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動 基 層 治 理 共 同 體 建 設
發稿時間:2022-04-18 11:30:50 來源:學習(xi) 時報 作者:苗貴安
近期出台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guan) 於(yu) 加強基層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是我國進入新發展階段關(guan) 於(yu) 基層治理現代化的綱領性文件。《意見》強調:“堅持共建共治共享,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基層治理共同體(ti) 。”表明了黨(dang) 和政府對基層社會(hui) 治理的高度重視。基層是社會(hui) 的細胞,基層治理是國家治理的基石,統籌推進鄉(xiang) 鎮(街道)和城鄉(xiang) 社區基層治理共同體(ti) 建設,是實現國家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基礎工程。從(cong) 目前來看,我國基層治理共同體(ti) 建設還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需要在社會(hui) 治理理念上不斷更新和完善。
基層治理共同體(ti) 建設中麵臨(lin) 的主要挑戰
社會(hui) 治理工作最堅實的力量支撐在基層,最突出的矛盾和問題也在基層。基層治理共同體(ti) 建設要著力抓好基層力量、基礎工作、基本能力等重點難點問題,尤其是要對當前困擾基層治理實踐中的“四對矛盾”進行著力破解。
堅持黨(dang) 的全麵領導要求和基層治理組織力不足之間的矛盾。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指出,黨(dang) 的全麵領導、黨(dang) 的全部工作要靠黨(dang) 的堅強組織體(ti) 係去實現。黨(dang) 的基層組織是黨(dang) 在社會(hui) 基層組織中的戰鬥堡壘,是黨(dang) 的全部工作和戰鬥力的基礎。在目前基層治理體(ti) 係中,黨(dang) 全麵領導基層治理的製度仍須不斷健全,黨(dang) 的基層治理領導體(ti) 製、管理體(ti) 製以及黨(dang) 建引領的社會(hui) 參與(yu) 製度還不盡完善。農(nong) 村少數村級黨(dang) 支部軟弱渙散的問題還沒有徹底的消除和根治;城市基層黨(dang) 建中還存在“街道社區黨(dang) 建”的局限,在城市新區域新領域新行業(ye) 新群體(ti) 還不能做到完全覆蓋,工作中還存在空白點。這說明基層黨(dang) 建和基層治理深度融合還需要進一步加強。
基層政權社會(hui) 治理責任重大和治理能力不足之間的矛盾。“上麵千條線,下麵一根針。”基層組織在基層治理中承擔著重要的職責。尤其是隨著基層屬地管理要求的加強,越來越多的管理服務事務下放到基層,屬地管理變成責任屬地,基層治理的責任和擔子越來越重。由於(yu) 行政管理體(ti) 製機製等方麵的原因,基層政權存在權力和責任不對等的問題,尤其是基層鄉(xiang) 鎮和城市街道(社區)沒有相應的權力、資源和能力來完成上級下達和轉移的繁重治理任務,特別是涉及技術性較強的領域,基層沒有專(zhuan) 業(ye) 的力量來應對,進而造成“看得見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見”的尷尬局麵。
基層社會(hui) 治理問題複雜和多元主體(ti) 參與(yu) 動力不足之間的矛盾。伴隨著城鎮化與(yu) 社會(hui) 轉型的加快,基層社會(hui) 矛盾日趨多樣化和複雜化,單單依靠政府自身的力量無法解決(jue) 所有的問題。新形勢下,社會(hui) 治理需要解決(jue) 的問題跨界性、關(guan) 聯性、複雜性增強,需要黨(dang) 委、政府、社會(hui) 、公眾(zhong) 攜起手來,形成社會(hui) 治理共同體(ti) 。但長期以來,我國基層社會(hui) 組織和自治組織發育還不充分,不能很好地發揮群眾(zhong) 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作用,從(cong) 而造成基層事務“社區(村)幹部忙得團團轉,老百姓袖手旁觀看熱鬧”的局麵,基層群眾(zhong) 的責任感和參與(yu) 的主動性不足,這已經成為(wei) 基層治理共同體(ti) 構建中亟待突破的難點問題。
社會(hui) 治理智能化趨勢和基層智慧治理能力建設滯後之間的矛盾。科技進步是社會(hui) 發展的引擎,也是提高社會(hui) 治理效能的推動力。要善於(yu) 把大數據、人工智能等現代科技與(yu) 社會(hui) 治理深度融合起來,通過現代科技推進社會(hui) 溝通、改進管理服務以及打造數據驅動、人機協同、跨界融合、共創分享的智能化新模式。新冠肺炎疫情暴發以來,黨(dang) 和政府運用科技手段進行疫情精準防控、提升社會(hui) 治理智能化方麵取得重大進展,但同時也暴露出基層組織在這方麵能力還存在嚴(yan) 重不足和短板。基層社會(hui) 治理在智能化建設方麵嚴(yan) 重滯後,存在數據建設缺乏統一規劃、數據整合不夠以及平台建設缺失等問題,還不能很好地順應社會(hui) 治理智能化趨勢。
推進基層治理共同體(ti) 建設的主要路徑
為(wei) 有效解決(jue) 和破解基層治理建設中的矛盾和難題,更好地打造完善的基層治理共同體(ti) ,推進基層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需要在完善體(ti) 製機製,加強能力建設、製度建設以及提升治理技術等方麵發力。
