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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公積金繳存餘額成謎

發稿時間:2014-06-20 00:00:00  

  中國的公積金製度像個(ge) 圍城。城裏,數以千億(yi) 的公積金在銀行沉睡,城外,數以千萬(wan) 的繳納者無緣享受製度優(you) 惠。

  作為(wei) “微刺激”的組成部分,各地的住房公積金似乎正在提高使用效率、擴大使用麵。

  “多地公積金都在放鬆,這不能說與(yu) 宏觀經濟無關(guan) 。住房公積金從(cong) 本質上說擔負著政策性住房金融服務功能,如果資金沉澱過多,使用效率過低,就是一種資源浪費。從(cong) 這個(ge) 角度上看,在經濟調整之中,地方政府有加快公積金使用的衝(chong) 動。這也符合李克強總理提出的‘盤活存量’的方針。”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市場研究室副主任尹中立向上證報說。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原副主任王玨林也向上證報表示,“住房公積金作為(wei) 給予個(ge) 人的一項用於(yu) 住房的‘補助’,應盡可能多地利用起來。而各個(ge) 地方政府盤活住房公積金的使用,可以是‘微刺激’的組成部分。”

  多地降門檻

  今年以來,許多地方政府都不約而同地在放寬住房公積金的提取和使用門檻。

  其中,北京表示,提取公積金將無需購房合同等材料,而租房提取公積金也將由一年提取一次縮短為(wei) 3個(ge) 月提取一次,提取的限額為(wei) 本人和單位繳存公積金3個(ge) 月的總和。

  武漢則擬放開公積金政策低收入職工可定期提取;廣西擬放寬住房公積金提取範圍、年限、次數等條件。

  上海方麵,將進一步放寬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物業(ye) 費政策,提高提取額度,支持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的自住住房消費。同時,研究簡化退休、購房等提取公積金的手續和流程。

  再者,長沙方麵,將繼續對住房公積金提取使用政策作適當調整,進一步放寬低收入職工租房提取政策,研究簡化職工購房、退休、大病提取公積金的手續和流程,加大對職工購買(mai) 首套中小套型、中低價(jia) 位自住住房的政策支持,保障剛性住房需求。

  另外,成都方麵提出,公積金全域通取定製服務擬放寬條件;哈爾濱甚至還提出,25種大病可提公積金。

  規模成謎

  目前全國公積金量究竟有多少?按照目前最為(wei) 普遍說法是,截至2011年底,全國住房公積金規模龐大,繳存餘(yu) 額高達2.1萬(wan) 億(yi) 元。

  但是,記者並未找到該數據的官方出處。而且,記者注意到,作為(wei) 主管部門的住建部已經連續5年沒有做過情況發布。目前官方能追溯到的數據是住建部發布的《2008年住房公積金管理情況通報》。

  據該通報,截至2008年末,全國住房公積金繳存總額為(wei) 20699.78億(yi) 元,同比增長27.54%;繳存餘(yu) 額為(wei) 12116.24億(yi) 元,新增餘(yu) 額2511.13億(yi) 元,增幅為(wei) 26.14%。2008年,全國住房公積金提取額為(wei) 1958.34億(yi) 元,占同期繳存額的43.82%,同比增加149.56億(yi) 元,增幅為(wei) 8.27%。截至2008年末,全國住房公積金提取總額為(wei) 8583.54億(yi) 元,占住房公積金繳存總額的41.47%。

  回顧2008年以前數據,並按上述數據粗略推算,目前全國住房公積金繳存總額在2萬(wan) 億(yi) 元以上是基本可以確定的,繳存餘(yu) 額也至少在1萬(wan) 億(yi) 以上。

  “這意味著公積金‘盤活存量’的空間相當巨大。無論對於(yu) 個(ge) 人,還是各個(ge) 地方政府來說,都是很有動力的。”尹中立說。

  使用率偏低

  “從(cong) 全國整體(ti) 形勢來看,住房公積金使用率偏低,資金大量閑置。”一位南部城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人士向記者直言。

  王玨林認為(wei) ,特別是中西部地區發展相對滯後,住房公積金貸款業(ye) 務較少,歸集上來的資金貸不出去,資金大量沉澱在銀行的問題非常突出。大量資金沉澱,沒有發揮效益,這是資源的浪費。正因為(wei) 此,“從(cong) 目前放寬公積金使用的城市,也能看出盤活公積金的地方不僅(jin) 有一線城市,還有很多二三線地區。”

  記者搜索數據發現,2008年末,住房公積金使用率為(wei) 72.81%,住房公積金運用率(個(ge) 人貸款餘(yu) 額與(yu) 購買(mai) 國債(zhai) 餘(yu) 額之和占繳存餘(yu) 額的比例)僅(jin) 為(wei) 53.54%。龐大的閑餘(yu) 資金與(yu) 較低的資金使用率,意味著公積金製度沒有得到有效運用。

  “雖然住房公積金擔負著政策性住房金融服務功能,但在監管上,公積金又‘各自為(wei) 政’,這導致區域之間的資金不能流動融通,限製了其金融功能的發揮,隻能以繳定支。”尹中立向上證報表示,對個(ge) 人而言,公積金可以理解為(wei) 是一種特殊的儲(chu) 備存款,但由於(yu) 限製使用,影響了資金使用。因此,隻要能保證資金來源,就應該可以盡可能簡化甚至擴大公積金的使用。

  “原來是給個(ge) 人的,因此無論是購房還是租房,甚至於(yu) 用於(yu) 治病救人都是可以的。”王玨林說。雖然他認為(wei) 公積金應用於(yu) “住房”方麵,但他也認同,公積金使用麵可以“加寬”。

  不過,王玨林說,如果公積金不僅(jin) 僅(jin) 用於(yu) 住房,而是要加寬到其他生活領域,“那麽(me) ‘住房’公積金的名頭就都應變化,可以直接稱之為(wei) ‘生活補助’或其他。”王玨林說,這意味著整個(ge) 住房公積金製度都要從(cong) 根本上“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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