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采汙染地下水將承擔法律責任
發稿時間:2021-11-23 13:51:23 來源:經濟日報
在國新辦22日舉(ju) 行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hui) 上,水利部副部長魏山忠表示,按照黨(dang) 中央、國務院決(jue) 策部署,水利部會(hui) 同有關(guan) 部門,先後組織開展了劃定地下水超采區、建立地下水取水總量和水位“雙控”指標、實施南水北調東(dong) 中線受水區地下水壓采、推進華北地區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等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全國地下水年開采量,從(cong) 2012年最高1134億(yi) 立方米回落至2020年892億(yi) 立方米。
“當前,我國地下水保護利用還存在兩(liang) 方麵突出問題。”魏山忠分析說,一方麵是局部超采嚴(yan) 重。目前,全國21個(ge) 省區市存在不同程度的超采問題,個(ge) 別地區甚至存在開采深層地下水問題,超采導致地下水水位下降、含水層疏幹、水源枯竭,引發地麵沉降、河湖萎縮、海水入侵、生態退化等問題。另一方麵是汙染問題突出,城鎮生活汙水、工業(ye) 廢水排放以及農(nong) 業(ye) 麵源汙染導致地下水汙染。除水文地質化學背景影響外,汙染是影響地下水水質的主要原因。地下水更新慢,超采、汙染問題治理修複難度大。
為(wei) 進一步加強地下水管理工作,《地下水管理條例》近日正式公布,並自今年12月1日起施行。據了解,《條例》聚焦地下水超采、汙染突出問題,強化地下水節約保護、超采治理和汙染防治,主要從(cong) 六個(ge) 方麵對地下水管理作出重要製度安排。其中,對超采、汙染地下水行為(wei) ,規定了嚴(yan) 格的法律責任。
“《條例》作為(wei) 我國第一部地下水管理的專(zhuan) 門行政法規,將為(wei) 強化地下水管理、防治地下水超采和汙染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魏山忠說,下一步,水利部將抓緊完善相關(guan) 製度,加快開展新一輪地下水超采區劃定,推進地下水“雙控”指標確定,加快推進地下水超采治理,強化地下水監管和水行政執法。(記者 吉蕾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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