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修訂預期強烈異地使用成焦點
發稿時間:2014-10-13 00:00:00
上周末,廣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hui) 對《廣州市住房公積金個(ge) 人購房貸款實施辦法》已經進行審議,待政府審批後實施,由於(yu) 額度被大幅削減並僅(jin) 限首貸,該《辦法》被稱為(wei) “最嚴(yan) 公積金新政”。
目前,住房公積金管理遵循“管委會(hui) 決(jue) 策、管理中心運作、銀行專(zhuan) 戶存儲(chu) 、財政監督”的基本原則,但由於(yu) 近年來宏觀經濟環境的巨大變化,現行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已經不能和我國住房市場相適應。因公積金貸款額度小和支取難而產(chan) 生的“劫富濟貧”、公積金管理的封閉及收益過低等問題已經備受市場指摘。從(cong) 2011年開始,《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已經連續四年被列入住建部重點工作任務,其中,住房公積金的使用範圍是修訂重點。而住房和城鄉(xiang) 建設部副部長陳大衛日前表態將修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更好地支持繳存職工解決(jue) 基本住房問題,則再度引發市場對修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強烈預期。
“本次住建部提及修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主要有三個(ge) 方麵需要關(guan) 注,但不一定都會(hui) 做出修訂。”億(yi) 翰智庫上市房企研究部副主任張化東(dong) 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第一個(ge) 方麵是住房公積金對於(yu) 保障性住房、總體(ti) 改造用途的規範,以及地方政府權利的調整,這屬於(yu) 新型城鎮化的範疇;第二個(ge) 方麵是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調整以及靈活性,比如多大的比例可以用於(yu) 繳存,在已經購買(mai) 了首套住房的情況下,對於(yu) 第二套乃至第三套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和使用的比例需要進行權衡;第三個(ge) 方麵是公積金使用範圍的調整,在今後城鄉(xiang) 統籌的情況下,公積金的使用範圍或許將擴展到鄉(xiang) 村。
針對住房公積金的屬地化繳存和管理的模式,住建部總經濟師馮(feng) 俊8月份表示,目前住房公積金相對封閉的地域特征並不利於(yu) 住房公積金繳存人的權利保護和就業(ye) 特征的變化,應當使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在某地購置住房時,可以利用在不同地區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從(cong) 而增強這種住房政策性金融支持的功效。
“雖然全國性公積金係統內(nei) 部有巨額的資金沉澱,但由於(yu) 目前實行的是各地區分別管理,各地資金供求狀況很不平衡,資金之間並無流通機製,這是北上廣等資金需求較大的城市進一步放鬆公積金的最大桎梏。”國泰君安房地產(chan) 行業(ye) 分析師李品科等在一份研報中表示。
近日有關(guan) 媒體(ti) 報道稱,住建部已經開始在內(nei) 部研討住房公積金及其住房公積金貸款異地提取、使用的有關(guan) 問題,盡管並未列入相關(guan) 政策議程,但卻是住建部首次在內(nei) 部論及住房公積金及其貸款的異地使用問題。目前,湖北、安徽兩(liang) 省已經開展了在省內(nei) 異地使用住房公積金的嚐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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