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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同誌就《關於加強城市內澇治理的實施意見》答記者問

發稿時間:2021-04-26 11:25:34   來源:發展改革委網站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guan) 於(yu) 加強城市內(nei) 澇治理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guan) 負責同誌接受采訪,回答記者提問。

  問:請問出台《實施意見》的背景是什麽(me) ?

  答: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以習(xi) 近平同誌為(wei) 核心的黨(dang) 中央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人民城市為(wei) 人民,對城市建設和發展作出一係列重大決(jue) 策部署,推進形成新型城鎮化發展新格局。黨(dang) 的十九屆五中全會(hui) 明確提出,增強城市防洪排澇能力,建設海綿城市、韌性城市。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指出,要把治理內(nei) 澇作為(wei) 保障城市安全發展的重要任務抓實抓好。李克強總理強調,要加強排澇管網等建設,推進海綿城市建設,使城市既有“麵子”、更有“裏子”。韓正副總理等領導同誌對城市內(nei) 澇治理提出明確要求。

  各地區各有關(guan) 部門堅決(jue) 貫徹落實黨(dang) 中央、國務院決(jue) 策部署,大力推進城市排水防澇設施建設,城市內(nei) 澇治理取得積極進展,但仍存在自然調蓄空間不足、排水設施建設滯後、應急管理能力不強等問題,“城市看海”現象時有發生,與(yu) 全麵提升城市安全保障水平的要求和人民群眾(zhong) 期盼還有較大差距。

  為(wei) 此,根據黨(dang) 中央、國務院決(jue) 策部署,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起草了《實施意見》,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實施。《實施意見》對“十四五”時期加快治理城市內(nei) 澇作了頂層設計和總體(ti) 部署,旨在係統建設城市排水防澇工程體(ti) 係,提升城市排水防澇工作管理水平,統籌推進城市內(nei) 澇治理工作,力爭(zheng) 5年內(nei) 見到明顯成效。

  問:請介紹城市內(nei) 澇治理的總體(ti) 思路。

  答:《實施意見》提出,治理城市內(nei) 澇事關(guan) 人民生命財產(chan) 安全,既是重大民生工程,又是重大發展工程。要以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為(wei) 指導,深入貫徹黨(dang) 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hui) 精神,認真落實習(xi) 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牢固樹立總體(ti) 國家安全觀,按照黨(dang) 中央、國務院決(jue) 策部署,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堅持以人民為(wei) 中心,堅持人與(yu) 自然和諧共生,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將城市作為(wei) 有機生命體(ti) ,根據建設海綿城市、韌性城市要求,因地製宜、因城施策,提升城市防洪排澇水平,用統籌的方式、係統的方法解決(jue) 城市內(nei) 澇問題,維護人民群眾(zhong) 生命財產(chan) 安全,為(wei) 促進經濟社會(hui) 持續健康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實施意見》明確了四條工作原則:一是規劃統籌,完善體(ti) 係。統籌區域流域生態環境治理和城市建設,統籌城市水資源利用和防災減災,統籌城市防洪和內(nei) 澇治理,結合相關(guan) 規劃逐步建立完善防洪排澇體(ti) 係,形成流域、區域、城市協同匹配,防洪排澇、應急管理、物資儲(chu) 備係統完整的防災減災體(ti) 係。二是全麵治理,突出重點。堅持防禦外洪和治理內(nei) 澇並重、生態措施與(yu) 工程措施並舉(ju) ,“高水高排、低水低排”,更多利用自然力量排水,整體(ti) 提升城市內(nei) 澇治理水平。以近年來內(nei) 澇嚴(yan) 重城市和重點防洪城市為(wei) 重點,抓緊開展內(nei) 澇治理,全麵解決(jue) 內(nei) 澇頑疾,妥善處理流域防洪與(yu) 城市防洪排澇的關(guan) 係。三是因地製宜,一城一策。根據自然地理條件、水文氣象特征和城市規模等因素,科學確定治理策略和建設任務,選擇適用措施。老城區結合更新改造,修複自然生態係統,抓緊補齊排水防澇設施短板;新城區高起點規劃、高標準建設排水防澇設施。四是政府主導,社會(hui) 參與(yu) 。壓實城市主體(ti) 責任,明晰各方責任,加強協調聯動,形成多部門合作、多專(zhuan) 業(ye) 協同、各方麵參與(yu) 的社會(hui) 共治格局。加大投入力度,創新投融資機製,多渠道吸引各方麵力量參與(yu) 排水防澇設施投資、建設和專(zhuan) 業(ye) 化運營管理。

