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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社聯動”:社會力量參與基層社會治理的現實選擇

發稿時間:2021-12-23 10:47:07   來源:光明日報   作者:吳軍(jun) 民 李丹妃

  實現社區與(yu) 社會(hui) 組織、社會(hui) 工作者的“三社聯動”,是我國多年來推動社會(hui) 力量參與(yu) 基層社會(hui) 治理的基本機製。然而,隨著我國基層社會(hui) 治理體(ti) 係與(yu) 能力現代化進程的加速推進,原有的“三社聯動”機製已經難以適應基層社會(hui) 治理的現實需求。中共中央、國務院不久前印發的《關(guan) 於(yu) 加強基層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意見》明確指出,要“完善社會(hui) 力量參與(yu) 基層治理激勵政策,創新社區與(yu) 社會(hui) 組織、社會(hui) 工作者、社區誌願者、社會(hui) 慈善資源的聯動機製”。這就意味著,基層社會(hui) 治理的社會(hui) 力量參與(yu) 機製必須實現社區與(yu) 社會(hui) 組織、社會(hui) 工作者、社區誌願者、社會(hui) 慈善資源的“五社聯動”。因此,加快推進從(cong) “三社聯動”向“五社聯動”的轉型,已成為(wei) 新時代社會(hui) 力量參與(yu) 基層社會(hui) 治理的必然選擇。

  一

    “三社聯動”向“五社聯動”的轉型蘊含著豐(feng) 富的協同治理底蘊。協同治理理論認為(wei) ,在由黨(dang) 組織統一領導、政府依法履責、各類組織積極協同、群眾(zhong) 廣泛參與(yu) 的基層治理體(ti) 係中,各級黨(dang) 組織與(yu) 其他行動主體(ti) 相互協調協作,共同治理社會(hui) 公共事務,能夠最終實現最大限度地維護和增進公共利益的目的。根據協同治理的基本內(nei) 涵與(yu) 要素機理,基層社會(hui) 協同治理的關(guan) 鍵在於(yu) 主體(ti) 力量協同的組織基礎、資源配置機製、共同價(jia) 值目標以及製度保障與(yu) 技術平台。當前,我國基層社會(hui) 治理麵臨(lin) 著資源配置不足、公共服務質量有待提高的現實挑戰,迫切需要拓寬治理參與(yu) 渠道、優(you) 化資源配置與(yu) 提升公共服務質量。因此,作為(wei) 基層社會(hui) 尋求有效治理結構的探索,“三社聯動”向“五社聯動”的轉型本質上是黨(dang) 對基層治理全麵領導下的治理主體(ti) 多元化、各要素或子係統協同化以及資源與(yu) 服務共享化的過程。

    實現從(cong) “三社聯動”向“五社聯動”的轉型,是推進基層社會(hui) 協同治理的內(nei) 在要求。隨著社會(hui) 治理重心向基層下沉,基層社會(hui) 主體(ti) 的多樣性、基層社會(hui) 事務的複雜性等都要求基層社會(hui) 要不斷進行體(ti) 製機製創新,從(cong) 而為(wei) 眾(zhong) 多主體(ti) 提供協商與(yu) 合作的平台。原來建立的以社區為(wei) 平台、社會(hui) 組織為(wei) 載體(ti) 、社會(hui) 工作專(zhuan) 業(ye) 人才為(wei) 支撐的“三社聯動”機製,雖然實現了一元主體(ti) 向多元主體(ti) 合作治理的轉化,社會(hui) 組織、社會(hui) 工作者在表達群眾(zhong) 意見和滿足人民群眾(zhong) 需求方麵也起到了很好的連接與(yu) 溝通作用,但在基層群眾(zhong) 力量的動員方麵仍然不足,還有眾(zhong) 多的主體(ti) 沒有納入基層社會(hui) 治理的體(ti) 製機製,基層社會(hui) 治理也還需要有更多的主體(ti) 參與(yu) 。隻有“五社聯動”,才能讓更多的主體(ti) 都能平等地享受參與(yu) 治理的權利與(yu) 義(yi) 務,才能拓展基層社會(hui) 治理的社會(hui) 力量參與(yu) 渠道,才能真正實現基層社會(hui) 的協同治理。

    實現從(cong) “三社聯動”向“五社聯動”的轉型,也是整合基層社會(hui) 治理資源的必然選擇。黨(dang) 的十九大報告明確指出:“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進入新時代,我國社會(hui) 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wei) 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三社聯動”雖然在化解居民社會(hui) 矛盾、為(wei) 特殊群體(ti) 提供服務、進行心理疏導等方麵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隨著社會(hui) 主要矛盾的轉變,“三社聯動”無法滿足社區居民不斷增長的個(ge) 性化、精準化需求。因此,隻有將基層社會(hui) 當中具有各種專(zhuan) 業(ye) 知識與(yu) 技能、擁有充裕時間與(yu) 精力的誌願者,以及廣泛的社會(hui) 慈善資源吸納其中,才能提升基層社會(hui) 治理的資源整合能力,彌補“三社聯動”資源短缺的問題。通過“五社聯動”的多方協作方式,能夠及時、自主地調動社區誌願者和社會(hui) 慈善資源,彌補“三社聯動”在資源配置方麵的被動性與(yu) 滯後性,由此形成基層社會(hui) 治理的“合力”。

