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跨境貿易便利化改革新政落地
發稿時間:2021-07-30 13:38:55 來源:經濟日報
“近年來,我國口岸營商環境持續優(you) 化,跨境貿易便利化水平逐年提升,但仍然存在一些堵點、痛點和難點,亟需統籌推動解決(jue) 。”在國新辦7月29日舉(ju) 行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hui) 上,海關(guan) 總署黨(dang) 委委員、國家口岸管理辦公室主任黃冠勝說。
近日舉(ju) 行的國務院常務會(hui) 議對進一步深化跨境貿易便利化改革、優(you) 化口岸營商環境作出部署,並提出新的要求。
黃冠勝介紹,為(wei) 貫徹落實國務院常務會(hui) 議精神,海關(guan) 總署等十多個(ge) 部門聯合出台一係列深化跨境貿易便利化改革、優(you) 化口岸營商環境的細化舉(ju) 措,主要包括五個(ge) 方麵27項具體(ti) 內(nei) 容。
——深化改革創新,進一步優(you) 化通關(guan) 全鏈條全流程。打造更加科學高效的貨物通關(guan) 模式,推進海關(guan) 全業(ye) 務領域一體(ti) 化改革。整合簡化報關(guan) 單申報項目,提供多元化的申報模式和稅收擔保模式,供企業(ye) 進行自主選擇。支持海外倉(cang) 建設,完善跨境電商出口退貨政策。逐步擴大“主動披露”製度和容錯機製的適用範圍,鼓勵企業(ye) 自覺守法、主動糾錯。進一步提升出口退稅便利度。推進檢驗檢疫模式改革,優(you) 化食品化妝品等檢驗檢疫監管模式,推進商品檢驗第三方采信試點。深化區域物流一體(ti) 化監管。推進粵港澳大灣區等重點區域“組合港”等改革試點。
——清理規範收費,進一步降低進出口環節費用。鞏固清理規範口岸收費成果,不斷提高口岸收費的規範化、透明化水平。修訂《港口收費計費辦法》。督促口岸經營單位進一步清理精簡收費項目,明確收費名稱和服務內(nei) 容。引入招標製度,鼓勵各市場主體(ti) 公平競爭(zheng) 。優(you) 化口岸收費公示製度和服務模式,公示口岸收費目錄清單並強化動態更新,支持具備條件的口岸提供“一站式”繳費服務。加大督查檢查力度,依法查處不執行政府定價(jia) 和指導價(jia) 、不按規定明碼標價(jia) 、未落實優(you) 惠減免政策等違規行為(wei) 並及時向社會(hui) 公布,依法依規查處口岸經營活動中的涉嫌壟斷行為(wei) 。
——強化科技賦能,進一步提升口岸綜合服務能力。深化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功能,推動口岸和跨境貿易業(ye) 務統一通過“單一窗口”辦理,加強“單一窗口”與(yu) 境外互聯互通,支持地方“單一窗口”拓展特色服務功能。推進口岸建設智慧轉型,推動集裝箱設備交接單、裝箱單、提貨單等口岸物流單證無紙化,推動船公司統一海運電子提單標準,加強自動化碼頭建設,推廣智能卡口、無人集卡等新技術,擴大智能審圖應用,提升口岸基礎設施和監管智能化水平。依托“單一窗口”推進航空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設,實現全鏈條信息互聯互通,促進航空物流通關(guan) 便利化。加快多式聯運發展,支持建設多式聯運公共信息係統。落實屬地責任,提升口岸物流作業(ye) 綜合效率。
——高效利企便民,進一步改善跨境貿易整體(ti) 服務環境。推動政務服務事項一體(ti) 化辦理,推進口岸環節政務服務網上辦理。建設穩定透明的口岸服務環境,公開物流作業(ye) 時限標準,推廣“一站式”海運業(ye) 務查詢辦理平台,實現提箱預約、電子化放箱和精準提箱。推動實現海關(guan) 、海事等各部門通關(guan) 全流程全方位可視化查詢。優(you) 化完善“經過認證的經營者”(AEO)製度,為(wei) 認證企業(ye) 提供更多便利化措施。
——推進智享聯通,進一步加強口岸跨境通關(guan) 合作交流。提升國際物流集裝箱供給能力和周轉效率,促進樞紐集裝箱港集裝箱的中轉集拚,鼓勵支持國際道路運輸業(ye) 務發展。加大跨境通關(guan) 合作力度,推進我國與(yu) 共建“一帶一路”國家(地區)通關(guan) 監管合作和信息互換,鼓勵更多企業(ye) 、更多航線加入“安智貿”合作項目,持續推動提升跨境通關(guan) 便利化水平,做好與(yu) 《區域全麵經濟夥(huo) 伴關(guan) 係協定》中貿易便利化措施的銜接。
在當前疫情形勢下,如何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通關(guan) 便利工作?黃冠勝表示,上述措施的製定和出台就是落實國務院“放管服”會(hui) 議的有關(guan) 要求、積極回應市場主體(ti) 關(guan) 切的具體(ti) 體(ti) 現,有利於(yu) 統籌疫情防控和促進外貿發展相關(guan) 工作深入開展。措施明確提出“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通關(guan) 便利工作”的總體(ti) 要求;在“實施保障”中明確提出“嚴(yan) 格疫情防控”,要求各地各有關(guan) 部門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工作,堅持“人”“物”同防,壓實四方責任,毫不放鬆抓好“外防輸入、內(nei) 防反彈”各項工作,同時也設計了相應的政策措施。(記者 熊麗(li) )
友情鏈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