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增加小戶型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租賃企業向個人出租住房10月起減按1.5%繳納增值稅
發稿時間:2021-06-21 14:48:05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6月18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hui) 議,確定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政策,緩解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ti) 住房困難。
為(wei) 保障城鎮化進程中進城務工人員、新就業(ye) 大學生等新市民、青年人基本住房需求,會(hui) 議確定了多項措施,包括增加租金低於(yu) 市場水平的小戶型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允許將閑置和低效利用的商業(ye) 辦公用房、廠房等改建為(wei) 保障性租賃住房等。
會(hui) 議明確,從(cong) 10月1日起,住房租賃企業(ye) 向個(ge) 人出租住房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征收率減按1.5%繳納增值稅。
增加小戶型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
開年以來,一係列有利於(yu) 保障性租賃住房發展的政策加速出台。
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指出,解決(jue) 好大城市住房突出問題,通過增加土地供應、安排專(zhuan) 項資金、集中建設等辦法,切實增加保障性租賃住房和共有產(chan) 權住房供給,規範發展長租房市場,降低租賃住房稅費負擔,盡最大努力幫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緩解住房困難。
今年4月9日,住建部召開6個(ge) 城市座談會(hui) ,要求大力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隨後的5月12日、14日,住房和城鄉(xiang) 建設部分別在沈陽、廣州召開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工作座談會(hui) ,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40個(ge) 城市人民政府負責同誌分兩(liang) 批參加。
本次國務院常務會(hui) 議確定,要落實城市政府主體(ti) 責任,鼓勵市場力量參與(yu) ,增加租金低於(yu) 市場水平的小戶型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
此外,人口淨流入的大城市等,可利用集體(ti) 經營性建設用地、企事業(ye) 單位自有土地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允許將閑置和低效利用的商業(ye) 辦公用房、廠房等改建為(wei) 保障性租賃住房。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yan) 躍進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分析,本次會(hui) 議的表述中,有多個(ge) 屬於(yu) 較新的提法:
一是在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過程中,政府和市場力量的角色如何,會(hui) 議作出了明確。其中地方政府方麵強調“主體(ti) 責任”,而市場方麵強調“鼓勵參與(yu) ”。
二是從(cong) 此類住房的供應結構看,更強調租金低、戶型小的項目。
三是在閑置土地或項目的處置方麵,會(hui) 議明確提到了“閑置商業(ye) 辦公用房”的概念,這一點對於(yu) 一些房企商辦物業(ye) 去庫存有很好的效應。過去更強調閑置廠房,而現在將商業(ye) 辦公用房也納入了改革範圍。
強調針對租賃企業(ye) 給予稅費減免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國務院常務會(hui) 議還明確了一係列稅收減免政策。
會(hui) 議指出,從(cong) 10月1日起,住房租賃企業(ye) 向個(ge) 人出租住房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征收率減按1.5%繳納增值稅;對企事業(ye) 單位等向個(ge) 人、專(zhuan) 業(ye) 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ye) 出租住房,減按4%稅率征收房產(chan) 稅。
嚴(yan) 躍進分析,2016年3月,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了《納稅人提供不動產(chan) 經營租賃服務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提及個(ge) 體(ti) 工商戶出租住房按1.5%繳納增值稅的規定。同年6月,《國務院辦公廳關(guan) 於(yu) 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若幹意見》明確,對個(ge) 人出租住房的,由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從(cong) 這兩(liang) 點可以看出,過去政策更強調對個(ge) 人房東(dong) 的減免政策。
隨著這兩(liang) 年市場和政策的改革,尤其是“多主體(ti) 供給、多渠道保障”的機製下,機構性房源明顯增多,即企業(ye) 提供的租賃房源在增加。
嚴(yan) 躍進認為(wei) ,此次國務院常務會(hui) 議針對租賃企業(ye) 給予了稅費減免,具有非常好的導向作用。這能夠降低此類企業(ye) 增值稅繳納的成本,進而有助於(yu) 其更好地做好租賃業(ye) 務。這項政策對於(yu) 已經開展租賃業(ye) 務的各大開發商具有非常強的信號意義(yi) 。(記者 李可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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