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全鏈條監管 保障糧食安全
發稿時間:2021-04-09 10:40:39 來源:人民日報
修訂後的《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將自4月15日起施行,國新辦8日舉(ju) 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hui) ,國家糧食和物資儲(chu) 備局副局長黃煒等介紹了有關(guan) 情況。
近年來,我國每年生產(chan) 糧食超1.3萬(wan) 億(yi) 斤,其中70%通過糧食流通進入到消費領域,總數量超過9000億(yi) 斤。黃煒表示,做好糧食流通工作,除了解決(jue) 糧食供應問題,解決(jue) 老百姓的糧食需求問題,也是落實國家的糧食政策,保證種糧農(nong) 民的收益,促進糧食產(chan) 業(ye) 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工作。
司法部立法四局局長黃禕介紹,此次條例修改重點把握了幾點:一是完善全鏈條的監管,確保糧食流通各個(ge) 環節的有序銜接、平穩運行;二是運用好兩(liang) 種手段,一是市場手段,一是政府調控手段,推動有效市場和有為(wei) 政府更好結合;三是壓實兩(liang) 方麵的責任,一是政府的監管責任,一是糧食經營主體(ti) 的責任,形成監管部門和市場主體(ti) 權責明晰、各負其責的局麵。
“新條例健全完善了糧食流通管理的製度框架,全麵充實了糧食流通管理的製度內(nei) 容,是對糧食流通治理經驗的總結,是對糧食流通監管政策的全麵反映,標誌著糧食流通進入了全麵依法治理的新階段。”黃煒說。
政策性糧食管理是本次條例修訂的重點之一。此次修訂全麵總結了政策性糧食的管理經驗,針對薄弱環節進行了完善,體(ti) 現了嚴(yan) 肅落實政策目標、嚴(yan) 把質量標準和等級、嚴(yan) 明出庫管理責任、嚴(yan) 格糧食購銷動用程序、嚴(yan) 厲追究法律責任等“五個(ge) 嚴(yan) ”的要求。
取消糧食收購資格許可製度,是糧食流通管理製度的重大調整,也是條例修訂的重點內(nei) 容。“取消許可不等於(yu) 取消監管和弱化服務,而是要運用法治的方法,更好地提升監管效率,更好地服務市場主體(ti) ,更好地維護市場秩序,營造更好的市場環境。”黃煒表示,條例修訂在取消收購資格許可的同時,對糧食收購活動的事中事後監管作出了係統性的製度安排,包括明確了收購企業(ye) 的備案要求、收購情況的報告製度等。
針對社會(hui) 關(guan) 注的糧食安全問題,國家發展改革委經濟貿易司負責人寇明說:“總體(ti) 上講,我國的糧食安全形勢是好的。這主要體(ti) 現在糧食綜合生產(chan) 能力比較強、糧食儲(chu) 備流通體(ti) 係安全可靠、糧食安全管理體(ti) 係健全三個(ge) 方麵。”糧食質量安全管理方麵,國家糧食和物資儲(chu) 備局糧食儲(chu) 備司司長秦玉雲(yun) 介紹,條例修訂強化了糧食質量安全管理,努力做到讓人民群眾(zhong) 更安心、更放心。
財政部經濟建設司負責人李海南表示,中央財政出台了係列政策支持糧食流通工作,並且不斷調整完善、加大力度,為(wei) 推進糧食收儲(chu) 製度改革、增強儲(chu) 備調控能力、保護種糧農(nong) 民利益和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等都發揮了重要作用。中央財政還積極支持地方做好糧食流通工作。(記者 齊誌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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