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kaiyun电子平台

文章

生態環境部水生態環境司有關負責人就《關於加快補齊醫療機構汙水處理設施短板 提高汙染治理能力的通知》答記者問

發稿時間:2021-09-01 15:07:42   來源:生態環境部網站  

  近日,生態環境部聯合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中央軍(jun) 委後勤保障部發布了《關(guan) 於(yu) 加快補齊醫療機構汙水處理設施短板 提高汙染治理能力的通知》(環辦水體(ti) 〔2021〕19號,以下簡稱《通知》)。生態環境部水生態環境司有關(guan) 負責人就《通知》有關(guan) 問題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問:《通知》發布的背景是什麽(me) ?

  答:近年來,我國醫療機構汙水處理設施不斷完善,對防治水汙染、防控疾病傳(chuan) 播作出了重要貢獻。但與(yu) 環境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要求相比,還存在部分醫療機構汙水處理設施不健全、設施運維管理不完善等問題。為(wei) 加快補齊設施建設短板,提高汙染治理能力和環境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眾(zhong) 生命健康和生態環境安全,生態環境部會(hui) 同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中央軍(jun) 委後勤保障部製定了《通知》。

  問:請問《通知》的製定過程如何?

  答:2020年以來,生態環境部、國家衛生健康委邀請醫療機構汙水處理負責人、行業(ye) 專(zhuan) 家等,多次召開座談研討會(hui) ,梳理分析醫療機構汙水處理設施建設運行存在的問題,商討對策措施;組織有關(guan) 專(zhuan) 家與(yu) 二十多個(ge) 省五百餘(yu) 家定點醫院視頻連線,深入了解醫療汙水收集處理實際情況;通過電子問卷“雲(yun) 調研”千餘(yu) 家醫院及一千五百多名基層環境監管人員,廣泛聽取了一線同誌的意見和建議。2021年1月,《通知》向社會(hui) 公開征求意見,反複修改完善,凝聚各方共識。

  問:《通知》的主要內(nei) 容有哪些?

  答:《通知》全文共三部分內(nei) 容。

  一是完善醫療機構汙水處理設施。明確了傳(chuan) 染病醫療機構、20張床位及以上的醫療機構要按規定建設汙水處理設施;20張床位以下的醫療機構汙水經消毒處理後方可排放。對尚未規範配置汙水處理設施以及現有處理設施能力不足的,提出了完善設施的時限要求,在設施建成投運前要確保汙水安全處理。針對進水汙染物濃度偏低導致汙水處理設施無法正常運行的問題,提出管網排查等要求,確保醫療汙水全收集全處理。

  二是加強日常運維管理。從(cong) 排汙許可管理、台賬管理、自行監測、人員防護等方麵,明確了醫療機構汙水處理日常管理要求。強調醫療機構要按照排汙許可證規定和有關(guan) 標準規範依法開展自行監測,重點排汙單位依法安裝自動監測設備,並與(yu) 當地生態環境部門聯網。提出醫療機構可以委托第三方開展設施運行維護和監測。

  三是認真落實各方責任。依法明確了醫療機構、衛生健康部門、生態環境部門等各方責任,要求各地生態環境、衛生健康等部門將醫療機構汙水處理工作納入本地區水汙染防治的整體(ti) 工作進行統籌安排,加強部門間協同配合,發揮政策合力。有條件的地方可籌集資金,采取第三方治理模式,對本行政區域公益性醫療機構汙水進行統一處理處置。自2022年起,各省級衛生健康部門要會(hui) 同生態環境部門、軍(jun) 隊有關(guan) 單位每年報送工作進展情況。

  問:《通知》有哪些亮點?

  答:一是堅持問題導向。針對疫情防控工作中發現的短板弱項,提出了有針對性的解決(jue) 措施。

  二是加強指導幫扶。《通知》深入落實“放管服”要求,提出為(wei) 醫療機構“送政策、送技術、送方案”,幫扶指導醫療機構解決(jue) 汙水處理處置方麵的實際困難。

  問:如何保障《通知》落地可行?

  答:一是各地生態環境部門主動加強與(yu) 衛生健康、發展改革、財政等部門以及軍(jun) 隊有關(guan) 單位的協調聯動,加大政策宣貫力度,推動提升管理水平。

  二是地方生態環境、衛生健康部門充分依托現有監管平台,對醫療機構汙水處理處置等情況進行排查,開展聯合監督執法,建立信息共享機製,實現醫療機構汙水收集、處理、排放全鏈條監管,推動落實汙染治理主體(ti) 責任。

友情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