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省份完成城鄉居民醫保並軌
發稿時間:2014-05-13 00:00:00
專(zhuan) 家:“三保合一”仍有客觀障礙
《經濟參考報》記者初步統計,截至目前,已經有天津、青海、山東(dong) 、重慶、廣東(dong) 、寧夏、浙江等七個(ge) 省份或社保統籌地區完成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nong) 村合作醫療製度的整合,並建立起統一的、城鄉(xiang) 一體(ti) 的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製度。
製度並軌後,不屬於(yu)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範圍的城鄉(xiang) 居民,包括農(nong) 村居民、城鎮非從(cong) 業(ye) 居民等,均可參加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省份內(nei) 實行統一的城鄉(xiang) 居民醫保政策,實現統一的管理部門、籌資標準和信息係統。新農(nong) 合基金和城鎮居民醫保基金統一為(wei) 城鄉(xiang) 居民醫保基金,從(cong) 執行上看,絕大部分是由人力資源和社會(hui) 保障部門負責管理和經辦,基金專(zhuan) 戶儲(chu) 存,專(zhuan) 賬管理。
“整合後的城鄉(xiang) 醫保製度優(you) 於(yu) 原來的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nong) 合製度”,天津市財政局有關(guan) 人士表示,製度合並的優(you) 勢,一是居民就醫定點醫院範圍、用藥藥品目錄、診療項目目錄和服務設施目錄實現了與(yu) 職工醫保資源共享。二是結算快捷省事,所有醫保定點醫院實現了刷卡就醫、聯網結算。三是門診特殊病種增多,範圍與(yu) 職工醫保相同。
不過,從(cong) 全國範圍來看,醫保製度並軌任務進展仍然緩慢,何時完成改革至今尚無結論。
2013年4月份國務院《關(guan) 於(yu) 實施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任務分工的通知》曾要求,當年6月底前完成整合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nong) 村合作醫療的職責等。然而一年過去,在我國多數地區,三大醫保製度中城鎮職工醫保製度、城鎮居民醫保製度仍由人力資源和社會(hui) 保障部統管;新型農(nong) 村合作醫療由衛計委統管。
“當前三項基本醫療保障製度間既有交叉又有斷裂,管理部門的分散也帶來了財政的重複投入和管理上的相互掣肘,存在著重複建設、信息不兼容的問題,管理層麵也存在協調上的困難。”中央財經大學社會(hui) 保障係主任褚福靈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機構、製度之間的隔閡,使不同的醫保之間難以建立信息共享機製,重複參保現象增加,導致財政負擔和管理成本增大。此外,參保人在不同的醫保製度之間進行轉移接續也存在障礙“隨著我國城鄉(xiang) 一體(ti) 化的快速發展,整合三項基本醫療保險製度的管理勢在必行。”
對於(yu) 這一點,多數業(ye) 內(nei) 人士認為(wei) ,整合醫保體(ti) 製已經具備了一定條件。衛計委衛生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衛生財政與(yu) 績效研究室主任應亞(ya) 珍表示,現行的三種醫療保險製度中,居民醫保與(yu) 新農(nong) 合有很多相同之處,最具融合的基礎。兩(liang) 者的自願參保(參合)、籌資標準、籌資主體(ti) 等籌資政策基本一致,覆蓋人群的經濟能力、現有保障受益水平也相差不大,兩(liang) 者並軌管理幾乎不存在政策障礙。
不過,她同時表示,城鎮職工醫保在參保政策、籌資模式及籌資水平等方麵與(yu) 其他兩(liang) 個(ge) 保險製度的差異較大,特別是籌資水平相差5到7倍左右,保障水平的差距還客觀存在。“所以,全國還鮮見把三種醫保製度完全並軌的實踐,即使有少數地區把三種製度整合在一個(ge) 部門管理經辦,也沒有一個(ge) 地方實現基金互通、補償(chang) 政策統一。”應亞(ya) 珍說。
對於(yu) 未來如何實現三大醫保製度的整合,由國家衛計委組織編寫(xie) 的《中國新型農(nong) 村合作醫療發展報告(2002-2012年)》(下稱“報告”)提出了兩(liang) 個(ge) 思路。一是先將新農(nong) 合和城鎮居民醫保整合為(wei) 城鄉(xiang) 居民醫保,再與(yu) 職工醫保整合為(wei) 全民醫保製度。二是先將城鎮地區的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以家庭為(wei) 單位整合為(wei) 城鎮基本醫保製度,隨著城鎮化的推進,城鎮醫保參加人口增加,新農(nong) 合參加人口減少,待城鎮化完成之時再考慮建立統一的全民醫保製度。
但報告同時指出,這種整合路徑必須正視城鄉(xiang) 之間的差距,“整合進度不能操之過急”。采用“分步走”的戰略,整合醫保管理體(ti) 製,可能是現實和有效的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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