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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保險5月起為銀行兜底

發稿時間:2015-04-01 00:00:00  

    儲(chu) 戶最高可獲賠50萬(wan) 元,明確7個(ge) 工作日內(nei) 足額償(chang) 付存款;保費及費率水平未明確。
  
  新3月31日,已經醞釀21年的存款保險製度正式出台,並將自5月1日起實施。銀行業(ye) 金融機構均需投保存款保險,並實行限額償(chang) 付。如果銀行破產(chan) ,儲(chu) 戶將獲得最高50萬(wan) 元賠償(chang) ,7個(ge) 工作日內(nei) 足額償(chang) 付。

  償(chang) 付期限7個(ge) 工作日

  與(yu) 2014年11月30日公布的征求意見稿相比,3月31日,國務院公布《存款保險條例》(下稱《條例》)最大的亮點在於(yu) ,明確了償(chang) 付期限。《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存款人有權要求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在7個(ge) 工作日內(nei) 足額償(chang) 付存款。

  同時,《條例》規定,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機構所有被保險存款賬戶的存款本金和利息合並計算的資金數額在50萬(wan) 元以內(nei) 的,實行全額償(chang) 付;超出50萬(wan) 元的部分,依法從(cong) 投保機構清算財產(chan) 中受償(chang) 。

  為(wei) 何設定50萬(wan) 元的最高償(chang) 付限額?對此,央行負責人昨日在答記者問時表示,從(cong) 國際上看,最高償(chang) 付限額一般為(wei) 人均國內(nei) 生產(chan) 總值(GDP)的2至5倍。條例規定的50萬(wan) 元的最高償(chang) 付限額,是經反複測算後提出的,這一數字約為(wei) 2013年我國人均GDP的12倍,高於(yu) 世界多數國家的保障水平,能夠為(wei) 99.63%的存款人提供全額保護。

  醞釀21年終推出

  目前,世界上已有110多個(ge) 國家和地區建立了存款保險製度。早在1993年12月,《國務院關(guan) 於(yu) 金融體(ti) 製改革的決(jue) 定》就指出,“要建立存款保險基金,保障社會(hui) 公眾(zhong) 利益”。

  2013年十八屆三中全會(hui) 明確提出建立存款保險製度。2014年11月30日晚,國務院正式發布了《存款保險條例(征求意見稿)》,此舉(ju) 意味著我國存款保險製度破冰出台進入實質性階段。

  為(wei) 何存款保險製度醞釀21年之久才正式推出?

  “之所以遲遲未能推出,主要受阻於(yu) 三方麵爭(zheng) 議。”時任中投公司副總經理謝平在《中國金融改革思路:2013-2020》一書(shu) 中稱,其中之一即是,人民銀行、銀監會(hui) 和財政部都想成為(wei) 存款保險的主管部門,“這既有認識分歧,也有一定程度的‘部門權力之爭(zheng) ’”。而另兩(liang) 項爭(zheng) 議,則是存款保險機構與(yu) 銀監會(hui) 的監管功能、人民銀行的金融穩定機製的協調與(yu) 銜接問題。

  存款保險製度推出是形勢使然。中國人民大學國際貨幣研究所副所長塗永紅解釋,改革是漸近的過程,存款保險製度的推出涉及的是利益的調整,政府部門職能的轉化。以前的銀行都是國有銀行,政府兜底,信用程度很高,這個(ge) 前提下如果設置存款保險製度就給職能部門增加負擔是沒有必要的。現在整個(ge) 銀行業(ye) 都放開了,國有的民營的全都可以做了,新形勢下需要存款保險製度。

  業(ye) 內(nei) 預計保險費率低於(yu) 萬(wan) 分之五

  對於(yu) 市場普遍期待的保費、存款保險費率,《條例》依然沒有給出具體(ti) 數額。《條例》規定,投保機構應當交納的保費,按照本投保機構的被保險存款和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確定的適用費率計算,具體(ti) 辦法由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規定。

  業(ye) 內(nei) 人士預計,保險費率將維持在比較低的水平,目前國際水平大約在萬(wan) 分之五,我國存款保險製度在起步階段,應該在萬(wan) 分之五以下。

  目前,《存款保險條例》實施細則尚未出台。中國人民大學金融與(yu) 證券研究所所長吳曉求(微博)表示,既然存款保險製度將於(yu) 5月起實施,那麽(me) ,配套細則有望近期出台。

  Q1 存款保險基金哪裏來?

  在存款保險製度實施之後,儲(chu) 戶無需交納保險,由投保機構交納。投保機構為(wei) 商業(ye) 銀行、農(nong) 村合作銀行、農(nong) 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存款的銀行業(ye) 金融機構。

  存款保險基金從(cong) 哪裏來,是一個(ge) 現實問題。《條例》第六條規定,存款保險基金的來源包括四部分,即投保機構交納的保費、在投保機構清算中分配的財產(chan) 、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運用存款保險基金獲得的收益及其他合法收入。

  “存款保險基金的來源是銀行和合作社等投保機構,與(yu) 儲(chu) 戶無關(guan) ”。昨日,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業(ye) 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微博)對新京報記者表示,就像保險公司的資金來源那樣,主要是一般企業(ye) 和個(ge) 人向保險公司交納的保費、其他財產(chan) 等。

