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專家:公務員工資改革就是切掉部分鼻子補臉上

發稿時間:2016-02-16 00:00:00  

  2016年多地公務員要調整基本工資?

  專(zhuan) 家:基本工資調整權限在中央;應盡快建立正常的工資政策調整機製

  每到公務員調整工資,輿論總是一片喧嘩。這次也不例外。

  日前,有媒體(ti) 報道稱,四川、內(nei) 蒙古、吉林等多地召開人力資源和社會(hui) 保障工作會(hui) 議,明確提出2016年將調整機關(guan) 事業(ye) 單位基本工資標準。

  在2015年5月12日舉(ju) 行的全國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職能轉變工作電視電話會(hui) 議上,李克強總理曾為(wei) 機關(guan) 事業(ye) 單位人員工資調整確定落實時間表。李克強總理表示,2014年,國務院對完善機關(guan) 事業(ye) 單位工資和養(yang) 老保險製度出台了政策,2015年6月底前,各地工資調整一定要落實到位。

  因此,四川、內(nei) 蒙古、吉林等多地2016年又將調整機關(guan) 事業(ye) 單位基本工資的信息一出,很多人最直觀的感覺就是:去年進行完機關(guan) 事業(ye) 單位工資調整後,公務員今年又要漲工資了。

  例如此前有媒體(ti) 報道稱,內(nei) 蒙古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hui) 保障工作會(hui) 議明確,按照國家要求,今年要調整機關(guan) 事業(ye) 單位基本工資標準,這次調標是建立基本工資標準正常調整機製後的首次調整,各地、各部門要對工資收入分配製度執行情況進行清理自查,對發現的問題要堅決(jue) 糾正。

  但如今在這些地區人力資源部門官網上均已無法找到有關(guan) 工資調整的信息。有業(ye) 內(nei) 人士向《中國經濟周刊》記者分析,這些部門或是迫於(yu) 壓力將相關(guan) 內(nei) 容撤下了。

  中國勞動學會(hui) 副會(hui) 長蘇海南在接受《中國經濟周刊》記者采訪時表示:“按照國家現行有關(guan) 製度政策規定,公務員基本工資標準調整的權限在中央,各地隻能按照中央製定的政策執行。如有的地方提出今年要完善機關(guan) 事業(ye) 單位工資製度,調整基本工資標準,那隻是重申去年發布的《關(guan) 於(yu) 調整機關(guan) 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的實施方案》的有關(guan) 精神,並非打算自行安排做這些事。我認為(wei) 媒體(ti) 報道一些地方要自行調整公務員基本工資是不準確的。”

  此輪公務員工資調整是為(wei) 養(yang) 老保險並軌改革鋪路

  其實,2015年開始推進的公務員工資調整與(yu) 機關(guan) 事業(ye) 單位人員養(yang) 老保險製度改革同步進行。

  2015年1月發布的《關(guan) 於(yu) 調整機關(guan) 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提出,從(cong) 2014年10月1日起,要調整公務員基本工資標準,同時將部分規範津貼補貼納入基本工資。

  調整後,公務員職務工資標準由現行的340元至4000元分別提高到510元至5250元;級別工資各級別起點標準由現行的290元至3020元分別提高到810元至6135元。人社部新聞發言人李忠曾公布數據,按全國平均水平計算,公務員月人均實際增加收入300元左右。

  與(yu) 此同時,2015年1月14日,國務院印發《關(guan) 於(yu) 機關(guan) 事業(ye) 單位工作人員養(yang) 老保險製度改革的決(jue) 定》(以下簡稱《決(jue) 定》),並從(cong) 2014年10月1日起實施。《決(jue) 定》提出,中國將實行社會(hui) 統籌與(yu) 個(ge) 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yang) 老保險製度,單位繳納基本養(yang) 老保險費的比例為(wei) 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0%,個(ge) 人繳納基本養(yang) 老保險費的比例為(wei) 本人繳費工資的8%,由單位代扣。