    實現從(cong) “三社聯動”向“五社聯動”的轉型,還是提升“行政吸納社會(hui) 服務”質量的現實呼喚。“三社聯動”便是“行政吸納社會(hui) 服務”模式的一種探索,政府通過購買(mai) 服務的方式,引入社會(hui) 組織、社會(hui) 工作者進行政社合作,利用外部的專(zhuan) 業(ye) 力量積極為(wei) 社區居民提供各種公共服務,這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社區居民公共服務不足的問題。但同時由於(yu) 社會(hui) 組織、社會(hui) 工作者力量的有限性,以及在資金上對政府的依賴性,使其公共服務能力受到一定程度的限製。因此,將社區誌願者和社會(hui) 慈善資源吸納進公共服務供給領域,能夠不斷壯大公共服務供給的力量,擴充公共服務供給所需要的各種資源;能夠更好地實現各種社會(hui) 力量的優(you) 化組合,豐(feng) 富公共服務供給的項目和內(nei) 容;能夠不斷提升“行政吸納社會(hui) 服務”的質量,推動基層社會(hui) 治理的高效發展。

  二

    在加強基層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背景下,要加快推進“三社聯動”向“五社聯動”的機製轉型,就必須做到“三個(ge) 注重”。

    一是要注重充分發揮黨(dang) 的領導核心作用。隻有堅持黨(dang) 的全麵領導,才能保證我國國家製度和國家治理體(ti) 係的高效運行。“五社聯動”作為(wei) 基層社會(hui) 治理的重要組成機製,應始終堅持黨(dang) 的領導核心地位,發揮黨(dang) 組織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作用。一方麵要充分發揮好黨(dang) 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始終堅持黨(dang) 建引領基層社會(hui) 治理,將黨(dang) 組織的政治作用與(yu) 服務作用統一起來,確保黨(dang) 的核心作用始終貫穿於(yu) “五社聯動”的整個(ge) 過程與(yu) 環節。另一方麵,要實行黨(dang) 員下沉社區製度。黨(dang) 員的使命就是全心全意為(wei) 人民服務,這與(yu) “五社聯動”致力於(yu) 滿足人民群眾(zhong) 需求是一致的。

    二是注重充分發揮社區誌願者的參與(yu) 作用。社區是人們(men) 生活的基本單位,是矛盾和衝(chong) 突的易發之地,也是各種社會(hui) 問題的交匯之所。首先,充分發揮社區誌願者化解矛盾糾紛的作用。伴隨著基層社會(hui) 需求與(yu) 利益的多元化、複雜化,基層社會(hui) 的矛盾與(yu) 衝(chong) 突日益增多,這給司法機關(guan) 、調解部門及社區帶來了很大壓力。然而,在社區當中,很多矛盾糾紛的產(chan) 生往往源於(yu) 一件很小的事情,但由於(yu) 相關(guan) 部門和人員的介入滯後,導致矛盾不斷激化,直至對簿公堂,這不僅(jin) 造成司法資源的浪費,也加大了社區居民的損失與(yu) 傷(shang) 害。而通過吸納司法相關(guan) 專(zhuan) 業(ye) 的老師、學生,以及從(cong) 事矛盾糾紛調解工作的從(cong) 業(ye) 者、退休人員等加入社區誌願者,利用他們(men) 專(zhuan) 業(ye) 的知識、技能等,可以及時有效化解居民矛盾糾紛。其次,充分發揮社區誌願者應急救援的作用。通過鼓勵支持本地居民參與(yu) 社區誌願消防隊、誌願巡邏隊、誌願宣傳(chuan) 隊等,可以充分利用其本地人的優(you) 勢開展社區預防工作,以及應急救援中的信息收集、搬運、心理疏導等工作,從(cong) 而提升基層社會(hui) 的應急救援能力。最後,充分發揮社區誌願者提供民生服務的作用。通過挖掘社區中的誌願者資源,可以很好地協助社區解決(jue) 居民的各種民生問題。例如,社區通過發動家長踴躍加入護校誌願者隊伍,家長在接送自家小孩的過程中還可以保護其他小孩;社會(hui) 工作者可以和本社區熱心的誌願者一起合作,共同開展關(guan) 愛老人、關(guan) 愛留守兒(er) 童等公益活動。

    三是注重有效整合社會(hui) 慈善資源。中華民族自古就有熱情仁愛、樂(le) 善好施的慈善傳(chuan) 統,從(cong) “守望相助,疾病相扶”到“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無不體(ti) 現著慈善在扶貧助難中的作用。首先,應加強慈善精神的宣傳(chuan) ,培育和激發社區居民的慈善熱情。通過社區公示欄、公眾(zhong) 號等對本社區的慈善榜樣進行宣傳(chuan) ,激發社區居民投身慈善的積極性。其次,要采用各種方法挖掘本社區的慈善資源,不僅(jin) 僅(jin) 是社區現有的愛心企業(ye) 和愛心人士,還包括從(cong) 社區走出去的愛心企業(ye) 和愛心人士。最後,拓寬慈善資源的捐贈渠道,通過不同的渠道吸引社會(hui) 慈善資源。一方麵,社會(hui) 工作者可以根據社區的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開展慈善救助項目,例如專(zhuan) 門針對留守兒(er) 童的項目、專(zhuan) 門幫助殘疾人的項目等,項目化的運作方式通常能夠讓人們(men) 清楚明了捐贈的用途,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廣泛吸納各個(ge) 領域的慈善資源。另一方麵,社區工作人員也可以通過創建慈善超市的方式吸納社會(hui) 慈善資源,相比於(yu) 那些在特殊情況下采取的應急性、短暫性慈善捐贈,慈善超市因為(wei) 沒有捐贈時間、物品類別等限製,在持續、廣泛整合社會(hui) 慈善資源方麵有著獨特優(you) 勢。

    (作者:吳軍(jun) 民、李丹妃,均係江西財經大學新時代社會(hui) 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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