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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問7答!了解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所得稅優惠政策

發稿時間:2021-04-29 13:27:27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微信  

  為(wei) 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ye) 和個(ge) 體(ti) 工商戶發展,財政部、稅務總局近日聯合發布《關(guan) 於(yu) 實施小微企業(ye) 和個(ge) 體(ti) 工商戶所得稅優(you) 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2號)明確,對小型微利企業(ye) 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wan) 元的部分,在《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guan) 於(yu) 實施小微企業(ye) 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第二條規定的優(you) 惠政策基礎上,再減半征收企業(ye) 所得稅;對個(ge) 體(ti) 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wan) 元的部分,在現行優(you) 惠政策基礎上,減半征收個(ge) 人所得稅。

  為(wei) 方便納稅人準確理解、精準享受相關(guan) 政策,國家稅務總局同步發布《關(guan) 於(yu) 落實支持小型微利企業(ye) 和個(ge) 體(ti) 工商戶發展所得稅優(you) 惠政策有關(guan) 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8號),就有關(guan) 問題進行解讀。今天帶你了解↓

  稅收優(you) 惠政策的適用範圍是什麽(me) ?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利企業(ye) 和個(ge) 體(ti) 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wan) 元的部分,在現行優(you) 惠政策基礎上,再減半征收所得稅。

  小型微利企業(ye) 和個(ge) 體(ti) 工商戶不區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減半政策。

  享受稅收優(you) 惠政策的程序是怎樣的?

  小型微利企業(ye) 和個(ge) 體(ti) 工商戶在預繳和匯算清繳所得稅時均可享受減半政策,享受政策時無需進行備案,通過填寫(xie) 企業(ye) 所得稅納稅申報表,或個(ge) 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和減免稅事項報告表相關(guan) 欄次,即可享受。

  對於(yu) 通過電子稅務局申報的小型微利企業(ye) 和個(ge) 體(ti) 工商戶,稅務機關(guan) 將自動為(wei) 其提供申報表和報告表(僅(jin) 個(ge) 人所得稅)中該項政策的預填服務。實行簡易申報的定期定額個(ge) 體(ti) 工商戶,稅務機關(guan) 按照減免後的稅額進行稅款劃繳。

  個(ge) 體(ti) 工商戶的減免稅額怎麽(me) 計算?

  減免稅額=(個(ge) 體(ti) 工商戶經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wan) 元部分的應納稅額-其他政策減免稅額×個(ge) 體(ti) 工商戶經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wan) 元部分÷經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1-50%)

  舉(ju) 例說明如下:

  【例】納稅人李某經營個(ge) 體(ti) 工商戶C,年應納稅所得額為(wei) 80000元(適用稅率10%,速算扣除數1500),同時可以享受殘疾人政策減免稅額2000元,那麽(me) 李某該項政策的減免稅額=[(80000×10%-1500)-2000]×(1-50%)=2250元。

  【例】納稅人吳某經營個(ge) 體(ti) 工商戶D,年應納稅所得額為(wei) 1200000元(適用稅率35%,速算扣除數65500),同時可以享受殘疾人政策減免稅額6000元,那麽(me) 吳某該項政策的減免稅額=[(1000000×35%-65500)-6000×1000000÷1200000]×(1-50%)=139750元。

  實際上,這一計算規則我們(men) 已經內(nei) 嵌到電子稅務局信息係統中,稅務機關(guan) 將為(wei) 納稅人提供申報表和報告表預填服務,符合條件的納稅人準確、如實填報經營情況數據,係統可自動計算減免稅金額。

  個(ge) 體(ti) 工商戶今年經營所得已繳稅款的,還能享受優(you) 惠政策嗎?

  為(wei) 向納稅人最大程度釋放減稅紅利,個(ge) 體(ti) 工商戶今年經營所得已經繳納稅款的,也能享受稅收優(you) 惠。

  具體(ti) 辦法是,2021年1月1日至本公告發布前,個(ge) 體(ti) 工商戶已經繳納當年經營所得個(ge) 人所得稅的,可自動抵減以後月份的稅款,當年抵減不完的可在匯算清繳時辦理退稅;也可直接申請退還應減免的稅款。

  取得多處經營所得的個(ge) 體(ti) 工商戶如何享受優(you) 惠政策?

  按照現行政策規定,納稅人從(cong) 兩(liang) 處以上取得經營所得的,應當選擇向其中一處經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guan) 辦理年度匯總申報。

  若個(ge) 體(ti) 工商戶從(cong) 兩(liang) 處以上取得經營所得,需在辦理年度匯總納稅申報時,合並個(ge) 體(ti) 工商戶經營所得年應納稅所得額,重新計算減免稅額,多退少補。

  舉(ju) 例如下:

  【例】納稅人張某同時經營個(ge) 體(ti) 工商戶A和個(ge) 體(ti) 工商戶B,年應納稅所得額分別為(wei) 80萬(wan) 元和50萬(wan) 元,那麽(me) 張某在年度匯總納稅申報時,可以享受減半征收個(ge) 人所得稅政策的應納稅所得額為(wei) 100萬(wan) 元。

  小型微利企業(ye) 的實際應納所得稅額和減免稅額的計算方法是什麽(me) ?

  小型微利企業(ye) 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wan) 元、超過100萬(wan) 元但不超過300萬(wan) 元的部分,分別減按12.5%、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ye) 所得稅。

  示例如下:

  【例】A企業(ye) 經過判斷符合小型微利企業(ye) 條件。2021年第1季度預繳企業(ye) 所得稅時,相應的應納稅所得額為(wei) 50萬(wan) 元,那麽(me) A企業(ye) 實際應納所得稅額=50×12.5%×20%=1.25萬(wan) 元。減免稅額=50×25%-1.25=11.25萬(wan) 元。第2季度預繳企業(ye) 所得稅時,相應的累計應納稅所得額為(wei) 150萬(wan) 元,那麽(me) A企業(ye) 實際應納所得稅額=100×12.5%×20%+(150-100)×50%×20%=2.5+5=7.5萬(wan) 元。減免稅額=150×25%-7.5=30萬(wan) 元。

  小型微利企業(ye) 的判斷標準有沒有變化?

  小型微利企業(ye) 的判斷標準仍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guan) 於(yu) 實施小型微利企業(ye) 普惠性所得稅減免政策有關(guan) 問題的公告》(2019年第2號)有關(guan) 規定執行。

  即小型微利企業(ye) 是指從(cong) 事國家非限製和禁止行業(ye) ,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wan) 元、從(cong) 業(ye) 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chan) 總額不超過5000萬(wan) 元等三個(ge) 條件的企業(ye) 。

  預繳企業(ye) 所得稅時,小型微利企業(ye) 的資產(chan) 總額、從(cong) 業(ye) 人數、年度應納稅所得額指標,暫按當年度截至本期申報所屬期末的情況進行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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