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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申請擬取消收入審核擴至非京籍人群

發稿時間:2014-05-21 00:00:00  

  昨日,北京市法製辦公布了2014年市政府立法工作計劃,涉及55項內(nei) 容。在今年力爭(zheng) 完成的12項立法項目中,包括備受關(guan) 注的基本住房保障條例(草案)、控製吸煙條例(草案)、軌道交通運營安全條例(草案)、居住證管理辦法等。

  《基本住房保障條例(草案)》擬規定,申請保障房不再審核收入情況,而以有無房產(chan) 作為(wei) 申請依據。同時,非京籍人群擬納入保障房申請範圍。

  市法製辦副巡視員張國強表示,今年的政府立法工作主要以保障民生,以及圍繞解決(jue) 北京“大城市病”為(wei) 重點來進行。

  焦點1 基本住房保障條例(草案)

  【對象】

  保障房擬擴至非京籍人群

  針對《基本住房保障條例(草案)》的起草內(nei) 容,北京市法製辦法製三處處長楊紅昨日介紹,此次條例中明確提出住房保障是政府的法定責任,以解決(jue) 以往住房保障政府采用給付形式而沒有法製化的問題。同時,立法還確定了住房保障範圍、保障方式等。

  據她介紹,此次條例草案中,擬規定“擴容”保障房申請對象。今後,保障房的申請範圍除了北京市戶籍家庭之外,也有望擴至在京穩定工作的非京籍人群。

  她說,非京籍人群的具體(ti) 申請條件還在研究討論中,目前傾(qing) 向於(yu) 和北京市居住證管理製度相銜接。

  【申請】

  不看收入隻看是否有房產(chan)

  楊紅表示,草案還考慮取消保障房申請者的收入審核,改變以往隻以收入來判定保障房申請標準的現狀。

  “總體(ti) 思路是不再考慮收入水平,隻考慮住房是否困難。”她說,按照目前的設想,保障房的申請依據將隻考慮是否在京擁有房產(chan) 。

  楊紅認為(wei) ,申請人除了工資性收入之外,還可能存在各種收入;但房屋都有產(chan) 權登記。因此,核查房產(chan) 要比核查收入相對容易。

  對於(yu) 是否會(hui) 出現一些無房“有錢人”來申請保障房的極端現象,楊紅表示,這種現象將會(hui) 有製度約束。

  【產(chan) 權】

  立法或不涉及“共有產(chan) 權”

  今年北京市政府工作報告中,在建設保障房中引入了“共有產(chan) 權”的概念。對此,北京已明確自住型商品房為(wei) “共有產(chan) 權性質”,即市民和政府共同擁有房屋的產(chan) 權。北京市人大常委會(hui) 法製辦主任李小娟曾介紹,在對基本住房保障條例的立項論證過程中,可能會(hui) 涉及“共有產(chan) 權”的問題。

  不過據記者了解,北京市此次立法涉及的是基本保障性住房,滿足基本居住需求,而共有產(chan) 權涉及的是保障性商品住房,因此此次立法沒有涉及。

  此外,草案還提出地方政府編製保障住房的預算。這意味著保障房將製定專(zhuan) 項預算,優(you) 先安排建設資金。對於(yu) 保障房的建設,除政府外,也鼓勵社會(hui) 單位自建保障性住房。

  【監管】

  騙購保障房5年不得申購

  此次草案中還加大了對保障房的管理規定。對於(yu) 保障房騙租騙購行為(wei) ,草案除了規定要收回保障性住房外,還將通過媒體(ti) 公示,計入個(ge) 人信譽記錄,並規定5年內(nei) 禁止再次申請保障住房。此外還涉及罰款等措施。

  楊紅介紹,此次立法的亮點之一,還包括將對保障房實行封閉式管理。當市民申請到保障性住房後隻能占有使用,如果要交換,也要在政府的協調下解決(jue) 。如果保障房所有人購買(mai) 了其他商品房或者在其他地方租房,建設主管部門都可以查到登記情況。

  楊紅表示,這樣的封閉管理將有效避免保障房陷入福利陷阱,更有效地保障居住權而非牟利權,遏製和規避保障對象通過保障房來獲利的行為(wei) 。

  針對保障房後期的管理和運行,草案擬規定由北京市住建委組織成立專(zhuan) 門的保障性住房中心。

  焦點2 居住證管理辦法

  居住證立法今年有望完成

  針對公眾(zhong) 關(guan) 注的《居住證管理辦法》立法進展,市法製辦法製二處處長陳翔昨日表示,居住證是我國整體(ti) 戶籍製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它的基本功能是對流動人口實際情況進行記載,為(wei) 城市和社會(hui) 實行有序管理提供基礎支撐。