  問:請介紹城市內(nei) 澇治理的目標任務。

  答:《實施意見》提出,到2025年,各城市因地製宜基本形成“源頭減排、管網排放、蓄排並舉(ju) 、超標應急”的城市排水防澇工程體(ti) 係,排水防澇能力顯著提升,內(nei) 澇治理工作取得明顯成效;有效應對城市內(nei) 澇防治標準內(nei) 的降雨,老城區雨停後能夠及時排幹積水,低窪地區防洪排澇能力大幅提升,曆史上嚴(yan) 重影響生產(chan) 生活秩序的易澇積水點全麵消除,新城區不再出現“城市看海”現象;在超出城市內(nei) 澇防治標準的降雨條件下,城市生命線工程等重要市政基礎設施功能不喪(sang) 失,基本保障城市安全運行;有條件的地方積極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到2035年,各城市排水防澇工程體(ti) 係進一步完善,排水防澇能力與(yu) 建設海綿城市、韌性城市要求更加匹配,總體(ti) 消除防治標準內(nei) 降雨條件下的城市內(nei) 澇現象。

  《實施意見》從(cong) 三個(ge) 方麵部署了重點工作任務。

  一、係統建設城市排水防澇工程體(ti) 係。一是實施河湖水係和生態空間治理與(yu) 修複,增加雨水調蓄空間;二是實施管網和泵站建設與(yu) 改造,提升城市排水防澇能力;三是實施排澇通道建設,提高雨洪行泄能力;四是實施雨水源頭減排工程,提升城市地麵蓄水、滲水能力;五是實施防洪提升工程,降低外洪入城風險。

  二、提升城市排水防澇工作管理水平。一是強化日常維護,汛前要全麵開展隱患排查和整治,清疏養(yang) 護排水設施;二是實行洪澇“聯排聯調”,建立健全城區水係、排水管網與(yu) 周邊江河湖海、水庫等“聯排聯調”運行管理模式;三是提升應急管理水平,按需配備移動泵車等快速解決(jue) 城市內(nei) 澇的專(zhuan) 用防汛設備和搶險物資;四是加強專(zhuan) 業(ye) 化隊伍建設,建立專(zhuan) 業(ye) 隊伍或委托專(zhuan) 業(ye) 機構負責城市排水防澇設施運行維護;五是發揮智慧平台作用,建立完善城市綜合管理信息平台,整合防洪排澇管理相關(guan) 信息。

  三、統籌推進城市內(nei) 澇治理工作。一是優(you) 化城市布局加強豎向管控,合理確定地塊高程,科學確定排水分區;二是強化規劃管理與(yu) 實施,保護山水林田湖草等自然調蓄空間;三是統籌項目建設,加強項目儲(chu) 備和前期工作,加快開工建設一批內(nei) 澇治理重大項目;四是強化監督執法。

  問:如何確保《實施意見》得到貫徹落實?

  答:《實施意見》要求,各地區各有關(guan) 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黨(dang) 中央、國務院決(jue) 策部署,在“十四五”時期加快治理城市內(nei) 澇,取得明顯成效。為(wei) 此,《實施意見》在抓落實方麵提出了五點要求。

  一是落實工作責任。實行國家統籌、省負總責、城市具體(ti) 落實的管理體(ti) 製。城市政府是內(nei) 澇治理工作的責任主體(ti) ,要嚴(yan) 格落實主體(ti) 責任,把治理內(nei) 澇作為(wei) 保障城市安全發展的重要任務抓實抓好。省級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nei) 各級城市內(nei) 澇治理工作負總責。國務院相關(guan) 部門做好頂層設計,加大支持、指導和督促力度。

  二是加大政府投入力度。中央預算內(nei) 投資加大對城市內(nei) 澇治理的支持力度。將城市內(nei) 澇治理領域符合條件的項目納入政府債(zhai) 券支持範圍。地方政府按照盡力而為(wei) 、量力而行的原則,加大城市內(nei) 澇治理資金投入,探索建立“按效付費”等機製,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三是多渠道籌措資金。探索供水、排水和水處理等水務事項全鏈條管理機製,吸引社會(hui) 資本參與(yu) 。探索統籌防洪排澇和城市建設的新開發模式,整合盤活土地資源和各類經營性資源。

  四是加強用地保障。將城市內(nei) 澇治理重大項目納入國家重大項目清單,加大建設用地保障力度。在地下設立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應優(you) 先保障城市排水防澇設施建設。排水防澇設施用地應納入城市土地利用年度計劃,防止侵占排水防澇設施用地。

  五是建立健全工作製度。各級城市要建立健全有利於(yu) 城市排水防澇設施係統化管理的各項工作製度。統籌規劃建設管理,因地製宜推廣“廠網河(湖)一體(ti) 化”的運營管理模式。協調做好岸上岸下、堤內(nei) 堤外、地上地下等建設項目的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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