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負責人就《交叉學科設置與管理辦法(試行)》答記者問
發稿時間:2021-12-07 13:39:42 來源:教育部網站
近日,國務院學位委員會(hui) 印發了《交叉學科設置與(yu) 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國務院學位委員會(hui) 辦公室負責人就有關(guan) 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1.請簡要介紹製定出台《管理辦法》的背景。
答:學科交叉融合是當前科學技術發展的重大特征,是新學科產(chan) 生的重要源泉,是培養(yang) 複合型創新人才的有效路徑,是經濟社會(hui) 發展的內(nei) 在需求。黨(dang) 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交叉學科發展,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多次指出,“厚實學科基礎,培育新興(xing) 交叉學科生長點”,“要下大氣力組建交叉學科群”,“鼓勵具備條件的高校積極設置基礎研究、交叉學科相關(guan) 學科專(zhuan) 業(ye) ”,“用好學科交叉融合的‘催化劑’”。按照黨(dang) 中央、國務院關(guan) 於(yu) 深化高等教育學科專(zhuan) 業(ye) 體(ti) 係改革部署,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hui) 批準,2020年設置了交叉學科門類。但當前,學界對交叉學科概念和內(nei) 涵的認知還不統一,社會(hui) 公眾(zhong) 對其認同度還不夠高,亟需進一步加強引導。因此,為(wei) 貫徹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重要指示精神,貫徹全國研究生教育會(hui) 議精神,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研究製定交叉學科設置與(yu) 管理的有關(guan) 文件,為(wei) 交叉學科發展探索規範化的製度安排,十分迫切和必要。
2.請介紹一下《管理辦法》的製訂過程。
答:2020年3月,國務院學位委員會(hui) 辦公室組織相關(guan) 專(zhuan) 家開展交叉學科的研究工作。經過深入調研,係統總結國內(nei) 外交叉學科發展現狀,梳理最新研究成果,結合我國學科管理機製,起草了《管理辦法》。《管理辦法》先後征求了32個(ge) 省級學位主管部門、有關(guan) 高校以及教育部相關(guan) 司局的意見,提交了國務院學位委員會(hui) 學科發展戰略谘詢委員會(hui) 研究谘詢,並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hui) 審議通過。
3.請簡要介紹一下《管理辦法》的主要內(nei) 容。
答:《管理辦法》共有五章24條。第一章總則,明確了規範交叉學科管理的目的意義(yi) ,交叉學科的界定和適用範圍。第二章試點交叉學科設置與(yu) 退出,說明了試點設置交叉學科的資格、基本條件、設置程序、命名及編碼規則和退出機製等。第三章目錄編入與(yu) 退出,明確了交叉學科編入目錄的周期、條件、論證程序、編碼規則和退出機製等。第四章管理與(yu) 監督,分試點階段和進目錄後兩(liang) 種情況,明確了交叉學科的學位授予、基本要求、招生方式、培養(yang) 要求、評估評價(jia) 、學科建設和學科評議組等。第五章附則,說明了實施日期和解釋權。
4.《管理辦法》有哪些改革舉(ju) 措和政策突破?
答:《管理辦法》的目標是構建規範有序、相互銜接的交叉學科發展製度體(ti) 係,主要思路是科學規範、試點先行、放管結合、創新改革。改革舉(ju) 措和政策突破點主要有以下五個(ge) 方麵:
一是明確了交叉學科的內(nei) 涵。明確提出,交叉學科是在學科交叉的基礎上,通過深入交融,創造一係列新的概念、理論、方法,展示出一種新的認識論,構架出新的知識結構,形成一個(ge) 新的更豐(feng) 富的知識範疇,已經具備成熟學科的各種特征。這是在有關(guan) 學科學位的政策文件中首次明確對交叉學科的內(nei) 涵進行了界定。
二是建立了交叉學科放管結合的設置機製。堅持高起點設置,高標準培育,建立了先探索試點、成熟後再進目錄的機製,由學位授權自主審核單位依程序自主開展交叉學科設置試點,先試先行,探索複合型創新人才培養(yang) 的新路徑。在此基礎上,還明確了試點交叉學科編入目錄的申請條件和論證程序,嚴(yan) 把質量關(guan) 。
三是建立了交叉學科的調整退出機製。分試點階段和進目錄後兩(liang) 種情況,建立了相應的退出機製。同時,對於(yu) 退出目錄且還有少量社會(hui) 需求的交叉學科,提出了過渡銜接辦法。
四是明確了交叉學科學位授予和基本要求。分試點階段和進目錄後兩(liang) 種情況授予學位,分別製定學位授予基本要求。試點交叉學科由學位授權自主審核單位按審定該學科設置時所確定的學科門類授予學位,並製定學位授予基本要求;列入目錄的交叉學科按目錄中規定的學科門類授予學位,並由相關(guan) 學科評議組製定學位授予基本要求。
五是構建了交叉學科的質量保證體(ti) 係。為(wei) 確保交叉學科建設質量,結合交叉學科特點,從(cong) 招生、培養(yang) 等方麵提出了具體(ti) 要求,明確了所有交叉學科學位授權點均須參加周期性合格評估,可不參加專(zhuan) 項合格評估。同時,為(wei) 優(you) 化發展環境,提出試點交叉學科可不參加第三方組織的評估。
此外,需要特別說明的是,學科交叉不等於(yu) 交叉學科。學科建立有其自身規律,需要知識分化融合並形成相對獨立的人才培養(yang) 體(ti) 係,能夠適用於(yu) 學位授予單位規模化、規範化培養(yang) 人才。學位授予單位應聚焦重大科學問題和關(guan) 鍵領域,用好學科交叉融合的“催化劑”,根據本單位學科特色大力促進多學科交叉,協同開展複合型創新人才培養(yang) 。在交叉學科建設方麵,學位授予單位應在師資、成果、績效的考核與(yu) 評價(jia) 機製方麵加大改革力度,按《管理辦法》規定,本著科學精神,積極穩妥推進。
友情鏈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