  據陳翔介紹,居住證的主要功能包括信息掌握、社會(hui) 控製、決(jue) 策參考等基本功能和信用憑證、差異化服務等衍生功能,居住證立法要解決(jue) 的主要是確保居住證的基本功能能夠完整準確地實現。

  《居住證管理辦法》是今年的計劃完成項目,由市公安局負責起草,目前正處於(yu) 起草階段。該辦法的具體(ti) 內(nei) 容將包括居住證的登記、辦理等方麵。此外,北京市還將緊密關(guan) 注國家相關(guan) 立法進展。

  焦點3 控製吸煙條例(草案)

  控煙執法權調至衛計部門

  針對控煙多年麵臨(lin) 的“執法難”困局,市法製辦法製二處處長陳翔表示,此次控煙條例明確了政府和相關(guan) 部門的監管責任,將執法權從(cong) 愛衛會(hui) 調整至市、區縣衛生計生部門。

  “控煙年年講,但效果不好的原因,主要是控煙執法難。”陳翔說,控煙“執法難”在於(yu) 控煙作為(wei) 一項社會(hui) 事務,不會(hui) 單純依靠政府監管執法得以實現,社會(hui) 力量的有效參與(yu) 是立法得以實施的重要保障。

  對此,控煙條例草案擬規定建立全社會(hui) 共同治理的責任體(ti) 係,明確政府、社會(hui) 、個(ge) 人分擔相應的控煙責任,對政府、社會(hui) 和個(ge) 人在控煙方麵承擔的責任進行合理界定,同時突出政府的保障職責,保障社會(hui) 單位和個(ge) 人依法履行勸阻製止、舉(ju) 報投訴等方麵的職責,形成全社會(hui) 參與(yu) 控煙的良好氛圍。

  ■ 觀點

  “保障房申請放開需先評估”

  據專(zhuan) 家介紹,目前北京的各類保障房,在準入門檻的設置中都有家庭收入的要求,其中公租房的收入限製最寬,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要在10萬(wan) 元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萬(wan) 元以下。

  “一旦放開不審收入,那麽(me) 保障房的申請家庭必然會(hui) 大幅增加。而且,目前北京保障房的輪候家庭還有10多萬(wan) 人,這10多萬(wan) 人還沒分配到房子,又大幅增加一批人進來,住房保障的壓力會(hui) 驟然增大。”專(zhuan) 家說。

  他表示,保障房申請家庭增多,考驗的將是政府對於(yu) 保障房的建設投資,以及龐大的後期管理。因此應該先評估放開會(hui) 帶來的影響,再確定放開的方式和進度。

  此外,專(zhuan) 家認為(wei) ,目前北京購房的家庭認定是夫妻雙方帶未成年的孩子,如果孩子18歲成年了,就可以自己成為(wei) 一個(ge) 家庭,申購保障房。房子在父母名下,子女雖然名下無房,但未必是低收入需要保障,這就有可能造成牟利的現象。

  不過專(zhuan) 家表示,《基本住房保障條例(草案)》提出要對保障房實施封閉管理,這是一個(ge) 杜絕保障房牟利的有效方式。購買(mai) 了保障房後,隻能占有使用,不可以隨便出售,這確保了保障房完全的居住屬性。

  ■ 今年力爭(zheng) 完成項目

  (一)地方性法規項目(5項)

  ●水土保持條例(草案) ●控製吸煙條例(草案)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草案)

  ●基本住房保障條例(草案)

  ●軌道交通運營安全條例(草案)

  (二)政府規章項目(7項)

  ●勞動合同若幹規定 ●民用運輸機場管理辦法

  ●居住證管理辦法 ●消防設施管理規定

  ●城鎮私有房屋翻建擴建規劃管理若幹規定(修訂)

  ●建設工程造價(jia) 管理辦法

  ●辦理人民代表大會(hui) 代表建議、批評、意見和人民政治協商會(hui) 議委員提案辦法(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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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下午,地鐵1號線東(dong) 單站,乘客經過安檢門後進入車站。 新京報記者 吳江 攝

  焦點4 軌道交通運營安全條例(草案)

  “地鐵禁食”條款被刪

  針對廣受關(guan) 注的“地鐵禁食”條款,記者昨天從(cong) 北京市法製辦獲悉,在擬提請市人大常委會(hui) 待審議的《軌道交通運營安全條例(草案)》稿中,已將該條刪去。市法製辦認為(wei) ,此條款更適宜納入到乘車手冊(ce) 中,作為(wei) 對乘客的一種引導、提倡行為(wei) 。