  顯然,個(ge) 人繳費是要從(cong) 本人工資中扣除的,這就意味著公務員如不漲薪到手的工資水平就要下降。而且現行公務員工資結構中基本工資占比較小,津補貼占比較大。

  蘇海南表示:“這就需要結合公務員工資結構調整並適當增加工資來解決(jue) ,具體(ti) 就是提高基本工資標準,所需資金由部分津貼補貼納入到基本工資和安排適當新增工資解決(jue) 。這既提高了基本工資占比,又使公務員繳納養(yang) 老保險費後個(ge) 人工資水平不下降。這樣做,既調整了不合理的工資結構,又有利於(yu) 促進養(yang) 老金並軌改革。”

  我國公務員的工資是由基本工資、津貼補貼和獎金組成的。其中基本工資分成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全國執行統一標準。津貼補貼由地方財政承擔,各地有一定差別,主要包括工作性津貼和生活性補貼。此外,還會(hui) 根據地區、崗位不同,分發相應的房補、車補、特殊崗位津貼等。

  而原來的公務員工資結構中,基本工資隻占30%,津補貼等占比較高,用蘇海南的話說,這就好像是一個(ge) 人的鼻子大,臉反而小,比例明顯不合適,“而公務員工資改革調整工資結構,就是要把過大的鼻子切掉一大半,補充到臉上去。”

  專(zhuan) 家:應盡快建立正常的工資調整機製

  當前,各地首輪公務員基本工資標準調整已於(yu) 2015年6月底完成,接下來按照相關(guan) 製度規定,需要盡快建立工資標準的正常調整機製。

  2015年1月出台的《方案》提出,確立定期調整機關(guan) 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的製度。今後基本工資標準原則上每年或者每兩(liang) 年調整一次,依據工資調查比較結果,綜合考慮國民經濟發展、財政狀況和物價(jia) 變動等因素確定調整幅度。近期基本工資標準每兩(liang) 年調整一次,參考同期物價(jia) 上漲幅度、同期企業(ye) 在崗職工工資增長率等因素,確定工資增長幅度。

  如何合理確定基本工資調整幅度?蘇海南認為(wei) ,單從(cong) 基本工資調整而言,有兩(liang) 個(ge) 方麵要考慮,一是依據企業(ye) 相當人員的工資水平調查結果並結合經濟發展、財政資金、物價(jia) 變動等進行安排;二是結合基本工資和非基本工資,主要是津補貼等的比重調整要求來安排,把基本工資之外更多的津補貼納入到基本工資,逐步形成合理的工資結構。

  其中,建立工資調查比較製度,定期開展公務員和企業(ye) 相當人員工資水平的調查比較,合理確定公務員工資水平,這是落實公務員法要求。公務員法第七十五條指出,公務員的工資水平應當與(yu) 國民經濟發展相協調、與(yu) 社會(hui) 進步相適應。國家實行工資調查製度,定期進行公務員和企業(ye) 相當人員工資水平的調查比較,並將工資調查比較結果作為(wei) 調整公務員工資水平的依據。

  記者從(cong) 知情人士處獲悉,對企業(ye) 相關(guan) 人員的工資調查已經進行了兩(liang) 三年的時間,目前還沒有拿出結果。如果按照2015年1月發布的《方案》指出的“今後基本工資標準原則上每年或者每兩(liang) 年調整一次”,最遲在2017年6月就要再進行一次公務員基本工資標準的調整。

  “現在需要通過深入研究把公務員與(yu) 企業(ye) 相當人員的工資調查比較製度確定下來,盡可能把製度設計得比較科學合理,使該製度及其調查比較結果符合實際,並能為(wei) 社會(hui) 各方麵認可和接受,這是當前要抓緊做的事情。”蘇海南強調。■

  (陳嬌嬌對此文亦有貢獻)

友情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