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農村部、國家鄉村振興局印發通知 在鄉村治理中推廣運用清單製
發稿時間:2021-11-30 13:57:55 來源:人民日報
近年來,為(wei) 解決(jue) 基層組織負擔重、村級權力運行不規範、為(wei) 民服務不到位等問題,一些地方將“清單製”引入鄉(xiang) 村治理,探索出村級小微權力清單、承擔事項清單、公共服務清單等做法,取得了較好效果。為(wei) 進一步總結推廣典型範例和創新手段,提升鄉(xiang) 村治理效能,農(nong) 業(ye) 農(nong) 村部、國家鄉(xiang) 村振興(xing) 局日前印發《關(guan) 於(yu) 在鄉(xiang) 村治理中推廣運用清單製有關(guan) 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指出,在鄉(xiang) 村治理中運用清單製,是在黨(dang) 組織領導下,將基層管理服務事項以及農(nong) 民群眾(zhong) 關(guan) 心關(guan) 注的事務細化為(wei) 清單,編製操作流程,明確辦理要求,建立監督評價(jia) 機製,形成製度化、規範化的鄉(xiang) 村治理方式。清單製的運用,有利於(yu) 減輕村級組織負擔,保障農(nong) 民各項權益,提高鄉(xiang) 村治理效率,提升為(wei) 民服務能力,密切基層黨(dang) 群幹群關(guan) 係。
通知要求,各地要以減輕村級組織負擔、提高鄉(xiang) 村治理效能為(wei) 目標,堅持黨(dang) 建引領、依法依規、問題導向、因地製宜的原則,有序推進清單製在鄉(xiang) 村治理中的應用。要推廣運用清單製,科學編製村級組織自治事項清單、村級組織協助政府工作清單、村級小微權力清單、公共服務事項清單等,明確實施的主體(ti) 、內(nei) 容、流程,充分發揮上級黨(dang) 委政府、村務監督委員會(hui) 、群眾(zhong) 和社會(hui) 各方麵的監督作用,定期開展考核評議,讓群眾(zhong) 心中有數、按圖辦事,幹部心中有戒、照單履職。通知還發布了浙江省寧波市寧海縣、福建省廈門市海滄區等10個(ge) 清單製運用典型案例,便於(yu) 各地參考借鑒。(記者 鬱靜嫻 李曉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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