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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經濟時代,重新審視反壟斷政策的經濟學基礎

發稿時間:2021-05-27 11:33:27   來源:經濟學原理  

  許多人認為(wei) ,在數字經濟時代,反壟斷政策麵臨(lin) 一些新的挑戰。但我想強調的是,反壟斷法執行當中麵臨(lin) 的挑戰,不是今天才有的,而是在數字經濟之前就存在。其原因在於(yu) ,反壟斷法的經濟學基礎是錯的!

  一、美女村的故事

  首先我們(men) 來討論競爭(zheng) 和壟斷的概念問題。我曾經寫(xie) 過一篇有關(guan) 語言腐敗的文章。語言腐敗,簡單地說,就是冠美德以惡名,或冠惡行以美名。在我看來,“壟斷”這個(ge) 詞就是語言腐敗的一個(ge) 典型例子。

  “壟斷”(monopoly)一詞在英文中最初是指什麽(me) ?是指從(cong) 王室獲得的特許經營權,最具代表性的是1600年英國伊麗(li) 莎白女王特許成立的東(dong) 印度公司,這個(ge) 特許的公司被授權獨家經營英國與(yu) 印度及遠東(dong) 之間的貿易。簡單地說,壟斷就是官方授予的排他性生產(chan) 和(或)經營某種產(chan) 品和服務的權利。這就是壟斷的原初含義(yi) 。

  1624年英國議會(hui) 通過的《反壟斷法》,就是禁止這樣的特許權(專(zhuan) 利權除外)。但後來壟斷的概念慢慢演化到今天,在經濟學裏成為(wei) 一個(ge) 技術性概念,就是按照一個(ge) 行業(ye) 中企業(ye) 的數量和市場份額來衡量壟斷。壟斷成了一個(ge) 鎖鏈,套在誰身上誰倒黴。

  為(wei) 了更好地說明這個(ge) 概念的荒謬,讓我給大家講一個(ge) 寓言。這個(ge) 寓言說的是,一個(ge) 村民揀了一張畫,畫上是一個(ge) 漂亮的姑娘,也不知道是誰就貼在牆上。村長看了之後就說好漂亮,再看自己村裏的女孩子,就感覺都奇醜(chou) 無比,馬上就商量要給村裏的女孩整容,然後就成立了甄別委員會(hui) ,哪個(ge) 女孩子需要整容,哪個(ge) 部位需要整容,都得製定一個(ge) 標準。但是有了標準還得有人執行,於(yu) 是又成立了一個(ge) 整容醫療隊,然後就整啊整,整到最後許多女孩子容貌都變了,看起來比原來漂亮多了,但是她們(men) 不敢笑,因為(wei) 一笑臉皮就崩了,整過容的女孩子許多其他功能也沒了,還有一些女孩子被嚇跑了,有些夫婦不敢再生女孩了。整容完本村的女孩子,村長仍然不罷休,看到過路的女孩子也要拉住給整容,搞得沒有女孩子敢路過這個(ge) 村子了。

  這雖然是個(ge) 寓言,但它很好地反映了我們(men) 在反壟斷法推進過程當中遇到的一個(ge) 痛點。所謂的“反壟斷專(zhuan) 家”,就是故事中的村長或甄別委員會(hui) 成員。在反壟斷案中,他們(men) 的任務就是給出什麽(me) 是“美”(“有效競爭(zheng) ”)的標準,什麽(me) 樣的企業(ye) 該整容,還要告訴操刀的官員和法官們(men) 怎麽(me) 整。

  現在經濟學界有一個(ge) 基本的共識和挑戰是,如何在推動競爭(zheng) 與(yu) 保持創新活力之間求得平衡?這實際上是經濟學理論與(yu) 現實經濟觀察之間矛盾的反映:一方麵,按照經濟學理論,競爭(zheng) 是好的,壟斷是壞的,你要促進競爭(zheng) ,就要消除壟斷,限製大企業(ye) ;另一方麵,現實觀察表明,最具創新能力的企業(ye) 通常也是有一定“壟斷”地位的企業(ye) ,這些企業(ye) 也有更多的資源用於(yu) 創新,因此,要保護創新就要允許企業(ye) 保持壟斷。這個(ge) 矛盾的根源是什麽(me) ?就是經濟學本身關(guan) 於(yu) 壟斷和競爭(zheng) 的概念有問題。

  主流經濟學關(guan) 於(yu) 競爭(zheng) 和壟斷的定義(yi) 是錯的!

  二、反壟斷政策的經濟學基礎是錯誤的

  需要指出的是,競爭(zheng) 政策比反壟斷涉及的麵要寬一些。我今天隻討論反壟斷法的問題。反壟斷法的經濟學基礎是什麽(me) ?就是我們(men) 在經濟學教科書(shu) 中學的新古典完全競爭(zheng) 模型。

  完全競爭(zheng) 模型就是前麵故事中畫上的那個(ge) 美女!

