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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分配的真問題在哪裏?

發稿時間:2022-04-24 10:15:03  

  收入分配的真問題在哪裏?除政府、企業(ye) 、居民三者收入比重和投資、消費這兩(liang) 大塊的考慮之外,需要進一步地探討是不是我們(men) 居民內(nei) 部收入分配的差距過大、規則紊亂(luan) 、不公正的問題,在嚴(yan) 重地影響著中國現代化提升的過程?

  之前提到,一個(ge) 現代國家,產(chan) 權保護製度的前提是產(chan) 權登記製度。不動產(chan) 是恒產(chan) ,是最根本的“產(chan) ”,產(chan) 權保護的前提就是必須要有像模像樣的產(chan) 權登記。在此基礎上,也會(hui) 產(chan) 生很多正麵效應。有四個(ge) 突出問題的認識與(yu) 處理,會(hui) 得到不動產(chan) 登記製度的直接支撐。(點擊閱讀)

  今年恐難完成房地產(chan) 稅立法

  現在中央要求“加快房地產(chan) 稅立法並適時推進改革”。其中關(guan) 鍵一點,是中央強調以2016年為(wei) 節點,有關(guan) 財稅配套改革重要的和基本的事項要見眉目,我認為(wei) ,這實際上是要給2017年的十九大做鋪墊,也是給2020年全麵深化改革取得決(jue) 定性成果做鋪墊。因此要加快立法,從(cong) 現在來看應是2015年、2016兩(liang) 年的事情。我個(ge) 人估計2015年很難完成,雖然我們(men) 最理想化的願景是這一年能完成,但是很可能完成不了,那就要到2016年了,我們(men) 可以觀察這個(ge) 過程。

  有媒體(ti) 報道,2016年城鎮區域要完成不動產(chan) 登記,2018年全國城鄉(xiang) 要統統到位。如果在2016年年底之前,全國人大最後審批通過房地產(chan) 稅立法,使保有環節也有稅,那麽(me) 2017年就是依法執行問題,而不是擴大試點範圍的問題。

  從(cong) 稅的角度來說,統一登記也會(hui) 給出一個(ge) 新的境界。我認為(wei) ,中國的房地產(chan) 稅立法須堅持一個(ge) 基本的思路,即不能照搬美國的普遍征收模式,不能見到一平方米就征一平方米,必須給納稅人一個(ge) 基本住房保障麵積的扣除。原來分散化由部門登記,這個(ge) 事情的處理比較麻煩:這兒(er) 有一處房子,那兒(er) 有一處房子,按照各地分散的部門登記信息,看不出來這些房子是歸到一個(ge) 應該納稅的家庭。而現在有了統一登記製度、全國大聯網以後,會(hui) “一網打盡”,這件事就變成操作上很便捷的狀態。

  對整個(ge) 法治化國家的改革、發展、長治久安和可持續運行,不動產(chan) 登記製度的支撐意義(yi) 一定是全麵的。現在我們(men) 稱為(wei) “暫行條例”,把它放在法規體(ti) 係的組成部分之內(nei) ,不排除若幹年以後以更成熟的條文,把它上升為(wei) “不動產(chan) 登記法”,這將是一個(ge) 動態漸進分步走的過程。未來要以這樣的法規支撐中國的常態。

  收入分配的真問題

  收入分配是大家普遍關(guan) 心的問題。與(yu) 此相對應,目前有兩(liang) 個(ge) 相當流行並被認為(wei) 是主流的觀點。一個(ge) 觀點認為(wei) ,在中國這些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中,政府、企業(ye) 得到的收入部分明顯偏高了,換句話說,就是居民所得份額是偏低的。這種主流認識多年來多次被人們(men) 強調,並有具體(ti) 的計算數據,比如居民收入份額10餘(yu) 年間下降了約10個(ge) 百分點,消費率很低。為(wei) 此很多人提出,在擴大內(nei) 需的同時,要努力增加居民收入占比,使消費成為(wei) 經濟增長的主要動力源,也就是要從(cong) 投資推動轉到以消費為(wei) 主推動的新狀態。而這個(ge) 基本的量化認識的依據是不是有值得商榷之處,在學界討論中幾乎看不到。

  另外還有一個(ge) 認識,就是有學者在做了論證和測算之後提出,中國的收入分配中存在著巨額灰黑色收入額的特征。王小魯教授已經做了幾輪中國居民隱性收入的具體(ti) 測算,在最新的一輪測算中他認為(wei) ,在我們(men) 現在整個(ge) GDP中,有6萬(wan) 多億(yi) 元的規模是居民灰黑色收入。這些數據官方統計沒有表現出來,但這些收入當然都要歸入社會(hui) 上一部分居民群體(ti) 。

  按照王小魯教授的認識引出了一個(ge) 判斷:如果認可這5、6萬(wan) 億(yi) 元的居民隱性收入,前麵所說的那個(ge) 同樣主流的認識就不成立。因為(wei) ,中國現在的GDP就是50萬(wan) 億(yi) 元出頭,其中有10個(ge) 點以上部分實際上是未統計的個(ge) 人所得,那麽(me) 前麵所指責的居民收入份額偏低,按照後麵的觀點,一下就變成很正常了:在現在人們(men) 認可的偏低份額上再加上10個(ge) 點,變成了至少50%以上。由此我們(men) 要問,這兩(liang) 個(ge) 都帶有主流特征的、廣泛被人們(men) 認同的認識,到底哪個(ge) 對?我現在還沒有看到任何一個(ge) 學者在這方麵正式做出回應。我並不認為(wei) 我們(men) 可以迅速在這方麵取得共識,但這非常值得我們(men) 思考。

  那麽(me) ,真正的問題在哪裏?我不認為(wei) 現在有研究者可以很確切無疑地把前麵那個(ge) 收入格局的量值說清楚,到底政府、企業(ye) 、居民三者收入份額和真實的投資率、消費率是怎樣的數量值(這樣的研究工作當然很有價(jia) 值,但即使你說了以後,可能還會(hui) 爭(zheng) 論不休)。然而我認為(wei) ,需要提出的是,有關(guan) 中國收入分配的真問題在哪裏?我認為(wei) ,我們(men) 應當更深入地切入中國收入分配中居民收入內(nei) 部結構問題,就是在政府、企業(ye) 、居民三者收入比重和投資、消費這兩(liang) 大塊的考慮之外,需要進一步地探討是不是我們(men) 居民內(nei) 部收入分配的差距過大、規則紊亂(luan) 、不公正的問題,在嚴(yan) 重地影響著中國現代化提升的過程?我覺得,這才是問題的關(guan) 鍵,或者說是我們(men) 思考者、研究者應該更加注重抓住的真問題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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