  同時,《條例》還規定了存款保險基金的使用範圍,應當遵循安全、流動、保值增值的原則,限於(yu) 下列形式:存放在中國人民銀行、投資政府債(zhai) 券、中央銀行票據、信用等級較高的金融債(zhai) 券以及其他高等級債(zhai) 券;國務院批準的其他資金運用形式。

  郭田勇稱,由於(yu) 存款保險追求低風險,確保資金安全,這與(yu) 現行的社保基金、部分養(yang) 老金等不同,不可以投資股市,隻能存在央行或者投資風險較低的政府債(zhai) 券等。

  招商證券首席分析師謝亞(ya) 軒稱,預計存款保險製度將給商業(ye) 銀行資產(chan) 負債(zhai) 表帶來變化,銀行將存款保險費上繳至存款保險基金,該基金雖由央行管理但是否會(hui) 與(yu) 央行資產(chan) 負債(zhai) 表分離,以何種方式進行投資運作值得關(guan) 注。

  Q2 存款搬家有必要嗎?

  中國人民大學國際貨幣研究所副所長塗永紅表示,存款保險製度推出對整個(ge) 金融市場 來說意味著更公平了。如果沒有存款保險製度,大家就會(hui) 把錢都存在大銀行不會(hui) 存在小銀行裏麵,存款保險製度下,對於(yu) 中小銀行來講提供了一個(ge) 很好的安全網,有了一個(ge) 和大銀行公平競爭(zheng) 的機會(hui) 。

  中國民生銀行首席研究員溫彬稱,設立存款保險製度的目的是提高存款人的風險意識,也有助於(yu) 防範銀行經營的道德風險。

  溫彬提到,對存款人來說,關(guan) 注銀行的信譽和經營狀況是必要的,也會(hui) 對銀行經營行為(wei) 起到監督作用。但就存款安全性而言,除了絕大多數存款都可以得到存款保險外,超過50萬(wan) 以上的部分,也會(hui) 從(cong) 破產(chan) 銀行的清算資產(chan) 中得到一部分補償(chang) 。從(cong) 美國實施存款保險製度的經驗看,當銀行出現支付危機時,通常會(hui) 由另外一家銀行接管承擔存款償(chang) 付義(yi) 務。

  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業(ye) 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存款保險的建立將會(hui) 以市場化的兜底機製取代政府隱性擔保,使改革沒有後顧之憂,因而是全麵深化金融改革的製度保障”。郭田勇說,目前中國銀行業(ye) 基本麵向好,50萬(wan) 保額又覆蓋了99%以上的存款戶,因此,存保製度的推出不會(hui) 導致大規模存款搬家。

  Q3 超出50萬(wan) 元的存款有保障嗎?

  央行稱,這一限額並不是固定不變的。將根據經濟發展、存款結構變化、金融風險狀況等因素,經國務院批準後適時調整。

  央行稱,實行限額償(chang) 付,並不意味著限額以上存款就沒有安全保障了。從(cong) 國外經驗看,多數情況下是先使用存款保險基金支持其他合格的投保機構對出現問題的投保機構進行“接盤”,確實無法由其他投保機構收購、承接的,才按照最高償(chang) 付限額直接償(chang) 付被保險存款。此外,超過最高償(chang) 付限額的存款,還可以依法從(cong) 投保機構清算財產(chan) 中受償(chang) 。

  中國人民大學金融與(yu) 證券研究所所長吳曉求對新京報記者表示:“50萬(wan) 元限額的規定,主要目的是為(wei) 了保護中小儲(chu) 戶利益。對於(yu) 同一儲(chu) 戶在同一銀行存款本息超出50萬(wan) 元的部分,如果銀行破產(chan) ,這類儲(chu) 戶首先可以獲得50萬(wan) 元賠償(chang) ,超出50萬(wan) 元的部分將參考《企業(ye) 破產(chan) 法》償(chang) 付體(ti) 係進行追償(chang) 。”

  Q4 銀行運營成本會(hui) 上升嗎?

  “存款保險製度的推出,為(wei) 中國進一步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奠定了更加堅實的基礎,同時有助於(yu) 中國金融體(ti) 係的持續穩定”,恒豐(feng) 銀行戰略與(yu) 創新部總經理婁麗(li) 麗(li) 表示。

  不過,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業(ye) 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利率市場化暫時還沒有實現,存款保險製度對銀行利率不會(hui) 有特別大的影響。

  也有分析指出,存款保險會(hui) 使銀行可貸資金大幅減少,進而打響存款價(jia) 格戰,銀行為(wei) 爭(zheng) 奪存款或上浮利率。由此帶來存款成本的上升。

  婁麗(li) 麗(li) 則分析稱,對銀行機構來說,存款保險製度實行後,銀行需要交納存款保險費,費率的高低會(hui) 對銀行造成不同影響。但根據美國等國際經驗看,存款保險費率一般不會(hui) 過高,對銀行流動性和盈利影響也不會(hui) 很大。

  而且中國當前高企的法定存款準備金率有一定隱性“保險”性質,隨著存款保險製度實施,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法定存款準備金率長期維持高企的必要性。但這種影響也有限,法定存款準備金率還受到宏觀經濟等多種因素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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