  按照主流經濟學的定義(yi) ,所謂“完全競爭(zheng) ”,就是每一個(ge) 行業(ye) 都有好多個(ge) 企業(ye) ,有無數的競爭(zheng) 者;每一個(ge) 企業(ye) 都如此之小,對產(chan) 業(ye) 整體(ti) 不會(hui) 造成任何實質性影響;而且,每個(ge) 企業(ye) 都用同樣的技術、以同樣的成本生產(chan) 同樣的產(chan) 品,賣一樣的價(jia) 錢。按照主流經濟學的邏輯,隻有滿足這些條件,市場才是最好的,競爭(zheng) 的結果才會(hui) 達到帕累托最優(you) 。一旦偏離這個(ge) 完全競爭(zheng) 模型,就形成壟斷。

  經濟學家還根據一個(ge) 行業(ye) 中生產(chan) 者數量的多寡,區別了不同形式的壟斷,包括獨家壟斷(隻有一個(ge) 生產(chan) 者)、寡頭壟斷(有幾個(ge) 大生產(chan) 者)、壟斷競爭(zheng) (又稱“不完全競爭(zheng) ”)(多個(ge) 小的生產(chan) 者但每個(ge) 生產(chan) 者的產(chan) 品有一定的差異)。但無論哪種形式的壟斷,都會(hui) 帶來效率損失,使得帕累托最優(you) 不能實現。

  主流經濟學有關(guan) 競爭(zheng) 和壟斷帶來的效率損失可以用一個(ge) 簡單的需求-供給幾何圖說明。完全競爭(zheng) 意味著企業(ye) 麵臨(lin) 的需求曲線一定是水平的,因而沒有任何定價(jia) 權,最優(you) 生產(chan) 決(jue) 策在價(jia) 格等於(yu) 邊際成本點達到,因而從(cong) 社會(hui) 的角度看是最優(you) 的。反之,任何一個(ge) 企業(ye) ,如果麵臨(lin) 的需求曲線是向下傾(qing) 斜的,就有了影響價(jia) 格的市場力量:價(jia) 格上升需求會(hui) 降低,價(jia) 格下降需求會(hui) 增加。此時,由邊際收益和邊際成本決(jue) 定的個(ge) 人最優(you) 價(jia) 格高於(yu) 邊際成本,因而帶來社會(hui) 淨損失,所以非完全競爭(zheng) 的市場不可能是有效的。

  在我看來,現在經濟學中有關(guan) 反壟斷的相關(guan) 概念,存在很多概念混淆和邏輯錯誤。

  首先,如哈耶克早就指出的,“完全競爭(zheng) ”實際上是沒有競爭(zheng) 。經濟學中的競爭(zheng) 概念與(yu) 現實中普通人理解的競爭(zheng) 概念完全不同。了解商業(ye) 實踐的人都知道,競爭(zheng) 是一個(ge) 比賽的過程,競爭(zheng) 就是“與(yu) 眾(zhong) 不同”,就是比別人做得更好,包括:(1)生產(chan) 別人不生產(chan) 的產(chan) 品;(2)生產(chan) 質量更高的產(chan) 品;或(3)以低於(yu) 對手的成本生產(chan) 。但按照經濟學的定義(yi) ,這樣的行為(wei) 都構成壟斷。顯然,經濟學上所說的“壟斷”,實際上是市場競爭(zheng) 中正常的競爭(zheng) 手段和策略。

  其次,“完全競爭(zheng) ”與(yu) 創新不相容。完全競爭(zheng) 模型假定資源、偏好和技術都是給定。如同熊彼特指出的,這樣的經濟隻能是一個(ge) 靜態的循環流經濟,不可能有持續的經濟增長。從(cong) 長遠看,經濟增長的唯一源泉是創新帶來的技術進步。創新就是改變資源、改變偏好和改變生產(chan) 技術,就是生產(chan) 別人沒有生產(chan) 過的新產(chan) 品,或者用新的生產(chan) 方式生產(chan) 出質量不同、功能不同、成本不同的產(chan) 品。

  因此,隻要有創新,你的需求曲線就一定是下降傾(qing) 斜的,而且,你的創新越成功,你的市場份額就越大,你不可能處於(yu) 完全競爭(zheng) 的市場中。也就是說,按照傳(chuan) 統經濟學的定義(yi) ,創新一定意味著壟斷。所以毫不奇怪,我們(men) 看到反壟斷曆史上,凡是受到反壟斷機構調查和指控的企業(ye) ,通常都是當時最具創新力的企業(ye) ,包括早期的美國鋁業(ye) 、IBM,後來的微軟,還有最近的穀歌公司。沒有什麽(me) 創新力的企業(ye) 就沒有人會(hui) 去調查它,因為(wei) 它不可能有足夠大的市場份額(除非受到政府的保護)。之所以會(hui) 發生這樣的情況,就是因為(wei) 我們(men) 有關(guan) 競爭(zheng) 和壟斷的定義(yi) 出了問題。

