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兩高報告“六大關鍵詞”看法治文明新進步
發稿時間:2021-03-12 12:30:48 來源:新華網
一個(ge) 國家的法治水平,折射著一個(ge) 社會(hui) 的文明發展程度。
翻開2021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字裏行間澎湃著一股動人的力量,彰顯著法治文明新進步——
寬嚴(yan) 相濟善意司法,讓創業(ye) 創新更有活力;打擊“老賴”懲治“碰瓷”,讓公序良俗更有保障;法律服務愈加精細,讓公平正義(yi) 的實現更加高效……
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有溫度,人民就能更凝聚,前進的腳步就能更鏗鏘。
讓我們(men) 一起盤點,兩(liang) 高報告中那些閃耀著法治之光的進步理念。
關(guan) 鍵詞一:認罪認罰從(cong) 寬
在繁榮穩定的治世,司法的標準體(ti) 現著一個(ge) 國家的治理能力與(yu) 治理水平。
當前,我國經濟發展、社會(hui) 安定,犯罪結構明顯變化,重罪占比持續下降,而輕罪案件增多:數據顯示,判處不滿三年有期徒刑及以下刑罰案件,從(cong) 2000年占53.9%升至2020年的77.4%。
麵對新形勢,最高檢工作報告提出,“深入落實認罪認罰從(cong) 寬製度”“全麵貫徹寬嚴(yan) 相濟刑事政策”。最高法工作報告也強調,“堅持懲罰犯罪與(yu) 保障人權相統一”“細化審理程序,保障訴訟權利”。
認罪認罰從(cong) 寬製度在我國已經實施4年多。這一製度通過對認罪認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給予程序上從(cong) 簡或者實體(ti) 上從(cong) 寬的處理,實現有效懲治犯罪、強化人權司法保障、提升訴訟效率、化解社會(hui) 矛盾。
“開展認罪認罰從(cong) 寬製度,正是基於(yu) 我國經濟發展、社會(hui) 穩定、犯罪結構明顯變化的客觀事實,而做出的及時轉變。”全國政協委員、中華全國律師協會(hui) 副會(hui) 長呂紅兵指出。
從(cong) 最高檢工作報告可以看到,去年我國認罪認罰從(cong) 寬製度適用率超過85%;一審服判率超過95%,高出其他刑事案件21.7個(ge) 百分點。
多地探索運用電子手環、“非羈碼”大數據等手段,對非羈押人員實行“雲(yun) 監管”,取保候審後無一人失聯逃避追訴。
如果說“罪與(yu) 罰”是守護公平正義(yi) 的底線,那麽(me) “認罪認罰從(cong) 寬”則體(ti) 現的是司法的高線。它以司法保障助推中國之治,豐(feng) 富了刑事司法與(yu) 犯罪治理的“中國方案”。

2020年11月16日,雲(yun) 南省江城縣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公開審理了一起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案,兩(liang) 名被告人積極認罪認罰,並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shu) ,法庭當庭判處兩(liang) 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新華社記者何春好攝
關(guan) 鍵詞二:善意文明司法
長治久安的營商環境,是企業(ye) 創業(ye) 創新的基礎。進入新發展階段,法治如何助力構建新發展格局?
2020年12月底,湖北黃岡(gang) 羅田縣法院審判委員會(hui) ,就一起企業(ye) 經濟案件展開討論。鑒於(yu) 被告人被指控的相關(guan) 罪名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公訴機關(guan) 與(yu) 審判委員會(hui) 達成共識,撤回了起訴。
這是貫徹善意文明司法理念,保護市場主體(ti) 活力的一個(ge) 例證。
嚴(yan) 格區分經濟糾紛與(yu) 經濟犯罪、民事責任與(yu) 刑事責任、合法財產(chan) 與(yu) 違法所得、公司財產(chan) 與(yu) 個(ge) 人財產(chan) 、正當融資與(yu) 非法集資,對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堅決(jue) 無罪釋放,保護企業(ye) 家人身和財產(chan) 安全……
