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詳解中央財政科研經費管理新變化
發稿時間:2021-08-20 13:58:27 來源:新華網 作者:記者 申铖
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關(guan) 於(yu) 改革完善中央財政科研經費管理的若幹意見》。中央財政科研經費管理有哪些變化?如何進一步為(wei) 科研人員“鬆綁”?19日,財政部相關(guan) 負責人在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hui) 上一一解答。
賦予科研人員更大的經費使用自主權
數據顯示,2013年至2020年,中央財政科學技術支出達到2.3萬(wan) 億(yi) 元。隨著財政科技經費快速增長,如何管好用好科研經費,更好激發科研人員創新活力,顯得愈發重要。
財政部部長助理歐文漢介紹,此次印發的意見本著能放則放、應放盡放的原則,圍繞四個(ge) “擴大”,賦予科研人員更大的經費使用自主權:
——擴大預算編製自主權。預算科目從(cong) 9個(ge) 以上精簡為(wei) 3個(ge) 。同時,精簡費用測算說明,除了50萬(wan) 元以上的設備費,其他費用隻需提供基本測算說明,不必“事無巨細”。
——擴大預算調劑自主權。設備費預算調劑權全部下放給項目承擔單位,其他費用調劑權全部下放給項目負責人。“買(mai) 醬油的錢可以用來打醋”,根據實際情況靈活使用。
——擴大經費包幹製範圍。不僅(jin) 在人才類和基礎研究類科研項目中推行經費包幹製,還將經費包幹製從(cong) 項目層麵擴大到科研機構層麵,鼓勵有關(guan) 部門和地方在從(cong) 事基礎性、前沿性、公益性研究的獨立法人科研機構開展經費包幹製試點。
——擴大結餘(yu) 資金留用自主權。明確項目結餘(yu) 資金全部留歸項目承擔單位繼續使用,由單位統籌安排用於(yu) 科研活動的直接支出,優(you) 先考慮原項目團隊科研需求。
“隻有充分尊重科研規律,給予科研單位和科研人員更大的經費使用自主權,讓他們(men) 放開手腳,才能創造出更多高質量的科研成果。”歐文漢說。
激發科研人員積極性 用於(yu) “人”的費用可達50%以上
科研人員是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中流砥柱”。為(wei) 進一步激發科研人員積極性,意見打出“組合拳”。
“在經費來源方麵,做到‘有錢可以發’。”歐文漢說,意見明確提高間接費用比例,對數學等純理論基礎研究項目,間接費用比例可提高到不超過60%。與(yu) 此同時,擴大穩定支持科研經費提取獎勵經費試點範圍,加大科技成果轉化激勵力度。
在經費使用範圍方麵,實現“有錢應該發”。意見擴大了勞務費開支範圍,將項目聘用人員的住房公積金納入勞務費科目列支。
在績效工資總量管理方麵,防止“有錢發不出”。中央高校、科研院所、企業(ye) 績效工資水平實行動態調整。分配績效工資時,要向承擔國家科研任務較多、成效突出的科研人員傾(qing) 斜。
“初步匡算,通過上述激勵措施,科研項目經費中用於(yu) ‘人’的費用可達50%以上,對科研人員的激勵力度是前所未有的。”歐文漢說。
擺脫“找票”“貼票” 減輕科研人員報銷負擔
科研經費報銷手續繁瑣被認為(wei) 是科研經費管理的一大“痛點”,耗費了科研人員寶貴的時間和精力。
對此,歐文漢表示,意見堅持問題導向,從(cong) 三方麵著力減輕科研人員報銷負擔:一是全麵配備科研財務助理,讓專(zhuan) 業(ye) 的人做專(zhuan) 業(ye) 的事;二是改進財務報銷管理方式,切實解決(jue) 科研人員“找票”“貼票”等問題;三是推進無紙化報銷,讓數字信息多跑路、讓科研人員少跑腿。
此外,在科研經費實際撥付中,由於(yu) 涉及環節多,有時會(hui) 出現撥付進度比較慢、科研人員著急“等米下鍋”的情形。
對此,財政部科教和文化司司長黃家玉表示,意見從(cong) 優(you) 化相關(guan) 部門和單位之間的環節入手,完善撥付流程,明確撥付時限,壓實撥付責任,力爭(zheng) 實現科研經費撥付“環環相扣”,減少在途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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