  再次,“完全競爭(zheng) ”與(yu) 分工導致的規模報酬遞增不相容。隻要存在規模報酬遞增,那就意味著規模大的企業(ye) 效率高,這樣低效率的小企業(ye) 就很難生存,從(cong) 而“完全競爭(zheng) ”就沒有可能。盡管在現代經濟中,報酬遞增是一個(ge) 普遍的現象,但經濟學家一直不願正視它,正統的經濟學教科書(shu) 中總是假定生產(chan) 函數具有報酬遞減的特征(最多是假定規模報酬不變),其原因不是因為(wei) 報酬遞增不重要,而是因為(wei) 從(cong) 馬歇爾開始,經濟學家就認識到報酬遞增與(yu) 完全競爭(zheng) 的理想不相容。

  上麵幾點意味著,完全競爭(zheng) 與(yu) 經濟增長實際上是不相容的。你要有“完全競爭(zheng) ”的經濟,就不能有創新,不能有規模經濟,因而不可能有增長;反過來說,你要創新,要實現規模經濟,因而要有增長,就一定會(hui) 導致“壟斷”。

  第四,“完全競爭(zheng) ”與(yu) 有序市場不相容。經驗表明,缺乏大企業(ye) 的市場不太可能是一個(ge) 有序的市場。任何一個(ge) 行業(ye) ,如果有無數個(ge) 小的企業(ye) ,市場就不可能那麽(me) 有秩序。原因在於(yu) ,伴隨分工和專(zhuan) 業(ye) 化出現的消費者與(yu) 生產(chan) 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市場上的企業(ye) 不僅(jin) 是一個(ge) 生產(chan) 單位,而且還是一個(ge) 聲譽的載體(ti) 。

  商號和品牌是一種社會(hui) 性監督機製。由於(yu) 認知能力和記憶能力的限製,消費者不可能識別和記住太多的品牌,所以每個(ge) 行業(ye) 最後隻有少數幾個(ge) 大品牌,比如汽車行業(ye) 隻有十來家,牛奶行業(ye) 隻有五六家。這些大品牌還為(wei) 消費者承擔著監督眾(zhong) 多供應商的連帶責任,正因為(wei) 如此,這些大品牌才能獲得消費者的信任。如果市場真的處於(yu) “完全競爭(zheng) ”狀態,每個(ge) 行業(ye) 都無數多個(ge) 小企業(ye) ,恐怕市場就會(hui) 消失了。

  因此,作為(wei) 反壟斷法的理論基礎的完全競爭(zheng) 模式,其問題不僅(jin) 在於(yu) 它不現實,更在於(yu) 它的不可欲。在這樣的理論基礎上製定的反壟斷法和反壟斷政策,當然也是不可欲的。

  三、反壟斷法在執行中的難題

  接下來我想討論一下反壟斷法在執行中麵臨(lin) 的問題,這些問題過去就存在,但在數字經濟時代變得更為(wei) 突出。

  第一個(ge) 問題是如何界定市場的範圍。

  反壟斷專(zhuan) 家說,反壟斷法反的當然不是壟斷本身,而是壟斷者利用市場支配地位所做的不正當行為(wei) 。但無論我們(men) 要反的是什麽(me) 樣的壟斷行為(wei) ,我們(men) 首先得認定所指控的對象是否具有市場支配地位;而要認為(wei) 一個(ge) 企業(ye) 是否在相應的市場上具有支配地位,首先得認定市場範圍本身,而這恰恰是一個(ge) 最大的難題。對市場範圍定義(yi) 的不同,會(hui) 導致完全不同的結論。比如說可口可樂(le) 飲料,你如果把碳酸飲料定義(yi) 為(wei) 一個(ge) 市場,那麽(me) 它就是壟斷者;但如果你把軟飲料定義(yi) 成相關(guan) 市場,那麽(me) 它的份額就很小,根本算不上是壟斷者。

  經濟學家用“替代彈性”定義(yi) 市場,但並沒有一個(ge) 客觀的標準告訴我們(men) ,替代彈性多大算一個(ge) 市場,更不要說測量替代彈性本身的困難了。由此導致的一個(ge) 結果是,在反壟斷執法中,對相關(guan) 市場的定義(yi) 完全是武斷和任意的,依賴於(yu) 執法者的主觀判斷,不同的法官可能做完全相反的判斷。

  比如說,穀歌是不是壟斷者?這取決(jue) 於(yu) 你怎麽(me) 看待穀歌所處的市場。如果你指搜索引擎的市場,那它的份額接近三分之二,非常高,毫無疑問屬於(yu) 壟斷者;但如果你將它看作個(ge) 廣告企業(ye) 的話,那它的市場份額就很小。所以穀歌是否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我們(men) 用哪個(ge) 市場來界定它的市場份額相關(guan) 。

  前幾年在中國有一個(ge) 非常有名的案例,就是奇虎360訴騰訊案。在這個(ge) 案子中,360說騰訊是一個(ge) 壟斷者,騰訊說我不是一個(ge) 壟斷者,爭(zheng) 論的焦點在於(yu) 你如何定義(yi) 市場。360主張用一個(ge) 很窄的市場定義(yi) ,也就是即時通訊平台,但是騰訊認為(wei) 其提供的服務和參與(yu) 的市場要寬很多,所有可以實現文字、音頻及視頻等綜合功能的通訊服務都應該屬於(yu) 相關(guan) 市場。按照這個(ge) 定義(yi) 騰訊就不是壟斷者。法院最後裁定采用的是騰訊的概念。如果按照360的主張來界定市場的話,騰訊就麵臨(lin) 很大的麻煩。

