) 定全麵啟動機關(guan) 事業(ye) 單位工作人員養(yang) 老保險製度改革,這意味著我國施行了20年的養(yang) 老金雙軌製終於(yu) 退出曆史舞台。

  除了建立“職業(ye) 年金”外,楊立雄認為(wei) ,養(yang) 老金並軌之後,可以建立養(yang) 老金待遇調整機製。

  他解釋,上個(ge) 世紀90年代,在改革城鎮職工基本養(yang) 老保險製度時,將養(yang) 老金替代率設定為(wei) 70%左右。但是隨著社會(hui) 平均收入的快速增長,養(yang) 老金替代率呈現下降趨勢。目前,全國養(yang) 老金平均替代率已低於(yu) 50%,北京上海等發達地區甚至低於(yu) 40%。

  楊立雄說,由於(yu) 沒有其他支柱養(yang) 老金做補充,退休人員感覺收入偏低。為(wei) 此,中央政府連續十年提高城鎮職工養(yang) 老金待遇。這種調整措施隻是權宜之計,不僅(jin) 給財政帶來較重負擔,也破壞了現有養(yang) 老保險製度。

  他認為(wei) ,如果沒有正常的調整機製,公務員和事業(ye) 單位人員在養(yang) 老金並軌後將會(hui) 感受到更大的不公,從(cong) 而造成整個(ge) 社會(hui) 成員對養(yang) 老金製度的不滿。因此,並軌之後還需要設計一個(ge) 更為(wei) 科學的待遇調整機製,讓退休人員共享社會(hui) 發展成果。新京報記者李丹丹

  職業(ye) 年金製如何實現

  上世紀90年代初

  企業(ye) 養(yang) 老保險製度改革時,就提出要建立多層次的養(yang) 老保險體(ti) 係。

  2008年

  事業(ye) 單位改革試點對建立職業(ye) 年金製度進行探索,做了大量的摸底測算工作。

  2015年初

  國務院印發《關(guan) 於(yu) 機關(guan) 事業(ye) 單位工作人員養(yang) 老保險製度改革的決(jue) 定》,要求機關(guan) 事業(ye) 單位應為(wei) 工作人員建立職業(ye) 年金。

  ■它山之石

  外國職業(ye) 年金如何運作?

  ●德國早在1889年就以立法形式確立了國家老年年金製度。德國目前的養(yang) 老保險製度包括法定養(yang) 老保險、企業(ye) 養(yang) 老保險和私人養(yang) 老保險三部分,其中的企業(ye) 養(yang) 老保險部分等同於(yu) 職業(ye) 年金。目前,德國法定養(yang) 老保險、企業(ye) 養(yang) 老保險和私人養(yang) 老保險所支付養(yang) 老金的比例大約分別為(wei) 70%、20%和10%。

  ●美國養(yang) 老責任由政府、社會(hui) 和個(ge) 人三方共同承擔。在基本社會(hui) 保障製度之外,美國政府和一些公司還建有各自的退休金製度,即為(wei) 美國版本的“職業(ye) 年金”。以美國政府製定的“聯邦雇員退休製度”為(wei) 例,政府工作人員除參加社會(hui) 保障製度、繳納社保稅之外,還必須每月上繳工資收入的1.3%,政府工作人員退休後可根據其退休時的薪水、工齡長短等領取相應的退休金。

  ●英國養(yang) 老製度由國家養(yang) 老金計劃、職業(ye) 養(yang) 老金計劃和個(ge) 人養(yang) 老金計劃等三個(ge) 支柱構成,其中職業(ye) 養(yang) 老金參與(yu) 者占英國全部人口的45%左右,已經成為(wei) 英國養(yang) 老金體(ti) 係中最重要的組成部分,是大部分退休人員的主要收入來源。所有年收入7475英鎊以上、年齡在22歲到法定退休年齡之間、沒有參加任何職業(ye) 養(yang) 老計劃的都將“自動加入”職業(ye) 養(yang) 老金計劃。雇主繳納雇員工資的3%,雇員本人繳納4%,政府以稅收讓利的形式計入1%,合計8%的繳費注入雇員的個(ge) 人賬戶。職業(ye) 養(yang) 老金計劃積累的資金主要投資於(yu) 以股票為(wei) 主的資本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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