最高法工作報告顯示,2020年,各級法院對2.5萬(wan) 家企業(ye) 暫緩強製執行措施,在18.1萬(wan) 件民商事案件中采取“活封”等措施,為(wei) 企業(ye) 釋放資金1631億(yi) 元、土地869萬(wan) 畝(mu) 、廠房3271萬(wan) 平方米。
檢察機關(guan) 也要求對民企負責人涉經營類犯罪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訴的不訴、能不判實刑的提出適用緩刑建議。
全國人大代表、重慶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賀恒揚表示,在辦理企業(ye) 犯罪案件時,善意文明司法可以最大限度降低刑事訴訟對企業(ye) 生存發展和社會(hui) 穩定產(chan) 生的影響。
“對非公有製企業(ye) ‘善意文明司法’,不僅(jin) 是將民法典關(guan) 於(yu) 產(chan) 權保護理念貫徹到刑事司法中,也是司法機關(guan) 落實新發展理念的體(ti) 現,這種觀念的轉變得到市場各方主體(ti) 的廣泛歡迎。”呂紅兵說。

2019年4月23日,河北省阜城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在一家企業(ye) 門口掛“民營企業(ye) 法律服務站”的牌子,為(wei) 經濟發展履行保駕護航職責。新華社記者李曉果攝
關(guan) 鍵詞三:法不能向不法讓步
正當防衛是根植於(yu) 中華民族傳(chuan) 統文化的法律精神,更是法律賦予公民與(yu) 不法行為(wei) 做鬥爭(zheng) 的權利。
然而,受諸多因素影響,司法機關(guan) 曾經對正當防衛製度適用存在把握過嚴(yan) 甚至失當。“人死為(wei) 大”“誰能鬧誰有理”“誰受傷(shang) 誰有理”等一度幹擾司法機關(guan) 判斷。
這樣的觀念正發生改變。最高檢工作報告顯示,2018年底發布“昆山反殺案”指導性案例後,2019年和2020年因正當防衛不捕不訴819人,是之前兩(liang) 年的2.8倍。
2020年檢察機關(guan) 還新發布了6起正當防衛不捕不訴典型案例,再次詮釋正當防衛理念和規則,堅定捍衛“法不能向不法讓步”。
“民之所欲,法之所從(cong) ”。
近年來,不論是“於(yu) 歡案”,還是“昆山反殺案”,無一不觸碰民眾(zhong) 對公平正義(yi) 的敏感神經,直接拷問司法是否有力量、明是非、有溫度。
去年9月,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聯合出台指導意見,旗幟鮮明鼓勵正當防衛,捍衛“法不能向不法讓步”的法治精神。
全國人大代表、邢台學院教授陳鳳珍,對河北檢察機關(guan) 辦理的“淶源反殺案”等案件給予了高度關(guan) 注。她認為(wei) ,依法對這些案件認定正當防衛,體(ti) 現了司法機關(guan) 更加注重把握正當防衛“以正對不正”的本質內(nei) 涵,更加注重優(you) 先保護防衛人的利益,有利於(yu) 糾正過去防衛者隻能縮手縮腳、被動挨打的局麵,弘揚了懲惡揚善、司法為(wei) 正義(yi) 撐腰的正能量。
關(guan) 鍵詞四:弘揚社會(hui) 主義(yi) 核心價(jia) 值觀
作為(wei) 維護公平正義(yi) 的最後一道防線,司法不“亮劍”,社會(hui) 風向就會(hui) “跑偏”。
將故意製造交通事故的9人碰瓷團夥(huo) 繩之以法;依法認定未成年人直播打賞無效、判令全額返還打賞金……在最高法工作報告中,這些案例彰顯司法新理念,傳(chuan) 遞出是非判斷、價(jia) 值觀念、社會(hui) 風尚。
“司法審判是將‘紙麵上的法律’變成‘現實中的法律’的重要途徑。公眾(zhong) 在一個(ge) 個(ge) 具體(ti) 司法案件中,能夠形象地感受到‘什麽(me) 可以做、什麽(me) 不能做’,從(cong) 而樹立規則意識,明確行為(wei) 界限。”最高法院辦公廳副主任、最高法工作報告起草組負責人餘(yu) 茂玉說。
明辨是非、正本清源,這是司法裁判肩負的神聖使命。
近來發生的村民私自上樹摘果墜亡索賠、開發商“自我舉(ju) 報”無證賣房毀約、吃“霸王餐”逃跑摔傷(shang) 反向餐館索賠等案件,是非對錯曾經一度出現爭(zheng) 論和雜音。
力挺什麽(me) 、反對什麽(me) ,絕不能含糊不清。從(cong) 懲戒“老賴”助推誠信社會(hui) 建設,到整治“霸座”“搶奪公交車方向盤”樹立規矩意識;從(cong) 辦理維護英雄烈士榮譽、名譽案件,到依法懲治“精日”、宣揚美化侵略戰爭(zheng) 行為(wei) ……人們(men) 看到,司法裁判既堅決(jue) 捍衛社會(hui) 公序良俗,又通過一個(ge) 個(ge) 生動的案例春風化雨,讓社會(hui) 主義(yi) 核心價(jia) 值觀這一“最大公約數”更加沁人心脾。
