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國研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長常紀文:發展綠色經濟不能玩概念 建議出台畝產GDP製度
發稿時間:2021-12-20 14:59:53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經過一年多的實踐,碳達峰碳中和工作在推進過程中變得更加具體(ti) 和務實。
近日,中央經濟工作會(hui) 議在北京舉(ju) 行,會(hui) 議提出,要正確認識和把握碳達峰碳中和。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是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內(nei) 在要求,要堅定不移推進,但不可能畢其功於(yu) 一役。
會(hui) 議指出,要堅持全國統籌、節約優(you) 先、雙輪驅動、內(nei) 外暢通、防範風險的原則。傳(chuan) 統能源逐步退出要建立在新能源安全可靠的替代基礎上。要立足以煤為(wei) 主的基本國情,抓好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增加新能源消納能力,推動煤炭和新能源優(you) 化組合。要狠抓綠色低碳技術攻關(guan) 。
12月21日下午,每日經濟新聞將在線上舉(ju) 辦“2021中國企業(ye) 低碳發展論壇”,貢獻中國碳中和智慧,探尋綠色低碳轉型路徑,搶占碳中和發展市場先機。
在實現“雙碳”目標過程中,煤炭能源將扮演怎樣的角色?傳(chuan) 統能源何時會(hui) 退出曆史舞台?由能耗“雙控”向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轉變的意義(yi) 是什麽(me) ?
針對這些問題,《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以下簡稱NBD)在論壇舉(ju) 辦前夕專(zhuan) 訪了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yu) 環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長常紀文。
要嚴(yan) 控“兩(liang) 高”項目增量
NBD:中央經濟工作會(hui) 議提出“要立足以煤為(wei) 主的基本國情”,我們(men) 應當如何理解?
常紀文:中國長期以來保持以煤炭等傳(chuan) 統能源為(wei) 主的能源結構,未來以風能、太陽能、核能、水能等清潔能源為(wei) 主導是重要趨勢,但這需要較長的過程。中國新能源體(ti) 係的構建要穩紮穩打,不能急功近利。所謂“新的不來,舊的不去”,也就是說,新能源要成氣候,傳(chuan) 統能源才會(hui) 慢慢退出,如果銜接不好就會(hui) 出現保供不力甚至“一刀切”的問題。
從(cong) 促進經濟社會(hui) 穩定發展的角度看,在推動新能源發展過程中,要發揮煤炭對新能源“扶上馬、送一程”的功能。未來10~15年,以煤炭為(wei) 代表的中國傳(chuan) 統能源仍將占據主導地位。這就解釋了為(wei) 什麽(me) 中央經濟工作會(hui) 議提到要立足以煤為(wei) 主的基本國情。但以傳(chuan) 統能源為(wei) 主導並非不管不問,而是要做好清潔高效利用。清潔就是減少汙染物排放,高效就是提高利用率,減少碳排放。
NBD:當前,部分地方確實存在對“兩(liang) 高”項目大關(guan) 大停,甚至“一刀切”的現象,您怎麽(me) 看待這種現象?
常紀文:為(wei) 完成“雙碳”目標搞“一 刀切”對經濟的危害非常大。另外,要嚴(yan) 控“兩(liang) 高”項目增量,堅決(jue) 遏製“兩(liang) 高”增長。
我個(ge) 人的理解是兩(liang) 個(ge) “先立後破”。第一是思路的“先立後破”。原來我們(men) 做能耗雙控,但未來應以減碳為(wei) 核心,能耗雙控轉型為(wei) 碳雙減或者碳雙控。從(cong) 這個(ge) 角度來看,目前兩(liang) 者需要並存。
第二,碳中和是全國的碳中和,不是某個(ge) 企業(ye) 的碳中和。要做到全國統籌,必須發揮不同功能區的作用,有些地方多減一點碳,有些工業(ye) 城市因排放量大沒法自己中和,可通過生態補償(chang) 與(yu) 碳交易獲取生態地區的碳指標,在全國層麵上實現碳中和。不能搞盆景式的碳達峰、碳中和。
目前,我認為(wei) 仍然要發揮火電對全國的保供作用,等到抽水儲(chu) 能電站和化學儲(chu) 能大麵積建設之後,並且能夠發揮自主調峰作用時,火電再慢慢退出。目前來看,仍然要重視火電對新能源領域的調控作用。
建議出台畝(mu) 產(chan) GDP製度
NBD:在“雙碳”目標背景下,未來我國能源結構或產(chan) 業(ye) 結構將發生怎樣的變化?
常紀文:“雙碳”目標下,中國的能源、產(chan) 業(ye) 結構已經在發生變化。近期在西部省份調研時發現,一些單晶矽、多晶矽生產(chan) 等高耗能高端產(chan) 業(ye) ,既屬於(yu) 高耗能產(chan) 業(ye) ,但也是碳達峰碳中和所需要的產(chan) 業(ye) ,現在它們(men) 已經開始向風力發電、太陽能發電集中的地方轉移,這將有助於(yu) 風力發電、光伏發電的就地消化。
同時,我也發現,5年前在地方是“香餑餑”的產(chan) 業(ye) ,如今在“雙碳”背景下,尤其是在能耗雙控背景下成了“雞肋”。比如一些地方的鋼鐵、合金、水泥、建材耗能特別大,但對地方的稅收貢獻小,所以很多地方就希望國家出台政策,逐步淘汰這些高耗能產(chan) 業(ye) 。
因此,我建議出台畝(mu) 產(chan) GDP製度,也就是每一畝(mu) 產(chan) 生多少GDP。在嚴(yan) 控“兩(liang) 高”項目增量、堅決(jue) 遏製“兩(liang) 高”項目盲目發展的同時,優(you) 先保障畝(mu) 產(chan) GDP較高的行業(ye) 和企業(ye) 生產(chan) ,讓現有的能源發揮最大的經濟和社會(hui) 功效。
NBD:當前,綠色經濟成為(wei) 熱詞,但也有小微企業(ye) 反映,綠色金融向企業(ye) 延伸時仍然存在融資難的問題,您認為(wei) 該如何解決(jue) ?
常紀文:綠色金融向小微企業(ye) 延伸的困難在於(yu) ,對小微企業(ye) 沒有一個(ge) “綠色”的界定標準。大量小微企業(ye) 融資主要是流動資金的貸款,無法被界定為(wei) “綠色”,因此也就不能享受各種綠色金融優(you) 惠。比如過去幾個(ge) 月,社會(hui) 資本關(guan) 注氫能源,這一行業(ye) 的泡沫比較大,核心在於(yu) 技術的不成熟。
另一個(ge) 原因是,過去部分企業(ye) 借著綠色經濟的政策導向玩概念,浪費了國家資源,也影響了行業(ye) 發展。因此,企業(ye) 想要獲得更多金融支持,關(guan) 鍵在於(yu) 增強低碳行業(ye) 的內(nei) 生動力,要以培育競爭(zheng) 力為(wei) 導向,而不是在概念上做文章,想方設法騙國家的補貼。
下一步,首先,要對小微企業(ye) “綠”和“不綠”有一套比較明確的判斷標準。有了標準以後還要采集數據、進行計算,這套流程需要建立起來,讓計算和貼標變得更加簡化。
其次,建議讓綠色金融更全麵地介入到信貸、保險、證券以及投融資當中,進一步豐(feng) 富綠色金融產(chan) 品,推動綠色金融市場建設,完善綠色金融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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