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科研經費“加減法”激活創新發展新動能
發稿時間:2021-09-06 11:07:57 來源:人民日報
中央財政科研經費管理機製的完善,有利於(yu) 激發科研活力,推動更多創新成果出現,讓創新這個(ge) 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更加強勁
“除設備費外的其他費用調劑權全部由項目承擔單位下放給項目負責人,由項目負責人根據科研活動實際需要自主安排”“在項目任務書(shu) 簽訂後30日內(nei) ,將經費撥付至項目承擔單位”“支持新型研發機構實行‘預算+負麵清單’管理模式”……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的《關(guan) 於(yu) 改革完善中央財政科研經費管理的若幹意見》中,每一條新政策都對“症”下藥,有利於(yu) 解決(jue) 長期以來困擾科研機構和科研人員的經費使用難題,令科研人員歡欣鼓舞。
此次出台的新政策覆蓋了經費管理的全過程,從(cong) 預算編製、經費申請、分配使用到撥付進度、監督審計都做出了具體(ti) 細致的規定,以科研經費管理的“加減法”,激活創新發展的新動能。
先說“加法”。科研工作與(yu) 有計劃的生產(chan) 、建設不同,具有靈感瞬間性、方式隨意性、路徑不確定性等特點,科研經費使用不能簡單套用行政預算和工程預算的方法來管理。針對科研經費管理偏剛性等問題,新政策充分尊重科研規律,擴大預算編製自主權、預算調劑自主權、結餘(yu) 資金留用自主權,以及經費包幹製範圍,賦予科研人員更大的經費使用自主權,讓他們(men) 不再被經費問題束縛手腳,去創造更多高質量的科研成果。
科技創新,關(guan) 鍵在人。針對以往間接費用比例偏低、激勵作用有限等問題,新政策明確了用於(yu) 人員的間接費用比例,擴大從(cong) 穩定支持科研經費中提取獎勵經費試點範圍,加大科技成果轉化激勵力度,並允許少數高層次人才實行年薪製……“組合拳”發力,使科研項目經費中用於(yu) “人”的費用增加到50%以上,在經費來源上“有錢可以發”,在勞務費開支上“有錢應該發”,在績效激勵中防止“有錢發不出”,全麵為(wei) 科技人員撐腰鼓勁,有利於(yu) 聚天下英才而用之,讓更多千裏馬競相奔騰。
再說“減法”。在以往的實踐中,由於(yu) 科研經費撥付涉及環節多,撥付進度有時比較慢,一些科研人員著急“等米下鍋”。新政策完善撥付流程,明確撥付時限,壓實撥付責任,實現科研經費撥付無縫銜接、環環相扣,減少在途時間。“項目管理部門在項目任務書(shu) 簽訂後30日內(nei) ,將經費撥付至項目承擔單位,切實保障科研活動實際需求”的剛性要求,更為(wei) 資金快速落地提供了堅實保障。
科研經費報銷麻煩被認為(wei) 是科研經費管理的一大“痛點”,耗費了科研人員寶貴的時間和精力。此次新政策聚焦經費報銷中存在的難點、堵點問題,全麵配備科研財務助理,改進財務報銷管理方式,推進無紙化報銷等,全麵為(wei) 科研人員減負,讓他們(men) 不必再為(wei) 報銷費用的“小賬單”費腦筋,從(cong) 而能心無旁騖抓科研。
“減法”效應的另一方麵,則體(ti) 現為(wei) 此次新政策在強化對科研經費安全性監管和完善績效考核的同時,提出將探索製定相關(guan) 負麵清單、明確科研項目經費使用禁止性行為(wei) ,有關(guan) 部門要根據法律和負麵清單進行檢查、評審、驗收、審計,對盡職無過錯的科研人員實行免責。科學發現是無法計劃的,科學探索特別是基礎科學的研究具有較大的不確定性,不能要求科技機構和科研人員保證每一分錢都一定有成果、見效益,“免責”規定是對科學規律的尊重,能讓科研人員免除“無功而返”的後顧之憂,不急於(yu) 求成,去安心從(cong) 事科技創新。
抓創新就是抓發展,謀創新就是謀未來。此次中央財政科研經費管理機製的完善,有利於(yu) 激發科研活力,推動更多創新成果出現,讓創新這個(ge) 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更加強勁。(曲哲涵)
友情鏈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