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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門發布“十四五”期間支持科技創新進口稅收政策

發稿時間:2021-04-21 14:27:43   來源:經濟參考報  

  20日,財政部、海關(guan) 總署、稅務總局公布《關(guan) 於(yu) “十四五”期間支持科技創新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下稱《通知》),對科學研究機構、技術開發機構、學校、黨(dang) 校(行政學院)、圖書(shu) 館進口國內(nei) 不能生產(chan) 或性能不能滿足需求的科學研究、科技開發和教學用品,免征進口關(guan) 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

  “這意味著去年底到期的進口稅收優(you) 惠政策,將繼續在‘十四五’時期執行,。”業(ye) 內(nei) 專(zhuan) 家表示,這一政策有利於(yu) 我國加快建設科技強國。

  《通知》明確,對科學研究機構、技術開發機構、學校、黨(dang) 校(行政學院)、圖書(shu) 館進口國內(nei) 不能生產(chan) 或性能不能滿足需求的科學研究、科技開發和教學用品,免征進口關(guan) 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對出版物進口單位為(wei) 科研院所、學校、黨(dang) 校(行政學院)、圖書(shu) 館進口用於(yu) 科研、教學的圖書(shu) 、資料等,免征進口環節增值稅。

  與(yu) “十三五”時期相關(guan) 稅收優(you) 惠政策相比,黨(dang) 校(行政學院)和圖書(shu) 館首次納入科創進口稅收優(you) 惠政策範圍,具體(ti) 指的是縣級及以上黨(dang) 校(行政學院)和地市級及以上公共圖書(shu) 館。

  另外,科學研究機構、技術開發機構、學校範圍也比之前更廣。比如,此前政策中科研院所被要求為(wei) 中央和省級(含計劃單列市),而《通知》在此基礎上,將地市級科研院所也納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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