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予科研人員更大經費管理自主權!國務院:科研項目經費中用於“人”的費用可達50%以上
發稿時間:2021-07-30 13:36:37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7月28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hui) 議,部署進一步改革完善中央財政科研經費管理,給予科研人員更大經費管理自主權。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此次會(hui) 議在給予科研人員更大經費管理自主權方麵出台了不少真招實招。會(hui) 議提出,要加大科研人員激勵,提高科研項目間接費用比例,科研項目經費中用於(yu) “人”的費用可達50%以上。對數學等純理論基礎研究項目,間接費用比例可提高到60%。科研單位可將間接費用全部用於(yu) 績效支出。
會(hui) 議還明確,要加快項目經費撥付進度,項目任務書(shu) 簽訂後30日內(nei) ,要將經費撥付至承擔單位。
提高科研項目間接費用比例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長期以來,科研人員經費管理使用一直是大家比較關(guan) 心的話題。
2018年7月4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hui) 議就提出,充分相信科研人員,尊重人才,賦予他們(men) 更大經費使用自主權。
2018年5月,李克強在中國科學院第十九次院士大會(hui) 和中國工程院第十四次院士大會(hui) 上作經濟社會(hui) 發展形勢報告時表示,要為(wei) 科學家開辟“綠色通道”,加快解決(jue) 束縛科研人員手腳的課題申報、經費管理、人才評價(jia) 、成果收益分配等方麵存在的問題。
近年來,一係列相關(guan) 政策也陸續出台。2019年初,《國務院辦公廳關(guan) 於(yu) 抓好賦予科研機構和人員更大自主權有關(guan) 文件貫徹落實工作的通知》對外公布,其中就提及,要推動預算調劑和儀(yi) 器采購管理權落實到位。還要明確有關(guan) 項目經費的細化管理製度。
而此次常務會(hui) 議也在經費管理自主權上打出了“政策組合拳”。
會(hui) 議強調,簡化預算編製,將預算科目從(cong) 9個(ge) 以上精簡為(wei) 3個(ge) 。將設備費等預算調劑權全部下放給項目承擔單位。對基礎研究類和人才類項目推行經費包幹製。
要加大科研人員激勵,提高科研項目間接費用比例,科研項目經費中用於(yu) “人”的費用可達50%以上。對數學等純理論基礎研究項目,間接費用比例可提高到60%。科研單位可將間接費用全部用於(yu) 績效支出。擴大勞務費開支範圍,由單位繳納的項目聘用人員社保補助、住房公積金等納入勞務費列支。科技成果轉化現金獎勵不受所在單位績效工資總量限製,不作為(wei) 核定下一年度績效工資基數。
加快項目經費撥付進度
會(hui) 議明確,加快項目經費撥付進度,項目任務書(shu) 簽訂後30日內(nei) ,要將經費撥付至承擔單位。項目完成後,結餘(yu) 資金留歸承擔單位使用,用於(yu) 科研直接支出。從(cong) 科研經費中列支的國際合作與(yu) 交流費用不納入“三公”經費範圍。
創新財政科研經費支持方式。按照國家確定的重點和範圍,由領銜科學家自主確定研究課題、科研團隊和經費使用。支持新型研發機構實行“預算+負麵清單”管理模式,除特殊規定外,財政資金支持產(chan) 生的科技成果及知識產(chan) 權由新型研發機構依法取得、自主決(jue) 定轉化及推廣應用。
會(hui) 議還提出,科研項目由相關(guan) 方麵配備科研財務助理,提供預算編製、報銷等專(zhuan) 業(ye) 化服務,減輕科研人員事務性負擔。相關(guan) 人力成本費用可通過項目經費等渠道解決(jue) 。
北京國家會(hui) 計學院財稅政策與(yu) 應用研究所所長李旭紅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分析,此次政策的亮點一是創新體(ti) 製機製,充分調動科研人員積極性。給予項目承擔單位相應的費用調劑權,推行經費承包製,從(cong) 製度層麵暢通了資金直達相關(guan) 項目和科研人員的渠道,有助於(yu) 激發其科學研究的主動性和創造性。
二是經費分配比例更合理,更加符合科研實際情況。提高間接費用比例和用於(yu) “人”的比例,在優(you) 化分配方案的同時,也破除了資金使用限製等不合理的掣肘因素,為(wei) 科研活動提供了更有利的環境。
三是增強經費的落地實施性,從(cong) 源頭上解除科研人員的後顧之憂。加快經費撥付進度,創新經費支持方式,配備財務助理等,多角度、全方位地打造了保障科研活動順利進行的係統和體(ti) 係,以科技創新提高生產(chan) 力,為(wei) 經濟高質量發展增添新動能。(記者 李可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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