  在互聯網和信息經濟時代,市場的邊界越來越模糊,定義(yi) 市場越來越困難,執法的任意性也會(hui) 越來越大。

  第二個(ge) 問題是如何確定企業(ye) 有無定價(jia) 權。

  新古典經濟學說壟斷不好,是因為(wei) 壟斷者會(hui) 製定一個(ge) 高於(yu) 競爭(zheng) 價(jia) 格水平的壟斷價(jia) 格,以損害消費者利益的方式獲取利潤。反壟斷機構在確定一個(ge) 企業(ye) 是否有壟斷地位時,有時需要進行虛擬的價(jia) 格測試,比如說,如果企業(ye) 把價(jia) 格定得高於(yu) 競爭(zheng) 價(jia) 格的5-10%,需求會(hui) 如何變化,是否有利可圖。如果需求下降不大,提價(jia) 有利可圖,就說明這個(ge) 企業(ye) 有壟斷力量。顯然,這樣的虛擬價(jia) 格測試完全是一種主觀臆想,毫無科學可言。

  更具有諷刺意味的是,現在互聯網平台上的“壟斷者”提供的許多產(chan) 品和服務不僅(jin) 沒有收取經濟學家所謂的“壟斷價(jia) 格”,而且是免費的,這使得價(jia) 格測試根本不可能。比如歐盟反壟斷機構要對穀歌進行處罰的時候,要界定穀歌的壟斷地位,就要對穀歌的產(chan) 品進行價(jia) 格測試,但穀歌搜索服務的價(jia) 格是零,你怎麽(me) 測試消費者對提價(jia) 5%-10%的反應?沒有辦法。

  當然,我們(men) 可以認為(wei) 穀歌通過讓消費者接收廣告和提供個(ge) 人信息收取了隱形價(jia) 格,因而免費並不是真的免費。但廣告費或數據披露價(jia) 格上升5%-10%又是什麽(me) 意思呢?理論上講,專(zhuan) 家們(men) 可以去設計一個(ge) 複雜的指標體(ti) 係,搞一個(ge) 方程,然後收集數據進行虛擬的隱性價(jia) 格測試,但實際上你是沒有辦法做到這一點的,采用這種做法根本不可能反映市場的真實情況。

  第三個(ge) 問題是如何判斷企業(ye) 在進行壟斷定價(jia) 。

  按照現有的理論和實踐,企業(ye) 的行為(wei) 很容易陷入反壟斷陷阱。無論企業(ye) 如何定價(jia) ,都可能受到反壟斷機構的指控。正如羅納德·科斯曾說過的:如果我的價(jia) 格比競爭(zheng) 對手高,我可能被指控索取壟斷價(jia) 格;如果我的價(jia) 格比對手定得低,我可能被指控為(wei) 消滅競爭(zheng) 對手搞傾(qing) 銷;如果我的價(jia) 格和競爭(zheng) 對手相同,我可能被指控搞合謀!所以我無論怎麽(me) 做都不對。因此,一個(ge) 企業(ye) 是否有壟斷行為(wei) ,完全看執法者認為(wei) 它是否有壟斷地位。這是很荒謬的。它表明我們(men) 的反壟斷法存在基本的概念性錯誤。這個(ge) 錯誤在哪裏?在於(yu) 我們(men) 把競爭(zheng) 和壟斷完全搞反了。

  第四個(ge) 問題如何判斷一種行為(wei) 是正當的競爭(zheng) 手段還是壟斷行為(wei) 。

  在經濟學上被定義(yi) 為(wei) 壟斷的行為(wei) ,無論是捆綁銷售還是統一零售價(jia) 格的規定,在商業(ye) 中都屬於(yu) 正常的競爭(zheng) 手段,不僅(jin) 不是所謂的壟斷行為(wei) ,而且許多情況下對保護消費者權益有好處。微軟免費贈送瀏覽器被指控為(wei) 壟斷行為(wei) ,就是一個(ge) 典型的例子。如果按照這個(ge) 標準,幾乎所有的交易都可以被指控為(wei) “捆綁銷售”。我買(mai) 衣服的時候,商家總是把衣服上的扣子一起賣給我,我為(wei) 什麽(me) 不能要求隻買(mai) 衣服不買(mai) 扣子呢?如果商家說扣子是免費送的,專(zhuan) 門生產(chan) 扣子的廠家可否起訴服裝企業(ye) 在搞捆綁銷售?法院該如何判決(jue) 呢?

  四、市場競爭(zheng) 是一個(ge) 過程

  仔細思考,我們(men) 就可以發現這些問題背後有深層的經濟學原因。主流經濟學把市場理解為(wei) 一種狀態,但真實的市場是一個(ge) 過程。狀態和過程的區別非常重要。打一個(ge) 比喻來講,主流經濟學家理解的市場是一張圖片,而真正的市場是一個(ge) 連續劇。

  用靜態均衡理論來觀察動態的商業(ye) 世界會(hui) 帶來很多問題。比如說,按照主流經濟學的分析,產(chan) 品按照邊際成本定價(jia) 是最有效率的。但這個(ge) 理論完全沒有考慮產(chan) 品是怎麽(me) 來的。在市場上,絕大部分產(chan) 品都是特定企業(ye) 創新的結果,但經濟學上討論價(jia) 格的時候,我們(men) 假設所有產(chan) 品都是事前已經存在的,每個(ge) 企業(ye) 隻是選擇生產(chan) 了一定數量的產(chan) 出而已,並沒有創造產(chan) 品本身。在這樣的假設下得出的社會(hui) 最優(you) 定價(jia) 理論,完全是誤導的。

  以視窗操作係統為(wei) 例,如果我們(men) 在2000年左右看這個(ge) 產(chan) 品,它已經在那裏,我們(men) 會(hui) 認為(wei) 微軟是一個(ge) 萬(wan) 惡的壟斷者,因為(wei) 它的售價(jia) 高於(yu) 邊際成本,一定給社會(hui) 帶來淨損失。但是視窗操作係統是比爾·蓋茨所領導的微軟創造出來的,在微軟之前,沒有這個(ge) 產(chan) 品。如果必須按邊際成本定價(jia) ,這個(ge) 產(chan) 品根本就不可能存在,因為(wei) 按邊際成本確定的價(jia) 格根本不可能補償(chang) 它的研發成本。主流經濟學的最優(you) 價(jia) 格理論使得人們(men) 不是去指責不生產(chan) 產(chan) 品的人,而是指責給我們(men) 提供了如果沒有他們(men) 這種產(chan) 品就不存在的人,理由僅(jin) 僅(jin) 是他們(men) 索取的價(jia) 格高於(yu) 邊際成本。

  如果所有產(chan) 品真的按照邊際成本定價(jia) ,我們(men) 現在消費的絕大部分產(chan) 品根本就不會(hui) 存在,人類恐怕仍然生活在傳(chuan) 統的、自給自足的農(nong) 業(ye) 社會(hui) 。產(chan) 品從(cong) 研發到生產(chan) 出來能在市場上銷售,是一個(ge) 漫長的過程,需要大量的投入,能否成功有很大的不確定性。沒有一個(ge) 新產(chan) 品能夠按照邊際成本價(jia) 格生產(chan) 出來。但是我們(men) 的靜態經濟學理論不考慮這一切,簡單地把價(jia) 格與(yu) 成本的差異當作壟斷利潤(其實是企業(ye) 家利潤),讓我們(men) 誤以為(wei) 沒有這個(ge) 壟斷利潤的話消費者就可以以更低的價(jia) 格買(mai) 到更多的產(chan) 品。

  真實情況是,如果沒有這個(ge) 所謂的壟斷利潤,我們(men) 幾乎不可能買(mai) 到任何新產(chan) 品,而今天的老產(chan) 品也不過是昨天的新產(chan) 品。比如說,瓦特從(cong) 1765年開始研發蒸汽機,1769年申請到專(zhuan) 利,1776年生產(chan) 出第一台蒸汽機,到1786年他的蒸汽機才開始盈利。這20幾年期間沒有利潤,但有大量的資金投入,他的第一個(ge) 投資人羅巴克1773年就破產(chan) 了。如果當年的英國政府要求蒸汽機必須按照邊際成本定價(jia) 的話,瓦特的蒸汽機恐怕從(cong) 來就不可能存在過!

  經濟增長來自企業(ye) 家的創新。企業(ye) 家通過創新和創造來開拓新的行業(ye) 和市場,獲取企業(ye) 家利潤。如果我們(men) 了剝奪企業(ye) 因為(wei) 創新而獲取的壟斷利潤,那麽(me) 企業(ye) 家的創新功能就不會(hui) 出現了。承認壟斷利潤的存在是促進創新的前提。這是另外一個(ge) 我們(men) 應該對反壟斷法保持警惕的深層原因。

  五、競爭(zheng) 還是壟斷,

  與(yu) 企業(ye) 數量沒有關(guan) 係

  前麵我已經指出,傳(chuan) 統經濟學有關(guan) 競爭(zheng) 和壟斷的概念是錯誤的。那我們(men) 應該如何正確定義(yi) 競爭(zheng) 和壟斷呢?

  在我看來,市場競爭(zheng) 的本質不外乎兩(liang) 點:1)自由進入,沒有任何靠暴利或武力阻止進入;2)不受政府和任何組織施加的保護和歧視。簡單地說,自由競爭(zheng) 就是沒有政策和法律來保護一部分人同時歧視另外一部分人。反之,任何靠強力阻止別人進入一個(ge) 行業(ye) ,或者用法律和政策對生產(chan) 者和經營者進行歧視性對待,就是壟斷!

  舉(ju) 例來說,當年伊麗(li) 莎白女王特許成立了東(dong) 印度公司,壟斷英國在印度的貿易。這個(ge) 特許權實際上是對別人的一種歧視。我們(men) 現在實行的許多行業(ye) 準入限製,也是壟斷。

  一個(ge) 市場究竟是競爭(zheng) 的還是壟斷的,與(yu) 企業(ye) 的數量沒有關(guan) 係。現實中我們(men) 看到,一個(ge) 行業(ye) 即使隻有兩(liang) 家企業(ye) ,競爭(zheng) 也是異常激烈的。這就像政治選舉(ju) 一樣,2016年川普和克林頓夫人希拉裏競選美國總統,兩(liang) 個(ge) 人之間也打得死去活來。即使市場由一個(ge) 企業(ye) 主導,隻要市場準入是開放的,也不構成壟斷。像微軟這樣的企業(ye) ,雖然曾經擁有強大市場力量,但因為(wei) 軟件業(ye) 沒有準入限製,我們(men) 也不用擔心。事實也證明了這一點。

  真正的壟斷一定是來自於(yu) 權力機構對市場準入的限製和歧視性對待。當權力機關(guan) 動用強力(法律和政策)來為(wei) 一個(ge) 或者多個(ge) 企業(ye) 保留全部市場或者部分市場時,壟斷就產(chan) 生了。比如基礎電信行業(ye) ,政府隻允許三家國有企業(ye) 做,其它企業(ye) 不能做,壟斷就產(chan) 生了。類似地,銀行業(ye) 也是這樣。隻要有準入限製,壟斷就產(chan) 生了。類似的強力手段包括許可證、專(zhuan) 營權,還有稅收和信貸優(you) 惠、財政補貼等等。

  按照我上麵定義(yi) 的壟斷,那麽(me) ,什麽(me) 是競爭(zheng) ,什麽(me) 是壟斷,一清二楚,這樣法院判案的時候不會(hui) 有歧義(yi) ,前麵講到的價(jia) 格測試也不需要。你隻需看有沒有準入限製和特權保護就行了。沒有這些東(dong) 西,那它就不是壟斷;有這些東(dong) 西就是壟斷。

  傳(chuan) 統的壟斷定義(yi) 隻看企業(ye) 的市場份額,不看這個(ge) 份額是如何形成的,把由企業(ye) 家精神和創新導致的市場優(you) 勢與(yu) 政府保護導致的壟斷地位混為(wei) 一談,必然得出一些荒謬的結論。幾年前在一個(ge) 論壇上我跟移動公司的一位副總爭(zheng) 論,他說他們(men) 不是壟斷,阿裏巴巴和騰訊那才叫壟斷。按照標準的經濟學定義(yi) ,他沒有錯!因為(wei) 確實移動公司的市場份額遠沒有阿裏巴巴和騰訊在各自市場上所占的份額大,憑什麽(me) 他們(men) 不是壟斷我是壟斷?以此來看,反壟斷首先要反的是阿裏巴巴和騰訊這樣的民營企業(ye) 。這裏的問題就出在壟斷的經濟學定義(yi) 。按照我這裏的定義(yi) ,阿裏巴巴不是壟斷,騰訊不是壟斷,因為(wei) 它們(men) 都是市場競爭(zheng) 出來的,你有能力你也可以做,你做這個(ge) 產(chan) 品沒有人禁止你;但中國移動是壟斷,中國工商銀行也是壟斷,因為(wei) 沒有政府的許可,你不能進入它們(men) 所處的這些行業(ye) 。

  六、網絡平台也沒有自然壟斷

  接下來我稍微說一說互聯網時代的新市場,經濟學家叫雙邊市場或者多邊市場。雙邊市場最大的一個(ge) 特點是它的網絡效應,也就是用戶越多,網絡的價(jia) 值越大。直接網絡效應過去也存在,比如傳(chuan) 統電信業(ye) 就有網絡效應,電話用戶越多,每個(ge) 用戶得到的價(jia) 值就越大。但在雙邊市場上,一個(ge) 交易平台,既有買(mai) 方和賣方,有交叉(間接)網絡效應,賣方人數越多,平台對買(mai) 方的價(jia) 值越大;同樣,買(mai) 方人數越多,平台對賣方的價(jia) 值也越大。如滴滴打車這樣的網約車平台,參加的司機越多,打車越方便,乘客獲取的價(jia) 值越高;願意打車的人越多,司機加入這個(ge) 平台的價(jia) 值也就越高。這就是所謂的間接網絡效應。

  按照傳(chuan) 統經濟學理論,具有直接和間接網絡效應的市場一定會(hui) 形成自然壟斷。原來我們(men) 所說的公用事業(ye) ,如煤氣、道路等都屬於(yu) 自然壟斷。自然壟斷行業(ye) 具有高固定成本投入和低邊際成本的特征,從(cong) 生產(chan) 效率的角度講,為(wei) 了避免重複建設和節約固定成本,應該由一家企業(ye) 來做,準入限製是必要的。這聽上去很有道理,但其實自相矛盾。仔細想想,如果真存在自然壟斷的話,政府不用限製也隻有一家去做,何必勞你大駕?人家已經早你一步做了,哪怕比你隻能大1%,成本也比你低,你進去就死定了,誰那麽(me) 傻明明看到自己要死還往裏衝(chong) ?

  所以說自然壟斷假說和政府的準入限製是矛盾的。一個(ge) 行業(ye) 如果真是自然壟斷,就沒有必要實施準入限製;反之,需要實施準入限製,就說明它不是自然壟斷行業(ye) 。像電信業(ye) 這樣的行業(ye) ,政府隻允許三家國有企業(ye) 做,這實際表明它不是自然壟斷行業(ye) 。

  當然你也許會(hui) 說,即使自然壟斷行業(ye) ,如果政府不限製準入的話,可能傻子企業(ye) 不理性就進去了。但如果我們(men) 假定企業(ye) 家都不理性的話,不僅(jin) 自然壟斷行業(ye) ,所有的市場都應該有準入限製。而且,我們(men) 也沒有辦法證明政府比企業(ye) 家更理性的,畢竟政府也是由人管理的。

  在數字經濟時代,很多企業(ye) 都具有剛才我們(men) 討論的平台市場的特征,無論是阿裏巴巴、騰訊、百度,還是國外的穀歌、臉譜、亞(ya) 馬遜等等,都是多邊市場平台。如果我們(men) 不改變前麵講的經濟學關(guan) 於(yu) 壟斷和競爭(zheng) 的定義(yi) ,或者說如果我們(men) 繼續沿用誤導性理論的話,我們(men) 對現在的反壟斷政策就仍然隻能是表麵修修補補,不能從(cong) 根本上解決(jue) 問題。

  七、競爭(zheng) 靠得是企業(ye) 家精神,

  不是反壟斷部門

  采用我剛才定義(yi) 的自由競爭(zheng) ,隻要沒有強力實施的準入限製,平台市場不會(hui) 導致任何所謂的“壟斷”---借用傳(chuan) 統的概念講,就是不會(hui) 導致持續的市場壟斷。這個(ge) “持續”,我指的是隻要沒政府的反壟斷措施就可以存在下去。不會(hui) 那樣的!

  為(wei) 什麽(me) ?因為(wei) 自由市場總是存在充分的競爭(zheng) ,總是有企業(ye) 家試圖發現新的機會(hui) ,用創新的方式推翻現有的統治者,自己想辦法坐到老大的位置上。除了不斷創新,誰也沒有辦法穩坐釣魚船。你看看曆史都是這樣。

  運河看上去是典型的自然壟斷。1759年之前,英國沒有人工運河,但到1789年,英倫(lun) 三島上運河星羅棋布。英國運河是誰修的?全是私人修的。你說是公共設施,但人家私人企業(ye) 家願意修,這不挺好嗎?但運河的好日子也就幾十年,很快鐵路就出現了。有了鐵路的競爭(zheng) ,運河不要說賺取壟斷利潤,連生存都成了問題,最後隻能變成旅遊觀光線路。

  鐵路從(cong) 一開始競爭(zheng) 就很激烈,1840年美國有300多家私人鐵路公司,最後經過兼並重組,就剩下幾家了。但鐵路的好日子也不長,它的真正競爭(zheng) 者是誰?是公路運輸。1886年德國企業(ye) 家卡爾·本茨發明了汽車。隨著汽車運輸的發展,鐵路運輸就開始走下坡路。再後來又有了飛機的競爭(zheng) 。

  更近一點的例子是計算機行業(ye) 。1945年IBM公司生產(chan) 出它的第一台計算機,但根本沒有辦法投入市場,因為(wei) 那個(ge) 時候真空管成本太高,一直到晶體(ti) 管和集成電路發明之後,計算機才有了商業(ye) 價(jia) 值。1960年代,IBM幾乎成了計算機的代名詞,按照標準的經濟學定義(yi) ,絕對是一個(ge) 壟斷者。但沒過10來年危機就出現了,微型計算機開始挑戰她的壟斷地位。

  幾家微型計算機生產(chan) 廠家,也曾取得所謂的壟斷地位,但英特爾公司於(yu) 1971年生產(chan) 出微處理器之後,很快個(ge) 人計算機(PC)就出來了,曾經主導微機市場的公司沒有一家成為(wei) 個(ge) 人計算機市場的主導廠家。當蘋果公司的個(ge) 人電腦風靡起來的時候,IBM想奮力直追,著急之下就找比爾·蓋茨給他們(men) 生產(chan) 軟件,與(yu) 微軟之間的合約從(cong) 根本上摧毀了IBM及任何生產(chan) 廠家壟斷個(ge) 人計算機市場的可能性。從(cong) 此之後個(ge) 人計算機變成一個(ge) 組裝產(chan) 業(ye) 了,誰都可以生產(chan) ,競爭(zheng) 異常激烈。個(ge) 人計算機市場上一些曾經名聲顯赫的廠家,現在都倒閉了。

  這些都是活生生的例子。擔心一個(ge) 市場被某個(ge) 高枕無憂、不思進取的企業(ye) 持續壟斷,真是杞人憂天。摧毀IBM“壟斷地位”的不是美國商務部的反壟斷官員,而是市場競爭(zheng) ,是新的企業(ye) 家。即使美國政府當年不對IBM進行反壟斷調查,不花那麽(me) 多錢,計算機市場會(hui) 壞到哪去?不會(hui) 壞到哪去。

  還有千禧年期間針對微軟的著名的反壟斷案,這個(ge) 例子非常典型。從(cong) 1990年代初起,美國司法部(負責反壟斷執法)就開始關(guan) 注微軟這個(ge) 大個(ge) 頭,後來出現了瀏覽器,微軟把自己的瀏覽器向用戶免費提供,結果被指控為(wei) 捆綁銷售,違反了反壟斷法。這個(ge) 案子大量的法學家和經濟學家都有參與(yu) 了,有支持也有反對的。最終的結果是什麽(me) ?傑克遜法官判決(jue) 微軟違反謝爾曼法,要強製微軟分拆成兩(liang) 個(ge) 公司,一個(ge) 生產(chan) 操作程序軟件,另一個(ge) 生產(chan) 其他軟件。但聯邦上訴法院又否決(jue) 了這個(ge) 判決(jue) ,美國司法部和微軟達成和解協議,不再要求拆分,隻要求整改。

  那又怎麽(me) 樣呢?1998年穀歌出來了,而美國司法部對微軟的反壟斷調查也就是1998年。微軟很快就被穀歌打得落花流水。現在很多其它公司,像亞(ya) 馬遜、facebook 都可以提供搜索。美國司法部擔心微軟免費提供一個(ge) 新的產(chan) 品,這樣的捆綁銷售會(hui) 使得新的競爭(zheng) 者不可能出現,從(cong) 而損壞消費者的利益。但事實證明,所有這些擔心多是多餘(yu) 的。

  同樣的,今天很多人也擔心騰訊和阿裏存在類似的問題,我覺得不需要擔心。我們(men) 不要按我們(men) 自己的想象來判斷未來,認為(wei) 我們(men) 想象不到的事情世界就不發生,就隻有馬雲(yun) 和馬化騰這兩(liang) 個(ge) 寡頭統治世界。真實世界的變化可能會(hui) 快到超過你我的想象,你現在對微信不滿意,支付寶那邊就可能有微信一樣的東(dong) 西。其它的競爭(zheng) 對手也會(hui) 出現。如果在位者真能靠優(you) 勢地位壟斷市場,那根本就不可能出現阿裏巴巴和騰訊公司這樣的巨頭。

  自由市場上,競爭(zheng) 總是存在的。馬化騰在忙什麽(me) ?馬雲(yun) 在忙什麽(me) ?他們(men) 不會(hui) 覺得自己可以大到高枕無憂了,我現在占這麽(me) 大的市場份額我就可以遊山玩水了。那不可能,除非政府規定不準其他人再做交易平台了。創新是不可預測的,半路上總會(hui) 殺出個(ge) 程咬金。

  八、謹防反壟斷成為(wei)

  貿易保護主義(yi) 的保護傘(san)

  很多的例子表明,反壟斷政策名義(yi) 上是保護消費者利益,但實際上是在保護一些生產(chan) 者的利益。很多時候反壟斷政策是貿易保護主義(yi) 的一種變形,像歐盟反壟斷機構沒事幹就拿著放大鏡在到處找目標,一會(hui) 調查微軟一會(hui) 調查穀歌,其實是典型的貿易保護主義(yi) 行為(wei) 。布魯塞爾養(yang) 活那麽(me) 多人是幹什麽(me) ?就是為(wei) 自己創造工作!我們(men) 知道工會(hui) 為(wei) 什麽(me) 會(hui) 組織罷工,就是因為(wei) 要不然工人會(hui) 覺得你沒有什麽(me) 用啊!好多的反壟斷機構也是這樣,不折騰就表明它沒用,所以它就不斷地折騰,不斷地找新的調查對象。

  總結一下,我的核心觀點是,反壟斷法的經濟學基礎是錯誤的,新古典經濟學講的競爭(zheng) 不是真正的競爭(zheng) ,新古典經濟學講的壟斷行為(wei) 多數恰恰是競爭(zheng) 的手段。真正的自由競爭(zheng) 是自由進入和沒有強力保護或歧視,與(yu) 企業(ye) 大小和數量無關(guan) 。隻要存在自由競爭(zheng) ,特別是自由準入,就不必擔心產(chan) 生所謂的壟斷。唯一要反的壟斷是強力施加的壟斷,也就是部分企業(ye) 享有的特權,包括像準入限製、特許權、財政補貼、融資優(you) 惠,等等。

  當然,我今天講的主要是經濟學的問題,反壟斷其實有好多不屬於(yu) 經濟學的問題。一個(ge) 很重要的問題就是我們(men) 人本身就有妒忌心,看到別人做大了就不舒服,看到明星出醜(chou) 聞很高興(xing) 。再有一個(ge) 我們(men) 都不希望個(ge) 別的企業(ye) 耀武揚威。現在我們(men) 有些企業(ye) 很討厭,太任性,要通過輿論批評他們(men) 。這也是反壟斷法為(wei) 什麽(me) 這麽(me) 受歡迎的原因之一。還有政治家也擔心,這家夥(huo) 錢太多了,會(hui) 不會(hui) 幹預政治?所以要不時地敲定他一下。

  (本文根據作者在2017年9月28日“競爭(zheng) 政策、數字經濟和創新”研討會(hui) 上的主旨發言整理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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