  今年2月,《北京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條例(草案)》向社會(hui) 征求民意,其中提出禁止在步行梯、電梯、通道、車廂內(nei) 飲食。此外,還對“地鐵禁食”規定了罰則——不聽從(cong) 運營單位勸阻製止的,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處警告或者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地鐵禁食”條款隨即引發了廣泛爭(zheng) 議和討論。有乘客認為(wei) “一刀切”禁止吃東(dong) 西難以接受,也有法學專(zhuan) 家認為(wei) 這個(ge) 規定缺乏立法基礎,且執行起來比較困難。

  “爭(zheng) 論比較大。主要的爭(zheng) 議包括是否符合北京的市情,還有監督管理的力度是否能跟得上。”昨天,北京市法製辦相關(guan) 負責人表示,鑒於(yu) 此,在擬提請市人大常委會(hui) 審議的草案稿中,“地鐵禁食”的規定已被刪掉。“一是考慮到實際管理的可行性;另外,該條例主要是針對軌道安全的管理辦法,吃東(dong) 西可能造成灑、滑倒等,但畢竟是間接的影響,更多是秩序性的管理,因此暫不納入安全管理的範疇內(nei) 。”

  其表示,對於(yu) 地鐵內(nei) 禁止吃東(dong) 西的相關(guan) 內(nei) 容,將會(hui) 納入乘車手冊(ce) 中,作為(wei) 對乘客的一種行為(wei) 引導、倡導。

  此外,針對地鐵加裝屏蔽門的問題,法製辦認為(wei) 其屬於(yu) 技術規範,而非立法規範,故也不在此次安全運營條例涉及的範疇內(nei) 。

  ■ 相關(guan) 條款

  地鐵“人物同檢”擬常態化

  市法製辦相關(guan) 負責人表示,此次立法還涉及地鐵安檢。目前以包檢為(wei) 主,今後包括對進站乘客的安檢擬常態化。

  地鐵相關(guan) 負責人介紹,地鐵現有1號線東(dong) 單、西單、天安門東(dong) 、天安門西、王府井、建國門6個(ge) 核心區域站點試點“安檢門”。

  在這些站點,乘客除了隨身攜帶的包要被檢查,還要過安檢門,接受“人檢”。

  昨日11時35分,在地鐵建國門站,記者發現,乘客從(cong) 安檢門出來後,兩(liang) 名工作人員會(hui) 進行抽檢,往往四五位中抽檢一位,且多是掃描一下兩(liang) 個(ge) 褲兜,整個(ge) 安檢過程2秒左右。由於(yu) 是中午,進站乘客並不多,因此安檢未造成人員擁擠。

  在其他站點,“目前主要以包檢為(wei) 主,今後可能會(hui) 提高級別。”市法製辦相關(guan) 負責人介紹,市法製辦已進行調研,並聽取乘客的意見。

  調研顯示,在同時實行人檢和包檢的地鐵站內(nei) ,每位乘客整個(ge) 安檢過程最快約15秒,高峰期時會(hui) 因此造成排隊。

  不過,政府在此次立法中還是以安全為(wei) 首要考慮,認為(wei) 對於(yu) 乘客的安檢應當常態化。

  但在“人檢”具體(ti) 形式上,該負責人認為(wei) 可以有一定靈活度。其指出,如果在地鐵所有的站都加裝安檢門,可能不具備條件。“是否在重大活動中上升級別,早晚高峰時是否以秩序為(wei) 主,還會(hui) 有一定自由裁量空間。”

  同時,地鐵安檢也可能從(cong) 地下轉移到地上。相關(guan) 負責人指出,在地上安檢,一旦發現危險品,疏散和救助會(hui) 相對容易。

  不過,地麵安檢同時也涉及時間成本,調研發現,在已實行地麵安檢的地鐵龍澤站,高峰期從(cong) 第一個(ge) 進入安檢大棚的乘客到最後一個(ge) 乘客安檢完畢,需要3個(ge) 小時。“確實影響了地鐵快速運輸的功能。”

  地鐵的通行效率和公共安全實際上是一個(ge) 兩(liang) 難的事情。不過公共安全是第一位的,應該比效率更重要。

  至於(yu) 加強安檢會(hui) 對通過效率帶來一定的影響,應當通過科學測算,調整安檢的設施設置等,比如在客流量大的站點多開設幾個(ge) 安檢通道;在外圍較開闊的地鐵站,可以在地麵適當增加安檢口、安檢台等,避免在地下加劇擁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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