“從(cong) 正麵鼓勵人們(men) 助人為(wei) 樂(le) 、見義(yi) 勇為(wei) ,從(cong) 反麵對挑戰公序良俗行為(wei) 旗幟鮮明說‘不’,司法工作發揮了規範、評價(jia) 、教育、引領社會(hui) 行為(wei) 的獨特作用。”全國人大代表、山東(dong) 鳶都英合律師事務所主任高明芹說。
社會(hui) 主義(yi) 核心價(jia) 值觀融入司法辦案,凝聚起中國人的精氣神,守護好中華民族大家庭的“家風”,成為(wei) 法治文明與(yu) 社會(hui) 文明相得益彰的生動實踐。
關(guan) 鍵詞五:“一站式”
今年兩(liang) 會(hui) 上,“一站式”成為(wei) 代表委員審議討論兩(liang) 高報告時,頻頻提到的話題詞。
一站式多元糾紛解決(jue) 和訴訟服務機製、“一站式”辦案場所……“一站式”,意味著替當事人多想一步,讓當事人少跑腿一次,讓實現公平正義(yi) 更加高效。
破解訴訟難,全國法院經過兩(liang) 年奮戰,構建起中國特色一站式多元糾紛解決(jue) 和訴訟服務機製。
為(wei) 群眾(zhong) 解決(jue) 民商事糾紛提供菜單式、集約式、一站式服務,提供多樣化糾紛解決(jue) 方案和權利救濟渠道……
最高法工作報告顯示,過去一年全國法院受理訴訟案件數量出現2004年以來的首次下降。特別是受理的民事案件以年均10%的速度增長15年後首次下降。
數字背後,正是一站式多元解紛機製建設在發揮成效。
從(cong) 訴訟服務中心一站式服務,到12368訴訟服務熱線一號通辦、中國移動微法院一網通辦;從(cong) 跨域立案全覆蓋,到統一的律師服務平台方便律師參與(yu) 訴訟……打官司將不再成為(wei) 老百姓頭疼的問題。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湯維建認為(wei) ,大量糾紛在訴前解決(jue) ,使公力救濟與(yu) 社會(hui) 救濟相結合,體(ti) 現了社會(hui) 的進步。
一站式多元解紛和訴訟服務體(ti) 係建設立足當前、放眼長遠,必將在世界法治文明的史冊(ce) 上,留下屬於(yu) 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司法製度和社會(hui) 治理的大智慧。
關(guan) 鍵詞六:案-件比
視頻來源:最高人民檢察院
“案-件比”——這是今年最高檢工作報告中的一個(ge) 專(zhuan) 業(ye) 詞匯。然而在檢察係統它卻是一個(ge) 熱詞,被稱為(wei) “綠色司法GDP指標”,引領著司法機關(guan) 特別是檢察機關(guan) 在辦案理念、製度、機製上創新轉變,提高辦案效率,減少當事人訴累。
在刑事訴訟過程中,當事人的一個(ge) “案”,在若幹司法環節中可能被統計成了N“件”,從(cong) 而形成了“案”和“件”的對比。
比如,公安機關(guan) 向檢察機關(guan) 提請對嫌疑人的批捕,檢察機關(guan) 決(jue) 定不批捕,“案-件比”是1∶1;如果公安機關(guan) 不同意不批捕的意見,提起複議,那麽(me) 就增加了一“件”,“案-件比”是1∶2……
據不完全統計,如果一起刑訴案件將所有可能產(chan) 生的環節都經曆一遍,即使中間沒有間隔,總體(ti) 訴訟時限也可長達5年以上。
這樣的時間跨度無論是對當事人還是辦案機關(guan) ,都是沉重的代價(jia) 和成本,容易導致司法成本畸高、程序反複空轉、不當羈押、執法理念滯後等一係列問題。
讓正義(yi) 不缺席,也要讓正義(yi) 不拖延。
2020年初,最高檢初步建立檢察機關(guan) 以“案-件比”為(wei) 核心的案件質量評價(jia) 指標體(ti) 係。經過一年來的實踐,刑事檢察“案-件比”達到了1∶1.43,“件”同比下降0.44,壓減了41.2萬(wan) 個(ge) 非必要辦案環節、統計中的“案件”。
與(yu) 之相伴的是,檢察機關(guan) 延長審查起訴期限、退回補充偵(zhen) 查同比分別下降57%和42.6%;自行補充偵(zhen) 查4.8萬(wan) 件,是2019年的23.5倍;不捕不訴率進一步上升,公安機關(guan) 提請複議複核則下降40.2%,辦案質效明顯提升。
賀恒揚代表對此很有感觸。“一線檢察官將這些新的工作理念、方式方法內(nei) 化於(yu) 心、外化於(yu) 行,強化辦案活動整體(ti) 質量意識,進一步提高對辦案效率的認知,適應了人民群眾(zhong) 的更高要求,彰顯了法治的進步。”他說。(記者陳菲、白陽、熊豐(feng) 、李放、李繼偉(wei) 、楊文)
友情鏈接:




