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今年將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基本工資標準
發稿時間:2016-01-22 00:00:00
公務員們(men) 注意了!近期,四川、內(nei) 蒙古、吉林等多地召開人力資源和社會(hui) 保障工作會(hui) 議,明確提出今年將調整機關(guan) 事業(ye) 單位基本工資標準。
多省份機關(guan) 事業(ye) 單位今年將調薪
中新網記者注意到,近期多地人社部門召開會(hui) 議,明確提出今年將調整機關(guan) 事業(ye) 單位基本工資標準。
1月19日,四川召開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hui) 保障工作會(hui) 議。會(hui) 議明確,今年將調整機關(guan) 事業(ye) 單位基本工資標準,並指出,這是落實黨(dang) 中央、國務院關(guan) 於(yu) 近期每兩(liang) 年調整一次基本工資標準決(jue) 定的首次調整,對完善機關(guan) 事業(ye) 單位工資製度、實現工資正常調整具有重要意義(yi) 。
同一天召開的內(nei) 蒙古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hui) 保障工作會(hui) 議也明確,按照國家要求,今年要調整機關(guan) 事業(ye) 單位基本工資標準,這次調標是建立基本工資標準正常調整機製後的首次調整,各地、各部門要對工資收入分配製度執行情況進行清理自查,對發現的問題要堅決(jue) 糾正。
在更早前的2015年12月31日,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hui) 保障工作視頻會(hui) 議透露,今年要完善機關(guan) 事業(ye) 單位分配製度。按照國家部署,完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增長機製、實施地區附加津貼製度、研究完善公立醫院薪酬製度、調整機關(guan) 事業(ye) 單位基本工資標準、提高退休人員待遇標準、落實人民警察工資待遇調整政策,開展法官檢察官工資製度改革試點工作。
此外,江蘇提出今年要“完善機關(guan) 事業(ye) 單位工資收入分配製度”,北京提出今年要“平穩推進機關(guan) 事業(ye) 單位工資製度改革”,陝西也提出今年要“推進機關(guan) 事業(ye) 單位工資製度改革”,等等。
近期要每兩(liang) 年調整一次基本工資
去年1月14日,《國務院關(guan) 於(yu) 機關(guan) 事業(ye) 單位工作人員養(yang) 老保險製度改革的決(jue) 定》公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實施。近四千萬(wan) 機關(guan) 事業(ye) 單位人員開始繳納基本養(yang) 老保險,同時其基本工資也進行了調整。截至2015年7月底,機關(guan) 事業(ye) 單位調整基本工資標準的兌(dui) 現工作全麵完成。
此次工資調整優(you) 化了工資結構,將部分規範津貼補貼或績效工資納入基本工資,提高了基本工資占工資的比重。同時,重點向基層傾(qing) 斜,並確保所有人員的工資都有所增加。按全國平均水平計算,月人均實際增資為(wei) 300元左右。
需要指出的是,去年人社部有關(guan) 負責人就機關(guan) 事業(ye) 單位調資工作答記者問時曾指出,這次調資工作進一步明確了建立基本工資標準正常調整機製,近期要每兩(liang) 年調整一次基本工資標準。
對於(yu) 如何調整,人社部表示,將依據工資調查比較結果,綜合考慮國民經濟發展、財政狀況和物價(jia) 變動等因素,確定調整幅度,逐步提高基本工資占工資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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