在體(ti) 製機製方麵,要把完善基層治理的製度體(ti) 係作為(wei) 關(guan) 鍵。推進基層社會(hui) 治理現代化,體(ti) 製機製具有全局性、根本性作用。這一製度體(ti) 係主要包括完善領導體(ti) 製、管理體(ti) 製和社會(hui) 參與(yu) 體(ti) 製。首先,要健全基層治理黨(dang) 的領導體(ti) 製。重點加強鄉(xiang) 鎮(街道)、村(社區)黨(dang) 組織對基層各類組織和各項工作的統一領導,以提升組織力為(wei) 重點,健全在基層治理中堅持和加強黨(dang) 的全麵領導的有關(guan) 製度,涉及基層治理重要事項、重大問題都要由黨(dang) 組織研究討論後按程序決(jue) 定。其次,要構建黨(dang) 委領導、黨(dang) 政統籌、簡約高效的鄉(xiang) 鎮(街道)管理體(ti) 製。深化基層機構改革,統籌黨(dang) 政機構設置、職能配置和編製資源,設置綜合性內(nei) 設機構。除黨(dang) 中央明確要求實行派駐體(ti) 製的機構外,縣直部門設在鄉(xiang) 鎮(街道)的機構原則上實行屬地管理。再次,加強社會(hui) 力量參與(yu) 機製建設。創新社區與(yu) 社會(hui) 組織、社會(hui) 工作者、社區誌願者、社會(hui) 慈善資源的聯動機製。統籌基層黨(dang) 組織和群團組織資源配置,支持群團組織承擔公共服務職能。培育扶持基層公益性、服務性、互助性社會(hui) 組織。
在能力建設方麵,要把加強基層政權治理能力建設作為(wei) 重點。樹立大抓基層、大抓基礎的政策導向,推動社會(hui) 治理和服務重心向基層下移,把更多資源、服務、管理下沉到基層,要向基層放權賦能,重點加強鄉(xiang) 鎮(街道)行政執行、為(wei) 民服務、議事協商、應急管理、平安建設等方麵能力建設。首先,加強行政執行能力建設。要依法賦予鄉(xiang) 鎮(街道)綜合管理權、統籌協調權和應急處置權,強化其對涉及本區域重大決(jue) 策、重大規劃、重大項目的參與(yu) 權和建議權。根據本地實際情況,依法賦予鄉(xiang) 鎮(街道)行政執法權,整合現有執法力量和資源。其次,加強鄉(xiang) 鎮(街道)為(wei) 民服務能力建設。鄉(xiang) 鎮要圍繞全麵推進鄉(xiang) 村振興(xing) 、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等任務,做好農(nong) 業(ye) 產(chan) 業(ye) 發展、人居環境建設及留守兒(er) 童、留守婦女、留守老人關(guan) 愛服務等工作。街道要做好市政市容管理、物業(ye) 管理、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社會(hui) 組織培育引導等工作。再次,加強應急管理能力建設。要強化鄉(xiang) 鎮(街道)屬地責任和相應職權,構建多方參與(yu) 的社會(hui) 動員響應體(ti) 係。健全基層應急管理組織體(ti) 係,細化鄉(xiang) 鎮(街道)應急預案,做好風險研判、預警、應對等工作。
在製度建設方麵,要把健全基層群眾(zhong) 自治製度作為(wei) 抓手。要劃清政府管理權和群眾(zhong) 自治權的邊界,剝離不必要的行政事務、增加不能缺的自治內(nei) 容。首先,加強村(居)民委員會(hui) 規範化建設。堅持黨(dang) 組織領導基層群眾(zhong) 性自治組織的製度,建立基層群眾(zhong) 性自治組織法人備案製度,加強集體(ti) 資產(chan) 管理。規範撤銷村民委員會(hui) 改設社區居民委員會(hui) 的條件和程序,合理確定村(社區)規模,不盲目求大。其次,增強村(社區)組織動員能力。健全聯係群眾(zhong) 機製,開展經常性入戶走訪。加強群防群治、聯防聯治機製建設,完善應急預案。改進網格化管理服務,依托村(社區)統一劃分綜合網格,明確網格管理服務事項。再次,優(you) 化村(社區)服務格局。規範村(社區)公共服務和代辦政務服務事項,由基層黨(dang) 組織主導整合資源為(wei) 群眾(zhong) 提供服務,推進城鄉(xiang) 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建設,加強綜合服務、兜底服務能力建設,實施政府購買(mai) 社區服務,鼓勵社區服務機構與(yu) 市場主體(ti) 、社會(hui) 力量合作。
在治理技術方麵,要把加強基層智慧治理能力建設作為(wei) 著力點。推進社會(hui) 治理現代化、離不開治理手段現代化。智慧治理能力建設要適應信息化時代的發展趨勢,在統一規劃、數據資源整合、拓展應用場景等方麵發力。首先,做好規劃建設。市、縣級政府要將鄉(xiang) 鎮(街道)、村(社區)納入信息化建設規劃,統籌推進智慧城市、智慧社區基礎設施、係統平台和應用終端建設,強化係統集成、數據融合和網絡安全保障。健全基層智慧治理標準體(ti) 係,推廣智能感知等技術。其次,整合數據資源。實施“互聯網+基層治理”行動,完善鄉(xiang) 鎮(街道)、村(社區)地理信息等基礎數據,推動基層治理數據資源共享。完善鄉(xiang) 鎮(街道)與(yu) 部門政務信息係統數據資源共享交換機製。推進村(社區)數據資源建設,實行村(社區)數據綜合采集,實現一次采集、多方利用。再次,拓展應用場景。各地政務服務平台應向鄉(xiang) 鎮(街道)延伸,建設開發智慧社區信息係統和簡便應用軟件,提高基層治理數字化智能化水平,提升政策宣傳(chuan) 、民情溝通、便民服務效能,讓數據多跑路、群眾(zhong) 少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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