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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營商環境優化邁向縱深 "因地製宜"探索改革方案

發稿時間:2021-09-13 10:21:54   來源:金融時報客戶端  

  9月8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hui) 議,部署在部分城市開展營商環境創新試點,支持地方深化改革先行先試、更大力度利企便民。

  會(hui) 議決(jue) 定,在實施好《優(you) 化營商環境條例》、推動在全國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的同時,選擇北京、上海、重慶、杭州、廣州、深圳6個(ge) 市場主體(ti) 數量較多的城市,聚焦市場主體(ti) 和群眾(zhong) 關(guan) 切,對標國際先進水平,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開展營商環境創新試點。

  “最近幾年,黨(dang) 中央和國務院高度重視營商環境建設,積極推進營商環境的改革。各部門、各地區對建設國際化、法治化、市場化的營商環境投入了極大的熱情。”萬(wan) 博新經濟研究院院長滕泰在接受采訪對《金融時報》記者表示。

  優(you) 化營商環境改革邁向縱深

  從(cong) 全球範圍內(nei) 來看,中國的營商環境改善有目共睹。根據世界銀行發布《全球營商環境報告2020》(以下簡稱《報告》),中國排名升至第31位,連續兩(liang) 年入列全球優(you) 化營商環境改善幅度最大的十大經濟體(ti) ,這也是世界銀行營商環境報告發布以來中國的最好名次。從(cong) 國內(nei) 來看,多省市也設立了專(zhuan) 門部門來牽頭推動營商環境建設工作。

  “過去幾年裏,北京、上海、深圳、杭州等地營商環境都取得了比較大的進步,在推進營商環境便利度、資源要素獲取等方麵各有千秋。”滕泰分析。

  例如,根據《報告》,北京的得分為(wei) 78.2分,分值超過部分歐盟國家和經合組織成員國(OECD)的水平。在考核的10個(ge) 指標中,北京在開辦企業(ye) 、獲得電力、登記財產(chan) 、保護中小投資者、執行合同等5個(ge) 指標上進入全球前30名。

  沒有良好的營商環境就難有市場的活力與(yu) 公平,而營商環境隻有更優(you) ,沒有最優(you) 。有專(zhuan) 家指出,北京在辦理施工許可、辦理破產(chan) 、獲得信貸、跨境貿易和納稅等5個(ge) 指標上還有較大的提升空間,這正是下一步改革的重點方向。實際上,在近日北京市政府印發《北京市“十四五”時期優(you) 化營商環境規劃》中,對於(yu) 後幾項也提出了明確的改革措施。

  從(cong) 整體(ti) 來看,本次會(hui) 議提出了六點優(you) 化營商環境的措施,其中“進一步方便市場主體(ti) 準入和退出”等政策與(yu) 此前改革方向一脈相承。例如,在發放實體(ti) 證照同時,同步發放電子營業(ye) 執照等,精簡銀行開戶程序,壓縮開戶時間,推進市場監管、社保、稅務等年報“多報合一”,推動解決(jue) 市場主體(ti) 反複多處提交材料問題,促進更多事項網上辦、一次辦,都旨在通過簡政放權等為(wei) 市場主體(ti) 提供更大便利。

  “ 這些年由點到麵,由淺入深,再由麵到重點的各項改革措施正在把深化放管服和營商環境改革提高的新的水平、新的階段。”滕泰表示,“此次會(hui) 議提到的在食品藥品等領域實行懲罰性賠償(chang) 製度、企業(ye) 合法利益受損的補償(chang) 救濟機製等,都是針對政府服務能力的‘硬骨頭’進行改革。”他指出,隨著這些改革的逐步深入、有所突破,能對進一步提升中國的營商環境水平、堅定企業(ye) 家信心、助力中國經濟轉型升級具有戰略性意義(yi) 和長期積極影響。

  試點經驗推廣需因地製宜,“對症下藥”

  除了延續此前的“放管服”改革思路,本次會(hui) 議特別提出,要探索適應新業(ye) 態新模式發展的準入準營標準。

  “當前,網絡經濟、分享經濟、眾(zhong) 創空間、線上線下互動等新產(chan) 業(ye) 、新業(ye) 態、新模式不斷湧現,顛覆了許多傳(chuan) 統的生產(chan) 經營模式和消費模式,對市場監管提出了新要求、新挑戰。這就要求‘十四五’時期,市場監管體(ti) 係不能簡單的套用過去適用於(yu) 傳(chuan) 統經濟、傳(chuan) 統產(chan) 業(ye) 、傳(chuan) 統產(chan) 品的監管規則和製度,需要針對新產(chan) 業(ye) 、新業(ye) 態、新模式發展特點的創新監管體(ti) 製。”中國宏觀經濟研究院研究室主任、研究員張林山表示,在市場準入方麵避免以舊思維管新事物,要以公平寬鬆的市場環境激發創新創業(ye) 的活力;同時,又要能夠及時跟進新產(chan) 業(ye) 、新業(ye) 態、新模式的發展變化,有效防範和化解市場風險,維護市場秩序和消費者權益。

  改革需摸索前行,而具體(ti) 如何“改”也並非“一個(ge) 方子包治百病”。滕泰告訴記者,當前營商環境建設仍處於(yu) 摸索階段,而一線城市和部分新一線城市在營商環境,尤其是軟環境方麵確實已經找到了自身的突破口,積累了一定的“先進”經驗,但在推廣複製的過程中,由於(yu) 不同城市的資源稟賦、發展階段、產(chan) 業(ye) 定位等各有不同,推進進度往往不達預期,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在於(yu) 缺乏對於(yu) 本城市營商環境全麵、客觀的評估。

  “就一個(ge) 城市來說,要提升對企業(ye) 和人才的綜合吸引力,首先需要站在創業(ye) 企業(ye) 和創新人才的角度,全麵、客觀地評估當地營商環境的優(you) 勢和短板,找準改善本地營商環境的突破口,精準施策,提升在同類城市中的競爭(zheng) 力,切實縮小其與(yu) 企業(ye) 預期的差距。”滕泰認為(wei) ,在進行營商環境綜合評價(jia) 體(ti) 係時,需要追溯到近十年多個(ge) 細分指標的變化,進行橫向縱向對比分析,如此才能協助不同地區從(cong) 自身情況出發全麵提升營商環境的水平。(記者 馬梅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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